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居间合同7篇

时间:2023-07-26 17:03:08 分类:合同

在工作生活中,我们有越来越多次机会接触到合同,我们在写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分析自己的诉求和权益,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若居间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若居间合同7篇

若居间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 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 □;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若居间合同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华润山东(除青岛)项目建设工程,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活动,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约650000 m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工程地址:济南市、临沂市、东营市等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开竣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合同造价约10亿元,具体以施工合同中甲方实际施工范围的合同造价为准。

第二条:对委托居间事项的具体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促成甲方以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华润山东(除青岛)项目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或部分内容;结算依据按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03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当地最新版《建筑、安装工程价目表》及省、市的同期配套文件及政策性调整文件后此居间合同成立。

居间费标准:

公建综合体项目:

1、中标价按不低于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3%。

2、中标价按不低于i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2%。

3、中标价按不低于ii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1%。

商业住宅项目:

1、中标价按不低于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2%。

2、中标价按不低于i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1%。

3、中标价按不低于iii类工程基数的所有标准计取,居间费用为甲方税前审计造价的0.5%。

第三条:报酬、支付期限、比例、方式

1、报酬计算依据

居间费计算基数:安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内容的

税前结算造价的比例计算(不包括甲方配合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或以三方协议形式发包的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

甲方:

乙方:

若居间合同篇3

委托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____年 ____月 _____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___________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______年__ 月 ____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______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表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5.1、居间报酬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________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5.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继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报酬约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约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______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______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_____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_____天,按应付款项日_______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不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________%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的_____赔偿。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若居间合同篇4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 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____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抬 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 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 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 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 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 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 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 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 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 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 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 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 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 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 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 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 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 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 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 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 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 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

乙方:

若居间合同篇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

居间人:

工程名称:

工程总价:

施工地点:

一、 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 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 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15%,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60%,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 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 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 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若居间合同篇6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一、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二、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一、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二、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三、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一、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诚信原则

一、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

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二、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三、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四、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若居间合同篇7

委托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 (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个人信用贷款方式融资人民币 万元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

1.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2.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 %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在获得第三人融资款项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账户中支付居间服务费。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后生效。至本协议履行完毕时终止。

委托方(签字): 居间方(签字):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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