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调查报告5篇
为了提高大家的写作能力,在调查成功结束后,应该及时写调查报告,为了书写一份完整的调查报告,大家需要做好整理,归纳出重点,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未成年犯罪调查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未成年犯罪调查报告篇1
本次见习主要通过入户调查和街头访问的形式展开。调查地点分别分布在沈阳市和平区的昱东、昱中、昱西和老街四个街道办,按照社区为单位划分调查小组实施调查,然后分工完成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调查报告的撰写。
通过问卷对沈阳市和平区社区居民的文化休闲现状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得出如下主要调查结论:
(1)社区居民文化休闲生活比较单调;
(2)社区居民休闲意识有待提高;
(3)社区文化休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发展相对滞后;
(4)社区文化休闲活动内容和形式上急需改进;
(5)社区文化休闲活动在对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文化层次人员得活动安排上不太合理;
一、调查背景
19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社区也大量出现,社区居民的文化休闲问题开始收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沈阳市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休闲的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享受休闲生活已成为市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由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主持设计、由经济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08级全体同学参与实施,对沈阳市社区居民文化休闲现状展开调查,以探究沈阳市社区居民文化休闲现状和趋势。
二、调查目的
通过对沈阳市和平区社区居民的文化休闲现状进行的调查研究,了解当前我市居民文化休闲的供求状况,客观地把握公众的文化精神状况和生活形态,分析社区居民文化休闲的特点和现象,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本地区社区文化建设提供指导和借鉴。
三、文献综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休闲时间越来越多。休闲时间如何更好地划分和使用,是我们应该研究的主题。时间消费的内容和质量值得更多的研究。城市社区文化休闲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形成进步、高尚、和谐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让人们活的更幸福,其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当前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与政府的研究、转型时期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研究和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的研究。
(1)在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与政府的研究上,主要是通过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意义和政府推进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其主要目标上进行分析,指出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市场、社区三方面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保证社区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政府应加强基础性工作,建立社区文化建设保障体系。
(2)在对转型时期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研究上,主要是通过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演进和在转型时期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分析,确立加快我国城市社区文化
建设的对策。如,确立“以人为本”的大思路,争创学习型社区;规范城市社区文化的组织与管理;构建覆盖面广、联动性强的社区文化网络;注重对社区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培育;重视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区文化多渠道投入机制等举措。
(3)在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的研究上,主要是通过对社区文化的分析,以及从因果互动的角度归纳社区文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从而指出建设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肯定了一个个文明和谐社区的建设的积累就构成了
整个和谐文明社会的基础,指出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构建社区居民精神家园的重要性。不同的专家学者、不同的理论著作都从各自的视角出发,对城市社区文化休闲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的研究思路。我们的研究主要是集中于对城市社区居民生活时间配置、闲暇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休闲活动进行了多层次的综合性、系统性研究,深刻描述分析了城市社区居民闲暇生活方式和社区文化休闲活动的现状,为研究城市居民的文化休闲提供了一套完整翔实的数据和资料,为闲暇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和研究范式。
本次调查以调查方案为原则、以调查问卷为依据,调查方式采取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和随机抽样相结合,调查方法采用入户调查、街头访问等形式相结合。调研所收集的数据资料,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数据的处理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
未成年犯罪调查报告篇2
未成年人犹如早晨的太阳,象征着国家的未来,肩负着家庭和社会的希望。然而,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现出日益增长的趋势。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蓟县人民检察院为此作了大量的工作,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妥善及时地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有力地保障和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做好批捕、起诉、预防工作的同时,未检科还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工作。目前,我们对20xx年至20xx年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社会工程添砖加瓦。
一、蓟县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本次调研选取了蓟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至20xx年的刑事卷宗,基本能够反映蓟县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一)未成年人涉罪人数比较。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48人,其中批准逮捕47人,因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1人。审查起诉共82人,提起公诉79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人。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65人,全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共122人,提起公诉11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7人,1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20xx年:受理审查逮捕共75人,其中批准逮捕63人,不批准逮捕12人(无逮捕必要10人,不构成犯罪2人)。审查起诉共135人,提起公诉130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3人。
(二)未成年犯罪涉及罪名比较。20xx年:聚众斗殴罪24人次;盗窃罪12人次;抢劫罪12人次;故意伤害罪11
人次;寻衅滋事罪6人次;敲诈勒索2人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2人次;非法拘禁罪1人次;故意杀人罪1人次;招摇撞骗罪1人次;诈骗罪1人次;介绍卖淫罪1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人次。20xx年:聚众斗殴罪52人次;抢劫罪20人次;盗窃罪19人次;寻衅滋事罪7人次;故意伤害罪4人次;放火罪2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人次;抢夺罪1人次;敲诈勒索1人次;妨碍公务罪1人次;非法拘禁罪1人次;交通肇事罪1人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1人次。20xx年:聚众斗殴罪41人次;盗窃罪30人次;抢劫罪22人次;故意伤害罪11人次;寻衅滋事罪3人次;非法拘禁罪2人次;故意杀人罪2人次;妨碍公务罪2人次;强迫卖淫罪2人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人次;敲诈勒索1人次;交通肇事罪1人次;破坏电力设备罪1人次;诈骗罪1人次;传授犯罪方法罪1人次。
(三)受教育程度比较。20xx年:小学学历16人,初中学历59人,高中学历3人,中专学历4人。20xx年:小学学历19人,初中学历76人,高中学历12人,中专学历15人。20xx年:小学学历24人,初中学历94人,高中学历6人,中专学历11人。
(四)学生犯罪情况比较。20xx年:在校生7人。20xx年:22人。20xx年:14人。
(五)性别比较。20xx年:男性78人,女性4人。20xx年:男性116人,女性6人。20xx年:男性126人,女性9人。
(六)犯罪年龄比较。20xx年:16周岁以下6人,16周岁24人, 17周岁的52人。20xx年:16周岁以下6人,
16周岁43人, 17周岁的73人。20xx年:16周岁以下11人,16周岁55人, 17周岁的69人。最小犯罪年龄均为14周岁。
(七)重新犯罪情况。20xx年1人;20xx年9人;20xx年7人。
(八)户籍地比较。20xx年:外地6人,本地76人。20xx年:外地22人,本地100人。20xx年:外地15人,本地120人。
二、特点分析
(一)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罪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三种类型犯罪之中。其中,聚众斗殴罪、盗窃罪和抢劫罪居未成年人犯罪的前三位。另外,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和性犯罪日趋严重。受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动辄使用刀具、棍棒等工具,作案手段残忍,表现出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冷漠。
(二)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看,团伙犯罪和共同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受未成年人心里素质和身体素质等条件的影响,一个未成年人作案往往难以达到目的,所以他们往往纠集很多人一起来“壮胆”作案。如我院办理的张某某等18人多起抢劫案和莫某某等13人多起盗窃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群体特征来看:(1)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其中,初中学历者最多①,小学学历者次之,高中、中专学历者再次;(2)在校学生、女性犯罪、重新犯① 大多数初中学历者,都是未初中毕业就因种种原因辍学步入社会。
罪、外地人犯罪、非农业户口犯罪的数量较少。而社会人员、男性犯罪、本地人犯罪、农业户口犯罪的数量较多。(3)在校生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
(四)从犯罪主体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向低龄化发展。由于未成年人以不正规的渠道大量摄入与其发育年龄不相称的信息,致使未成年人提前进入社会,由于其心理素质得不到相应的强化,加之不能得到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发展。
(五)从心理特征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从众心理、附随心理特征突出,大部分犯罪都是临时起意,一哄而上,没有前期准备。“哥们义气”、“好面子”等不健康心理作祟,导致他们明知是犯罪而为之的现象屡屡发生。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目前,理论界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已比较全面。根据我们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实际,结合相关论述,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家庭原因。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主要原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单亲家庭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单亲离异家庭,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由于单亲家长对孩子疏于管理和教育,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教育方式不当,有的对子女娇宠溺爱,有的对孩子简单粗暴,有的对孩子不闻不问,放任自流。
3、父母不良行为的影响。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等不良行为,给子女以不良暗示。由于孩子自身认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确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原因。除家庭外,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最主要场所,学校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使未成年人能够分辨善恶是非,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有力因素。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教育方法存在严重问题。 尽管我国早已提倡素质教育,但现在很多学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一个学校领导的政绩如何,一个教师的水平怎么样,都要由“升学率”来衡量,来体现。学校有快、慢班之分,学习好的学生往往受到青睐,学习差的学生则受到歧视和排挤,结果是差距越拉越大。差学生便会破灌破摔,厌学、辍学,甚至有的学校为了自己的升学率不受影响而将差生劝退,致使大量未初中毕业的学生过早的流向社会,成为犯罪分子拉拢的对象,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从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绝大多数就是很好的印证。
未成年犯罪调查报告篇3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1、从年龄结构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90年代有所提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日益增多;
2、共同犯罪普遍。未成年人因自身身体素质及其他能力的限制,喜欢结伴而行,相互利用、相互壮胆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较为普遍。共同犯罪成为其主要犯罪形式;
3、“两抢一盗”呈多发性犯罪。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经济上依赖于父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未成年人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父母经济上的供给一旦不能满足其物质需要,就容易想歪心思,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满足其物质需求。
4作案偶发因素多。未成年人因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和干扰,容易冲动,其违法犯罪多具有偶然性,犯罪起意快,且一般没有特定的犯罪对象,往往只要一人提议,其他人便不假思索同意,说干就干,不计后果。
5、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和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电视、游戏、黄色刊物和他人的传授,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一些未成年人有意模仿或者精心研究电视、电影、侦探小说上的犯罪方法作案,反侦查意识很强,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
6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在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不少未成年人的耻辱标准明显错位,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群体性道德失范、价值观念偏差和道德水准滑坡的现象,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耻辱感越来越淡化。有的未成年人认为,老实本分等于无能,一旦触犯法律受到惩罚,只认为自己运气差,并不认为是什么耻辱。
7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突出。当前,农村青壮年大多长年外出务工,导致农村“留守学生”、“隔代监护”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未成年人因从小缺少亲情温暖、缺乏家庭教育和家庭监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态势
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影响,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增加;其增长速度不如忽视,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从犯罪原因上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未成年人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和社会原因。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首先,从心理因素分析未成年人的自我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冷静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难以抵制外界不良诱惑,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沾染不良嗜好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总之,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定,对事物判断能力较差,模仿性、好奇心和虚荣心都很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辨别是非以及自制的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不法分子教唆而误入歧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少年犯案发前大多都有喜欢上网、打游戏、吸烟甚至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他们游手好闲,无事生非,从而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和产生违法行为。另外,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极为严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无一不与色情文化的污染有关;因为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几乎是空白,因此,处于性早熟时期而对性的认识是既神秘又剌激,在有诱惑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未成年人性犯罪。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家庭教育的好坏,父母道德品质的优劣以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对子女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和行为举止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说家庭教育很重要,很多未成年人就是因为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而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其中家庭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溺爱纵容型家庭;家长过分溺爱、放任,疏于管教。现代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家庭,家长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迁就孩子的不适当要求,对子女的不良习惯不能及时发现并教育其纠正,特别是在物质生活上无限制,致使子女形成唯我独尊、自私自利、占有欲极强的心理,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望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时,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不良教育型家庭;家长的不良教育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拔苗助长”型,二是“任其自生自灭”型。“拔苗助长”型的家长是投入多、交流少,在学业上对孩子抱有很高目标或对孩子容错性较低,一旦孩子达不到目标或出现错误,家长不能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帮助孩子分析原因,而是奉行“棍棒教育”,使孩子产生畏惧心理,伤害了子女的自尊心,使其产生逆反对抗心理和自卑、悲观情绪,甚至于轻生。“自生自灭”型家庭是家长自寻快乐多,与孩子同乐少。
有的家长忙于工作,有的家长忙于生计,有的是父母离异,有的是家长外出打工,对孩子缺乏必要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过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涩,失去了亲情的呵护,性格孤僻,自卑,脆弱,最易交朋友,被坏人利用。
3、父母素质偏低型家庭;家长自身要求不严,对孩子影响很大。家庭中,家长的一言一行,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可塑性强,父母的言行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有的父母素质较差不能正确的教育子女,甚至颠倒是非,有的本身就有一些不良恶习,严重影响着子女的成长。在生活中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影响最大的人是父母。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易受暗示,善于模仿,但辨别是非、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常常把与之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的父母作为自己的模仿对象。
4、残缺重组型家庭;家庭的完整是子女健康成长的摇篮,当离婚、死亡或服刑以及其它原因失去了父母中的一方或双方时,家庭的完整性便遭到破坏。这种家庭既给子女心理造成了伤害,又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了缺陷。相当多的孩子因此产生深刻的情绪障碍,悲观失望,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一种反社会的心理,极易引发犯罪。
5、父母外出型家庭;随着人口流动比例的增大,尤其是有些地方经济欠发达,不少家庭为了谋生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将子女托付给爷爷奶奶或亲属,使子女的管教工作存在严重的缺陷,使一些未成年人因失去了良好的管教条件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社会环境
首先是宏观环境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强烈的变迁。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更加显得茫然不知所措。不断涌现的新生事物,使他们的欲望不断膨胀,但他们的能力使他们很难通过合法的手段去实现这种欲望,为了满足这种欲望,他们很可能不择手段,实施越轨甚至犯罪。加上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他们在与别人的比较中,体会到一种贫困感,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这种心态加大了他们心理的失衡,更加促使了犯罪的发生。其次是微观社会因素的影响。网络、电视、电影等传播媒介的影响。传播媒介的对未成年人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的很多行为举止都可能是从这些媒介中学习的结果。渲染暴力、淫秽等思想的传播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对青少年犯罪有很强的诱发作用。由于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受好奇心的驱使,往往是“一看、二学、三堕落”。另外是网络游戏的诱惑;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网络游戏在给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说网络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社会原因。因为网络游戏的诱惑力,不少未成年人经不住诱惑,沉迷于网吧、游戏室,尤其是在校学生在那里结识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的因为争机子打架,有的因为没有资金消费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学校原因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仅次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
但现行教育制度存在的缺陷是不容回避的问题。一是单纯的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为了取得高升学率,以满足社会及家长的期望,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只重视教科书规定的知识教育而轻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二是法制教育重视不够。从近两年审理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来看,他们的法律观念非常淡薄,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没有认识到自已的行为是犯罪,如有的人认为打打架,把钱赔了就没事了。三是个别教师素质不高,教育方法不当。有的教师责任心不强,把差生视作“包袱”冷眼相看,使其对学校产生本能的抵触情绪而辍学在家,给社会带来了消极因素。四是学校管理存在问题,尤其对住校学生的课外管理不严,致使少数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与社会的不良青少年接触,而被引诱走上犯罪。五是学校管理单纯强调“标准化”,忽略了以人为本。学校过于“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使部分学生不能很好的适应校园生活,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正确对待,缺乏信心甚至自暴自弃。
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自身,因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行综合治理。
1、 优化家庭环境,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个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他从小受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有关。因此,每个家庭都必须以对子女负责、对国家的未来负责的高度出发,维护家庭和睦,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大力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父母要首先从自身做起,提高婚姻质量,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子女当好表率。要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2、 注重学校的教育功能。 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和继续,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要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学校要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使未成年人首先学会做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教育方法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同时还要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担负起加强法制教育的重任,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
3、 净化社会环境。社会各方面,应齐抓共管,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净化大文化市场。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净化影视报刊文化市场,加大打击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和音像制品,杜绝黄、赌、毒对未成年人的侵蚀。二是要加大对网吧、游戏室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该取缔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处罚的要处罚,坚决避免不法网吧、游戏室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危害。三是要加强宣传和普法力度。使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不良习气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四是加强社会治安,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诱因,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4、 构筑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长和社区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首先应该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班主任应该定期做家访或者召开家长会,多与家长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于后进生要多加鼓励,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对于一些不良行为要慢慢督促他们改正;其次,学校应当加强与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和居委会、村委会的沟通与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让在校青少年有安全感,并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另外,学校应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学校应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成立法制教育基地或类似组织,不定期邀请相关执法部门以案说法,提升法制宣传的效果。
5、 落实刑事政策,实行司法预防。司法机关应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其认罪悔罪,重新做人。首先,要改革庭审方式,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有针对性地邀请学校教师、群团干部或心理学工作者介入庭审,实施心理矫正,从而打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心理残余。其次,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时,尽可能多适用非监禁刑,即多判处缓刑或罚金刑,给其创造重新做人的机会。再次,检察院应设立帮教考察检察官,负责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少年被告人案件进行庭前调查,找准教育挽救的“感化点”,为庭审法官提供庭审注意事项和量刑参考意见。同时和少年法庭的法官一起负责做好判处缓刑的少年被告人的跟踪帮教工作,建立帮教制度和帮教档案,对少年犯进行长期有效的跟踪帮教,促进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
总结: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严重性不容我们忽视!我们应该多方面去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予他们多一点关心!
未成年犯罪调查报告篇4
?摘 要】 未央区作为陕西省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反应发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不断上升,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随之攀升,且危害较大。未央区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立足检察职能,组织专人对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和途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特点 原因 预防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类型也逐渐多样化,犯罪总体数量增长迅猛,已成为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未央区作为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从原来的农业区快速发展成为城市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大规模转变,建设项目聚集,区域人口急骤增加,相应的刑事犯罪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速度较快,社会影响较大。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笔者对未央区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预防思路和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1、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xx年—20xx年,未央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174起231人,其中20xx年批准逮捕46起57人,20xx年批准逮捕54起76人,20xx年批准逮捕74起98人。该类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2、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调查显示,非西安市城区籍贯的未成年涉罪人员为131人,占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7%以上,这一点与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增多,流动人口较多,城中村聚集了大量外来人员有很大的关系。
3、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偏低。未成年涉罪人员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以下文化,其中初中文化程度16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49人,文盲1人,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92%。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入学且无固定工作,混迹于的社会的闲散未成年人,由于还处于青春期的冲动阶段,其普遍特点是厌学、经常出入网吧、无经济来源、易受诱惑,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人群,占涉罪未成年人的70%以上。
4、侵财型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从近4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情况看,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发、频发,所占比例较大,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战占案件总数的70%。其中,抢劫案件案件以96起134人高居首位,占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42%。
5、共同犯罪现象比较突出。这些思想不成熟的涉罪未成年人,不少人平时无所事事,一般是游玩和上网,在没钱花时就容易产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搞钱的想法,为了壮胆喜欢结伙一起作案,且相当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带有突发性、随意性或偶然性,有的仅为讲哥们儿义气或逞一时之勇而走上犯罪道路。调查数据反映,共同犯罪案件占所案件总数的83%,所得赃款赃物,主要用于吃饭、住宿、上网等个人消费。
6、暴力型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涉案罪名大多数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上,点案件总数的59%,绝大多数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向受害人索要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部分暴力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甚至超出了成年人犯罪,对此类犯罪应加以警示。如何某等5名外来未成年人经过踩点预谋抢劫某小超市,在晚上23时许,先后进入该超市,采取砍刀逼住老板和拳头击打方式,进行抢劫。
7、作案地点多在城乡结合部。未央区是正在发展中的城乡结合地区,有的地段人流量少,比较偏僻,使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有了可乘之机。在涉嫌抢劫犯罪案件中,以城乡结合部偏僻区域和学校为核心,在人流稀少的路段上作案的约占抢劫案总数的30%。如外来未成年人张某和王某等4人,在20xx年3月中旬连续4次经搭乘出租车为名,将司机骗到西郊偏僻路段,持刀实施抢劫,引起社会极大的恐慌。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与社会环境、文化生活、经济发展、家庭环境及法制道德教育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经对近4年来所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综合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家庭或监护人监管不力。15—16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初中毕业后没有再继续上学接受教育,有的父母忙于生计,有的家庭残缺,有的过分溺爱娇惯,使这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监管,游荡于社会上,加之生存技能缺乏,在经济拮据时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如西安东郊某村16岁的小亮和小莫,其父母整天忙于维持生计,无暇顾对他的教育和引导,初中毕业后他们便开始在社会上游荡,逐渐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惯,最后结伙到灞河边盗窃快艇发动机被抓获。
2、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这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思想单纯、幼稚,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差,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充满好奇心,冲动性强,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他们过早进入社会,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对他们有很大的诱惑,羡慕奢华的生活,特别是从相对经济落后的农村来城市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卑、怨恨、仇富等心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如吴某等5名15—16岁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从陕南山区农村来到西安,大都市的繁华让他们心理失衡,就持刀进入一小超市进行抢劫。
3、道德和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由于现在大部分学校只重视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冲动,作事极端不计后果。如贺某和郭某因玩网络游戏时发生争执,便相约打架,双方共十几名未成年人参与,导致1人死亡,4 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刑。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与途径
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监督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工作各个环节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结合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所做的探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控制工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推进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无逮捕必要”的审查与评估,慎用逮捕强制措施,避免因监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产生交叉感染。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细心审查,耐心讯问,爱心帮教,用心转化,并成立由有爱心、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犯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对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依法适用不批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对犯罪较轻的,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者“简化审”,从轻处罚。
二是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创新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机制。在对未成人犯罪依法打击的同时,加强和创新帮助、教育、感化工作方式,借助家庭、学校、社区、企业等社会资源,联手社区、企业成立帮教基地,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利用社区和企业“五老人员”的优势,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社区和企业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过程中,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真诚悔过并改正错误,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和健康心理,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选派检察官担任法制辅导员,做好检校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大力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一批优秀检察官到学校任兼职法制辅导员,利用检察机关掌握未成年犯罪动态和具体情况的优势,通过检校信息交流、组织法制报告会、公诉庭审进校园、家长培训班、发放法律手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结合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未成年人犯罪发案较高的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结合案件情况和发案趋势,向辖区的公安、工商和文化等职能部门发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和游戏厅,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构建一个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未成年犯罪调查报告篇5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类型也逐渐多样化,犯罪总体数量增长迅猛,已成为一个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未央区作为西安市新的行政中心区,从原来的农业区快速发展成为城市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大规模转变,建设项目聚集,区域人口急骤增加,相应的刑事犯罪发案率也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速度较快,社会影响较大。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笔者对未央区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和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预防思路和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1、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xx年—20xx年,未央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174起231人,其中20xx年批准逮捕46起57人,20xx年批准逮捕54起76人,20xx年批准逮捕74起98人。该类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2、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调查显示,非西安市城区籍贯的未成年涉罪人员为131人,占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57%以上,这一点与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项目增多,流动人口较多,城中村聚集了大量外来人员有很大的关系。
3、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偏低。未成年涉罪人员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以下文化,其中初中文化程度16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49人,文盲1人,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92%。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入学且无固定工作,混迹于的社会的闲散未成年人,由于还处于青春期的冲动阶段,其普遍特点是厌学、经常出入网吧、无经济来源、易受诱惑,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人群,占涉罪未成年人的70%以上。
4、侵财型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从近4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情况看,侵犯财产型犯罪多发、频发,所占比例较大,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战占案件总数的70%。其中,抢劫案件案件以96起134人高居首位,占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42%。
5、共同犯罪现象比较突出。这些思想不成熟的涉罪未成年人,不少人平时无所事事,一般是游玩和上网,在没钱花时就容易产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搞钱的想法,为了壮胆喜欢结伙一起作案,且相当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带有突发性、随意性或偶然性,有的仅为讲哥们儿义气或逞一时之勇而走上犯罪道路。调查数据反映,共同犯罪案件占所案件总数的83%,所得赃款赃物,主要用于吃饭、住宿、上网等个人消费。
6、暴力型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涉案罪名大多数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暴力型犯罪案件上,点案件总数的59%,绝大多数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向受害人索要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部分暴力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甚至超出了成年人犯罪,对此类犯罪应加以警示。如何某等5名外来未成年人经过踩点预谋抢劫某小超市,在晚上23时许,先后进入该超市,采取砍刀逼住老板和拳头击打方式,进行抢劫。
7、作案地点多在城乡结合部。未央区是正在发展中的城乡结合地区,有的地段人流量少,比较偏僻,使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有了可乘之机。在涉嫌抢劫犯罪案件中,以城乡结合部偏僻区域和学校为核心,在人流稀少的路段上作案的约占抢劫案总数的30%。如外来未成年人张某和王某等4人,在20xx年3月中旬连续4次经搭乘出租车为名,将司机骗到西郊偏僻路段,持刀实施抢劫,引起社会极大的恐慌。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与社会环境、文化生活、经济发展、家庭环境及法制道德教育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经对近4年来所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综合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家庭或监护人监管不力。15—16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初中毕业后没有再继续上学接受教育,有的父母忙于生计,有的家庭残缺,有的过分溺爱娇惯,使这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教育和监管,游荡于社会上,加之生存技能缺乏,在经济拮据时容易受到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如西安东郊某村16岁的小亮和小莫,其父母整天忙于维持生计,无暇顾对他的教育和引导,初中毕业后他们便开始在社会上游荡,逐渐沾染了一些不良习惯,最后结伙到灞河边盗窃快艇发动机被抓获。
2、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这些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思想单纯、幼稚,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差,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充满好奇心,冲动性强,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他们过早进入社会,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对他们有很大的诱惑,羡慕奢华的生活,特别是从相对经济落后的农村来城市的未成年人,容易产生自卑、怨恨、仇富等心理,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如吴某等5名15—16岁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从陕南山区农村来到西安,大都市的繁华让他们心理失衡,就持刀进入一小超市进行抢劫。
3、道德和法制观念普遍淡薄。由于现在大部分学校只重视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冲动,作事极端不计后果。如贺某和郭某因玩网络游戏时发生争执,便相约打架,双方共十几名未成年人参与,导致1人死亡,4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刑。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与途径
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监督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工作各个环节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结合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所做的探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控制工作,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推进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无逮捕必要”的审查与评估,慎用逮捕强制措施,避免因监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产生交叉感染。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细心审查,耐心讯问,爱心帮教,用心转化,并成立由有爱心、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犯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对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依法适用不批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对犯罪较轻的,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者“简化审”,从轻处罚。
二是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创新和完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机制。在对未成人犯罪依法打击的同时,加强和创新帮助、教育、感化工作方式,借助家庭、学校、社区、企业等社会资源,联手社区、企业成立帮教基地,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利用社区和企业“五老人员”的优势,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社区和企业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过程中,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真诚悔过并改正错误,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和健康心理,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选派检察官担任法制辅导员,做好检校共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大力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一批优秀检察官到学校任兼职法制辅导员,利用检察机关掌握未成年犯罪动态和具体情况的优势,通过检校信息交流、组织法制报告会、公诉庭审进校园、家长培训班、发放法律手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结合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未成年人犯罪发案较高的网吧、游戏厅等场所,结合案件情况和发案趋势,向辖区的公安、工商和文化等职能部门发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和游戏厅,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构建一个完善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