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供货合同模板6篇
我们在各种交易活动中一定要重视合同的作用,签署合同时必须要严谨,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窗供货合同模板6篇,感谢您的参阅。
窗供货合同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备注:产品单价随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调整,调整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质量要求:以供方产品说明书的参数为准。
三、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和订货单:
3.1 每一批次产品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需方须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订货单;
3.2 供方合理安排,将最终确定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向需方复函。
四、起运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4.1 双方同意如下起运量:10桶。
4.2 等于或超过起运量,供方发货至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不足起运量, 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货,运费由需方承担)。
4.3 需方须提供卸货工具或派专人卸货。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铁桶】包装,净重:175kg/桶(上下误差1公斤)。桶回收(桶丢失,按100元/只赔偿)。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6.1 产品质量验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需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产品3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产品质量问题判定为供方质量责任,供方承担该产品的直接损失,即退换货和往返运费。
6.2产品数量须在收货当日验收。若对数量有异议,需方须在收货即日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双方核对后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 双方同意:将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
7.2 每月的25~28日供方将上一个结算周期货款的发票开至需方,需方在x月25日前支付该结算周期的货款。
7.3 支付方式为支票或转帐。
7.4 若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供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根据供方要求即时结清货款。
1) 连续30日不订货;
2) 月订货量不足2吨;
3) 拖欠货款。
八、违约责任:
8.1 供方逾期发货,按逾期货物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8.2 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货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双方确定如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方上述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20x年8月1日至20x年7月31日。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窗供货合同篇2
品名规格钢号不含税基价技术条件结算方式交货期订货数量(吨)总货款(元)其它条款另收17%增值税,1‰保险,铁运、海运费条款
1、技术质量条件,验收标准及方法按钢厂标准。
2、产品提出异议期限:自买受人收到货物起10日内。
3、计算方法:无特殊规定的均按钢厂标准执行。
4、买受人要求出卖人代办运输到铁路限制地区的,须注明非限制地区的二到站及收货单位,一并在合同中注明。
5、出卖人代办运输,产品均参加国内货物运输保险,运费、运输保险费及运输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收,买受人应按实发车钟承付运费。
6、自提合同预期不提,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保管费,收费标准按钢厂约定条款执行。
7买卖双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必须重新协商,签订变更合同。
8交货公差按钢厂标准执行。
9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提出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地:鞍山
11货物所有权自买货人交付全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12其余未尽条款按合同法特国家现行有效的法规执行。
供方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名称: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到站:
收货单位: 结算单位: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订地: 合同号:
窗供货合同篇3
甲方:(供货方)
供应食品种类:xx/xxx/xxx
乙方:xx小学(购买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职责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方所供食品,务必贴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务必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
3、甲方在供货时应带给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
4、甲方在供货时不得带给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贴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内含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以上其他不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甲方务必根据乙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6、甲方带给货物的价格:银鹭花生牛奶每件38元(24包),蒙牛纯牛奶每件35元(16包),鸡蛋每件180元(360个)。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方索取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货款按月结清。
9、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职责: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
(1)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供货商资格。
(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职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一份送教育局教育股,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校园(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窗供货合同篇4
合同号: 买方(甲方): 签订地点:团风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00月00日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定义
1.1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其相关的订单、附件和补充规定。
1.2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1.3产品指相关订单所列产品。
1.4服务指相关订单所列的服务。
1.5订单指甲方发给乙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条款、交货时间、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正式订货通知,是唯一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1.6生效订单指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的订单。
二、合同组成长期供货合同1、依据本合同所制定的订单、补充订单及相关修订书,与合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价格条款
3.1价格:乙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生效订单中被甲方确认的价格是甲方应付给乙方货款的唯一凭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订单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3.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同条件下其提供给其他用户的产品价格。
3.3报价: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需尽快报价,尽量按照询价单中要求报价的日期之前向甲方报价,乙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报价。在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增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整产品的价格。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必须基于诚实的能够成交基础上。若乙方连续三个月的报价均未能成交一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的资格。
四、订单
4.1询价单下达:甲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下达询价单给乙方。
4.2询价单确认:收到甲方发出的询价单后,乙方应在当日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并应在收到询价单后的工作日内予以报价。乙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传回报价单,所报价格应为乙方可以履行价格,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报价格应乙方原因两次以上能履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4.3签订订单:甲方认为乙方报价合理,双方签订该批订单。
4.4 执行订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技术标准、检验标准等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供货。
4.5交货期:除非甲方要求或同意,乙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提前、迟延,否则,均视为乙方不按时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意提前收货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仓储费及其它费用。
4.6取消订单: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甲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取消生效订单。在此情况下,双方将协商取消订单前产生的成品、半成品的处理方案以及对乙方可能造成损失的补偿办法。
五、交货
5.1交货:本合同下的交货指,乙方将产品运送到甲方在团风的工厂交付给甲方,或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其它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送货单和加盖乙方公章产品质量证明书一式六份,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5.2 乙方应按照生效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生效订单对交货时间没有约定的,乙方应当在该生效订单生效之日的第30日交货。
5.3 交货前日,乙方应以通知甲方收货人员,该通知应包括订单号码、乙方名称、交货日期、产品、数量等内容。
5.4 交货数量不能满足订单的,乙方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接收。否则,甲方可根据乙方交货情况,决定取消或调整订单,由此造成乙方库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交货数量多于订单数量的,乙方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接收的,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接收,否则,甲方不承担接收多余产品的责任。
5.6 收货数量、收货时间以货物经甲方或其指定收货人的接收部门检验合格入库为准。
六、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6.1在甲方工厂将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或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此之后,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七、包装
7.1除甲方指定特殊包装方式外,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产品标识应包含乙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
7.2乙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包装方案,要求包装单件的重量不超过15t。
八、品质控制
8.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验收标准。
8.2甲方应在产品达到交货地点后 权予以拒收。属于批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全部退货。
8.3生产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合格产品或退还相应价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4甲方产品投入流通后,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修理费在内的相关损失。
8.5 乙方为其产品提供为期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包括甲方使用不当、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承诺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
8.6针对每个交货批次的产品,乙方均应附上出厂常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以供甲方质检部确认。
8.7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如甲方认为可让步接收的,甲方可采用折价方式接收,折价金额需经乙方确认。
九、付款
9.1 具体结算方式以订单确认的结算方式为准,乙方订单履行完毕双方签署应付款确认书,或各自生成应付款、应收款数据。
9.2乙方应当在该付款日的
9.3 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提前付款的的,甲方将按照其制定的经营政策中的利率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提前付款期间的利息。
9.4甲方的任何付款均将汇入乙方事先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十、保证条款
10.1乙方做出下列陈述和担保:
10.1.1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与其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款、责任、法律、法规和法令;
10.1.2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的产品质量条款、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在这种要求下使用是安全的; 10.1.3遵守价格条款的有关规定,不进行欺诈性报价。
十一、合同解除
11.1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取消订单: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导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经甲方催告后3天内仍不履行的;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丧失诚信信誉;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它情形。
11.2解除本合同的,不影响甲方提起损失赔偿的权利。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不可抗力的事故)。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事件发生方应当在此等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
12.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2.3在此条件下,乙方仍有义务竭尽全力尽快交货。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四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3.1乙方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甲方提出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补送新的合格品,超过合同交货期的,仍将判定为延期交货。
13.2对于不合格产品、多余产品及被取消订单下的产品(即甲方可退还给乙方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取走;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取走的,甲方可为乙方办理退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产品丢失、损坏、减量、变质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已预见到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可能作为部件被用于甲方制造的成品中,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不论此类瑕疵发现于甲方生产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甲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乙方均应承担更换或维修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除扣除乙方提供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货款外,必要时,还要按照有问题产品的货值的 200 %对乙方处罚。
13.4甲方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甲方的成品过程中,因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5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将不能按期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甲方。在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货,每日按生效订单未交货(或未及时交货)部分金额的 1‰ 赔付,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由于甲方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所造成的采购差价损失,或赔偿甲方停产待料所造成的损失。
13.6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期限
14.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日。
14.2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在此之前生效的、但未履行完毕的订单仍应得到继续履行。
14.3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希望继续合作的,双方将协商订立新的合同,在未订立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五、法律适用
15.1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六、纠纷解决
16.1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解决的,双方同意由团风县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地点在团风县。
十七、一般条款
17.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能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7.2 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第三方。 17.3乙方人员:乙方须确保其人员在甲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17.4 不正行为: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提供任何酬金、礼物、馈赠。甲方认为此类行为是试图不适当地影响甲方的员工,这将损害甲方与乙方间的业务关系。
17.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无效,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7.6 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和对方确认;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但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17.7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17.8 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或盖章生效。
17.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经办人: 代理经办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窗供货合同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设备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供货清单请参考附件一。
2.合同总价
2.1 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该合同总价为广州交货价,不含运输、包装费用。
3.付款及结算方式
3.1 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定金。
3.2 本合同签定后的第________天,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结算提货款。
3.2 乙方出具与甲方结算货款。
4.设备交货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的两天内于乙方所在地发出本合同所指货物。
5.设备发货
5.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因故要求推迟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期,需在距交货期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后生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误工费、运费等。
6.设备的签收
6.1 设备到货后,甲方人员检验并签收设备。“签收单”甲方需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回乙方,如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一周内,甲方未寄回“签收单”,视为签收合格处理。
6.2 若甲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不符,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因此延误甲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指导
7.1 乙方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无偿的指导服务,在甲方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困难,根据需要可由乙方派工程师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工程师的一切住宿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工程师现场指导时间在不超出_____天时间内,乙方不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
8.售后服务
8.1 设备自甲方签收后,乙方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除外),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
8.2 在免费保修期内,机器内自然损坏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应以邮件方式寄回乙方处进行免费维修更换。若出现重大问题,无法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解决,乙方须派工程师到甲方处查看指导,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9.违约责任。
9.1 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超出供货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若甲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应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因甲方无故拒收货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的生效
12.1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以邮政快递方式进行文件原件的交换。
12.2 合同壹式两份,每份共____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窗供货合同篇6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