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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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篇1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开锁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开锁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篇2
这个暑假,我在家里读了许多课外书,如《爱跳舞的小龙》《雾里青花泥》《人间童话》《海底两万里》。我一页一页地看,一本一本地读,常常被那些精彩的故事弄得废寝忘食。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海底两万里》这本科幻小说。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科幻小说系列中的一本。它的故事曲折惊险,引人入胜,它的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读来令人惊心动魄。
?海底两万里》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探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追踪“海底怪物”为引子,引出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入“鹦鹉螺”号里的一个个精彩、引人入胜的故事,如庄严的海底葬礼、惊险的南极探险以及丰富的海底宝藏和怪异的海底生物。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海底时而美丽动人、令人陶醉;时而深不可测、危机四伏。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和主人公一起畅游了海底的世界,红海、地中海、爱琴海、黑海、大西洋、南极、北极、北冰洋,遇见了许多极为罕见的植物、海产品、海洋动物、世纪战舰的残骸等,许多有趣的事情使我开拓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感受到海洋世界的神秘莫测。
?海底两万里》这部让人惊心动魄的巨著告诉我们:要学习阿龙纳斯教授乐观向上的精神;学习仆人康塞尔对主人忠心耿耿与无私的精神,学习尼摩船长的勇气和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奋不顾身去营救的精神。这部小说还告诉我们,人要有勇于探险的精神,才能发现大自然的无比美妙。
读了这部科幻小说,我感叹作者的妙笔生花,这些伟大作家们用他们毕生的知识与智慧创作出世界名著,以其盛久不衰的魅力,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嘿嘿,你如果喜欢就快点去买吧,可能会发现更多哦。
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篇3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通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写,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直在追求着索丽娅。
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
安德烈公爵不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现在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己想过。
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但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谢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篇4
钱钟书因病住院,这本书的序言是钱老先生的妻子杨绛代写的。在序言中,杨绛提到钱钟书先生'压根儿不愿出《集》''因为他的作品各式各样揉合不到一起'.我不禁莞尔。似乎看见他随性地摆摆手像是怕事多,嫌麻烦。杨绛在后面特地为钱钟书声明'绝对不敢以大师自居''他从不厕身大师之列'我有些惊奇,惊奇的看他一个一个地摘掉自己头上金光闪闪的帽子,那么坚决,一点也不在意。摘完帽子以后他和别人是一样的了。他也认为自己和别人并无二致,所以他一直那么谦虚,那么虚怀若谷'偶尔听到入耳的赞许,会惊喜又惊奇'.殊不知,那帽子是隐形的,永远存在的,无论如何也摘不掉,也只有他能戴的。
三联书店出版的这本《钱钟书集》是《写在人生边上》《人生边上的边上》和《石语》的合订本。中间把三部分隔开的页面上会有钱钟书先生自己题写的标题。我仔细看了看,当然我看不懂书法,但我有个有意思的发现。所有题字中的'人'这个字,写的比其他字大一倍,似乎是刻意为之。小时候学写字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人'这个字不好写。钱钟书先生的这一撇和一捺是坚定的,是雷厉风行的。这个'人'字稳稳地又颇为自信地站在那里,就像钱钟书先生本人,也像他笔下光明磊落的文字。
一篇文章的标题最多只有三个字,但文章是洋洋洒洒的几千字。由某一个具体的物质形态引申出各种关于自己,关于社会,关于人生的理论。作者把最最简单、最最平常的物象描绘的有声有色,从他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展现出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趣味横生。钱先生是个敏感而仔细观察的人,他的生活中充斥着智慧的火花,他却很少从大处着手,反而愿意在生活的细微之处,领悟到做人的道理,体验出人生百态。有谁能说人生不是一本大书呢?原来生活中处处可写!我不禁赞叹。但写文章不能单单讨论表面,要动脑子,要思考,要深度挖掘其中潜在的联系。这所有一切的前提就是要拥有一双清晰、智慧、锐利的双眼。用这双眼去理性的观察世界。接着用身体去感知。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生活,投入自己的人生。这必定就是热爱了,但这份热情不会过了头,经过头脑的加工,反映出的是严肃,真实的现状。最后还是回归到了理性上,再用笔记录下来。
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不可谓不深刻。读到《谈教训》这篇文章,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到有些心虚。现实生活中,因为看不惯别人,而任意诋毁他人。就像书中说的'只许他教训人,从不肯受人教训'这无非就是一种过分的刻薄,是没有与他人将心比心的表现。反映了先生对于假道学的一贯鄙视,也证明了他性格中确实看不起为人师者。而这令人生厌的坏毛病在我身上被我发扬光大。每次做这种事还颇为沾沾自喜,认为自己一身正气。现在想想,实际上是十分幼稚的,自己天天惦记着去捉别人的小辫子,捉住了就一味的斤斤计较。我没有将心比心,没有宽容他人,就像作者在《读;》里说的:'大胖子往往都是小心眼。'啊……在书中腹背受敌,让我发现爱教训人的坏毛病实在让人深恶痛绝。这真的需要改变,我这个爱教训人的人在生活中也确实遭到了一次大大的打击。对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爆发了,写了满满的一张纸,来控诉我对她的不公,倾诉她受到的委屈与积压在心底的不快。那次我也是被吓到了没想到她会发那么大的脾气,后来好好反省了一下,我真的需要做出改变。尖酸刻薄往往是发现问题就脱口而出。我开始学着隐忍,慢慢吸气呼气,吸气呼气,把心中的不爽过滤掉。强迫自己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多想想对方的好,而不是正面发起冲突。我多尝试了几次,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会很快冷静下来,开始理解对方,渐渐的就把不爽抵消了。
读钱先生的作品很费脑神经,不下苦功夫不行,奇怪的是,有时候你很认真去阅读,却发现作者不知所云,不是人家的功夫不到家,而是自我的天资太差,正如他的夫人杨绛先生所说的,钱先生的作品有些很晦涩,读者很少,有些通俗一些,但是仍然不是畅销作品。乍一听,觉得似乎有些在故弄玄虚,实际上就是自我的水平不到家,看书如同牛听琴一般无用。
知识是死的,是僵化的,但是到了钱先生笔下,就成了活灵活现的桥段,每一个引用都让人觉得身临其境,然后赞叹巧妙。但是这种对于细节的过度关注和描述,往往成为后人诟病钱先生的一个理由,认为他'掉书袋',而且小题大做。但是这正是钱氏风格,即'于细微处见真章',而这种风格,不是将知识变成积木般熟练的把玩,而是将它们化成了血与灵魂,融在了人生里;若不是大家,怎有如此的智慧呢?
这集子里每一篇短文,都蕴含了钱先生独特的观点,并且巧妙地运用了生动的比喻,以幽默的手法,让读者透过思考来理解他的思想。《写在人生边上》,这个名字,确实也取得巧妙。作者将人生比喻为一本书,将一部分人比喻作书评家或批评家,而另一些人则为消遣者。这样的比喻,已然是出人意料,而十分贴切。
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篇5
人生,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不仅平常人可以对此大发感慨,学者们似乎也特别偏爱谈人生。什么是人生?也许哲学家们能讲出很多高深的道理,但他们的精辟之论往往玄妙晦涩,离现实生活太远。而《季羡林谈人生》却不同,季羡林结合九十多年的生活体验谈对人生的感悟,话语中正平和,人人皆懂,却又时时让你感到“眼睛立即明亮,心头涣然冰释”。读这本书,俨然在聆听一位长者侃侃而谈,让你静静的反省,心境变得更加纯净而美好。
作者开篇便强调,对人生问题的思考,不只是那些坐在“神圣殿堂”里的哲学家们的专利,“吾辈凡人”也要仔细思索:你为什么活着?人无法选择生与死,当然自杀除外,但人不能老处在被动和糊里糊涂之中,应该有所作为。季羡林先生认为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明白了这一点,就会懂得如何寻找自我,如何生活和工作,如何使平凡的人生稍许不平凡些。只有这样,才能肩负起对社会、对他人、对子孙后代的责任,才能像个“人样”地活出生活质量来。
“不完美才是人生”,这是作者从另一种意义上对人生的新诠释,也是一种虚怀若谷、谦虚做人的态度。尽管人人都争取一个完美的人生,然而每个人不可能始终一帆风顺,人生不如意事往往十有_。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达官显贵,都要食人间烟火,都会有人情烦恼,都逃不脱“生、老、病、死”,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凡人”。所以,人活一世,不要幻想生活总是那么圆圆满满,最重要的是采取一个怎样的生活态度。有时生活就像参禅领悟,只有认识自我,超越自我,才能成为自己的主人。在书中,先生对人生的“世态炎凉”、“走运与倒霉”、“缘分与命运”进行了鞭辟入里的解析,让我们对做人与处事、迁就与适应、成功、毁誉、压力等都有了更深的理解,更可领悟到另一思维方式,另一种生活智慧。
通观全书,作者讲得最多的是伦理道德,强调要处理好人与大自然、人与人及人与自己的“三个关系”,从更深层面昭示了一个生活真理:这世界不属于哪一个人,甚至也不仅仅专为人类所备。人要感恩生活,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大自然,用一颗慈善、平和的爱心来构建和谐,这对人对己,都将大有好处。这不禁让人想到,当前书店里、书摊上,摆满了大量的“人生指南”丛书,大谈人生奋斗、如何成功,有的甚至教人一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厚黑之术”,吸引了不少的“有志”读者,但到头来却会让你大失所望,甚至害人不浅。而作者期望的是,每一个人,对国家和社会、对家庭都要尽自己的责任,都应该在道德方面不断修养和锻炼,“能做到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倘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平凡的人生就会增添不少的光辉。
读完此书,深感作者的思想像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读之使人明智,而他的品格却像一目见底的清水,大德大智隐于无形。
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篇6
是因为自己老了吧,总觉得自己和家人分散了,这是一个万里长梦……
这本书很好,很深,必须要仔细研读才行。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绛,这时她大概在1981写的,文中的我们仨指钱钟书,钱媛,写了我们仨在一起的时光,作者在写的文章时已经有一些年迈,自然,年长的人总会做梦,作者梦见自己与亲人失散的情景,一想到我们仨失散了,也就十分难过,十分不舍,不知如何才好,作者文章每一句很朴素,文学味儿特浓,想在读小诗,字里行间都写出了我们仨关系密切,形影不离,相依相随,但又突然分离,这使文章形成了一种对比,更能体现出作者在梦中的恐惧和无助……
这本书举例了我们仨在一起的时光,有喜有悲,但大多都是欢喜更多,女儿成了大学教授,笑谈父女相,俩夫妻互相理发等等。但也就是这样,作者才会更加害怕分离。
作者担忧自己与家人失散,害怕再也见不到他们的面,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更能体现出作者自己已经老了,作者与丈夫都已经老了。
文中多处用到环境描写,主要背景十分阴暗,而这时年迈的自己突然与自己唯一的亲人失散了,再使作者进入这样阴森的环境,便会无比恐惧,无比害怕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中,虽然文章很短,但起到了序的作用,在文中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做的梦和钟书的解释更让我害怕。
这使我想到了我的奶奶,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每天晚上半夜总会惊醒几次,有机会总会和我们在一起,可是因为工作,爸爸妈妈一直都不在家,奶奶也就一直跟我在一起,其实我也都知道。
也许,也就是这种恐惧分散,害怕离别的心吧。
不愿分散,不愿离开。
现在的我们还多陪陪老人们吧,别让他们为了自己,操碎了心。
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篇7
暑假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穿越在历史的时空隧道——看到了利欲熏心的庞涓,残暴的秦始皇,忠厚老实的周公旦仿佛看到了宫中的金银珠宝,看到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尘灰,汉军和楚军大战的场面,有的让人看得心旷神怡,有点让人神情紧张,还有的让人感动不已。
在《史记》故事中,圣人孔子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孔子是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政治家,他周游列国十四年,虽然他的政治主张最终没有实现,但这十几年的时光却没有白费,他走过许多地方,对各地的社会,人情,风俗等进行了考察,这些都让他获益匪浅。在著书时,将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写下来,让儒家学说更加成熟,成为后世的典范。从圣人孔子身上我明白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自己亲身经历,才会有最深刻的的体会和感悟;自有自己亲眼目睹才会相信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有自己亲自饱览风情,才能领略自然的奇妙。
读了,《史记》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还扩展了我的视野,增加了我的知识和见识。让我懂得了“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越来越爱看书了!
史记淮阴侯列传读后感八百字2
我几乎使用了一整个暑假来看这本《史记》但至今还有十几篇没有看。
?史记》是汉代的司马迁写的,那是司马迁还没有任何名气,但是凭着这本《史记》,现在可以算是妇孺皆知的人物了。《史记》内容一共是一百三十篇,分成了“本纪”十二篇,“表”十篇,“书”八篇,“世家”三十篇和最多的一部分“列传”七十篇,如果再加上司马迁的《报任安书》,那便是一百三十一篇了,其中司马迁话最多时间也是片数最多的便是“列传”部分了,然而这其中让我有一些感触,同时了解最多也是这一部分。
“列传”部分写的人物不是所有有名的人都写了,也不是写了无关联的几个人,更不是想起来谁就写谁,然而我觉得,这些人都是司马迁所有的可写的,从他的字里行间也不难看出,司马迁对这些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有的人他很赞扬,有的人他便起了一种不喜欢的意思,对于有些人他甚至很讨厌,对他们有偏见。
首先我们可以看出,西马前是一个非常不赞赏法家的人,尤其不赞赏的是法家的刑法,对武帝的统治也是及其的厌烦,很多地方都能看出来,但是如果有的人认为不对的话,我便有两处能直接看出这一点,那便是《循吏列传第五十九》和《酷吏列传第六十二》,两篇写出了司马迁对人义和侠义的官员的赞扬,以及对凶狠的官员(主要是武帝时期)的批评。在此之外,我们可以看到,司马迁对刘邦项羽时期的官员的描写很多,也花了不少篇幅在里面,虽然篇数少,但是写的人很多,而且对非常狠毒的或是法家人物抱着一些厌烦的态度,而对狭义的人加了一些赞扬。还有一件我认为是很有趣的事情,司马迁或许很重视友谊,以至于在某些文章中,还把自己的一个朋友也直接就那么加了进去,我认为写得还不错的。
史记淮阴侯列传读后感八百字3
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寒假里,我读了史记,仿佛看到了野心未泯的庞涓,乐于助人的信陵君,百步穿杨的李广……
?史记》中有一个故事让我非常喜爱。那是项羽的故事。项羽他十分骄傲自满,目中无人,自以为可以取代秦始皇,而且他总是不听别人的劝告,最终死在了东城。他还不知道他错在哪儿,仍给自己找借口:这是天意,并不是自己用兵的失误。但项羽身上有一种精神值得我学习:他在东城决战的时候,宁可死在战场上,也绝不当逃兵溜回江东。李清照曾经说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读完《史记》,我懂了许多,从信陵君的故事中让我懂了:如果你想要更多的同伴,就必须乐于助人,待人温和,当朋友有危险的时候会为同伴出谋划
策。从项羽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有好几次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碰到了一些拦路虎,我并没有绞尽脑汁去思考,而是当个可耻的逃兵,直接跳过去了,甚至可能我连题目也没读清。读了项羽的故事后,我回想起来,真愧疚呀!
?史记》中有许多爱国的伟人,每个人的爱国方式都不一样。我们既不能像屈原那样国亡就投江自尽,也不能像子贡那样凭着三寸不烂金舌影响七国的发展然后以此拯救鲁国,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譬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少用一次性筷子,少用餐巾纸,建议随身携带手帕,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这些看起来像是小事,但如果大家都做到的话,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我们国家也会因此变得更加强大。
读了《史记》,不仅丰富了我的视野,还拓展了我的课外知识,更让我对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这可真是“书中自有颜如玉”。
史记淮阴侯列传读后感八百字4
今年寒假,我上了学而思短期班在线直播课“体贴入微读《史记》”,里面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仿佛打开了一部巨大的历史画卷,让我看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在老师讲解的基础上,我找出了家中的《史记》。这本《史记》已被翻译成白话文,原著是司马迁,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翻阅沉甸甸的书本,我仿佛坐上了时光穿梭机,来到兵荒马乱的战国、秦朝、西汉年间,蓦然发现,那一位位英雄,带着坚定无畏的表情,披荆斩棘,向我走来。
?史记》就是一部历史人物的百科全书,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有智勇双全的蔺相如,他凭三寸不烂之舌、顾全大局的格局、忠君爱国的精神,带给我们一个个脍炙人口的动人故事:“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舍身为国的荆轲,不顾自己的性命刺杀秦王的大无畏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是多么的凄凉;统一六国的秦始皇是个残虐的暴君,他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害得老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在秦朝残暴的统治下,起兵反抗;西楚霸王项羽,英勇善战,有着卓越的军事领导才能,可惜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故事告诉我们困难与挫折能催人奋进,与人力量,安逸与保守却使人堕落,所以,我们要勇敢面对挫折,敢予接受挑战,否则只能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
历史的长河静静流淌,温润而庄严。《史记》很厚,共一百三十篇,我还没有读完,但已受益匪浅。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领略成功的秘诀要学习历史人物的优点,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史记淮阴侯列传读后感八百字5
提起刘邦,大家肯定并不陌生。每当我阅读《史记》,读到关于他的事迹时,总是不禁赞叹道:“他真不愧是一代枭雄!”
刘邦心胸宽广,宽厚待人。《史记》里记载,当时,农民起义,反叛秦朝,需要一个人先打入关中瓦解秦朝。众将领闭口不谈实力雄厚的项羽,却一致推荐刘邦,因为他们认为刘邦是宽厚长者,只有他能使百姓信服。刘邦借此树立威信,充实军队,赢得民心,为后面的统一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深知,唯有不欺凌,不暴虐,宽厚待人,才能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刘邦知人善任,任才唯贤。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比不上张良;安抚百姓,镇守国家,他比不上萧何;连兵百万,百战百胜,他比不上韩信,但是他却能充分地任用他们,并且亲之信之,他的成功与这是分不开的。若不是刘邦的知人善任,一代奇才陈平就不会投奔他;若不是刘邦的任才唯贤,著名说客郦食其也不会依附他。他深知,唯有广招人才,举贤使能,团结一心,才能共同推翻强大的秦朝。
刘邦广开言路,虚心接受。刘邦并不是神人,于是他便广开言路,察纳雅言。别人提出的建议,他总是虚心接受,思虑再三后决定是否听从。《史记》记载,刘邦与项羽对战时,楚军把汉军围困在荥阳。正在刘邦犯愁的时候,一个小官陈平献计:离间项羽和他的部下。刘邦并没因为陈平出身卑微,而对他的计策不屑一顾,而是加以分析,肯定了这条计策。陈平还需要四万斤黄金,刘邦也不因为他是小官而不同意。就这样,刘邦成功削弱了对手,壮大了自己。他深知,唯有多倾听别人的意见,碰撞出思想的火花,才能统一天下,实现霸业,成为枭雄!
从一个平民百姓,到一代伟大枭雄,是刘邦的点点滴滴改变了这一切!
父与子读后感八百字篇8
简单的故事,明朗的线索,所谓的跌宕,名著《人生》即是如此。剥掉它华丽的外壳,呈现于人前的只有一个裸露的,懦弱的高加林,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就是我唯一的收获,
不得不承认高加林能干,正直,热血,但这丝毫都无法掩饰他是人生指尖懦弱的颤栗者的事实。他懦弱,并不是指他行为上的逃避,而是指他面对抉择的犹豫,软弱。正是由于他的懦弱,他躯壳表面浮夸的热血被一点点的吞噬,甚至于埋葬了他的爱情与事业,最终成为一具被懦弱之丝牵引着的人生木偶。或许你会说这是时代结出的悲哀之果,但作为幕布的时代何以能够左右真正的演员呢?时代只是客观存在的背景,是高加林自己在一次次懦弱的挣扎中抽干自己的热血,染红了时代,染红了那黑色的幕布。红与黑的交织正是那悲哀的极致色彩。
与腥红的真实的血液相对的无色的精神的血液了,你尽可以用它衡量一个人受过多少良心的谴责,它就是道德的沙漏,只是再没有翻转的机会,高加林就是在懦弱的愚弄下流尽了它最后一滴精神血液。他的血为巧珍而流,为年迈的父母而流,为朴实的村民而流,甚至为他的家乡高家村而流,他辜负了所有,伤害了所有,高加林越是被包容,他越是血流不止,他们越是给予高加林一颗火热的心,高加林的热血越是加快流逝。他必须为自己内心的懦弱付出应有的代价。于是沾染了精神血液的幕布有了自己的意识形态,那是一张张黑色的,嘲弄的笑脸,嘲笑高加林的懦弱。
俄罗斯著名尼耶斯夫彼斯基认为:人生就是在上地眨眼的刹那,倾尽自己所有的血液,在幕布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丝色彩,哪怕只是悲哀。
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的人,才是真正的斗士。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心头总会涌起一些不同的感受。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带我读过《春》,那可是除了李白、杜甫等唐宋诗人,我记住的第一位散文家。“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那时听得还像童话,但已经在懵懂中领略到语言的美。后来再看他的文章时,才知道原来朱自清先生早年还写诗,后来转向散文创作,但亦未放弃过对诗歌的研究,这是我最初了解的朱自清。
由于入选过课本,想来《荷塘月色》定是都读过的,还曾听中学的语文老师声情并茂地背过“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清新、自然,这是情与景的交集,描述之细腻,甚至有位同学还曾梦到过它。而朱先生的《论气节》,为何时隔73年,读来仍能令人振聋发聩。只因其不仅气势如虹,更印证了他的“自清”精神。1917年浦口火车站的父子一别,像一粒种子,经过8年的埋藏,终于沉淀为他的散文名篇《背影》。其实那段时光里,命运弄人,父子俩亦曾产生过不少矛盾,亲情仿佛也日渐疏离。直至1925年朱自清初任清华教授时,才在京收到父亲的来信,当得知父亲身体不适,连下楼都非常困难,泪水顿时夺眶而出。当年那个肥胖的,身着黑布大马褂父亲温暖的背影,又一次浮现眼前。
清贫大约是朱教授一生的底色,一定也有不少人将眼光停留在《背影》父亲送的那件“紫毛大衣”上了。据亲属朱小涛介绍,北大求学期间,朱自清看上了一本14元钱的《韦伯斯特英语大辞典》,那可是他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但求知的欲望还是让朱自清忍痛割爱,将这件大衣拿去了当铺。
爸爸的书柜里一直珍藏着半页报纸,那是朱自清去世时清华大学的现场报道和图片。朱光潜、沈从文、俞平伯……文中说这是北平数十年文人聚集最多的一次。妻子陈竹隐还忍痛亲笔题写了挽联,在她眼里,朱自清更是一个勤奋的人。吃饭总是大口大口地吃,从未放松过一分一秒,生怕耽误了时间。正如他在《匆匆》里说的:“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在《论吃饭》中,朱自清写出了自己对穷人的深切同情。成都的穷苦人因为生活成本的上涨而饿得没有饭吃,只好一群一群地起来“吃大户”,这惨痛的情景给朱自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虽是一个知识分子,但他的立场从来都是坚定的。
作为一名教授、学者、文学家和诗人,朱自清先生对自己的事业是兢兢业业、锲而不舍的。他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编辑过的每一本书,都是他心血的结晶。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散文集,我认为他就是一个斗士,不仅仅是一个文学家或一个好丈夫。他确实是有骨气的,毛爷爷曾说:“我们应当写朱自清颂,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