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租赁合同精选8篇
合同需要经过双方的共同协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没有好的想法,就无法将合同制定得更加合理规范,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工厂租赁合同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工厂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协商达到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厂房租赁日期和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 年___ 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
二、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价格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整.
三、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或者相关安全事故将厂房毁坏,乙方应按照厂房造价予以赔偿。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厂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办工厂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一年租金为:8000元;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并承担用户的一切违约责任。
第十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提前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甲方应按原价租赁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工厂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工业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厂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升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代理人: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厂房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1、房屋类型:厂房(砖混结构)
2、位置: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五厍窑厂路18号1幢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生产车间仓库使用。
2、乙方因生产需要房屋进行必要的改动和装修,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 至 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须在本租赁合同期满二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在租金相等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租金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年租金为 元整。
2、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每次支付半年的租金。即 元整。
3、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房屋所有劝应承担的费用,如土地租金、房产税等。
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房屋的正常维修费用,并保证水、电(总容量为 )畅通,供乙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
4、乙方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房租。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从事违法活动。
6、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含 的增容费用,每月为1320元)等正常经营性费用。
六、其他约不定期事项
1、因地震、战争、水灾等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预收的房租。
2、租赁期内,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房屋拆迁时,则合同终止。拆迁赔偿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分配相关部门给予的赔偿费。甲方退还乙方的房租。
3、租赁期未到,除不可搞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乙方在租赁未到期前单方面解除合同,预付给甲方未用完的房租甲方不予退还。如预付的房租以用完,按年租金的30%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在租赁未到期关单方面解除合同。除退还给乙方已付未用完的房租外,乙方为出租房进行的装修、设备搬运费、安全费、搬运期间的停产损失都由甲方承担给予赔偿,同时按年租金的3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从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厂租赁合同篇5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位于院落(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砖混结构住房三套,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厂房)一套租赁给乙方张新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为每年万元(万元整)。20xx年5月1日交付第一年租赁费20xx年5月1日交付第二年租赁费万元整;20xx年5月1日交付第三年租赁费(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据为凭)。
三、乙方租赁此院落用于办理印刷事务,乙方须取得印刷所需各项手续、证照,并保证合法经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暖设施。并保证其所供水、电、暖设施乙方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期内水、电、暖的便通、使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五、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通暖等各项费用。治安管理费、卫生费,乙方经营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院落及用电、用水、通暖设施,
乙方必须保证其完好无损。其中房屋、厂房及地下室主体结构不能被更改、破坏,院落整体不能被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或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损失。
七、如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此院落被开发商或政府征购或征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当年房租按一年所剩时间退还房租。(即20xx0元÷12÷30天=55。5元/天,计算应退房租)。
八、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院落,终止该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
九、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将院落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
十、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无故终止该合同,乙方向甲方给付违约金10000元(壹万元整)。
十一、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院落转租他人。十二、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有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10000元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工厂租赁合同篇6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所有、管理的 吊车 用于甲方位于成都市的 建设工程有关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费用:
卸装钢筋为 ¥8.00元/吨 ;
卸装钢筋翻围墙为 ¥8.00元/吨 ;
其它需要吊车费用按消失计费为 ¥160.00元/小时 ;
备注:除按以上单价计价外,每次出车费用最少为 ¥300.00元 ,暂定租赁总价为 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1、日租金是甲乙双方已经考虑了经营风险等因素的综合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包装费、乙方管理费、利润、税费及设备入场前的检测费用、设备租赁试用期间消耗的燃料费用等所有费用,且合同约定租赁期内不做任何调整。
2、所租设备由乙方负责进场运输及上下车工作,并由乙方进行安装、顶升、拆卸,所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最新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满足甲方城建项目的施工需求,具体标准:吊车验收标准:gb3811-83,安全规程:gb6067-85。
2、乙方保证其租赁设备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性能要求,具有行业要求的生产备案、准用证明等各项证明资料,在设备进场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3、乙方应提供租赁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国家级检测报告、使用年限证明、生产备案及其它相关资料,乙方没有依约提供租赁设备有关的前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付或暂缓支付租金。
4、其它约定:乙方必须按时将所需租赁设备运送至使用地点,并安排人员持合法有效的上岗证上岗操作。
三、租赁设备的签收
甲方指定 周孝夫(联系方式:15040513452) 清点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开具甲方租赁设备签收凭证,确认乙方安排的操作人员的入场情况,核对人员的身份及证件,甲方对前述授权权限仅限于对本合同范围内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乙方操作人员入场情况的确认。
四、款项的结算与支付
1、甲方指定方的其他任何人结算对甲方没有约束力,甲方对租金结算人的授权权限于本合同第三条甲方指定人员坚守的租赁设备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进行款项结算。
2、甲乙双方进行结算时,根据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以乙方签章,甲方指定人员签收且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确认的租赁凭证和以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3、款项支付时间: 。
4、款项支付方式:甲方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将租金付至乙方在合同中所提供的账户(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对所提供的账 户已确认无误,从甲方付款至此账户之日起视为已到账。乙方因账户原 因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要求甲方将款项支付至以上 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如乙方提供的账户错误,给甲 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应凭以乙方名义开具的合法发票向甲方结算款项,乙方未提供的, 甲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租赁设备的使用地点
甲方 龙光君悦华庭二期 项目施工地点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六、租赁设备的维护保养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工作,保证 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安排 名操作工人入场操作,所有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公认,操作工人的工资、社会保险、食宿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和缴纳,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七、租赁设备的权属
1、租赁期限内,租赁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拥有对设备的租赁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租赁设备或将租赁设备抵押第三人的,应提前3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权。
3、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再行将租赁设备出租给第三人,若乙方违反约定,将租赁设备再行出租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八、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做好租赁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不得变卖或抵押租赁设备;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可送达地址;
(2)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为合法生产企业生产,质量不存在瑕疵,且在使用年限内,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使用功能和目的;
(3)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受过专业培训教育并取得国家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指令操作;
(4)乙方的随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 或设备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
(5)任何因素导致乙方出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毁损、遗失、灭失、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与费用,甲方存在过错的除外;
(6)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或甲方告知的设备进场时间,将租赁设备晕死、装卸并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使用地点。
工厂租赁合同篇7
出租人:
承租人: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
鉴于:
1. 甲方为坐落在_____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房屋及土地所有权证书见附件1】,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 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设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 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 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__条规定提供给乙方__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设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 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 停车场:指本合同第 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 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 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 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 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 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 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 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 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 月:指日历月。
18) 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 租赁物业状况
1. 租赁物业设置,建筑结构为__,建筑面积为___,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__。
2. 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 租赁物业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_____,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 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 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 物业租赁期限共计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 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 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标准为:____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 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 支付方式:租金按___支付一次,乙方以__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____。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 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 定金及保证金
1.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___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 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 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 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租赁物业交接
1.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 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__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Υ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 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 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 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 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 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 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 甲方同意将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 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λ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 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 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δ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δ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 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 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 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Υ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 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 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将不作为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第十一条 承租人限制
1.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 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 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 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 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 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 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 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7. 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 7 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 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__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__倍支付违约金。
9.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 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 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没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 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 3 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 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 保险
1. 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 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 赔偿限制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 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 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 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 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 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 通知送达
1. 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 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δ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 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 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 保密
1. 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 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 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 其他
1. 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 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厂租赁合同篇8
厂房租赁双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3、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厂房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