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权益保护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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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1
20xx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后正式实施,新法修订后,有以下几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申请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码消费欺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三)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3、消费者的隐私权难以得到保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三、结合我省实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15年x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315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2
3.15,是一个对消费者很重要的一个节日,对于那些欺骗消费者的人,我们要报告给国家,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年的3.15晚会也让我们看到了那些卖家的真正面目。
开场的第一个厂家就让我大吃一惊,居然是“苹果”牌的手机欺骗了消费者,别的国家的“苹果”牌手机如果在一年以内有问题会换一个新的手机,但是在中国却不换外壳,同样是一个品牌,为什么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差别就这样的大呢?连“苹果”这样好的品牌都耍小聪明,那让我们消费者还会信哪一个品牌呢?
还有一个就是黄金掺假,在黄金里面掺上铱,就成为了千足黄金,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而且那些商家还亲自给记者做了演示,记者大吃一惊,让我们看的也是大吃一惊,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是事实就是这样,这样还让我们怎样去相信哪一家的黄金石真的呢?厂家为了贪图这些钱,竟然去掺假,难道不觉得愧疚吗?你们的良心就让你们这样的去做吗?我表示质疑。
接下来就是一个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了,汽车的质量问题被很多人都打了一个问号,其中,质量最不好的,就是江苏的一家了,大众也不是很好。汽车真让我们担心,这不是小问题,而是关系着我们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严重性有100%
最后就是做假宣传的'了,现在电视上有很多都是一些老人自称是“神医”给我们推荐药品,其实,那些都是假的,那些老人,只不过是演员,而里面的一些东西,有很多不好的东西,比如:辣椒油……说道这里,我必须要提醒一下身边的老人了,不要对广告上的花言巧语给迷惑了,那只是一个陷阱。
3.15,一个给消费者诉苦的权利,我喜欢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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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没有贵贱,但却有高低。”第一次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时候罗院长就这样教导和提醒我们。仔细想来,确实如此。如果职业没有高低,辛苦又漫长的学医之路培养出来的合格医生岂不是和培训上岗的普通工人处在一样的高度,那我们的专业性和优越感何在?这种优越感,是经历漫长过程成长以后的自我满足;是对精致生命品质生活的追求。既然我们选择了学医,并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远,的出路也就是继续辛勤并隐忍的走下去了。是的,和同龄人相比,我们看起来更加苦逼,也更穷。他们都在问心无愧在的自食其力之时,我们还在拼搏、挣扎、依靠父母、最后努力寻求出路。但穷和达是相对的。心若不欺,必将扬眉吐气。
身在校园,心系天下。当下,以互联网飞速发展和应用为代表的新的生产方式带来了新的产业升级。传统低效高耗产业的式微恰景象如食尽鸟投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了人人都想进的大观园。人们不难有这样一种印象:如今大学里最热门最投机取巧的专业都是与经济直接有关的,毕竟大家有这样那样现实的考量。于是,迈进医科大学大门的第一天起,老师就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医生永远是最令人尊敬的职业。从皇亲国戚达官显贵到平民百姓、新时代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社会形态如何变化,人对“大医精诚”的期待和尊敬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学习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这门课程,我更加懂得了虽然医路艰辛但总会柳暗花明的道理。因此,医学生不必苦于学医之路的默默无闻,必须要学会忍耐和接受。“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只要我们扎扎实实学好本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做好了本职工作,医生就是最闪耀最潮流的职业。
每年从医学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数十万,仍旧难以满足社会对医疗资源的巨大需求。这个形势,既是我们的机遇,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曾几何时,小小的血吸虫竟让伟大领袖发出“绿水青山枉自多,华佗无奈小虫何”的感叹,弹指一挥间,山河旧貌换新颜。前人的精神可歌可泣,但如今的医疗形势早已经不用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了。社会整体上飞速发展,疾病谱也相应悄然改变。保全生命活下来已不再是难题,预防疾病和追求生活的高质量才是医学的主要使命。肿瘤、慢性疾病、遗传代谢性疾病已然成为了摆在全人类面前的巨大医学难题。
多年以前,专科类院校培训毕业或者师承家传而行医者大有人在,时过境迁,我想,如今没有任何一个患者不愿意把自己的健康交付到更专业、医技更精良的人手里。有鉴于此,目前尚在理论学习阶段的我们需要更广阔的知识面和更高水平的学历。另一个角度来说,从现在到研究生以至于以后的更长一段时间里,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学习和应用目前已有的知识和技能来武装自己。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若有志于促进医学卫生的事业发展,为全人类的健康护航,恐怕路漫漫其修远兮矣。九成之台起于垒土。坚定信念,医学之路还长,我们永远在路上。
青年马克思在中学的毕业论文中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百年之后,立德立言的马克思早已远去,每每读到这段话依旧觉得振聋发聩掷地有声。斯人已逝,风骨犹存。这样一种感觉在我的头脑里越来越强烈和清晰:选择医学之路是正确的,我将更加踏实奋进地朝前走去。因为我深知:医学是为健康服务的,为大家的健康而服务,我们的幸福不也属于千百万人么?人都会有老去的一天,但当我老去,健康不再之时,我将因曾经为万千生命的健康助力护航而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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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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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3·15,今年有不同。因为疫情影响,具有仪式感的央视3·15晚会延期播出,与往年铺天盖地讲保护不同,这几天促进消费的动作一个接着一个,声音一浪高出一浪。这并不代表消费者权益保护不重要,面临的形势不严峻。疫情的发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新视角。
新冠肺炎疫情这只“黑天鹅”的出现,给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带来了困难和挑战。从长远看,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有着强大的韧性,完全可以应付短期冲击。但不可否认,当前经济受到了影响,尤其是餐饮等服务行业受到极大影响。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消费压抑,必然会带来行业压缩。正是为了推动消费市场复苏,多地发布倡议书,发放消费券,助力消费增长。
这些应急手段,到底会发挥多大作用,有待实践证明。但稳消费就是稳经济,稳经济就是稳就业,这是确凿无疑的,其鲜明导向和强大决心贯穿于促进消费举措的全过程。消费行为的完成,既要看“口袋”,也就是袋里有没有钱;也要看“粮袋”,市场提供什么产品和服务;还要看“脑袋”,也就是由消费环境支撑的消费体验。很难想象,在市场上到处充满陷阱,每走一步都有可能掉进坑里,消费者怎么敢放心大胆地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看似落脚在消费者身上,其实最终受益的是经济社会。而这,对扫清制约消费的坛坛罐罐,对疫情背景下的消费环境,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永远的进行时,当下面临着“传统的消费痼疾未除,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崛起、新消费领域的不断拓展又带来了很多新型消费纠纷”的局面。一方面,在传统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另一方面,消费场景的变化,消费终端的转移,又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挑战。这次疫情期间,且不讲退票难、假冒伪劣口罩等问题,就拿作为新事物出现的“不接触消费”来说,未来会给消费维权带来什么挑战,很值得研究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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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快要进入大四,即将步入社会的我们即将要进入公司,找一份自己的工作,于是,我们就有了那么一个就业指导课。
通过了就业指导课,我认识到了现在就业的压力以及形势。现在的用人单位除了看基本知识水平的同时,对综合能力的注意有很大倾向。也就是说他们不再单单看文凭,很多时候要考虑应聘人的行政办事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应变能力以及是否取得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等。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就不能单一的学习基本专业知识。要比较广泛的涉猎其他知识,例如,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努力拓展自己的见识和人际关系网。通过参加学生会和社团活动,培养一个良好的处理问题方式以及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为以后的就业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了解了就业形势以后,也了解了很多关于求职和职场中的技巧。比如,从最基本的面试穿着,礼貌,行为等,到最后在职场中的礼貌和技巧等。
所以我总结了一下一些要注意的地方,首先是面试,面试是公司对你树立一个第一印象的时刻,所以,我们一定穿着得体,比如穿着正装,发型不要太凌乱等,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其次是面试时的礼貌问题,在室内面试的时候,进出记得要开关门,进来时先敲门,进来后记得打个招呼再关门,要轻轻开关,给面试官一个礼貌的印象。然后就到面试了,面试时不要有太多的小动作,也不要太激动的情绪,只需用最平静和最冷静的心态去面对,对于某些对我们不利的问题要有技巧得回答,不要走进面试官的圈套里面。
还有就是交流的语言。比如自我介绍,必须简洁明了,不需要太多的累赘,要面试哪一方面的职位就要说哪一方面的经历,要不说太多反而让人感觉你不会把握重点,还有一些太过分的经历就不需要说了,以免弄巧成拙,还没开始就被淘汰了。还有问答环节,回答没必要太强势,因为太过强势人家公司会认为你是一头难以驯服的老虎,即使再优秀也不会用你,所以在回答的时候,时刻注意自己谦虚的态度,不夸大事实,因为有些问题考官是为了测试你某种性格而提出来的,如果过度回答就会中了考官的圈套。顺利的面试还需要有较好的口齿表达能力,如果连说句话也紧张,那么整个过程就会很尴尬,面试官看了也不一定想要,即使能力很好。有些情景模拟的问题,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做法或曾经的做法说出来,并且要谦虚,毕竟我们还没有太多的经验,谦虚低头反而更好。
还有我们在准备的时候,必须正确认识自己,认识自己是哪类型的人,适合做什么,优缺点等等,这对就业的选择和面试都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做适合自己的工作,也会得心应手很多,而优点是我们的亮点,可以开区别其他人和我们,帮助我们成功。
在就业指导课最后,还有一个模拟面试,在8位同学的面试表现中,我学会了很多东西,起码让我现场看了一次,也让我看到了很多我忽略的地方。自我介绍要简短而有针对性,回答问题要谦虚,最重要的是要有准备,没有准备上去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我觉得在之前当学生干部对我这方面的提高还是有很大的,起码之前我是一个连对陌生人说话都紧张的人,现在我都能对着一群人凯凯而谈,这可以说是我的一种优势吧!
通过这学期的就业课,我的收获很大,因为我们也算是半只脚踏进毕业的大门了,拥有良好的就业技巧,是我们这群快要进入职场的人必须具备的。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在这学期的就业课的学习中,收获的都是实战的经验,给我们这群没见过实战的人最充足的准备,可以说是给我们打预防针吧!最起码的,我读大学就是为了找份好工作。清楚自己的优势,明白自己的劣势,再做好充足的准备,和就业课的那些技巧和知识,我相信我能在职场上能有行云流水之势,踏上人生巅峰!
成为一个成功的创业者和就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