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合同书合同5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大家对于合同的重要性越来越深刻,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文体,相信很多人都接触过吧,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土方合同书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土方合同书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开发的 土方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1、新建房屋的基坑土方工程和老建筑物遗留的基础砖、石、砼的挖掘,破碎、装卸、运输和清理弃至场外。
2、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能耗、维修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价格:
1、土方、建筑垃圾、杂物、破碎快料外运,每立方米 元,甲方需留用的土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堆放,每立方米 元。以上价格的工作内容包括挖、装、运、卸、外运,还包括途中产生的费用和卸物的地点由乙方解决和费用承担。
2、施工时遇到体积大于0.6立方米砼、钢砼,或厚度在30厘米以上的基础需要破碎,按实际体积计算,破碎费每立方米 元。
3、砼地坪厚度超过20厘米,需要使用炮头机打,每平方米 元,含破碎物清理外运。
四、工程量、计量方式:
原始地面标高每棟房屋测6-8个点的平均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并做好记录。(监理单位进场后可同时参加),参加人员签字后土方开挖,待基坑挖好后,基底标高再测量记录,经参加人员签字生效,(砼破碎工程也同样记录、签字生效)。记录表格采用土方测量记录单(甲方提供)。
五、施工质量和进度:
乙方在施工进度中应根据甲方和监理人员指定的时间、施工范围和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完成后应 甲方和监理对质量认可后双方测量签单。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做好安全工作
2、施工过程中,遇到通信光缆,电缆和文物等重要迹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甲方领导,待事情处理后再施工。
七、付款方式:
1、考虑到施工周期(各栋房屋不一定同时开工),定于每月的 号结算一次,结算根据施工时每栋房子已经签字的记录单,按完成量的70﹪付款,余款待小区改期工程全部完工1个月后的3个月工作日内结清。
2、付款时凭税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注明已完成付款的房屋楼号。
八、其它事项:
1、如甲方需工程进度加快而乙方无法跟进施工时,甲方可另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由于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可顺延工期。
九、本合同经双方商定,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合同书合同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沅江市三眼塘土桥子的养殖场进入第二期工程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承包形式:
三、价款:
按双方协商土方挖运、填方(运距1km内),按每立方米壹拾壹元捌角(11.8元)结算。
四、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路基土方结算方式以壹万立方米为结算单位,按壹万立方米总价款的85%付款。其它工程量每半个月按实结算,每次按实际完成进度款的85%计算,工程价款甲、乙双方现场协商解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总价的95%,余款本年度底全部付清。
五、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48小时内进场。
六、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协调好与工程驻地及各方的地方关系,如因此造成乙方工程受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如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则处以工程总价的1%倍赔偿。油价以乙方进场施工为准,壹个月后如有变更,以国家牌价,甲方予以增减。
七、乙方责任: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按时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及对机械设备、运输、人员的调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文体进行施工。遵守法规、施工安全规范,乙方因违反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人员、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履约金:乙方进场施工路基土方,贰天内向甲方支付工程履约金伍万元。乙方完成伍万立方米土方,甲方返还履约金贰万元。路基土方工程量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履约金余款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裁决。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协商,与本合同互补,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方合同书合同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
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开挖、运输土方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
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施工,在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本协议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反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____________承包班组长(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土方合同书合同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1(承包方):
乙方2(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承包工程范围
(一)工程名称: 拆迁清运、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所有地上附着物拆迁清运及土方的开挖、运输、回填。
(四)全部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所有地上附着物(包括两幢楼房及周围所有平房和其他场地内的所有附着物、堆放物等),拆迁工程量约8000平方米,拆迁包干合同价款为80000元。
2、本工程土方开挖单价每立方米 11元,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开挖工程量计算总价款。
3、本工程的土方回填单价每立方米 11元,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回填工程量计算总价款。
4、以上1~3条款的工程价款为一次性包干价(包括拆除地上附着物、清运建筑废料、垃圾、开挖、回填、运输、堆放物的费用及城管、市政、环保、卫生、拆迁许可等相关部门需办理手续的费用,同时本价款包括机械、燃油费、垃圾安置费等一切费用),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第二条 工 程 期 限
开竣工日期:以上三项工程开工时间由甲方总监决定,甲方派单及图纸交予乙方,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如期完工。
第三条 双 方 责 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确保施工用地具有合法使用权。
(2)组织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竣工验收。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转包工程。
(2)严格按照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甲方派单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基地坑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与工程总包方积极协助配合,机械挖土时距设计基底先预留 mm厚土,此 mm厚土由施工总包单位派人配合,人挖机运,严禁超挖。
(3)保证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及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4)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及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单位、人员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工作,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交底记录。进场施工时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应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执行安全施工规则,施工
人员必须有相应资质,施工现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的条件,应按机械操作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标准组织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凡在工程施工中有不文明施工行为(包括野蛮施工、不服从甲方工程管理要求、随地便溺等行为)的视为违约行为,每发生一起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贰仟元 ,如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直至终止合同。违约金、罚款可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如调整人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的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统计报表以及工程事故报告。
(6)拆迁清运的建筑垃圾及开挖出的土方由乙方转运并自行寻找堆放地点(施工现场现堆放的土方、砂石、垃圾由乙方义务运走,不计算工程量),因倾倒垃圾、土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此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另行计算。若工程需要用土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土方堆放至指定地点。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通知工地甲方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遇到楼基础等障碍物无法挖运应及时通知工地甲方负责人。
(8)乙方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质监站及甲方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应自行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9)乙方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等应立即报告甲方。
(1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第三方(如被拆迁人)阻拦、妨碍施工等事件的,则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 工程价款、预、结算办法
(一)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交甲方审查。
(二)甲方在竣工结算后 日付清工程款项。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乙方必须坚持按图施工。如有下列情况给甲方造成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一)出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建设单位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争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变更。
(二)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证后,方准施工。
(三)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并需增加投资时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双方签证后,方可施工。双方签证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强行施工。
(四)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并提出维护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第六条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及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定组织施工,对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验收合格。
(二)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做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有乙方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三)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包括说明书为依据。乙方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单,甲方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签订验收证书并从验收签字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毕。
(四)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每日应偿付甲方按合同造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一)由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 元/天(次)的违约金。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 天内,乙方应将全部人员及设备撤出甲方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将乙方有关人员及设备清理出场。乙方每逾期撤离甲方场地一天,应偿付甲方 元/天(次)的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应按有关规定偿付给对方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 则
(一)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三 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
清尾款后自动终止。
(二)补充条款:
1、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城管、环保、市容、交警和路政等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如地面所留存砂土由乙方负责清运,不计入工程总量,甲方也不再另行付费。
3、甲方已经组织竣工验收或过程验收后,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及赔偿甲方或用户损失的责任。
4、在合同履行中,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指定日期内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方合同书合同篇5
合同编号:
甲方:___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
1.2 工程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48-7号(原重庆通风设备厂)。
1.3 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实地测量,按竣工图计算确定。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内容
2.2.1 土石方爆破、开挖、装载。
2.3.2 土石方运输、弃碴。
2.4.3 办理所有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手续。
2.2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按综合单价包干。乙方自行落实弃碴场地,弃碴费用由乙方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3 工程施工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3.1 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20天(此工期为包干工期,不因开工后发生的任何原因而延长)。
3.2 开、竣工时间
3.2.1 开工时间:20__年5月1日(暂定)
3.2.2 竣工时间:20__年5月20日(暂定)
第四条 甲方、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4.1 甲方现场代表: 郭__ 联系电话:132___1078
4.2 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在20__年5月20日内工程提交验收,开挖范围符合工程施工图要求,质量标准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8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及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合同综合包干单价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人民币 元/立方米。
第七条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的内容
合同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7.1 乙方实际施工时的土石成份与乙方开工前考察施工现场所获悉的情况不相符时的风险费用。
7.2 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输量,以及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距超过乙方在开工前自行确定的土石方运距所带来的风险费用。
7.3 乙方为堆放外运土石方发生的所有弃碴场地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一次或多次更换弃碴场地所发生的费用。
7.4 施工实际开挖量超过施工图确定的范围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出现垮塌土石方清除和危岩清除等所发生的费用。
7.5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爆破手续、环保手续、环卫手续、占道手续等所有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相关的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7.6 在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的收费和罚款,无论直接针对甲方还是乙方,都由乙方支付。但属于项目开发的费用除外。
7.7 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便道、大型机械进出场及施工水、电搭接和安全保卫等费用。
7.8 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内地下管网进行安全保护的费用和因施工损坏管网设施发生的赔偿费用。
7.9 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赔偿费用及为保证安全加大施工难度而增加的费用,对周边单位和个人、过往行人造成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费用,施工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处理公众投诉所产生的费用。
7.10 施工中为保证正常施工(包括抢工)所发生的一切施工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
7.11 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费用。
7.12 由于执行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各项要求(如施工噪音控制、运渣车辆密闭、限制车辆超载、车辆清洗等)而产生的费用。
7.13工程完成后在场地移交给甲方前的场地临时围护、安全守护、场地移交前积水的抽排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7.14 工程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的所有费用。
7.15 因为市场及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价格变化风险。
第八条 对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及竣工日期的认定
8.1 工程竣工资料的提供
乙方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即根据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核定单进行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移交叁套竣工资料给甲方审核、会签。
8.2 竣工资料的审核会签
竣工资料必须下列人员审核会签后生效。
甲方:甲方总工程师、现场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8.3 竣工日期的认定
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签字认可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条件
工程需达到以下条件,甲方才予以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否则不支付工程款,不予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
9.1.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已施工完毕。
9.1.2工程施工所遗留的危石和垮塌土石方已清除、场内积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毕并经甲方审核、会签。
9.2 工程验收办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参加验收。
第十条 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费用包括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内。
第十一条 工程资金支付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乙方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可以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包括人工工资在内的全部资金供应。
11.1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11.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认可的竣工日期为准), 甲方按延期天数每天3000元处以罚金,罚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1.2.2主体工程断水后15天内,甲方支付扣除应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处罚
12.1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签订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时存入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作相应冲抵)。
12.2 以下情况属违约
12.2.1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2.2.2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
12.2.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12.2.4 工程进行中,乙方终止施工,拒不执行合同。
12.2.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
12.2.6 工期延误。
12.2.7 质量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 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
12.2.9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
12.3 违约处理
12.3.1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2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自动丧失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4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撤场,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结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安排明显不能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达到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视为未完成;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6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7甲方不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迟付款项金额的0.5‰作为罚金进行计算,在工程结算时连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程工期。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惩罚
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实际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金额为工程包干造价5‰的延误工期罚金,该项罚金不设限额,按乙方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延误工期罚金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安全责任
14.1 甲乙双方确认,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从综合包干单价中开支。
14.2 甲方、乙方双方办理各自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业务,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和保险受益。
14.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人员受伤、相邻建(构)筑物受损、地下管线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15.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线连接及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保证安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并确保水电的容量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水、电表的安装费用和给排水、输电、通讯线路的搭设、照看、维护、拆除费用(无论远近)均由乙方承担。承包人用电量按抄表数量加6%用电损耗量计算。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水电损耗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由乙方按税法规定缴纳税金,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政府第164号令对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将终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如乙方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调换。
15.5如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施工组织施工的要求保质、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从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15.7乙方应在不影响施工现场附近居民楼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15.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①《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②《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
③《永年·高九领地地下管网图》
甲方:___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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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