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7篇
观察生活中的各种细节,才能帮助我们写出更加生动感人的作文,为了将作文写的优秀,大家都要将平时积累的点滴积累下来,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篇1
我是一个很合群的人,所以我自然就有很多好朋友,我今天要写我的好朋友小成。
他长得很天真,长着很大很明亮的眼睛,眼白没有一丝黑点,很白净。有一个小鼻子,鼻梁很高,不大不小的鼻孔是那么的适宜。有一个大之一分则太丑小之一分则太小的嘴巴。一个有点胖的瓜子脸,肉黄色的皮肤,加上中等耳朵,那就是一个美男子啊!头发乌黑乌黑的,好像一片一片黑色的小草,无比的密,无比的细,无比的多。
他的胆子很大,常常和狗狗闹在一起,有时候斗狗发生的事也很好笑。我们小区门口来了一只泰迪,棕色的,小成常逗它。有一次他拿了一个小布丁冰糕,自己还一口没吃就把小布丁冰糕递给那个狗狗,用十分柔和的目光看着那只狗,他说:“这个给你吧,你也热,让你也解解暑吧!”说着把雪糕给它放入了狗笼,那狗看着他使劲的摇尾巴,好像在说:“谢谢你!”他也是太爱狗了!
又有一次,小狗从笼子里跑出来了,不知道他怎么得罪了小狗,小狗拼命地追他。他飞一般的跑啊,飞快飞快的,吓的竟跑到了机动车道上。小狗还追他,他裤子有点肥,跑的时候裤子不时的向下滑,他用手抓着裤腰向家跑。我见了大喊:别跑了!你越跑它越追!”可他吓得不敢停留,就一直跑。一直跑到小区门口,小狗才放过他。
这就是我好玩的好朋友小成!
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篇2
生活中,它告诉我大千世界的点点滴滴……;悲哀中,它告诉我要不畏挫折,勇敢向前冲;学习中,它告诉我要不断开拓作创新……。它是人类文明的阶梯一书。是它,带领我去探索古埃及、泥罗河的文明;是,它带领我去发现古外套膜历史;是它,带领我去增求知、去开发、去认识……。
曾经,我是一个成绩极差的学生。尽管我付出很多的精力,很多的汗水,很多的耐性,但仍一无所成。是书,在这时把我从无知的黑暗中拉出,并给予我人生的转折点。要有知识,必有书。书是知识的涌泉,是甜美的甘露,是诱人的玉液……。读书,既是享受,更是学习!从那以后,我便与书为伴。从布满拼音识字书,到世界著名的《基督山恩仇记》、《西游记》、《四世同堂》……。我,从一个无知幼稚的顽童,成了个富有知识的小少年。
读书,让我明白了善恶美丑,让我明白了悲欢离合。读一本好书,如同智者谈心,谈理想,谈未来。书,会教你辨别善恶,教你弘扬正义。读一本好书,如品一杯好茶,余香缭绕。
当见到同学们为了满足馋嘴的欲望用钱去买零食也不愿买书时,我便想起了培根所说过的一句名言:“世界上最庸俗的人是不读书之人,最吝啬之人是不买书之人,而最可怜的人则是与书无缘的人。”古往今来许许多多名人志士非常喜欢看书。如伟人,他的大半边床都是一叠叠书卷,一读起来便进入忘我之境界。
古人云: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人友善;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高尚与书为伴,与书为知己,是我最大的期盼。
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篇3
我有一个无声的朋友,它常常陪伴着我。我对书很痴迷,经常吃饭的时候看,看着看着,情不自禁笑出声来;走路的时候,我也看书,看得太入神,不小心被板凳拌倒;睡觉的时候,那就更不用说了!我常常看得忘记了时间,被妈妈批评了好几次。
前几天,白天要上课,没时间看书,我只有睡觉之前看。晚上,我又拿起昨天没看完的《森林报》,妈妈对我说:十点钟之前必须睡觉。我看得很入迷,不知不觉就超过了时间,妈妈厉声说:赶快睡觉,不然明天上课没精神。我很不情愿地放下我心爱的书,板着脸,缓缓地躲进被窝里。我心里老想着书,想着书中的小兔有什么样的经历,有怎样的生活。我的心一刻也平静不下来。等妈妈一走,我悄悄地翻开书,又兴致勃勃地看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似乎发现了我的秘密,来了一个突然袭击,猛地推开我的房门,对我下达了最后通牒:小雨,你要是再看就去站岗。我正看得起劲,听她这么一说,吓了一跳,连忙把灯关了,无可奈何地说:知道了!知道了!
我不但喜欢晚上看书,周末的时候我还常常到书店去看,总是看得乐不思蜀。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刚上完英语课就直奔书店。我来到儿童读物书架前,一眼就发现了我的至爱---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我随手拿了一本,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被书中那精彩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到了下午五点半钟,该回家了,我想:再看一会儿吧!六点钟再走!我又继续看,时间越来越晚,转眼间有到了六点半,见书店要关门了,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意犹未尽地离开了。路上,有人问我路怎么走,因为我还在想书的事情,随口答道:淘气包马小跳!我这话弄得人家莫名其妙。唉!因为看书看得太入迷,又闹了一个笑话。
书,真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有人说:书犹如良药,善读可以医愚。而我说:书对我而言,不仅如良药,更如知己,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
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篇4
曾经想为单调枯燥的生活或是偶尔疲倦负重的心灵打开一扇明净的小窗,曾经想给寂寞漂泊的思想或是脆弱贫瘠的精神家园缔造一个宁静的港湾,于是我选择了书。 书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世界的大门。我不再封闭在自我的狭小空间里,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军事外交……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为我开启了一个美丽的天地。我在这里采撷善良、纯洁、真诚、勤劳、勇敢、执著……我发现自己正在一点一点地远离鄙俗。 从开始的新奇打量到现在的以书为伴,我在书的引领下,悄悄地发生着变化。书现在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像水一样不可缺少。只有在这个书的世界里,我才能超越时间的限制,在物质和精神的两极中保持宁静与平衡。 当一天的紧张与劳累消失,当白昼的烦恼与愁绪淡去,在没有寒暄与打扰的时刻,我开始神游于字里行间,和书——我的这位朋友倾心交流。艺术的美妙,人生的感叹,刹那间都汇聚在眼前。这时万籁俱静,人皆入梦,我独守一方静谧的小天地,伴一缕昏黄,斟一杯清茶,任思绪驰骋,心神高飞。我和屈原一起上下求索,我和林妹妹一起流泪,我和简·爱一起与命运抗争……渐渐地,我发现当我处在人生每一个关键的
十字路口,我都能从书——这个永远忠诚的朋友那里获取营养,做出我正确的选择。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漫漫的人生之旅,有书陪伴才会少走弯路。如果你还不曾与她形影不离,那还等什么,赶快拉住她的手,和她做一生一世的朋友吧。
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篇5
她,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很有智慧的样子;皮肤白白嫩嫩,大家总爱拧她粉嘟嘟的脸,好可爱;她喜欢黄色,黄色的衣服、黄色的手套、黄色的头饰,连用的笔也是黄色的。她就是我最真挚的好朋友——我的同班同学韦融融,热情活泼,善良大方,乐于助人,老是在我最需要时出现,及时帮助我。
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家里,正吃着妈妈煮好的稀饭,突然门铃响了,赶紧跑去开门,“怎么是你?”不等我问完,韦融融便急切地询问道:“今天怎么没去学校上课啊?”“我拉肚子了。”“那得注意饮食卫生啊!”她关切地说着,走进了房间。“我是来给你送作业本,顺便帮你补课的。”“太好了,我正愁落下的课呢!”我兴奋起来。
书桌前,韦融融打开数学书,指了指书本上的几张图,开始清晰地讲解……终于讲完了,她提议说:“我们一起做作业吧,也好检查一下我讲课的成果。”于是我们又一起做作业,没多久都完成了,互相核对了答案,相视而笑。“你这个小老师不错,我的接受能力也不赖。呵呵。”我赞许道。韦融融走得时候我送到门口,深情地说:“谢谢你!”“客气啥,谁叫咱俩是朋友!好朋友应该彼此帮助的呀!”她冲我嘻嘻一笑,下楼去了。我的朋友就是这样,常常无私地把快乐带给别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
昨天逛街,我看见一条漂亮的黄色围巾,一下子就想到了她,特意买下来打算送给她,要让这条围巾作为我们友谊的`见证,让友谊之花越开越绚丽。
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篇6
他,头发稀疏,脑门旁边有两道青青的明显的血管。眼睛很大,黑黑的眼珠烔烔有神,闪烁着智慧的光彩。见人总是露着腼腆的笑容,看上去就是一个很乖很听话的小男生。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楚烨轩。
楚烨轩是我们班的骄傲,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他各方面优秀,认真学习的态度、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遇事冷静、不骄不躁,都值得我和同学们好好学习。
他很乐于助人,不惜牺牲自己的课间休息时间。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上课没听明白,怎么思考也做不出来。下课了,同学们都准备出去玩,我叫上正往外走的楚烨轩,我请他给我讲一下这道数学题。他毫不犹豫的说:“好!”他坐在我的旁边,耐心的给我讲解意思,解决过程。他思路清晰,听完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么简单啊!这时上课铃响了,他也没休息成,不过,我会了数学题,我们都很高兴。
他还遇事冷静,聪明伶俐,让我很佩服。那次我们一起玩飞机坦克打野兽,打到最后一波,来了一波八十级的怪兽。可我才三十二级,楚烨轩也才三十级。我说:“这怪兽太强了,我们肯定打不过。”楚烨轩想了想说:“先别怕,你先用三个定炸弹把它定住,然后咱们开变速,然后一直用炸弹炸,把它爆死!”我们按他的方法去操作,结果真的把这个对我来说是个庞然大物的怪兽打死了。
楚烨轩身上的优点太多了,我说也说不完。不过,和他在一起,我学到了不少,不光学习上的,还有生活上的。以后,我会继续向他学习,做个和他一样优秀的好学生、好孩子!
写好朋友的作文500字篇7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有一双能聚光的小眼睛,一张能吃会道的嘴巴,以及那一身像黑煤球一样的皮肤,他是谁呢?你来猜猜看吧!
有一天,我和他从学校一起回家。路上遇见了他的朋友,他就和他朋友开始聊天。他走路的速度越来越慢,似一只蜗牛慢悠悠的走着。于是我就不屑一顾地先走一步。过了好久他才回到家,只听他对妈妈说:“妈妈,张玉麒走丢了!快去找找吧!”妈妈笑着说:“她不是已经回来了吗……”我躲在屋里,听到他们的对话,不由得被他搞笑的举动逗得哈哈大笑起来。他飞快的跑进来看了我一眼后,又耷拉着耳朵,红着脸,回到了客厅。
他不仅能说会道,他还是一名吃货呢。一天,我们回到家后,他躺在沙发上说:“唉!渴死我了。”只见他拿起杯子在饮水机上接了满满一杯水,一口气就喝完了,我惊奇的望着他,不得不佩服他的胃口。到了开饭时,午饭是他最爱的麻食,他快速吞完一碗后,又开始第二碗了,而我才吃了两口呢。那天中午他吃了整整三碗,而我最终只吃了半碗,所以我可真佩服他的食量。瞧,那啤酒肚就是他食量的鉴证。
他不仅喜欢吃,还爱装酷。我们在同一个辅导班上课,一天,我们作文课时前,大家正在做准备。他来客串了,他穿着新买的衣服,帽子顶上有一个灯,他把帽子戴上,板着酷酷的脸,在教室里摆了几个pose,逗得全班都笑了,他也笑了,我感觉他就像沸羊羊一样,黑黑的皮肤,特别搞笑。
他的学习特别好,懂得知识也特别多,做什么事情都能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你应该猜到了吧,他就是——任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