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总合同模板5篇
制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确保个人的思维清晰,合同涉及的一般是财产性权利的内容而不包括人身权利,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融资总合同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融资总合同篇1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一、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二、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一、第三人一旦与委托方签订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民间借贷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协议)的;
二、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三、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一、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诚信原则
一、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
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二、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三、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四、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融资总合同篇2
一、登记公示制度和征信体系建设滞后
登记制度和征信体系建设滞后是掣肘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融资租赁行业的登记系统、征信体系不够完善, 重复租赁、重复抵押等现象频发。承租人违约成本低,但却能带来双倍甚至多倍的流动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承租人违约,从而阻碍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二、承租人、回购人的错误认识导致产生履约瑕疵
直租模式下,租赁物质量存在瑕疵,是承租人常见的抗辩理由之
一些承租人将融资租赁与普通租赁相混淆,或将融资租赁的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三方交易关系误以为是单纯的借贷关系或买卖关系。个别承租人法律与合同意识不强,以为租赁物的质量风险由出租人负担,忽视对交付租赁物的质量检验而直接签收受领租赁物,从而产生纠纷。
回购人基于销售利益驱动,对回购法律风险预判和控制不足,尤其是对承租人履约能力和租金支付情况缺乏必要和有效的监督。一旦出现风险时,回购人往往对回购合同条款的效力提出异议。
三、出租人的风险防控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出租人使用的合同文本有较大问题,主要体现在合同生效条款、首付款条款、回租条款等方面。
有的出租人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收到出租人生效通知后,融资租赁合同方生效。但在实务操作中,由于个别工作人员的疏忽,未及时发出生效通知。那么这个时候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已生效了呢?
有的出租人为了达到尽快回款等目的,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要支付首付款,但未约定首付款的性质,故有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时,往往主张以首付款抵扣租金。法院也常以格式条款是由出租人提供为由,应作出对出租人不利的解释。
有的出租人与出卖人签订了回购条款,但部分回购条款约定不明确,再加上走到诉讼阶段后,出租人缺乏必要的诉讼技巧,丧失了要求出卖人回购的最佳时机。
有的出租人风控流程不完备,业务员素质不高,实践中曾出现过一位业务员一年只做了五笔业务,其中四个出现了严重的违约情况。
四、假“融资”真“借贷”案件多见
融资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单纯的借贷关系,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资金融通表现形式为出租设备,承租人直接获得只是设备使用权而不是贷款。由于当事人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不理解或履行中的误解,又由于有的企业急需资金而借贷无门,有的出租人则为牟取较高利息而以租赁形式发放贷款,导致一些名为“融资”实为“借贷”的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审判中遇到的情况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仅订有“租货设备”协议,出租方未订有购货合同而直接将“设备款”借给承租方以偿还租金形
式还本付息。如某租赁公司与某工业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租赁公司融资六十万元给工业公司购设备,担保方为镇财政所。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将设备款六十万元中扣下一万二千元作手续费余款汇给工业公司。“租赁期满”因工业公司未偿付租金引起纠纷。经查明双方是规避法律而签订的借贷合同,法院在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出租方只收回本金,约定以租金,取得利息部分不予保护。另一种是: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分别签订了符合形式要件的融资租赁合同和购货合同,但三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仍是借贷合同。如某租赁公司与某纱厂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由租赁公司融资一百二十万元的粗纺机、细纱机设备租给纱厂,担保方为某纺机公司,后因纱厂转产歇业无力还款,租赁公司以纱厂和纺机公司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经查,纱厂与纺机公司先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由纺机公司供给纱厂四十九台棉纱纺织机械设备,计价款一百七十余万元。提货后,纱厂仅付款五十万元。为解决资金缺口,遂向租赁公司借款,双方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贷款一百二十万元。从形式要件上看,“三方当事人签订两个合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某纱厂如受出租方委托亦可直接向购货方订货,而出租方直接将货款汇给承租方属于“回租”形式),三方当事人也都认为履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承租方纱厂讲不清自己所租货的设备是那些,出租方租赁公司也言不明那些设备是融资购置,更奇怪的是融资合同的担保方即购货合同的供货方竟然都是纺机公司。因此,这仍然是一起名为融资租赁合同实为无效借贷合同的经济纠纷。目前对上述两种情况的案件实体处理意见是:确认案
件性质是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无效借贷合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除依法判令(承租方)借款如数返还贷款本金外,对约定取得和已经取得的利息租金不保护予以追缴国库,视情节对借款双方给予一定的罚款。因被担保的合同确认无效,担保方则对借款方应偿还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融资总合同篇3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方有借款需求,乙方有投资需求,丙方具有相应的融资中介服务能力、。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下,通过丙方的融资服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和乙方之间借款事宜以及丙方居间报酬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乙丙双方投资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丙方提供投资服务,丙方接受委托。
第二条
第三条具体委托事项:
3、1寻找潜在借方;
3、2与潜在借方协商谈判;
3、3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全程跟踪服务。
第四条投资条件。以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第五条协议目的:乙丙双方密切配合,丙方帮助乙方顺利完成投资。
第六条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第八条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已方不可以不可撤销委托;一旦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乙方即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给甲方发放借款。
第九条乙方委托丙方对借款资金实施全程监管
二、甲丙双方融资服务协议
第十条甲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服务,丙方接受委托。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具体委托事项:
3、1寻找潜在贷方;
3、2与潜在贷方协商谈判;
3、3提供与融资有关的全程跟踪服务。
第十三条借款期限:2个月。
第十四条融资条件。以甲方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密切配合,顺利完成融资,甲方取得借款,丙方获取服务报酬。
第十六条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及甲方与借款出借人之间的借款协议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十七条协议性质:不可撤销有偿委托代理协议。
第十八条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视为丙方已向甲方移交工作成果。
第十九条特别约定。鉴于出借人已委托丙方对借款资金实施全程监管:
19、1甲方接受丙方对借款资金使用实施监管。
19、2甲方对出借人违约无条件视为违反甲丙之间的融资服务协议。
三、甲乙双方借款协议
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第二十三条借款用途。周转资金。甲方不得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四条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利率
2、利息计算
利息从甲方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个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方式。按借款月结息和付息,以实际放款日的对应日为结息日付息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结息日付息日。
4、罚息。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归还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
利率计收复利。
第二十五条借款条件:已办理完相关协议公证/抵押/质押手续;甲方已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承诺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第二十六条借款的发放。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发放借款。
1、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到支行)户名:;账号:)内。
一旦乙方将相应款项划入甲方所提供的账户,乙方发放借款的义务就履行完毕。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据给乙方。
2、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直接将实物现金交付甲方。
第二十七条还款
1、甲方以下列第(2)方式偿还本协议项下借款: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本
2)按每月偿还利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3)按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
2、按月偿还借款的,甲方应自发放借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
如借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二十八条提前还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当提前还款。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甲方违反本协议资金使用用途可能损害乙方利益;
(3)甲方偿还能力下降,可能影响还款;
(4)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协议目的不能实现;
(5)担保人丧失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或抵押/质押物毁损灭失导致乙方担保权受损,并且甲方不能提供能使乙方接受的新的担保人/抵押物/质押物;
2、提前还款事宜。甲方应当赔偿或补偿乙方相应损失,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九条担保。为确保履行借款及利息偿还义务,甲方自愿提供抵押/质押/保证担保,详见担保协议。
第三十条费用。因本协议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因协议订立、履行、实现乙方债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若乙方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整体或债权/债务单项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按照本协议载明甲方的任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即可;承接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第三方有权代替乙方行使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就本协议项下纠纷以该第三方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
3、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协议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公证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公证后,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该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者不适当履行协议义务的,乙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公证并非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借款协议生效
1、甲乙双方借款协议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生效:
(1)已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2)乙方支付第一笔出借款。
(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2、甲乙双方借款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服务报酬
第三十四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借款人甲方负担本投融资中介服务合同的服务报酬
第三十五条甲方按月支付借款金额的2、5%给丙方作为服务报酬,
第三十六条甲以下列第(2)种方式支付:
(1)在甲方按月支付借款利息的同时支付;如果出借人同意给予甲方展期,那么在展期内,甲方仍应当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借款利息的同时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如还有展期,依照此办法处理。
(2)在甲方首次收到借款之日一次性支付。如果出借人同意给予甲方展期,那么在展期内,甲方仍应当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支付方式为展期的第一日一次性支付整个展期的服务报酬;如还有展期,依照此办法处理。
(3)其他:
融资总合同篇4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敬 请 注 意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您已经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法律常识。
2.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知悉其含义。
3.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合同上签字。
4.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5.您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6.请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本合同,字迹清晰,请勿涂改。
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可向辽宁名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向 申请
□融资授信 □人民币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大写) ,(小写) ,特委托乙方为其融资债务提供(大写) ,(小写)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乙方经审评,同意为甲方就上述融资债务提供担保。融资金额、期限 、利率、用途以甲方与融资银行签定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为准。担保方式、期间和范围以乙方与融资银行协商后签定的担保合同或向融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准。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则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进行磋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费用
1.1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按照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务金额的 %(年费率)的担保费率计算,担保费总计(大写) ;(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
主债务金额是指□贷款本金□贷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
□贷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贷款本金扣除甲、乙方双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扣除甲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扣除甲、乙双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其它) ,即(大写) ,(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1.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费交付乙方。
1.3经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担保费用:
1.3.1第一期: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金额
1.3.2第二期: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金额
1.3.3第三期: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金额
1.3.4第四期: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金额
1.4融资到期后,如甲方未向融资银行履行偿还/支付融资本息的义务,应按照万分之十(日费率)的标准另行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甲方承担该项担保费用的期间为自融资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资银行承担担保责任之日止。
1.5因签订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相关合同所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邮递费、文件复印费、评估费、公证费、登记费和律师费等应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附加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相关合同的签订
3.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融资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或向融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并按照融资金额 10 %的比例向融资银行交存保证金。但此款约定应受本合同第六条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融资银行签订□授信协议□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在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可以适当延长本款约定的签约时间。
3.3为保障乙方在向融资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后能顺利实现追偿权,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抵押□质押□保证□保证金反担保合同,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4.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如是企业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法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从事与本合同相关的民事行为的证明。
4.2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的行为是经有权决定的机构或人员决定和授权的,是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将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财务资料、生产经营资料和签订相关合同所需要的各项证明文件,并保证各类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证目前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足以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合同之民事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融资总合同篇5
合同编号:870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____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给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在承租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如________所约定,并以________为起租日。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数额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件_____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____________计算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币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
2.租赁期满_____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约定_______续租。(除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外,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行使购买选择权之前,租赁物件始终是甲方绝对的、排他的财产。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______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前述第1项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直接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约定______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号购买合同、________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______份。副本______份分送______部门备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_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