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的秋读后感参考7篇

时间:2023-09-29 15:03:21 分类:作文大全

我们在阅读过程中凝聚出浓浓的情感读后感,读完这篇作品后,我们在内心荡起了读后感,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雾都的秋读后感参考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雾都的秋读后感参考7篇

雾都的秋读后感篇1

?青铜葵花》故事讲的是大麦地的男孩青铜与城市干校的女孩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虽然青铜家里很穷,但还是收养了可怜的孤儿葵花。青铜和葵花都非常懂事,他们都知道为别人着想,一旦有了好机会,都会去给别人,葵花很爱学习,而且多才多艺。就这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葵花12岁那年葵花回了属于她的城市。

我们再来看看t;t;青铜葵花>>的作者吧!曹文轩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曹文轩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现当代文学博士生导师、当代文学教研室主任,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客座教授,是中国少年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主要作品有《红葫芦》,《草房子》等:《根鸟》《细米》《感动》《野风车》《红瓦黑瓦》《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2003年出版的曹文轩文集,都被翻译为英,法,徳等多国文字。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受到青铜和葵花的兄妹二人的感情,他们二人手足情深,形影不离,在这个充满美好的地方生活——大麦地。葵花的父亲去世了,这让青铜和葵花成为了一家人,自从葵花第一部踏进青铜家的家门时,葵花就是青铜家的女儿。在那个穷困潦倒的年代,大麦地是附近几个村中最穷的一个村,而青铜一家又是大麦地中最穷的一家人,在那个穷困潦倒的年代,青铜一家人不怕困难,不怕钱财上的缺陷,和族人的不理解,毅然决然的收养了葵花,那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这种可贵的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本书有深刻的时代烙印,反映中国当代农村和城市的变化,反映唯美的纯洁的少年感情。

雾都的秋读后感篇2

?父亲的病》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旧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荒唐!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鲁迅先生真的是很伟大。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可惜,第二位又是“名医”。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

鲁迅先生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的行为我们一定要抵制、禁止他们的发展。而且要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看穿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

父亲被江湖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作者用讽刺的笔调写了庸医误人。以两个“名医”的药引一个比一个独特,表现了某些中医的故作高深,通过他们的相继借故辞去,表明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通过家庭的变故表达了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在感叹中让人体会人生的伤悲。

雾都的秋读后感篇3

这本书里面有许多我从来没想过的充满想象力的观点,这些有趣的观点成为我把这本厚厚的书看下去的动力,所以我觉得这是一本不同于其他枯燥无味的专业科普书籍的科普类历史哲学读物。

书的架构非常的简单,按照时间顺序,用严谨专业的文字记录了从有人类出现开始之后的认知革命、农业革命、科学革命的历史,其中插入一个作者自己关于人类融合趋势的原因的探讨,从金融、帝国、宗教的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在这本书的最后,作者向所有的读者提出了这本书最终的问题:从7万年前的智人发展到现在,我们人类确实已经逐渐成为这个地球上的主宰,但是人类不断的发展最终我们到底想要得到什么?

我之所以说这本书不同于其他的历史书,是因为《人类简史》是从人类辛福感的角度去看人类发展史,我们是否因为时代的前进、科学的进步而比以前更幸福?

解决历史问题的现代方法就是大数据分析,我们可以通过统计每一年各种疾病的人数年龄,去判断人类的发展是否使得健康更有保障,然而到底统计什么样的数据可以体现出幸福感呢?

这个问题留待科学家们去研究解答,幸福感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抽象的概念,所以我甚至把这本书列入哲学的范畴。

书里有提出许多我认为是存在争议的观点,比如到底是我们驯服了水稻还是水稻驯服了我们、正义只是我们人类自己的主观意识,对于大自然来说不存在正义、罗伯特•奥本海默才是人类和平的英雄。

对于这些观点我不置可否,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确实引发了我的思考。读完整本书,我有一个感觉,人类也许有一天真的能成神,但是在成神之前,请明确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保持谦逊,善待这个世界也善待自己。最后引用比尔布莱森的话:几万亿个游离的的原子以某种方式聚集在一起,又以复杂的方式创造了你。所以我们与万物融为一体。

总之这本书可读性特别高,强烈推荐。了解人类发展的前世今生。没有写总结,就是因为一切总结都显得很苍白。做了很多标注,值得细细品读。ps:汉源汇,还是蛮适合读书的。

从书架上拿下这本书,乍一看。啊,好有深奥的内涵,在通读后,感受变了,这分明是一本通俗易懂,却令人深思的一本书嘛!

人类的起源并不突兀,早在两百五十万年前,人这一族,就已经在世界出现了。而智人的出现,则又晚了五十万年。但在短短数百年数千年后,智人将世界“占为己有”,其它人类种族全部消失,只要人到了某个地方,那便是洪水,一点儿渣也不留下。从七万年前的“认知革命”到一万二千年前的“农业革命”,再到五百年前的“科技工业革命”,人类只用了不到十万年的时间,走上了世界顶端,而之前一直位居榜首的老虎、鲨鱼,在智人的出现后,慢慢消失,它们想不懂,它们都几百万年未进化,智人在几万年前还是它们的食物,可现在统治世界?

在智人进化之前,非常好地利用了“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这道理,他们不断战斗,吞噬,才走到现在称霸世界的局面。现在很少人有想用,人之所以只有一个,单一的物种是为什么,而以后,世界上会不会只有人这种生物?可能几十亿年前地球从未想过会在能量耗尽前寿终就寝,而人类的出现,已大大消耗了她的生命,可能几万,不几千年后,智人这个物种会伴随着其他物种消失,而灭绝,其它生物而是幸运的,因为它们已延继了几百万年,而人类,在几万年前登上历史舞台,而没观顾整个世界,世界就要毁在自己利益中了。

“最犀利的剑,视为的种族推动”。这一说明,终究会让智人毁在自己手中。

雾都的秋读后感篇4

寒假到了,妈妈让我看《爱的教育》,说这本书不错,我就看了。我一看,真是很不错,我就天天看它。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人埃·德·阿米琪斯写的。他生于1846年10月。在参军时就开始创作小说,开始在意大利军报上展出,广受读者欢迎。《爱的教育》是作者最著名的`作品,成为公认的世界文学名著。

这本书写的是意大利学生安利柯四年级的日记,每篇文章既生动又真实,富有一个孩子的真正感情。我最喜欢安利柯老师的精神讲话,其中有一篇《万里寻母》。这篇日记说的是玛珥珂的妈妈去外地做苦工,好长时间没有音讯。家里就让最小的玛珥珂去找妈妈,他走了很长的时间,乘风破浪行走了几千里找到了他的妈妈,帮妈妈活了下来。

读了《爱的教育》,让我懂得友爱、善良、互助,还让我喜欢上了上学,使我受益匪浅。

雾都的秋读后感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小到大,我和书就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它陪伴我成长,陪伴我进入梦乡。

漆黑的夜晚,繁星不停地眨巴着眼睛,此时此刻,我正在认真地阅读着曹文轩大作家著的《童年》这篇散文。

文篇散文主要写了:一个叫蓝蓝的小女孩,她非常爱她的奶奶,可是奶奶想离开蓝蓝的家,回自己的农村小屋去。可是蓝蓝非常舍不得奶奶回去,所以,蓝蓝跟奶奶说:“如果您回去,我也和您一起回去。”蓝蓝和奶奶以前都生活在小村庄里,现在,妈妈在城市买了一套房子,把蓝蓝和奶奶都接到了城市里来过日子。就是因为蓝蓝和奶奶以前在小村庄里生活,所以现在在城市里生活不太适应。蓝蓝在城市里生活的这些日子里,她非常想念以前在村庄里陪她一起玩的稻虎哥。现在稻虎哥终于有机会来城市里过一段日子了,蓝蓝可高兴了,她又可以和稻虎哥一起玩了。

虽然现在蓝蓝和奶奶还有稻虎哥都在城市里幸福的生活着,但是却没有以前在村庄里生活的的那种自由,那种童年的味道了。想想蓝蓝以前在村庄里的生活,以前没有学上,以前只能,在田野里玩耍,渴了就到小溪边去喝水。可是以前毕竟是以前,现在蓝蓝在城市里过日子,可以上学,渴了就买饮料喝,大不了花几块钱买一瓶喝。

由此,我想到我自己,以前我家穷得揭不开锅,买米的时候都两斤两斤的买。但是如今,我们现在拥有了一个美好的家庭,不用再愁没钱。

书是我良师益友。读书使我进步,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

雾都的秋读后感篇6

今天我阅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法布尔是法国闻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为什么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呢?是因为他喜爱昆虫,长时间亲身去自然界仔细调查昆虫。他对许多昆虫都进行了细致入微地调查、试验。比方:蝗虫、萤火虫、红蚂蚁,螳螂,蝉,甲虫,蟋蟀等等。

这本《昆虫记》中介绍了许多昆虫的日子习性、繁殖和捕食方法。里边的许多内容深深招引我读下去:以前我一直认为蜘蛛是昆虫,读完后我才知道昆虫有三对腿,而蜘蛛却有四对腿,它不属于昆虫;蝉喜爱把卵产在细枝上,而不是产在地下,它长有5只眼睛;甲虫的'爸爸妈妈合力运送“小球”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入的形象,它们分工清晰,运到洞口时,母亲去找合适的地址贮存小球,而父亲担任守着食物,由此可见父亲是一个十分有职责的父亲,一个巨大的父亲,一个为了家庭静静付出的父亲,其实它们也和咱们人类相同。

这本书中描绘的昆虫国际十分美妙,我也想同法布尔相同仔细调查,刻苦钻研日子中的动物和植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雾都的秋读后感篇7

小说通过一场关于“辫子”的**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封建。由于一条辫子使人担惊受怕,惟恐丢失了性命!也可以从九斤老太的话中体会到这一点。

另外,我们可以看出。当七斤没有生命危险之前,村民是多么需要他,又带点嫉妒。但七斤出了事后,村民对他不理不踩,甚至以为有些畅快。最后又受到了人们的尊敬!这样的一波三折也是围绕着“**”而发展的。

其中从七斤带给人们城里的新闻和赵七爷有学问而受到尊敬中又可以看出,知识是多么重要!

最后六斤还是裹了脚,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并没有脱离封建的阴影。

赵七爷是一个乡村酒店里的主人,所谓的遗老,有学问的人。他总是靠假学问来骗人。塑造这个人物是为了表现长期以来封建势力对人民的统治之严酷,毒害之深,造成了国民的愚昧。

九斤老太的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不是简单的写她不满的情绪,而是要揭示出陈旧腐朽的守旧观念,从中也能看出农民的狭隘性。作者把国粹家“一代不如一代”的论调折射九斤老太的身上,表现了对复古家、国粹家的一种讽刺。

七斤嫂是一个欺善怕恶,不分是非,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的人。从她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国民的劣根性。

七斤是《**》中的主要人物,他的辫子在进城时被人剪掉了,因此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七斤没有头脑,不加分析的相信赵七爷的谎话,被赵七爷弄得神志模糊。村里的人都躲着他,甚至有的幸灾乐祸。

描绘了中国辛亥革命后的国人的精神状态!封闭、愚昧、守旧!由于缺乏精神信仰,和精神追求而陷进自私、苟活、麻痹、冷漠、盲从、狭隘的状态。只要不危及自己安乐的生活,至于辫子留与不留,都不在人们的思考之列。毫无持操!为什么要听天子的,为什么要有辫子,都不是人们思考的!他们盲从于权威!如赵七爷、天子、告示。甚至于一切消息的来源咸亨酒店!

主要讲述了由于辛亥革命不彻底、不成功,导致农村里还保存着封建社会的思想,全文以天子坐龙庭为线索,描写了农村的封建情景。

本文一开始就描写了农村傍晚时的景色,这是鲁迅常用的手法――先写景,再写人。可是这样看似美好的地方,却到处都被封建思想所以笼罩着。比如,小孩起名字都以体重的重量为名。

文中的九斤老太,是一个典型的被封建思想所束缚的人。她固执地以为刚出生的人的体重重量的轻重决定了他的命运的好坏。看着自己的儿子、孙女个个都没她那一辈人重,就天天喊着“一代不如一代”。这是九斤老太对自己家人的不满,却也似乎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的越来越落后、腐朽。体现了鲁迅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要与封建做斗争的思想。

文中的七斤嫂,是个“恨棒打人”、粗鲁野蛮、蛮横无理的人。她全无农村妇女的老实淳朴、心地善良。这也是鲁迅对当时社会不满的一种反映。

文中七斤这个角色,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懦弱无能,怕老婆,虚荣心较强,无主见、信仰的形象。他平日里消息通达,受村里人的敬重,可在自己有危险时,显示出了他的无能,村里人、也不对他尊重了起来。这也体现了鲁迅对于没有自己的信念的人的批判、讽刺。

文中的赵七爷,是个属于墙头草,两边倒,小肚鸡肠的人。他见天子要辫子,就把盘在头上的辫子放了下来,往嘲讽光头的七斤。只由于七斤曾经得罪过他,所以他穿上了几年才穿一次的衣服,特兴奋。当天子不要辫子的时候,又把辫子给盘了上往,也没往七斤家了。

这整篇文章,鲁迅都表达了一种由于辛亥革命不成功而使农村的很多陋习都还在的不满。文章最后写的是六斤刚缠了脚,在场地上一瘸一拐地往来,正传达出了这种意思。鲁迅先生也讽刺了那些无信仰的人。

总之,鲁迅先生想表达的就是:要与封建迷信的势力作斗争并作战到底。而《**》这篇文章让我真正知道了鲁迅是革命家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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