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工程合同8篇

时间:2023-07-29 17:02:29 分类: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的重要性是合法的保障我们权益,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路灯工程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

路灯工程合同8篇

路灯工程合同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城区320国道长龙至楮塘段、兴廉大道、车站路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范围: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除甲方提供的的材料清单以外的所有路灯安装、调试、管道敷设、路灯基础等相关工程直至亮灯验收。(清单附后)

内容:1、人工挖、恢复路灯线沟槽土方;2、路灯安装、调试、铺设路灯线、路灯基座;3、残渣外运。

四、工程合同造价: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 负责办好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2、负责提供地下自来水管线布置情况,为乙方施工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的施工场地,提供临时设施所需场地。

3、负责组织承、甲方和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要求交底会审,交付道路或管线平面、测量控制点和路灯安装点。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所有矛盾处理及用水、电的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等工作,并缴纳用水、用电费。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3、负责维护施工范围甲方交付的测量控制点,维护施工区域出现的文物、古迹等。

4、做好施工区域交通秩序维护。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天(日历天),自年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施工

一、本工程质量除甲方特别要求以外均要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本工程以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依据,由邵东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行质量监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经甲方验收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和有关规定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或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或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证后才能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7、乙方严格施工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除甲方供应的路灯全套、线材等(见附材料清单)以外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材料均要签字确认,对甲方交付后的材料造成的损坏和浪费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灯具的调试等)。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甲方为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需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审查完毕后一年内拨付工程款的95%,5%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金保修期满并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

二、乙方所交的工程保证金30万元在机械、材料进场时拨付5万元,工程完成一半时再拨付10万元,工程完工时拨付清。

三、工程结算

1、工程计量:依据甲方的预算价和工程清单双方代表现场签证单计算增加减工程量。

2、计价、取费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xx】406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补充文件。定额按20xx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不包括养老保险

3、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施工时的'材料价格涨幅均与甲方无关,如因第二条第三款工期延误原因造成的其材料价格涨幅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证认可。

4、按上述结算方式进行造价计算,总造价下浮 %做为该工程结算造价。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要求、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甲方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增加造价时,必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好后乙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奖罚条件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对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天),由乙方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工程质量的奖罚: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的合格均由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

第九条 工程维修

质保期内,该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修复,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甲方工程预算造价。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承、包方各执三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日

路灯工程合同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包资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将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镇远县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对发包方提供的电缆进行敷设;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 20xx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个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5160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xx.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兀玖拾万贰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总价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元整)作为此路灯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报告中应包括详实、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个月内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将自己施工产生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日200元标准予以扣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工程合同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确保伶俐镇路灯正常照明,便于车辆、行人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伶俐镇路灯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伶俐镇路灯维修工作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定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伶俐镇路灯维修

(2)、工作内容:太阳能灯维修

二、维修、维护范围:

协议维修、维护范围为:采购太阳能控制器、led光源、维修等。

三、维修、维护期限:

维修工作于20xx年月日之前完成。

四、维修、维护费用:

1、经双方协商约定材料供给、维修费用包干共计:壹拾贰万壹仟捌佰元整(¥xx1800.00元)。

2、此费用包括:(1)维修、维护人工费;(2)除高空作业平台车租赁费以外的所有机械费用;

3、光源、控制器、和小型电器元件费用;

4、管理、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

五、维修、维护要求:

1、乙方保障维修期间的操作施工安全;

2、乙方应在维修结束后调试;

3、乙方保证所维修的电器设备质保,质保期一年;

4、如遇其他相关材料的更换工作需向发包方另行通知;

六、相关资料提交:

如涉及合同约定费用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需报经甲方同意并照像确认后实施,乙方应提供相关材料、机械费用发票作为报销据。

七、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维修工作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在工程维修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70%;第二次支付待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至工程款总额的95%。剩余5%工程款留作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检查无质量问题后结清,工程结算款最终由审计部门核定为准。

2、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材料、机械费用经甲方确认按实报销。

八、甲方的责任:

甲方协助消除妨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按合同约定内容支付维护费用。

九、乙方的责任:

1、按照约定的施工范围、期限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路灯满足照明和相关部门要求。

2、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

十、特别约定: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医疗、赔偿费用。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线路通道、停电计划等,由双方共同协调处理。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作为法律依据留存,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而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工程合同篇4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小区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广西南宁青秀区荣合小区

工程内容:小区内一期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xx年6月18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固定总价)¥:171711.00元。

2、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__________________左右(此项费用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__________________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__________________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__________________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工程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安装24盏路灯和1盏一体化信号灯的工程项目。

二、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三、工程造价、路灯单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元,大写: 。

2、每盏太阳能路灯单价3300元,一体化信号灯8750元。

3、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以 方式对乙方进行一次性结算,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四、组织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

4、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甲方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4)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缴纳工程款的 %订金,此订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乙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

七、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 施工责任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工程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太阳能工程,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乙方派专业安装人员,并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

二、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甲方必须使用乙方的原装标准化配件。

三、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给予配合。在甲方具备安装条件开始安装前 天,甲方水电必须到位。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误工期顺延。

四、乙方责任;

1、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主要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内置清单。

3、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对该工程进行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太阳能工程售后服务承诺”。

五、工程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整)。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即日起,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30%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整)。

3、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项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与工期: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进入现场施工。

2、在工程安装过程中,如甲方对乙方另有要求,双方可另行协议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灯工程合同篇7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支持方(全称):(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叁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市政道路路灯设备材料供应、灯具底座安装、灯具安装、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市政道路两侧所有路灯的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残渣外运及因此损坏的人行道修复。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

合同总工期 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总计工程价款 元,大写:,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总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为准。

六、结算方式:

该工程合同签订由乙方垫资施工,完工后经甲、丙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完工后7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超7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负责电源接放点。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2)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九、特别条款

丙方作为本工程的支持方,全程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十、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叁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立即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支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日

路灯工程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工程内容:

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合约总价:人民币: 整。(_______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工程监督: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 月 日

《路灯工程合同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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