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库合同优质7篇

时间:2023-06-07 09:01:31 分类:合同

社会在不断发展,我们需要使用到合同的情况也变多了,合同需要经过双方的共同协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律库合同优质7篇,供大家参考。

法律库合同优质7篇

法律库合同篇1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库合同篇2

甲方: 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律师事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提供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专项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 律师担任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参加甲方就本项目召开的内部会议,为甲方本项目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本项目的系列合同、协议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加本项目的各类合同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办理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1.乙方保证所派律师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或有关谈判。

2.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有关书面的法律意见或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如需乙方现场办公,乙方保证随时安排律师来甲方处进行法律服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专项法律服务收费:

甲方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 元整)。

分 期支付: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鉴定、调查及 地区外的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 地区内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将法律服务费用汇至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法律服务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时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六、乙方义务

1. 乙方应指派专业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保证与本项目相关各方无关联关系。

3.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4.乙方应对处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5. 乙方在同一交易不得接受除甲方之外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七、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乙方隐瞒与本项目相关方的关联关系;

③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④丢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⑤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⑦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 乙方违反约定,累计三次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律库合同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

地址:北京市

电话: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非诉服务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服务项目或内容为下列第项:

壹、裁员方案设计:

贰、特殊工时制申报,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与不定时工作制申报;

叁、劳动合同拟订,共计个版本;

肆、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拟定;

伍、其它:

服务语言要求: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针对本项目,乙方应提供下列文件或下列服务作为完成服务的标志:

就该项目有关法律问题,应甲方之要求,乙方应提供下列咨询服务:

10、服务时限要求:

收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收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但因甲方未及时提供有关材料或配合工作而导致未能按期完成服务时除外。

11、乙方联系人:电话:

e-mail:邮编:

联系地址:

双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电话:

e-mail:邮编:

联系地址:

双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代理费

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

(二)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元(大写:圆)。

(三)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六条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壹、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贰、包干;

叁、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了委托事项的准备工作,甲方取消委托事项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乙方律师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对案件实际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法律库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其他事项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库合同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 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

法律库合同篇6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3.1 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5.1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6.1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第2 / 3页

8.1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乙方

法律库合同篇7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特聘请乙方律师胡文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现经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与互助原则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接收法律文书,代为出具律师函,代为和解,参加调解,代为提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条三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 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 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 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应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没有合同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第六条、双方商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酬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了乙方指派律师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必需的差旅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应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规定予以实报实销。

第七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八条 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 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 甲方逾期十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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