聘律师合同7篇
对于合同的签署大家一定不能随便应付哦,做为一名职场中人,相信你一定经常接触到合同,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聘律师合同7篇,感谢您的参阅。
聘律师合同篇1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提出并进行和解;
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元。
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 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
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
代表人: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邮: 电邮:****
年月日年月日
聘律师合同篇2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x
乙方:律师事务??
年 月 日
聘律师合同篇3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根据江苏省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如本案败诉,则乙方不收取代理费用,如本案胜诉,律师代理费按法院判决的赔偿款的50%收取。
五、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甲方仍应按本案起诉标的额的50%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本案起诉标的额5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律师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协商一致,现甲方自愿将其自建房出卖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在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莲花社区一组拥有宅基地一块(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文号为,建设许可证号),甲方与廖*龙在该宅基地上联合修建砖混结构自建房,共计两栋,36套,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注:廖*龙借用公司资质承建。)
2、甲方自愿将其中坐北向南,每层三套房的一栋楼房的第六层(顶层),西边(山根)的一套房屋(使用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套房屋楼顶顶面出售给乙方。房屋、楼顶顶面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10000、00元整(大写:贰拾壹万元整)。
3、乙方除享有所购买该套房屋及该套房屋楼顶顶面所有权之外,还享有该栋楼楼梯、该栋楼前花园公共使用权,甲方保证在该花园内给乙方一个永久性车位。
4、乙方可以在楼顶顶层搭建简易凉棚,甲方不得干预。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1、由于甲方在修建房屋过程中,欠承包人廖*龙工程尾款250000、00(贰拾伍万元整),现甲、乙、廖*龙三方协商,由乙方把购房款直接支付给廖*龙,作为廖*龙工程尾款,廖*龙放弃对甲方余下40000、00(肆万元整)的债权。
2、乙方于年月日通过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定金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开户行为,账号,户名廖*龙)于年月日通过前述账户转账支付人民币()余款30000、00元通过前述账户于2013年年底全部付清。
三、房屋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房屋、楼顶、花园公共使用权交付给乙方,逾期交付的按日赔偿乙方损失伍拾元(50元)逾期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在5日内退还乙方购房款并赔偿损失五万元(500000元),如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仍按日赔偿损失伍拾元(50元)。
四、房屋交付标准:
1、房屋全面竣工,门窗、玻璃等安装完毕
2、水、电、气管道,电视、电话、网线安装到室内并且协助乙方办理开户手续,如果能够一户一表则一户一表,开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外墙粉水,涂料等施工完毕室内地面,墙壁等用水泥、砂浆找平。
五、房屋权属及质量保证
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没有瑕疵,同时甲方应保证房屋建筑合法,如因房屋权属或者因违法建筑等情形导致乙方房屋所有权受到侵害,甲方应按侵害乙方房屋所有权事实发生时同等地段商品房屋价格标准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同等地段没有商品房的,按东坝商品房市场价格赔偿。(市场价格按事发时最高商品价格的90%计算)
六、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将来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办理产权,乙方承担乙方所占房屋的相关费用(包括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如违反本条需承担乙方房屋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
七、拆迁补偿
1、在办理产权以前如遇拆迁或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乙方所占房屋的拆迁费用或者安置待遇(如按整栋楼进行补偿或安置,乙方按房屋面积分担相关补偿或者安置待遇)归乙方,甲方应协助或配合乙方办理。如按面积补偿则甲方保证按照乙方占整栋楼的面积比例分担还建房面积,并且保证乙方至少有一套住房。
2、拆迁费用和安置待遇在甲方领取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否按照乙方应得款项总额日万分之四承担违约责任。。
八、管理
1、本合同签订以后,乙方房屋及楼顶顶层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出租权、担保权、抵押权、占有权等权利由乙方独立行使,甲方不得干涉。
2、甲、乙双方不得将整栋楼房进行抵押和担保。
3、甲、乙双方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
4、甲、乙双方自觉维护该购楼房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有任何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房屋的维修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5年以内如遇房屋漏水、墙体裂缝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维修。
6、未经甲、乙方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在楼顶顶层加修建筑物。
九、连带责任
xx、对甲方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除非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主张解除合同和合同无效,否则按照违约时的房屋市场价值(按照第五条执行)总额的二倍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本合同前述条款对甲、乙双方违约行为的责任有明确约定则按照该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则按照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与于签订的协议解除。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律师合同篇5
合同编号: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湖南法律在线
甲、乙双方就委托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权限范围: 。
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 、 及 担任上述委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 (家庭) 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 电话: 。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
2.双方协商收费;( )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 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 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 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 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提供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湖南法律在线签约时间: 年 月日
聘律师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其发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请_________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具体承办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业务:担任乙方资产重组或发起设立的法律顾问及发行上市之公司律师,审核、制作及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底稿,提供法律咨询及其它相关证券法律服务。
三、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于股份公司申报上市材料之日起十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股票发行并申购结束股款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十日内付至乙方帐户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 承办律师必须依法行事,认真负责,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一切受托内容和受托成果承担保密义务,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种方式公开的除外。
3. 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以便加强合作。
五、甲方责任:
1. 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费用。
2. 为项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并对乙方在甲方期间的食宿予以解决。
3. 对乙方完成项目的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聘律师合同篇7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 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 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 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