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观后感心得6篇
通过平日里多观察身边的事物,大家在写心得时一定都有不少感受,实用的心得体会是可以给自己带去深刻的思考的,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越界观后感心得6篇,感谢您的参阅。
越界观后感心得篇1
星期一下午,我校特地请来法制讲座所人员,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事例,描述了犯罪分子如何走上犯罪道路。其中有个事例是这么讲的:“有一天,小红一个人独自在家里,突然有人按起了门铃,小红马上跑过去把内门打开,小红问,你有什么事情吗?陌生人回答,我要向你借笔纸,旁边没人在,我用笔纸来写,让他们知道我来过,小红觉得也情有可原。于是,就去拿了笔纸,正她要把外门打开时,只有一小条缝,陌生人马上把小红给绑起来,并且把贵重物品统统卷走。”就在这一个小小的事例让我有很多的体会。我们独自在家中的时候,不应该与陌生人进行交谈,而是快速打给家长,问清楚情况。不要随意打开门,一打开危险就在靠近。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时候,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陷入无底洞中。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孔子说过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携起手,共创美好文明,不要让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越界观后感心得篇2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法律素养,还可以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俗话说法律是人类的“保护神”。
偶然间,我“接触”到了《普法教育读本》,它是我的法律的启蒙老师,交给我法律的知识。仔细品味本书,真让我受益无穷。这本书是图文并貌,对法律问题解决的很透彻;它以青少年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如果你有认真阅读目录,你会觉得它很有意思:目录横着读有点像诗歌。文章里面有首先有漫画,先让我们对这篇文章有所了解;然后是佟老师说法,让我们对文章有什么法律要注意和学习;再是法律链接让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再进一步的了解,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儿童权利公约》……还有普法小儿歌,让我们对全文进行总结;再是谈一谈或做一做,看下我们有没有对本文的法律知识了解透彻。这本书是青少年专家、律师人民的结晶啊!
在生活实际中,这本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有一次,我的好朋友放学时去小卖部买辣条,当她准备想把辣条撕开时,我问她:“你买辣条的钱从哪来的?”她吞吞吐吐地说“我的零花钱。”“确定吗?”我问。她把头埋得低低的,惭愧地说“我瞒着爸爸妈妈,从柜子的盘子里拿的。”我严肃的对她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没经过爸爸妈妈的的同意就拿钱,这叫“偷”,现在是“小偷”以后长大成“大偷”。我们做人要踏踏实实,是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要凭自己的劳动换来果实。”她听了我的话她说“我要向爸爸妈妈承认错误,争当四好少年。”还有一次,在外婆家里,我看见外婆拿着垃圾准备往窗户外面扔。我看见这一行为,我连忙劝住外婆:“外婆,你不能把垃圾往窗户外面扔,你这一扔可能会砸到人,或者砸到动物”都没有好处,砸到人可能会犯罪。再说垃圾往窗户外面扔就是不文明的。”外婆说“瑶瑶长大了喽”,便连忙走到地下把垃圾往垃圾桶扔。
现在很多学校没有把法律进行重视,如果青少年不懂得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那就是不了解社会。所以我们21世纪的青年要学习法律知识,不然,无法跟不上日新月异的时代步伐,我们要重视法律。法律这词虽然有点深奥,但是只需要你留心观察,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法律知识可以像酵母似的发挥作用!
?普法教育读本》让我终身受益,我读这本百不读不厌,每一次读,都能发现新的东西。
越界观后感心得篇3
“法治”,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许多关于法治的知识。法,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就像一把具有神力的保护伞,保护着我们每一个人,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近,我读了《依法治国》这本书,觉得学法护法太重要了!
记得看到这样一个事例:10岁的小姑娘小花,从小就学习特别刻苦,一直品学兼优。五年级时,由于家里穷,爸爸让她不要去上学了。虽然小花想读书,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了解到小花的情况后,老师找到了小花的爸爸,向他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花的爸爸立即送小花返回了学校。是啊,我们每个人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即使父母也不能剥夺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
虽然我们还是小学生,但我们仍要做到心中有法。我们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从小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从小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向“国旗老阿妈”次仁曲珍等榜样学习,从小做一名法律的小卫士。只有这样,我们的天空才会更加五彩缤纷,我们的人生道路才会更加笔直宽阔!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为了中华民族的今天和明天,我们少年儿童时刻准备着,为实现中国梦、法治梦添砖加瓦。
越界观后感心得篇4
星期四,我们六年级全体同学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听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讲座,主讲人是__。
首先,__用一个案子教育我们,让我们认识什么是犯罪,不要轻视犯罪。她告诉我们,有几个学生,因为心中烦闷,经常半夜三更在大街上转悠,有一天见来了个人,就把那个人打了一顿,还 抢了些东西,自以为很威风,实际不知道已经犯了罪。这件事,让我们明白了,任何违法的事不管作后多威风、好处多,都不要做。
当我们都认识到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时,朱庭长又教育我们要认真学习。
这个案子的主犯跟上次不同,他十六岁以前已经作恶多端,因为父母在外打工,自己又辍了学,所以没人管,经常偷自行车、电瓶车。被捕是因为打架,把一个以前的同学打伤了,如果他认真学习,不辍学,说不定成绩优异。
听了上面的案列,我顿时明白了很多,以前,我以为犯罪离我们很远,现在我才知道犯罪离我们近在咫尺,就拿最遥远的吸毒来说,平时可能满不在乎地说:“那是意志最不坚强的人干的,我是绝对干不了的!”但是听了__讲的案例后,我不敢不把它当一会事儿了,平时,我在电视上看的都是国际大案,心中不免有些自己犯不了罪的想法,现在知道了,甚至是故意把一个人打青,就可以判刑。
__讲的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子,让我们明白了太多东西,受益匪浅。
越界观后感心得篇5
今天,我校的篮球场上展出了许多法制教育图片,深深得吸引了同学驻足观看,出于好奇,我也凑了上去。
图片中大都是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看的毛骨悚然,现在回想起来还 胆战心惊,久久不能平静,就如同是一幕幕的电影在我眼前回放,历历在目。其中有一个案例我印象最深刻:一个男孩因为憎恨他的母亲而在母亲的药里放了农药,导致其母死亡,而他高兴之余,也为此付出失去年轻生命的沉重代价,一个正处于花样年华的生命就这样匆匆地结束了。
图片中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从偷小钱到抢大钱,杀死老师,吸毒……看到这些青少年犯罪的事例,我是既震惊又深受教育。为什么这样事件层出不穷,比比皆是?为什么青少年发生频率那么高?我想主要原因是他们不懂法,而且自控能力比较差,管不住自己,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而他们却当耳边风,积少成多,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比如我们身边就有一些同学,经常逃学,进出网吧、游戏厅,与“黑社会”接触密切,我想长期发展下去,后果必将不堪设想。
虽说走向青少年走向犯罪,学校,家庭,社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关键还 在于自己,我们正处于似懂非懂的年龄阶段,更要学法,守法,经常洗涤我们的心灵。从这触目惊心的事实中,我们也应吸取教训,认真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新时代的好学生,让犯罪现象永远从生活中消失,让我们每天都沐浴在陽光中,充满微笑,充满希望……
越界观后感心得篇6
上周三晚上,我们全体住宿生一同观看了一档法制教育系列片《__》,影片中的许多青年因为触犯了法律,关进了少管所里,他们都是由于当时的一时冲动与好奇,造成了现在的后果,他们都因失去了以往自由的生活而后悔莫及。
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片中4名少年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他们犯罪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今天的后果。他们为此都后悔不已,但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却都已经太晚太晚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社会和家庭教育。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未来。如果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正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免疫”能力,那么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例如2004年4月份,贵阳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在贵阳市区街头的"两抢"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所为,作案频率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据行动第一阶段的统计,在公安机关破获的南明、云岩两城区的523起各类刑事案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作案件占37.4%,占314起"两抢"案件的73.6%;在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占42.3%。该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市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000多人,其中18岁以下(不含18岁)的作案成员占26.2%。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目前"四类"(两劳释放、吸毒人员、暂住人口、违法青少年)高危犯罪人群之一。
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一个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 2002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鸿门村15岁辍学少年王某,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今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属院14岁女学生芦某掐死后实施奸婬。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100元让其外逃。法网无情、法网恢恢,伸手必抓,违法必究!一时的冲动、一时的失误,终生遗憾!给自己的家庭和亲人带来无限痛苦!
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美校园里,生活在自己的班级里。自然会有各种法律、校规、班规制约着你,而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必须去配合它。因为它是规则而你做为团体中的一员就必须服从。让我们重视起来吧!增强法制免疫力杜绝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