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崇拜的人作文最新7篇

时间:2023-07-01 10:03:47 分类: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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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崇拜的人作文最新7篇

最崇拜的人作文篇1

小鸟喜欢树林,因为树林让自己有了歇息的地方;公园喜欢花朵,因为花朵让自己美丽无比……而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因为她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的妈妈胖嘟嘟的,一头乌黑的头发,经常扎成马尾辫。一张像是用圆规画出来的脸上,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儿,很有学问的样子。

妈妈是个坚持不懈的人。听外婆说,妈妈小学没有学过英语,可到了初中,因为其他同学小学都学过英语,所以初一进去,英语的学习进度非常快。妈妈那时连单词都不会读。背课文时,她只会一个一个字母背。

妈妈看到了自己跟其他同学的差距。于是,她奋力直追。每次做完作业,她总是拿着英语书,不厌其烦地读,背。每天晚上,妈妈总是睡得最晚,可早上,却是起得最早的。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妈妈在一个月内,赶上了别的同学。

可妈妈还是不满足,仍然坚持每天读英语。后来,妈妈的英语成绩呀,就像芝麻开花——节节高。每次测试总是稳坐前三。在成绩面前,妈妈从不骄傲,她还是不懈地努力着,努力着。

如今,只要我做事想半途而废,就会想起妈妈的这个事例来,它让我明白做什么事都是坚持不懈,使我懂得一份耕耘才会有一份收获。

我的妈妈还是个很好学的人。记得有一次,妈妈看到我学了新舞蹈,就缠着让我教她。可妈妈一点舞蹈基础也没有。于是,我决定先教妈妈一个基础动作——弯腰,妈妈欣然答应了。

我先做了一次示范,妈妈便跟着我学。由于妈妈的腰经常不弯,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硬板腰,很难弯下去。可妈妈还是认真地学着,还仔细研究技巧。一次,两次,三次……经过长时间的练习,妈妈终于能弯下去一点儿了。妈妈的这种好学精神我是看在眼里,学在心里。

最崇拜的人作文篇2

我爷爷今年65岁了。虽然他是一个头发花白的小个子男人,但他充满智慧的眼睛明亮而生动。他是我最钦佩的人。

我爷爷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他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主修机械,所以他特别擅长科学。他辅导我的数学作业。当我遇到需要思考的数学和数学问题时,我的祖父总是全神贯注地思考,反复计算,最后灵感闪现在他的脑海中,总能解决它。

我爷爷经常教我努力学习。当今社会的竞争非常激烈。没有大学文凭很难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希望我也能进入大学,成为一名有用的人才。爷爷也经常告诉我他的学生时代。那时,爷爷的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有许多兄弟姐妹。他是最大的。他必须早起为每个人煮粥,然后步行几十英里去学校。中午,他买不起学校食堂的食物,吃了家里带来的泡菜和梅子干菜。然而,生活的艰辛并没有阻止爷爷努力学习。上帝总是尽力而为。他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成为全村的骄傲。因此,我的祖父教我不要和我的同学比较我的生活条件和穿着,而是要和我的同学比较我的学习,比较我的成绩,并有一颗进步的心。

此外,爷爷还是一个大孝子。我妻子老了,患有老年痴呆症。她摔倒了几次,住院了。爷爷总是在她身边照顾她。妻子不能走路,所以爷爷跑到商店买了一个轮椅。天气好时,他把她推出去散步。所有的邻居都称赞他的孝顺。

说了这么多,每个人都应该知道一些关于我祖父的事情。他是一个如此普通的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最崇拜的人作文篇3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他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和发明家。诸葛亮一生“鞠躬尽瘁尽,死而后己”,他帮刘备占领了汉中,建立了蜀国,形成了三分天下的局面。他举世无双、智慧过人,在与魏国的战役中,他巧用计谋击退魏军。

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诸葛亮不负众望,作出著名的《隆中对》,一步步帮助刘备建立蜀汉政权。刘备临终托孤,他尽心尽力辅佐刘阿斗。他事必躬亲、黎明即起,深夜才睡,多次北伐,最后病死在五丈原,他把一生奉献给了蜀国!

“舌战群儒、空城计和草船借箭”的故事大家一定耳熟能详。诸葛亮在阳平城头上一边弹琴一边品茶,令司马懿起了戒心,用空城吓退了魏军。他利用天气环境,在大雾迷漫的江面上,从曹军中成功获取了数十万支箭。而他发明的木牛流马和孔明灯也在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木牛流马是一种运输工具,在战斗中广泛用于运送粮食;孔明灯在古代用于快速传送信息,并一直延用至今,但现在多用于祝福和祈祷。

诸葛亮27岁才出山,在之前他一直在潜心做学问,才会有如此巨大的成就,真是“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自磨砺出”。诸葛亮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蜀国,我们要学他那忠心爱国,无私奉献的精神。

“天才是99%的汗水和1%的灵感”,我们只有好好学习、积累知识,才能更好的报效国家,为自己的生命增添光彩。

最崇拜的人作文篇4

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这宛如一部狗血剧一样,男女主都是配角,我绝不会让自己做配角,我要做主角。

我崇拜的他——是我的爸爸。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认识他,他却不认识我。

我的妈妈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但我的爸爸却非常宠我的妈妈。我们一家四姊妹天天都要吃狗粮,一直吃到现在。

我爸爸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他每天早出晚归的,非常辛苦。我现在读中学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变得更重了,我有时候觉得我爸爸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因为2013年地震时,七岁的我才刚刚读一年级,什么都不知道,但在爸爸的保护下我毫发无损,但爸爸却遍体鳞伤。爸爸把我放在地上,然后对我叮嘱到让我不要乱跑。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层层的担忧。在我答应时他跑回去了,他回到原地,回到我被他抱起的那里一个地方。捡起双鞋,一双微不足道的鞋。那时,我哭了。因为那双鞋是我最喜欢的一双鞋,他冒着危险跑回去,用生命跑回去,原来,只是为了把我捡那一双鞋。每当想到这时,我都觉得我的爸爸很伟大,虽然是捡一双鞋,但在我的眼里他还是伟大的。父爱如山,或许我们没有看到,因为它是隐形的,但它却是一份爱,一份让人尊敬、铭记于心的爱。

他是我尊敬的爸爸。一份亲情,一份爱,一份付出,就让你觉得伟大的爱。人,一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陪在你的身边。是谁,在你生病时彻夜守在你的身边?是谁,在大雨磅礴时,拿着一把伞站在门口等着你的归来?

他在别人的眼里或许是可有可无的,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的眼里他是伟大的,是可敬的,无私奉献的人。

在我眼里伟大的是谁?是父母。那个在大雨瓢泼给你送伞的人;是那个给你生命的人;是扶养你长大的人;是希望你成才的人;是希望长大后可以依靠的人。那是一种责任,一种寄托。爱,多么伟大的一个字啊!

最崇拜的人作文篇5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人,都是会死的,有的人死的比泰山还重,有的则比鸿毛还要轻。生命的价值都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正是我们今天要谈的严肃的生命价值问题。

人,会为奋斗而牺牲吗?答案并不是“是”,也不是“否”,是“可能”。如果说,他只是一个天天坐在摇椅上的阔太太或者阔老爷的话,他的一生将只是一颗尘埃,虽说它价值连城,可只不过是一个摆设罢了。它也可能连一粒芝麻的价钱都不过,但是,有人知道:这,因为这也是一个摆设,它真正的缺陷并不在于这个,或许这个说法都不对。它本身被人瞧不起的地方是它的心态。一个让人都觉得可怜的人,竟然不希望去锻炼一下自己。而有些人则死去了却重如泰山,这,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走近科学》节目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人,他上山去砍柴,结果被一只大黑熊咬掉了半边脸。正当他的家人着急时,医院想到了“换头”的方法,于是他把一位撞了车的司机整个头换给了那个人。或许,这,就是死的有意义吧?人生必定有一死,生命的价值在于自己去掌握。“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只求用一颗赤诚的心照亮历史的记载!

这是文天祥被俘后的感叹,宁死不屈,为正义事业英勇奋斗,不怕牺牲!

这,也许是一种力量……人生的意义,或许就是这些:生命的价值不依赖我们的所作所为,也不仰仗我们结交的人物,而是取决于我们本身!

我们是独特的——永远不要忘记这一点!

最崇拜的人作文篇6

大家崇拜的人可能是帅气美丽的明星,可能是革命先辈,而我最崇拜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一头棕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美丽的光泽,眼睛里的目光永远是温和的。平时,美味的饭出自她的手,充满哲理的话出自她的口,在国外,她还能说出一口流利的英文,但最令我崇拜的是她做事之前考虑周到的优点。

当她决定要带我们去日本玩时,我想:妈妈只需要订个酒店,查个路线就可以了。但几天后,我看到几张图,我发现我的想法是错误的。一张图上画了许多路线,密密麻麻的,反面是许多交通券,空白处是妈妈做的各种设想,组合。另一张纸写了许多酒店,每一家酒店的特点,优点,要住的房型,价格,附近的车站,早餐……妈妈的笔记上写了许多细节,从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妈妈的认真仔细。

妈妈下班回到家,我对她表达了赞美之情,妈妈说:“那算什么。”说着,把我领进房间,打开电脑,我惊呆了,上面有十多份行程,时间,游玩地点…。不同的组合都有,她说:“为了以防万一,这个酒店关闭了,万一到时候,这个风景区休假了,我们可以有备用方案,计划就不会泡汤了。”我佩服极了。果然,妈妈的努力没有白费,在日本一切顺利。

看了妈妈的攻略,我有些自愧不如,背课文时,一个字忘了,也不翻书。写英语时,不会的语法,有时就跳过去了。不过,俗话说,有其母,必有其女,相信在妈妈这个榜样的引领下,我也会养成做事之前考虑周全这个好习惯。

最崇拜的人作文篇7

崇拜,对年少的我们来说,歌星、演员、英雄……都是崇拜的对象,而我,却崇拜一个人普普通通的人——我的外公。

外公个子很高,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写满了智慧,布满皱纹的脸上经常挂着和蔼的笑容,

听妈妈说,外公虽然小学还没毕业(家里很穷,兄弟姐妹多辍学了),但十分好学。他靠自学翻完整本字典。邻里乡亲需要写什么材料,总是找外公,在那时外公可是村里的“秀才”。

现在外公虽然六十几岁了,每天都坚持往本子上抄抄写写我好奇地问外公:“外公,你抄这些干什么呀?”外公乐呵呵地说:“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的记性不好,把不懂抄下来琢磨琢磨,人要活到老学到老嘛。”我恍然大悟。外公还是个赶时尚的人,又一次,外公来请教我怎么讲好普通话,我很感到很疑惑,外公似乎猜出我的心事说:“我老说方言可不行,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出门人家可听不懂,我的乖孙女,你就教教我吧!”在我的“精心”指导下,外公的普通话越说越好,甚至超过我。

外公不仅好学,而且是个拉二胡的能手。什么《赛马》﹑《二泉映月》等乐曲他都会拉,更了不起的是,外公是自学成才。特别是拉《二泉映月》时,外公那么投入,只见他手指在二胡上不停滑动,从音乐声中,我似乎听出了阿炳的心声,听出了阿炳对命运的控诉,同时也听出了外公对阿炳的同情……

瞧,外公还喜欢唱京剧呢。他一天到晚都在哼什么“红脸的关公,白脸的曹操……”在外公的影响下,我也喜欢上了我国的国粹,还经常和外公在一起谈论京剧呢。

我崇拜外公,是因为他已经六十几岁了,还是那么的热爱学习,那么的执着,我一定要学习外公执着的那个“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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