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火应急预案7篇

时间:2024-04-13 13:36:02 分类:工作计划

朋友们了解如何完成一份具体的应急预案吗,制定应急预案是对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保障, ,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乡镇防火应急预案7篇,感谢您的参阅。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7篇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篇1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的新高潮,共建文明城市,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做到:衷心祝福伟大祖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祖国繁荣尽心尽力;自觉维护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社会进步添砖加瓦;始终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做社会主义国家优秀的建设者。

二、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文明行为,重在坚持,我们应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便溺;遛狗时及时清除粪便;不在公共场所不加掩饰地抠鼻孔、打喷嚏、刷牙;不在公共场所光膀子;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接听手机;不乱扔垃圾、乱倒污物;不攀折花木、踩踏草坪;不过分饮酒和劝酒;野炊后带走垃圾;有序排队不插队;行车礼让行人;乘坐公交车不抢上、不争座;不向车窗外抛物和吐痰;机动车不乱停乱放乱鸣乱行;“吃相”要文雅,就餐要光盘;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喝倒彩;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和谎言;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小广告。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做文明风尚的建设者。共同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要从我做起,增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形成“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新风尚,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桥东增光添彩。

四、做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大力倡扬夫妻和谐、孝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促使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理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的家风沁润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促使全社会爱心如潮、爱心涌动、关爱他人、同享幸福、共同进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贡献力量。

文明创建路,共同新里程,我为共同社区骄傲,共同因我精彩,让我们共同携手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把共同社区建成文明城区努力奋斗!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篇2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

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

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

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

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

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为成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掌握全镇森林防火动态及火灾情况;

②督促检查各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

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④协调各村委会、各森林经营单位组织森林防火工作;

⑤负责处理各有关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迅速了解火场态势,组织镇扑火队员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扑火力量的组织、调动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镇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随时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写出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要组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篇3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篇4

第一条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进一步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机构,正、副指挥变动后,要及时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区,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开展正常。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森林防火有关工作运转正常;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火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行政村要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第二条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一)各有关乡镇(街道)-村(场、企业)每年必须签订、兑现森林防火责任状(书),明确目标任务,并认真执行。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与农户、场、企业全面签订森林防火公约(承诺书),自律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严肃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没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失控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挂(包)点单位及山场指导、督查防火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区直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来抓好抓实。

第三条完善野外火源管理机制

(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坚持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安全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遇有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各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发布野外用火戒严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并将相关公告发布、张贴、宣传到每村每户。

(二)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林业经营业主和护林防火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巡山管护,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将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全面建立农村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相关监护措施,防止其上山乱点乱烧。

(四)组织制定护林防火联防组织规划,积极引导村和林农建立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联防协会或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护林防火组织章程及公约,创新协会互助联动机制,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

(五)实行“疏堵”结合的火源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乡镇(街道)林缘田边易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规程,积极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六)各有关乡镇(街道)要制定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和森林防火值班暂行规定,建立防扑火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地监测、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第四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要做出具体部署或安排,春季、秋冬2个防火期全区城乡普遍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宣传覆盖面达100%。

(二)宣传教育应结合新农村建设、村民的思想实际和用火习惯,以森林防火法规、方针、政策和防扑火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着力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

(三)在林区交通要道、桥亭路口、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和乡镇(街道)、村所在地制作醒目的宣传牌、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并加以保护,让群众耳濡目染。

(四)在农村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森林小卫士”活动,把防火宣传纳入德育教育课,由学生带法回家,提醒家长谨防用火。

第五条防火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按照“管理规范化、指挥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基础设施建设要按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年配套完善。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应配备防扑火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完好。

(三)当年造林地必须按“四同步”配套生物防火林带,并及时完成省、市、区下达的生物防火林带重点建设工程。同时,要动员林农投工投劳营造林带(包括经济林带),形成林火阻隔网,并发挥应有的防火作用。

(四)认真组织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第六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机制,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防扑火需要,及时修订“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组建一支5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村要组建一支20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并建立军警民共建扑火联防机制。按“建得起、养得住、打得响”的建队标准和“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每年组织1-2次各类队伍进行扑火安全常识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技能。

第七条森林火灾控制指标和案件查处

(一)全区每年森林火灾控制在4起之内,受害森林面积控制在595亩之内,要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及时控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控制单起面积和损失。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街道)领导和指挥部成员要立即到场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在4小时内扑灭率要达到90%。林火扑灭后,所在乡镇(街道)要派人留查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查处率达80%以上。

第八条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本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于8月底前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按本细则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和区防火办每年负责组织对各有关乡镇(街道)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在全区通报。凡完成上述工作目标显著且森林火灾控制在指标内或连续5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相反,将按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适用范围和年限

(一)本细则适用于本区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篇5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1.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2.2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救灾措施。

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

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

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

3预防及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1.1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3.1.2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抗旱防汛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强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流、河滩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应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预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预警:由水管站、村、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时将水情、旱情等信息传达有关部门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预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紧急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尚在紧急水位以下时,由水管站、村、组及镇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监控,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会商分析气象、水情、工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3)超标准洪水预警。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各防汛抢险队伍应立即上岗到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分析汛情、险情发展趋势。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具体应急响应等级与洪涝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4.1.2进入汛期,各站、所、村、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观测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4.1.5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0年一遇或50年一遇以上洪水。

(2)山洪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人以上群众的正常生活。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81天以上。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60%。(6)缺水率>30%。

4.2.2Ⅰ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红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61-8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50%-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41%-60%。

(6)缺水率20%-30%。

4.3.2Ⅱ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橙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1-45天,夏季21-35天,秋冬季51-6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30%-5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21%-40%。

(6)缺水率10%-20%。 4.4.2Ⅲ级响应行动

(1)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黄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向各单位、村、组发出紧急通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抗旱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配合上级工作组,指导基层抗旱防汛抢险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3)气象部门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山洪围困1~4人,并威胁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4)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36-40天,夏季16-20天,秋冬季41-50天。

(5)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10%-30%。

(6)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10%-20%。

(7)缺水率5%-10%。 4.5.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蓝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相关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汛情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4.6不同灾害的应急相应措施

4.6.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来水超过设防标准时,各站、所、村、组应按照批

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巡堤查险,严密布控。

(2)当河流来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河流汛情和洪水预报,依法组织抗洪抢险。

4.6.2干旱灾害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预案,并发展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①强化各村委会主任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村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③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送水等。

④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⑥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信息的抗旱情况。

②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③督促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④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关注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根据旱情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关注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⑥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①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旱情、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抗旱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4.7.3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加强对险情的排查。属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区抗旱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说明原因随后上报。

4.7.4凡经上级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抗旱分析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工作组。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9.3如遇重大险情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并组织事发地有关单位和村民,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9.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站、办、所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4.9.5情况危急时,及时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请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部队、武警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行动,协助村、组完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0.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对转移的群众,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民政等有关单位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1响应结束

4.11.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复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11.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抗旱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

4.11.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协助各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协调水管单位恢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1.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备,各单位、村组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2)各单位、村组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需要。

5.1.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义务。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

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在主汛期到来之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村组对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汛前演练,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落实应急抗旱职能部门和人员,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如当地确实无水源,群众的生活用水无法满足时,应组织车辆运输生活用水,解决受灾群众对生活用水的需求,必要时采用消防车辆运水。

5.1.3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内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1.4医疗卫生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1.5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1.6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各单位、村组,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各流程和存储的有关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③各单位、村组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蓄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和为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

④上级部门应协调资金支持,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按规范储备必备的防汛物资,并结合抗洪抢险的需要额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2)物资调拨

①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自有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其他的储备防汛物资;先调用抢险地段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段较远的防汛物资;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②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5.1.7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安排镇级抗旱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村组。镇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镇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5.1.8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抢险是社会性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责任。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洪水灾害的发生特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进入防汛抢险。

5.2宣传、培训和演习5.2.1公众信息交流

(1)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各单位、村组发布。

(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设防标准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各单位、村组关注,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5.2.2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2.3演习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单位必须针对事发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后期处置

发生洪水灾害的单位、村组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镇政府应成立救灾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2民政办及相关站、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

6.2防汛抢险的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救灾的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单位、村组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抗旱防汛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对抗旱防汛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实施效益评估结果,对抗旱防汛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便进一步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7附则

7.1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

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根据省、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防洪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

7.1.1Ⅳ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小时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6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2Ⅲ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3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1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3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3Ⅱ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2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40分钟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2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4Ⅰ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并同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2)每30分钟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2预案管理和更新

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编制,镇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本预案启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2-3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的抗旱防汛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全镇抗旱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政府进行表彰;对抗旱防汛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抗旱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指的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为了及时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我们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妥善无误,您是不是正在寻找应急预案的模板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特地编辑了“防火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篇7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我村森林防火能力,确保辖区森林资源和退耕还林成果安全,按照《保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责任,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在“村两委”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由防火小组成员牛世宏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小组制定本自然村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原则,落实火灾事故处置责任制。

(2)、统一步调,快速反应。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本预案涉及相关村小组之间的工作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本预案快速有效实施。

(3)、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第一。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居民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为前提,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扑火队伍为主,群众扑火队伍为辅,实行“专群结合,机动灵活”的原则。镇森林扑火专业队伍统一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指挥,我村群众扑火队伍由组长牛海宝统一调动指挥。

(5)、警钟长鸣,做好准备。随时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建立森林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

(6)、适用范围。在全村范围内发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森林火灾事故处置时启动本预案。

三、防火指挥部相关职责

(一)杨畔行政村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牛海宝(村支书)

副总指挥:马应文(村主任)

牛世宏(村主任助理)

成员:白世忠(安梁村小组队长)

刘德祥(杨畔村小组队长)

段玉斌(前崾岘村小组队长)

许占俊(杨崾岘村小组队长)

陈赵俊(杨芥子村小组队长)

高喜军(背水沟村小组队长)

陈振元(老庄湾村小组队长)

段青云(下罗湾村小组队长)

各村新老党员、老支书、老队长及知识青年等。

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办公室主任为马应文,副主任牛世宏(兼),森林火警电话:

(二)岗位职责

(1)总指挥:牛海宝,负责全村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审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指挥重特大森林火灾,下达补救命令,调动全村各村小组社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决定是否需要上级支援本镇火灾扑救。

(2)副总指挥:马应文,协助总指挥参与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组织动员各级扑火队伍;协助总指挥部进行科学决策。

(3)副总指挥:牛世宏,协助总指挥组织扑火力量扑救森林火灾;督促检查指挥部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指挥部进行决策。

(4)办公室:拟定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指示、决定、命令、通知;协助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动员扑火队伍;配合指挥部搞好扑火后勤保障工作。

(5)成员:本部成员由各村小组队长、老党员、干部及知识青年组成,召集各村有效劳力,筹备临时扑火工具,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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