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推荐6篇

时间:2023-10-30 17:01:04 分类: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写好了帮助我们理解自己的过去,以更好地塑造未来,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留下宝贵的回忆,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推荐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推荐6篇

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篇1

转眼间,数日即逝,一天天的日子,仿佛在弹指间流逝,总结这一年来的经历,颇有感触。

一、在思想上,认真学习各项交通规章制度深刻了解自我所肩负的职责之重,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我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在工作中,做为一名驾驶员,平时注意车辆的定期维修和保养,每日耗油量都记录在册,时刻坚持车内清洁卫生。做到领导安排的事情坚决立刻办理,今日事情绝不拖到明天。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安全行车,不酒后驾车,不让车辆带病上路,做到勤检查,勤修理。

20xx年虽然是忙碌的一年,但做为一名普通司机基本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本人能爱岗敬业,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此刻:

第一、作为一名司机,服务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二、有些工作还不够细致,有待于加强。

第三、工作中要学会开动脑筋,主动思考,充分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第四、有问题进取与领导进行交流,出现工作上和思想上的问题及时汇报,也期望领导能够及时对我工作的不足进行批评指正,使我的工作能够更加完善。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所以我更应当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勤奋工作,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为公司贡献自我的青春和微薄之力。

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篇2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篇3

一、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至3月报名以来,一直没有去学习,上个月刚刚把理论考过。接着上了几次车,感觉还不错,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女士相比男士来说确实要慢一些。

上节课老师教了右飞,练了半天都找不到最佳的状态。后来,还是另外一位师傅告诉我几个机械的动作,终于算是明白了,虽然练的很机械,但至少不再犯一些低级的错误。而我们同一辆车的另外一位师兄,他真的很厉害呢?他练了两节课的右飞,师傅教他全套,练的非常好,还可以给我们做一些指导。

这儿的老师也不错,不要学生请客吃饭,他们有自己的食堂。每天从早上7:00钟开始接学员,要晚上10:00钟才能结束,每天重复同样的工作、坚持10几个小时的上班时间,还能保持既望的热情和饱满的工作状态,真是不容易。带我的师傅是一位很有想法和冲劲的人。刚刚完成了在川大mba的学习,虽然是网络教育,但到了他这个年龄和他所处工作氛围,还能让他静下心来去学习一些东西。他这种生活状态让我由心底产生几分敬佩。

我希望自己能尽快完成驾校的学习,可能是因为我性子有点急,不喜欢托托的。因为只有完成了这一项学习,我才能够有心思和精力投入其它新的学习中去。

1、提速并线。

正常路况下,一脚刹车,然后慢慢并线。此行为极易招致事故,至少,会立即引起堵车。 应当在打转向灯后,看准安全的空档,稍微提速并同时打轮并线,尽量使自己的车速比后车快10km左右,以免后车处理不及。

2、刹车时观察后视镜。

现在路上车距都较近,刹车时,顺带注意一下后车距离,如果距离太近,并且自己与前车还有一定的距离,就稍微松一点刹车,避免追尾。

3、过弯技巧。

弯前减速,弯半加速,又快又稳。入弯过急然后再踩刹车,很容易甩尾或侧倾。

4、减档超车。

需要快速超车时,先减一个档位,使发动机输出更大的牵引力[仅适用手档车]。另外,山路超车时,先尽量贴近前车,减少超车距离。

5、在双向混行车道行驶时尽量靠左。

很多新手害怕与对面来车剐蹭,喜欢稍微靠右一点。提醒意见:右面是行人,发生事故是“铁撞肉”,麻烦大。左面发生事故最多是“铁蹭铁”,小问题。孰重孰轻一想便知。当然,提高技术更重要。

6.学会如何调整座椅并实际调好,否则开车时间长了很难受的;熟悉离合、方向盘、油门和刹车.有条件可以稍微加速一下,然后把离合踩到底踩刹车,看看刹车是软还是硬.

7,懂得如何安全的开、关门和车窗,特别是刚摸车子的人,最好了解这几个按钮:空调、音响、夜灯,开车是享受,别浪费了.

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篇4

通过几天的培训学习,使我受益匪浅,不仅掌握了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更加深入地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增强了对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必要性的认识,这对一名即将成为汽车驾驶员的我来说,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的数量在不断增长,但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多,以及一些驾驶员、行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每年发生的车祸数量也随之猛增。“车祸猛于虎”,迄今为止,死于车祸的人是越来越多.车祸一旦发生,受害的不仅仅限于肇事者、受害者本人,它还给双方的亲属带来家庭割裂、亲人离散的痛苦和巨大的财产损失.这方面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有时,仅仅驾驶员的疏忽,或者仅仅驾驶员没有很好的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酒后驾车、违章超车、违规占道、超速行驶、满载超载、疲劳驾驶、闯红灯,导致车祸瞬间发生,使一个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毁于一旦。可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一名驾驶员来讲,即是承担的责任,也是应尽的义务.要有效地防范车祸的发生,减少因车祸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文明、安全驾驶.关于这一点,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体会尤深。

因此,我保证自己一定要时时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认真遵守中种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安全礼貌行车,绝不发生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章行为,从而有效地预防和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对于发生在自己周围的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违法者进行教育批评,并积极地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管理.我想只要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们在享受汽车带给我们极大便利和同时,也一定会有效地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

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篇5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驾驶员体会心得体会篇6

每当我们驾车行驶在大街小巷。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以及公司的领导无刻不牵挂着我们。而我们惟有安全行车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回报!

通过公司组织的安全行车学习,使我深深的体会了安全行车的重要性。

一:公交驾驶具有一定风险性,安全行车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千万家庭的幸福。对公司而言,安全行车是企业繁荣发展的基石,基石的稳固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公交集团的做大做强。

二:安全就是一种承诺,对乘客,对社会的承诺。乘客选择公交车出行,就是选择了方便,安全。我们只有抓住了安全优质的服务,开好“安全车”、让市民座上“放心车”,让市民满意,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赢得声誉,才会赢得市场、站稳市场。

三:安全就是一种经验,作为公交运输企业,安全事故再所难免,但每一个事故,都会促使人们反省自身、都能够总结出一定的经验教训。通过发生的一些事故血的教训,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日益完善。提高自己防范事故的能力。同样作为我们驾驶员,也要善于总结过去在驾驶中的一些恶习。时刻树立“安全第一”这个思想。

四:安全也是一种责任。作为公交车驾驶员,是公交安全行为最直接的参与者。企业将安全责任托付给我们,保证安全就是我们每一个公交驾驶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身肩安全重担,我们公交驾驶员只有靠我们良好的安全素养和强烈的事业心、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作好安全。在工作中遵章守纪,养成好的安全习惯,在行车中谨慎驾驶、每时每刻不忘安全,特别是在违章违纪念头露头的时候、在冒险侥幸心理作怪的`时候,这时候想一下安全、想想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我想很多事故我们都能够避免。从工作的每一天入手,从每一趟车的安全入手,注重点点滴滴,保证一个个的安全百天,安全千天。

事故猛如虎。交通事故造成的许多悲剧,无时无刻不在警惕着我们,安全、安全、再安全!因为安全是一种爱,这爱是"儿行千里母担忧";安全是一种情,这情是"为伊消得人憔悴"。仔细想一想,生活中还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呢?

安全受制规矩。任何一个人,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遵守必要的规矩,危险一旦降临,就可能难逃厄运。换句话说,如果驾驶员没有足够的交通安全意识,行车时不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危险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安全始于礼让。红灯短暂,生命长久,相信每个人都经历过堵车,都见过刮、蹭、追尾等交通纠纷。其实,多一些耐心,多一些谦让,会让交通更为顺畅。试想,再宽阔的道路,如果车辆行驶中你追我赶,见缝插针、占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各不相让,都会引起道路的拥挤和交通事故的频发。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汽车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交通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停顿看表)就在刚刚过去的不到1分钟的时间里,全世界已有1人死于交通事故,已有25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我们忘不了父母失去孩子那撕心裂肺的呼喊,忘不了孩子失去父母那可怜无助的眼神……不知有多少灿烂的笑脸在交通事故中消逝;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在交通事故中凋谢;有多少幸福的家庭在交通事故中变得支离破碎、残缺不全。

同事们,朋友们,让我们将安全时时铭记在心,不要让事故的阴影伴随我们的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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