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买卖合同优质6篇

时间:2023-06-21 13:06:09 分类:合同

我们写合同的意义就是让我们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要是没有一份出色的合同加持,双方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签买卖合同优质6篇,供大家参考。

签买卖合同优质6篇

签买卖合同篇1

甲方(卖方)姓名: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姓名: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愿意购买此房;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永不反悔,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其位于微山县奎文路土产物资总公司院内,___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楼_____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包括储藏室、太阳能、室内水电设施齐全。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乙方全部付清购房款后,同时甲方将此房交给乙方包括购房发票、钥匙、物业交接,以及购房时的所有文书资料,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以后单位小区要办理房产权证及其他证件,甲方应积极协助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此房在交易前没有任何抵押债务与经济纠纷;如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则甲方将原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支付给乙方购房款_____%违约金,并且赔偿乙方装修此房所有的支出。

六、如乙方违约退房,甲方将扣罚乙方购房款_____%违约金。

七、乙方对所购住房享有所有权,如微山县日用杂品公司回收该住房所有权,甲方不再主张所有权,乙方享有一切补偿。

八、本协议经证明人见证,即日起签字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益,本协议一式_____份。

九、甲、乙双方协议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证明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买卖合同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

甲方为营造生态公园需要,决定从乙方购买良种无性系苗木。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苗木的种类、数量、规格、价格、金额

树 种

种类

苗龄

数量

(万株)

规格

单价

(元/株)

金额

(万元)

地径(cm)

苗高

(cm)

小计

合同总价

二、质量要求:

1、品种以****为主,并配有与之花期一致,成熟期相同的系列为辅的品种。

2、所提供苗木均为国家质量标准的Ⅰ、Ⅱ级苗且Ⅰ级苗比例不低60%。

3、苗木根系发达、侧根多,严禁损坏根尖,茎部挺直粗壮、充分木质化,顶芽饱满,没有受病虫为害和机械损伤的苗木,嫁接苗无萌芽条,没有实生苗木。

4、裸根苗起苗后,按50或100株扎捆,用编织袋包装。容器苗容器筒必须是可降解容器筒,运输必须用专用运输工具,运送过程中要保证苗木无损伤。

5、起苗后1天内必须到达交货地点。运输途中要注意通风,不得风吹日晒。保证苗木色泽正常,没有失水苗木。

6、如果容器苗容器筒有部分为非降解容器筒,则按单价 元/株结算,且数量不得超过4万株。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验货方法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 造林地。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12月31日至 年3月30日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分批交付苗木。具体起苗时间由甲方提前二天通知乙方。甲方派人到起苗地点监督起苗事宜。

验货方法: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按不少于苗木总量的10%随机抽检合格率,根据合格率计算实际苗木数量,填写油茶苗质量验收单(本合同附件一),不合格部分的苗木归甲方所有。不合格苗木是指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苗木。收货人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通知。

四、苗木的装运:除两年生嫁接裸根苗由甲方自行运输外,其它苗木的上车、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到达目的地后,由甲方负责下车。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本合同正式生效后3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万元,于 年月 日前支付 万元苗款,剩余苗款在 年 月 日前按实际验收合格供苗数量进行结算,一次性付清。结算苗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之购苗发票及甲方填写的《油茶苗质量验收单》结算,苗款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乙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苗木,并本合同约定付清货款。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通知乙方调运苗木,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3、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甲方。

4、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应苗木或供应苗木合格率低于80%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在1个月内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并由甲方决定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没有完成合同约定数量的,必须按所差数量货款总额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苗木经营许可证,苗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在结算前乙方应提供良种质量合格证、苗木检疫证和产品标签。限于目前尚没有充足的手段鉴定无性系真伪,供苗后3-5年发现不是优良无性系,乙方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则贻误通知的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的,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给甲方。

八、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汨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买卖合同篇3

第一条: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 □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全部价款2 %(不得超过20%) ¥20xx0 元的定金,余款¥ 1300000元应在 家具交送到交货地点 时付清。买方违约退货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交货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买方应在签约时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应在 时付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买方自提 / □卖方送货;交货时间: 20xx年12月15日 ;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家具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三包:对于家具的质量问题,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卖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 □ 0.3 %/ □ % 的违约金,但因对方原因导致的迟延除外;迟延超过 15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二)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三) 。

第七条:在展销会或市场内签订的合同,卖方应先交主办单位签章后再交买方保存。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北京市 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签章): 住所: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买卖合同篇4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付款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服务,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条款、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文件、电子邮件、传真文件等。

第二条 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供货数量:

2.4 浇注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预计数量

3.1混凝土价格

序号

普通混凝土

强度等级

单价

(元/ m3)

预计数量

(m3)

金额

(元)

1

c25

m3

以送货单

送货数量为准

按实计算

2

c30

3

c35

4

c40

5

c45

6

c50

备注

若工程设计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抗渗剂、膨胀剂等外加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担增加材料费元/ m3。

3.2泵送费:以上表中单价不含泵送费;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车泵加价 元/ m3,地泵加价 元/ m3。

3.3泵车出场费(每次浇注量在100m3以下):汽车泵出场费 元/次;地泵出场费 元/次。

3.4砂浆费: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润管砂浆,不收取砂浆费。乙方配送润管砂浆,砂浆费按照供货混凝土价格收取。

3.5单次浇注时,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应计划数量,导致乙方车辆载重量低于8 车,乙方同意一次不收运费;若导致两次载重量低于8 车,按8 车收取。运输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运费按20元/ m3,,超出15公里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运费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车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在1小时后(从车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计时)才开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迟施工车辆等候燃油费100元/小时。

3.7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在90min(从车辆出搅拌站开始计时)卸载完运输车辆所载全部混凝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运输车辆安全,混凝土中掺缓凝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5.1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

按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以体积计,以m3为计算单位。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实际数量与施工配合比量之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按gb/t14902-20xx标准为±3%),按gb/t14902-20xx相关规定以抽检误差比例从本批次中扣除。

5.2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和支付货款:

①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本合同内货款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货之前,乙方将当期或当次应付货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足额缴至甲方财务人员处(以甲方银行进账单或财务收据日期为准),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根据乙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送货、交货。

乙方应当提前 小时向甲方下达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且应当在下达供货计划前足额付清货款。在乙方货款没有到账之前,甲方有权拒绝送货。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或给甲方准备时间不够 小时的,甲方可以相应延迟送货时间,若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②月结。

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25-28日为对账结算日,双方确认当期供货总量及应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应付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或转入甲方指定帐号。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应按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15日,甲方可以暂停供货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预付款结算。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货之前一次性预付货款 万元,该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处(注:预付货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根据供货数量相应扣除乙方预付货款金额,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低于 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不足 万元时,甲方有权停止送货,待乙方补足预付货款存量金额至 万元或以上时,甲方再重新送货。

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乙方预付货款扣除应付货款还有剩余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统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准确的开盘时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24小时重新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甲方免费提供和负责输送混凝土所必须的电源、照明、水、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协助泵车的进出场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周边城管、环卫及交通事宜;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牢固、公路沿线电线高度必须保证4.2米以上,否则造成的电线受损、障碍物受损均由甲方承担;如需占用公路,其审批手续和安全监护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3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等,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运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后,即完成对合同标的交付。甲方应自行雇请人员按照正常时间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时组织浇注和振捣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时组织浇捣,提前拆模引发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5甲方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6甲方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作混凝土试件和提供标准养护。

6.7当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验收并在运输单上签字。

6.8润管砂浆不得当混凝土使用和浇注到工程结构中,因私自浇注到工程结构中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浇注时,不同强度等级的转换由甲方负责,并指定不同强度等级的入模地点及时间。

6.9甲方承诺本工程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全部使用乙方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6.10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清混凝土货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7.3乙方应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甲方及有关质监部门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单。

7.4乙方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市现行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7.5因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违约与索赔

8.1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出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2违约与索赔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后,必须履行本合同。若单方面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 元)。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后,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手写和更改无效。买受方凡采取现金支付的,由出卖方出具盖有出卖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买受方的付款凭证;买受方凡采取转帐支票支付的,买受方应将款项支付到收款方为“ ”或本合同个人账户,且以款到出卖方账户为凭据。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一份,甲方已签收。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现场收货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买卖合同篇5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

卖方(章): 买方(章):主办单位(章)提供学习资料|

住所: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账号:账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家具买卖合同样本(四)

家具名称 (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

家具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 质量标准: 。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买方自提;( )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 承担。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验收及三包期限: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应按照《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付款方式、地址、时间: 。 定金:买方应在年 月 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 %的违约金;

(二)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或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事项: 。

卖方(章): 买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账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签买卖合同篇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钢筋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注:合同单价一栏不得调整;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双方签认的(对帐单/结算单)为准,但总量不超过本合同总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权拒付。结算金额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2、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低碳热扎圆盘条执行gb/t701-1997、热扎带肋钢筋执行gb/1499-1998、热扎光圆钢执行gb13013-91,碳素结构钢执行gb/700-88或gb/702-86标准。

3、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3.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检测,如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应于货到甲方工地之日起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3.2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3甲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处理期限为货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4、供货方式及期限

4.1乙方负责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2具体供货时间、数量按甲方通知;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供货。

5、验收标准、方法

5.1产品外观、质量验收

货到现场后,甲方依据国家标准验收,如发现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退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产品数量验收

数量验收依据检斤进、检斤收,检尺进、检尺收的原则:

5.2.1检斤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数量验收,数量误差与乙方提供送货单数量在3‰以内的,按乙方提供数量签收;数量误差超出3‰时,双方或由第三方复磅处理,复磅费用由方承担。

5.2.2检尺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技术规范检尺换算。如有数量误差,按实际验收数量签收,或要求乙方补齐不足部分。

6、结算程序、方式

6.1结算程序:根据每一批货物验收合格的结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由甲方项目相关人员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签署意见,同时将签署意见的报告送交甲方物资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额度支付货款。货物供应完毕,双方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办理结算手续,未经双方结算确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余款。属于结算单据及和其有关的函件,均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2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产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05%/天,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7.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7.3违约金累计至合同总额的3%时,如违约方继续或再次发生违约,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发生效力;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向对方赔偿。

7.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7.5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8、不可抗力

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当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十五日内将负责该方面事情的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交给甲方。

9、合同的变更

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贰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补充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买受人向出卖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及指令,按以下出卖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应被认为已经送至出卖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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