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汽车合同优秀6篇

时间:2024-05-08 11:36:41 分类:合同

合同作为法律工具,可以为交易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护,通过合同,我们可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期限和终止方式,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卖汽车合同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卖汽车合同优秀6篇

卖汽车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逾期三日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2、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3、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4、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6、乙方在交还车辆后,甲方有权不计时的追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含交通违法等),并承担甲方为此付出的所有费用(含交通费、误工费等)。

7、乙方没有按规定付租金的,甲方每日按欠费总额5%计算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追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2、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等,在驾驶租赁车辆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爱护车辆,履行《机动车保险条款》中规定的保险人的义务。出现交通意外时,及时报警,不逃避,并承担违反交通规则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5、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造成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

6、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要注意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进行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进行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支付500元以上违约金,终止合同。

7、必须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用于运营、非法运输和违法犯罪行为(如偷、抢、骗、赌、毒等),不得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质押、抵债、典当、转借,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收回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交与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0、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约,应按被拆物件新件价格的10倍支付违约金。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则从租车之日开始按行驶每日5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清洗干净的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如需要延长用车时间,须到本租赁部办理续约手续,如乙方超过租用时间6小时未与甲方联系,甲方有权追回车辆并没收押金,超过24小时未与甲方联系按诈骗报公安机关处理。

12、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如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提交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三、担保方的权利和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3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按每公里1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收取500元违约金,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逾期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取1000元违约金。

4、乙方在租车期间租用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车辆未修复好没有还车给甲方,乙方仍须交纳租车费用。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需要续租车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车辆相关证件丢失,乙方除承担补办所需的费用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误工费。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暂扣交通违章罚款押金3000元,退车15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3、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____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应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同时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乙方应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它责任。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作为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7、承租方确实不能归还承租车辆时,除承担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责任外,出租方可要求承租方折价赔偿不能归还的承租车辆,折价率按新车票价以每月5%计算。例如:____一辆新车发票价为10万元,行驶三个月,按每月5%折价率计算,三个月共折价10万×5%×3=1500元,实际赔偿价为10万﹣1500=98500元,逾期二个月不还,出租方可以视为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章):____

出租方(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

联系电话: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 日期:____ 年 月 日

卖汽车合同篇2

甲方(买受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颜色:

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 台。 其他费用: ,由 方承担。运费 元,

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付款方式

甲方一次性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车上门;其他约定: 。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甲方:乙方:日期:

卖汽车合同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车主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小写。

户手续。登记过户之日,乙方将转让车辆交付甲方。第三条、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四条、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六条、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转让车辆的转让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由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

(包括该车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第九条、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第十条、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十一条、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第十二条、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卖汽车合同篇4

机动车所有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驾驶员:(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赣c号车,营运证号、车辆型号

该车产权属于甲方,同意与乙方合作经营,其中甲方占51%股份,乙方占49%股份。甲方以车辆财产占股份,乙方以驾驶技能和劳动报酬占股份。

第二条、合作期限

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甲方具有该车的所有权,危货运输调度权和经营使用权。在经营中,负责货物配载,管理服务和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在合作期内要负责车辆驾驶操控,保管好车辆,不能讲车辆交给他人使用,必须按甲方调度线路运营。

3、车辆年度审验费、车船税、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收、营运证年审费用、办证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工资由甲方承担,乙方生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对乙方运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和调配。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强行旅行车辆各项保养工作和确保危货运输安全。

3、甲方有权利安排乙方承担社会救助义务。

4、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安全学习等各项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交通安全和机动车操作规程。

2、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3、禁止违法、违规驾驶和酒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4、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度,文明优质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a、不能满足车辆运输货源、货物配载、造成亏损。

b、车辆手续不健全,造成路检修查罚款。

2、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a、未能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造成运营效率,安全无保障。

b、不服从货物配载调度的。

3、违约方承担违约金3万元,守约方有权利解除合同,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提出赔偿。

4、违约方除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1、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续签合同,原合同解除。

2、不在续签合同的,要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告示。

3、因国家政策变化和不可抗拒的的因素使用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机动车所有人(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驾驶员(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汽车合同篇5

甲方(抵押权人): xxxxxx担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卖汽车合同篇6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购车人):

为确保《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面履行,保障甲方合同债权的实现和车辆的实现和车辆所有权的安全,甲、乙双方同意在车辆上为甲方设定抵押权,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车辆作为抵押物,为甲方设定抵押权。

作为抵押物的车辆为:

(牌号)汽车一辆,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牌号:

二、抵押期内,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同时甲方也是车辆的挂靠单位;乙方享有《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的对于车辆的使用权,以及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后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权利。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代乙方向汽车销售方支付的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项及利息;

(2)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服务费等其他款项和费用;

(3)由于乙方对甲方违约,乙方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车辆使用收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催收费、查询车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款项。

四、甲方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抵押物所担保的甲方债权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按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变卖或以其他合同约定方式处理抵押物。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交甲方持有。待乙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双方共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注销。

七、办理车辆抵押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登记、差旅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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