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代还合同6篇

时间:2023-07-17 14:02:29 分类:合同

制定合同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大家一定要根据要求来进行书写,合同的重要性是不可估量,大家对于合同的认识越发的深刻,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信用卡代还合同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信用卡代还合同6篇

信用卡代还合同篇1

第一章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第三章责任有关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第五章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第六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信用卡代还合同篇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乙方因信用卡还款,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1.5%)

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元,大写:xx。

本次借款手续费为:xx。

乙方必须于xx年xx月xx日,前还清甲方。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按次收取,借款额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0.5% 。

权利义务

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xx份,双方各持xx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信用卡代还合同篇3

牡丹*际信用卡抵押合约

牡丹*际信用卡抵押合约

编号: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际信用卡(以下简称国际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国际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际信用卡领用合约》项下因国际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顺利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银行牡丹*际信用卡章程》、《牡丹*际信用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

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十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十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国际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牡丹*际信用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

抵押物名称

数量

质量

状况

所在地

评估价值

所有权权属

使用权权属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牡丹*际信用卡抵押合约

牡丹*际信用卡抵押合约

信用卡代还合同篇4

______银行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______为______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卡代还合同篇5

编号:__________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_,向乙方领用牡丹信用卡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证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保证人系指牡丹信用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保证责任范围:被保证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甲方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利息、费用和本金。

三、保证责任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牡丹信用卡项下透支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持卡人多次透支不还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甲方应无条件履行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担保;

(二)确认有相应的保证能力,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确认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资信状况的调查。

六、甲方有权知悉被保证人牡丹信用卡项下持卡人数的增减。

七、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保证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保证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保证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九、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牡丹信用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保证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保证人中途换领新卡、被保证人数的增减、被保证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保证人所签订的《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卡代还合同篇6

抵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债券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专用金融债券托管及回购规定》和《专用金融债券托管及回购实施细则(试行)》,为确保丙方6月发行的专用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处投资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为该专项金融债券项下的抵押工作提供全面的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自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及其他债权人单独或共同行使。

经审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殊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是指丙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是指以其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专项金融债券提供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是指丙方发行的专项金融债券的所有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是指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丙方未能履行本专项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对抵押资产进行折价或优先获得拍卖或变卖抵押资产价款的补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的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对本合同声明如下: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该出租或转让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如有第三方侵犯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任何形式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到期特殊金融债券的支付风险;

5、丙方提前或按期清偿债务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注销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每年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投保财产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抵消丙方的发债成本和本息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他资产抵押,直至足以保证丙方的发债偿还价值和本息、、

第四章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对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乙方董事会同意抵押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由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

3、本合同项下土地上的建筑物由乙方依法取得,并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建设和使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设立不受任何限制;

7、本合同签订前,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未设定抵押或转让;

8、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抵押设立情况通知承租人,并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规定》和《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实施细则(试行)》,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均可行使抵押权,或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提出任何抗辩;

11、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清偿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取消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不足以保证丙方发行债券本息的价值时,将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抵押,直至足以保证偿还丙方发行债券本息的价值;

13、乙方保证每年依法对其营业执照进行年检,并在营业执照到期前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有担保主债权是指。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到期日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付给乙方的托管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上述抵押资产的总建筑面积

第十四条根据甲、乙、丙三方确认的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乙方应甲方要求,将与资产抵押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管理期内保持抵押资产的完整性,甲方有权对抵押资产的管理进行检查,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有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毁损、灭失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毁损、灭失的赔偿属于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将因其抵押资产毁损、灭失而获得的保险金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该款项作为抵押资产使用。

乙方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等值抵押资产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且债务未清偿前,甲方有权从保险费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资产投保,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甲方代表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时,有权采取下列方式:

1、依法对抵押资产进行折价以抵消丙方所欠债务。

2、依法抵押的资产应当拍卖、变卖取得价款并先行支付。

3、甲、乙、丙三方未能就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争议进行协商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处置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相互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抵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债券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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