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守正的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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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守正的心得体会篇1
今天下午,我们去参观了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这次参观之行虽然仅有短短的2个小时,但是却让我切实地感受到了一个充满人性化、充满关怀、干净、整洁的看守所,让我改变了以往的看法,同时因为社会上某些舆论而对看守所产生的一些误解也澄清了。总体来说,这次看守所参观之行收获颇丰,但仍有几个问题尚不明确,总结如下:
一、看守所的职能划分混乱,有越俎代庖之嫌。
在此次参观之初,曾有看守所工作人员为我们播放了一段关于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的短片。其中,有一段话的大意是:看守所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大案多起,取得巨大成就。
其实不只是在第一看守所,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都会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案件,还有个别看守所干警被评为深挖犯罪能手,得到嘉奖。甚至当地监管部门还会对看守所下达指标,要求当地看守所协助破案率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略有不妥。
1、职权划分不明,监管混乱。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而目前的形势则是,看守所就会充当公安机关的马前卒,怀有极高的积极性协助公干机关办案,这样做对于保持看守所的独立有很大的影响。诚然,因为看守所方面的介入会使案件侦破速度加快,甚至还会破获很多那些隐藏很深的案子,大大提高办案效率,但是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很容易会导致职权划分混乱,监管失当。同时,看守所这种热情服务更有可能使公安人员过度依赖看守所,而放松对案件本身的侦查。
2、有违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而看守所工作人员这种深挖余罪的行为,很容易使其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犯罪嫌疑人,忽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无罪的证据,而更倾向于有罪推定,这样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
3、不利于相关权力之间的制衡。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这样一来,使得犯罪嫌疑人从被看守所羁押直至被检察机关起诉,这段时间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再加上看守所深挖余罪,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因此,很容易助长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的风气。2009年2月发生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就说明了缺乏相应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一种权力很容易走向偏差这一事实。正因为如此,很多法学界人士都呼吁改革看守所制度,希望将看守所划归司法系统管辖,使之与公安部门进行制衡,保持中立,以期达到防止刑讯逼供、完善监管体制的目的。我认为这一观点很有道理。如果尚无法达到使看守所与侦查机关划清界限的目的,最起码不应再提倡看守所和侦查机关这种合作关系,尽量拉远两者之间的距离。
二、对律师正常会见权力的严重干涉。
这次参观后的座谈中,看守所所长曾坦诚地表示:尽管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羁押48小时以后其律师就有权力进行正常地见面和问询。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案件如果律师想要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相关部门出示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在中国,律师的正常权力确实受到了很大限制。尤其是在公权力眼中,律师更是一个惹人讨厌的角色。他们认为律师会干涉正常的司法秩序,增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难度。比如让律师在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交谈,会使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坦白或有保留的交待自己的罪行,影响侦查行动的正常进行。其实,这也恰恰反应出中国程序正义所处于的尴尬地位。
所谓程序正义,用一句法谚来解释,即为: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所以,程序正义又被人称之为看得见的正义。换句话说,它要求公权力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公正,即保证实体法的正义,更要求处理案件的过程公开、公平,遵循严格的程序,裁判者保持中立位置。
但是在中国,对实体正义追求的疯狂远胜于程序正义,对办案效率的追求压倒一切,可以不顾程序上的混乱。比如在几年前如火如荼开展的重庆打黑行动,在这起打黑风暴中,当地公检法三方通力合作,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打掉了一个又一个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赢得了全国各界的一致称赞。但是在这重庆速度背后,是公权力携手对程序正义的悍然践踏——一个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被法院审判,前前后后不到四十天,更遑论有律师为其做辩护了!可是,在国人心中,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为他们做主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体会不到程序正义被侵犯带来的阵痛。所以,当轰动全国律师界的李庄案发生后(一个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因为替重庆黑老大龚钢模做无罪辩护,干扰了重庆速度,被刑法306条),人们开始欢呼雀跃,认为替黑老大做辩护的都不是好人,是恶律师。有鉴于此,在公权力的干预、公众的漠视之下,程序正义得不到保障也是司空见惯的了。
其实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不是对立分开的,公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如果不加以监督管理,很容易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程序正义则可以对公权力加以监管,防止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可以说,程序正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须保障。其实在去年北京某公安分局,就曾试点赋予律师在场权,让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询问的时候在场,被《南方周末》称为艰难的进步,只是事到如今,早已没有了下文。
我们希望中国的法治能不再停留于法条的表面,让程序正义切实可行。不仅可以让律师在看守所内可以正常地与他的当事人见面,更要从各个方面保护程序的运行。如此,才称为法治。
观看守正的心得体会篇2
三月九日有机会能够参加公司组织的法律培训与教育,早上八点半我们一行人便集合在约定的地点,坐上了行政人员安排的大巴车,像是去外地旅行一样出发了。
车上很热闹,大都三五成群的聊着家常,或谈着工作。听说我们这次是要去市里的看守所,在双峰寺方向。看着车窗外缓缓驶去的车辆以及匆匆掠过的树木,再看看车里有说有笑的同事,不由得开始在心中想象将要到达的是怎样的一个地方,那里的人们又是过着怎样的一种生活…
我们的车是第一个到达的,下车之后忽然觉得其实跟想象的并不太一样,可能想象永远都是与现实存在差距的。大概十五六分钟之后,全体68个成员陆续到达完毕,于是我们便排着队开始进去参观了。
看守所的纪律要求很严格,起初以为我们要来的是监狱,但是监狱与看守所还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带领我们参观并进行讲解的是一位女警官,具体叫什么名字忘记了。看守所的格局并不是很大,但其实它是很大的,只不过是被分成一个一个狭小的空间,分别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所以给人的感觉好像它很小。
首先进入的是审讯室,平时审讯犯人的地方。分为a门和b门,把守相当严格。接下来是监控室,整个看守所的监控在这个房间都能够一目了然。监控室对面的墙上挂有四位心理咨询师的画像,女警官介绍说这些都是国家及的心理咨询师,专门为看守所的在研人员进行心里救治,但是我想这应该只是他们工作中的.一部分吧,也许他们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
最后分别参观了医务室、在押犯生活工作的场所、女子犯罪关押所、未成年人犯罪关押所。听说他们在就医看病时都是带着手铐脚铐进行的。还有械具室,看的大家都胆战心惊的,跟电视剧上演的差不多。这些在押犯人中既有老人也有儿童,老人大概有六七十岁的样子,年纪最大的至少有八十岁。儿童看样子也就只有十一二岁而已。不明白他们都是犯了怎样的过错,导致他们被关在看守所里,每天呆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与那么多人一同呼吸着沉闷的空气,手里还得不停的工作忙碌着,每天吃的是馒头和萝卜汤,还得不定期被人们参观。我总觉得这里的小孩儿出去以后大多会留下心理阴影,他们还未成年,不应该接受这样的对待。
短短一个多小时的参观很快过去了,出了看守所,迎面吹来有些刺脸的风,看着鸟儿在树梢轻轻一跃飞进天空的怀抱,心中却是五味陈杂,说不出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世界那么大,我们还这么年轻,不要让一时的冲动毁了我们自由的人生,更不要让一个狭小的空间成为我们一辈子的牢笼!
观看守正的心得体会篇3
今天上午,学校组织我们去肥城市看守所参观。我们看到了各位军官有条有序的生活规律,同时也看到了犯罪分子痛苦的生活。在高高的楼上往下看,犯人的住所尽收眼底,用铁网护着,用铁链锁着,里面黑暗而窄小。
犯人过着痛苦的生活,没有关怀,没有自由。同时,他们又受着自己良心的折磨。在这一排的牢狱里,最让我注意的是最边上的一间牢房??未成年人牢房。我想里面关着的,大概是与我们年龄差不多的人,由此我想了很多……
这些犯人与我们一样,在犯罪之前,拥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受着老师的教导。但他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觉得自己太受拘束:厌烦了妈妈的唠叨;厌烦了爸爸的严厉;受够了老师的批评。这些思想将他们带到了人生的岔道,有两条路供他们选择:一条路通往阳光灿烂的生平世界;另一条路却将行人引入漆黑的.无底深渊。而他们坚决的选择了那条黑暗的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只看到了表面,在那条光明的道路上,表面是汗水和努力,可是他们难道不知道“苦后甜”吗?在那条黑暗的道路上,表面是“吃,喝,玩,乐”,但他们不知道,这条路是通往犯罪的路。
在学生时期,这些“少年犯”贪图享乐,盲目的追求一时的快乐,做了社会所不容.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而这一时的快乐背后隐藏着多么大的痛苦啊!
后来,他们学会了吸烟,喝酒,没有了钱,便去偷,便去抢。当父母,老师教育他们时,他们却理直气壮的说:“别人能这么干,我为什么不能?”
他们开始不把学校纪律放在眼里,还无缘无故地旷课,夜不归宿。还觉得这样很牛,很潇洒。不知不觉地,走上了犯罪之路。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终于作了法庭上的被告人,住进了监狱。他们以为只要赔偿,就可以释放。可见他们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法盲”!刑法上规定:犯罪到一定程度,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就可以看出:他们不学法,不知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的结果。而现在他们已是后悔晚矣。现在,他们失去了自由,以前拥有自由时,不知道珍惜;现在失去了自由,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宝贵,多么令人向往。
现在我们正处在最危险的时期,最容易犯罪的时期,对和错只在一念之间。因此,我们必须学法,知法,守法。守法必须从遵守纪律开始:要时刻遵守 中学生守则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在青少年时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品德。
另外,我还对此编了一首儿歌:
吸烟喝酒不能做,
善良朋友才可交。
伤人利器不可带,
打架骂人不可为。
别人财务你别碰,
偷鸡摸狗见品行。
挣钱不正当,
健康书籍多阅读!
通过这次的教育,我发誓:我一定要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
观看守正的心得体会篇4
5月8日,本人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中廉政谈话会议。参观了市看守所监区,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视频,听取了看守所领导关于监区管理的相关工作介绍及市检察院胡局长对职务犯罪、渎职的讲解。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本人对“渎职”有了新的了解,给了我很深的警示作用。现将自己的体会汇报如下:
一、对渎职的理解
“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同时,一些其他的应该尽其责任而没有尽职尽责的人员,也会称为渎职。
二、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提高反渎职侵权的意识。许多铸成大错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反省自己一步一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我要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要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党
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摆正自己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做好工作,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权力与责任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一个干部一旦拥有了权力,他肩上就多了一份为群众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也就越大。有了服务人民责任意识,才会把权力当成一种信任、一种责任、一种压力,才会时刻警醒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其位要谋其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既要清正廉洁,又要尽职尽责,绝不能出现以为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就可以了,在其职却不尽其责就是失职渎职,因为这是对手中公共权力的浪费,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拥有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才问之无愧。
观看守正的心得体会篇5
为了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上星期法院组织了一次全院人员参观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身临其境,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
注重思想道德培养。我们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虽在部队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大部分还在部队都当过单位不同层次的主官,有一定的业务特长和工作经验,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
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军转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那样,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特别是要有重点地修炼好自身的政治、作风、情操和职业道德,要能把自己的人格力量统一到党和人民的要求上来,真正使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我们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我们一生最好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