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的快读后感100字8篇

时间:2024-06-28 14:36:27 分类:作文大全

一篇读后感是读者通过阅读和思考,对作品中的情感和人性有所体悟和领悟,读后感写得好可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好奇心,进而吸引他们阅读相关书籍,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算的快读后感1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8篇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篇1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书,如:《水浒传》、《伊索寓言》、《西游记》、《红楼梦》。可让我感触最深的一本书是《红楼梦》。《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由清代伟大文学家曹雪芹所著。他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中心,生动地描述了清朝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

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荣国府,渐渐与“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薛宝钗,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并遁入空门的故事。林黛玉的悲惨命运实在让人感到惋惜,但最让人憎恨的却是当时的封建传统观念。

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无不彰显出人物的特点。黛玉的聪明清秀、才华横溢、性格孤僻、心思敏捷;宝钗的美丽娴雅,处事圆润等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们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充满着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后,我感叹世事的无常和人生的无奈。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篇2

合上泛黄的书页,指尖仿佛还有一丝书墨气息。我凝望着那薄如竹片却又厚重无比的书脊,闭了眼,陷入无尽的沉思中……

“朝花夕拾”,多么动听的名字,十篇带着流水般纯朴气息的散文,里面又包含了多少复杂的情感!对故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思念,对师长的敬重,对童年的向往……少了些批判,多了些追忆,少了些凌厉,多了份真情。是的,恐怕这是鲁迅的一个梦吧。远离尘世的纷争,人们的排斥,回到自己的青少年时代,以一个孩子、一个青年的纯朴而年轻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身边的人。有一个古老的绍兴城,承载着如烟的往事,悄然入梦……我看见了这个梦,也宁愿相信这是个梦。

这个梦的童年部分,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质朴、最纯真的。这个梦里少有批判,少有仇恨,少有那个愤世嫉俗的中年男子。有的只是一个天真聪慧的小童,在百草园中拔何首乌,在灯光下听长妈妈讲故事,或者趁先生不注意,偷偷在纸上描绣像。他是纯真的,更是有思想的,他反对封建教育对儿童思想的束缚,他反对迷信和怪力乱神的说法……正是他先进的思想,让他具备了成为一个大文豪,一个批判家的条件,不是吗?

慢慢地,慢慢地,鲁迅的童年随风而逝,渐行渐远。他的求学之路逐步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有幸的是,在这条路上,我看到了《琐记》这篇精彩而深刻的文章。它讲述了鲁迅长大后,由于家道中落,不得不外出求学,继而出国留学的故事。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鲁迅,也看到了辛亥革命后社会的种种弊端。衍太太虚假的善心和丑恶的嘴脸使我憎恶,“维新派”腐败的作风令我气愤。我知道了鲁迅为何要出国留学,直至弃医从文。我看见了一个蜕变的鲁迅,更看见了一个即将被唤醒的中华!

我们不是书中的鲁迅,却在感悟着书中的鲁迅。往事如烟入梦来,三味书屋和百草园相映成婆娑倩影,迎赛神会也随鲁迅的成长渐渐远去。我们在读《朝花夕拾》中成长,在读《朝花夕拾》中感怀。我们只有感悟着,并成长着,将它化作一纸清梦,永远珍藏……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篇3

这是一部由j.k.罗琳所写的一套魔幻小说,截止到现在为7册,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是第三部。j.k.罗琳1965年出生,是超级畅销书“哈利波特”系列作者,此系列小说深受读者喜爱,屡创销售记录。迄今为止,“哈利波特”系列已被翻译成七十七种语言,销量超过四亿五千万册,并被改编成八部好莱坞大片。

这本书主要写了二十年来,在令人恐惧的阿兹卡班关押着一个著名囚犯叫小天狼心布莱克,据说是伏地魔的忠实追随者,哈利父母被害也与他有关,而他现在逃出了监狱,而且阿兹卡班的守卫还听到布莱克说的梦话:“他在霍格沃兹……他在霍格沃茨………”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即使在学校里,身边都是朋友,哈利波特也并不安全,因为最可怕的是,在他们中间,也有一个背叛者——小矮星彼得。其实他才是杀害波特夫妇的真正凶手。

我很喜欢小天狼星在书的尾部说的一句话:“我宁死也不会出卖朋友。”我看完这句话后我就觉得一个出卖过朋友的人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呢,所以我立刻感觉小天狼星是受害者,是一个可以为朋友牺牲性命的人,不是一个为了巴结大人物而让自己朋友陷入危机的人,也不是一个胆小怕事,懦弱无能的人。而小矮星彼得则是一个胆小怕事懦弱无能,喜欢巴结大人物的人,认为自己的臭皮囊比所有人的性命都重要,只要能让他活着,看着他的朋友死去,他连汗毛都不会动一下!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布莱克一样,做一个不会出卖朋友的人,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有人跟你做朋友。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篇4

花了两天看完了这本书,情节的设定让我为之一叹,很显然,这不是一本你能够轻易放下的书。

它通过15岁少女迪伦的视角来解析如何去爱,具有史诗般的质感,惊心动魄。

迪伦认为自己在吉斯夏尔中学没有真正的朋友,里面全都是一群白痴,而与母亲的无话可说更让她缺乏友情和亲情。所有,她踏上了火车去见他的父亲,然而一场意外发生,她遇见了崔斯坦,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男孩。由此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爱恋。

他们一起穿过了荒原,在魔鬼的重重阻碍下,最终到达了分界线。在他们穿过荒原时,,遇到了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孩,这个情节让我印象极为深刻。迪伦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魔鬼拖下,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了她,让崔斯坦受了伤。而正是因为这样,崔斯坦意外发现自己好像变成了人。他们最终也肯定了对对方的爱。迪伦把荒原当成了家,因为有崔斯坦的存在。所以她最终回到了荒原,找到了崔斯坦,并成功回到了火车上。

最终迪伦的不放弃和坚持使他复活,而崔斯坦对迪伦的爱也令他变成了人,最终在一起。

崔斯坦缺失的正是迪伦的果敢和坚持,也是因为迪伦的坚持和他对迪伦的爱纵然她一次次的决定,最后完成了从未有人试过的方法-----沿着路往回走。

这本书对我的心灵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它之所以被被誉为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不仅仅在于结尾的设定,也在于他们穿越荒原的行径和做法,崔斯坦拼死去保护她所爱的人。

下面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几段话:

我用最适合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在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我一直保持这样的相貌。我不知道自己遇到第一个灵魂之前是什么模样。如果我真的存在,我的存在也是因为有你们的需要。

崔斯坦此时反而犹豫起来。看不到她那双像大森林一样深邃的碧眼,疑惑顿时又浮上了心头。这样做不对,这样做是不被允许的。他对她的所有好感都是错误的,他不应该放纵这份感情,这是不应该发生的。然而他还是爱了,他渴望体验人类为之生、为之死的那种奇妙的爱情,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了。他缓缓闭上眼,在迪伦唇间留下了一吻。

“我自己一个人不行的。不管是走完这段旅程还是做别的什么事,只要是我自己来,我都会非常害怕。我……我需要你。”最后这句话是最难以启齿的,但却千真万确。迪伦已经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死亡,连她自己都觉得诧异。想起自己还在尘世的亲人、朋友们,她也只是略感伤心。既然她要走上这条路,自然他们终有一天也会来的,她还会和他们再见面的。

她的声音有气无力,如同在喉咙里嘟囔了一声。她感觉全身无比虚弱,就像是有人把自己的精力全都抽干了似的。那一双双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现在很难拒绝它们拖拽的力量。朝着地面,往下,往下,往下,然后令人震惊的是,竟然穿过了地面。尘土和岩石似乎并不像它们看上去的那么坚固。迪伦感觉自己可以穿过它们向下滑,好像它们是水做的一样。

“跟我走。”他用指挥官的口吻说道,语气中容不得丝毫商量的余地。这是命令,而他希望她服从。 奇怪,她的头脑里一片空白。迪伦连想也没想过要违抗他的命令,她木然地点点头,然后磕磕绊绊地跟着他向前走。 男孩崔斯坦甚至还没等她跟上就大踏步向山上走去,离隧道越来越远。他对她的倔强暗自称奇,这个人有一股子内在的力量。不过,不管怎么样,她都会跟他走的。

落地前他还有时间猛吸了一口气。她奋力伸出手,免得直接摔倒在坟场一样的地板上。这次他两只手都伸了出去,空空的手里什么也没攥住……

睡意如帷幕般一点点笼罩着她,她听到风在摇摇于坠的破墙间回旋激荡。虽然她感受不到风吹过时的寒气,但她听得到风呼啸着穿过罅隙与裂缝,想要钻进屋里时的呜咽声,这声音听起来非常古怪吓人。她不安地颤抖起来,但趁着崔斯坦没注意,她尽量控制着身体,不让自己抖得太厉害。

动物的哀号声越来越响亮,离他们越来越近。现在噪声持续不断,已经交织在一起。迪伦猜不出到底有多少野兽包围了他们。尽管她的眼睛左一眼右一眼地瞥,但始终没看见一只狼。不过,他们快要到了,他们就要成功了。头天晚上他们不得已留宿的小屋简直破败不堪,这间木屋看起来要比那间坚固多了,她不禁心中一喜。他们现在距离小屋已经近在咫尺了,迪伦几乎能看到自己那张受惊吓的脸映在窗玻璃上的倒影。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篇5

在今天的阅读中,一个——荷兰的鱼叉手在林肯山顶发现了一条独角鲸。他指着独角鲸的位置说:“它在林肯的斜对面!”大家朝尼德兰指的方向看了看船头,发现不是真的独角鲸,大家都玩得很开心。

事实上,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巨大的生物在海底深处以最快的速度向林肯游去。最后,林肯离这个巨大的生物只有20英尺远。

这个巨大的生物是独角鲸吗?林肯下一步会发现什么?我也感到紧张。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篇6

?西游记》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著,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的巨著。

孙悟空就是全书最光辉的形象。他热爱自由,勇于反抗的.精神。在西天取经的路上,表现出见恶必除的精神·。

唐僧是古国礼教的经典代表。他有着君子之风;但他也会轻易听从小人的意见,没有危险意识,缺少应变能力。唐僧代表着一种前进的方向,是经典的完美主义者。

八戒性格温和,力气大,嘴甜。但他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好进谗言。他知错就改,对师傅忠心耿耿。

沙僧外貌丑恶,但是个性比较憨厚,忠心耿耿。他正直无比,任劳任怨,从不左顾右怨。

?西游记》主要写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西经取经,唐僧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达到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取到真经。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篇7

初次看《西游记》是在六岁时,那时只觉得很好看,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情节曲折,使我回味无穷。

后看《西游记》是在十岁时,那时已懂事了,明白这故事里的真道理了也更加欣赏这本书了。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师徒经过了重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传说。《西游记》使我感受到世间的正与恶,和只有敢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四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平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小说中最主要的角色,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但他却始终是善良的,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性急、淘气,但始终忠于师傅,即使是被赶走了,也很关心师傅,每次总是又回来了,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面对妖精总也不退缩,终成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猪,也随唐僧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却始终对师傅不离不弃,武功虽不如孙悟空,但着实也是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的硫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功夫是三个徒弟中最差的一个,也是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水下功夫却是三师徒中的一个,也成了金身罗汉。读完这本书是我真真正正体会到了原来要想做成功一件事是多么的不容易,是要付出很多心血,也是需要坚持到底的,只有肯下功夫,肯花时间,认真的做就一定能够事半功倍。

算的快读后感100字篇8

到了今天,《草房子》已被我翻阅了一遍,感触颇多。印象最深刻的是杜小康,一个由富家少年沦落成穷小子,这是一个不爱说话但心肠极好的人,他总在背后帮助别人。他很爱读书,很想读书,可现在穷得连书也读不了了。这样一个求知欲强的孩子,就因命运的捉弄而没有了以后的路。而另一个孩子——细马,一个残疾的男孩,他有身体上的缺陷,但他的心灵依然健全。他有主见,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尊严,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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