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3-12-20 17:37:06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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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8篇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1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2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省、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素质

自机构改革完成后,为了使整合后的监管职能不弱化、并落实到位,为了使基层监管人员的素质能适应监管领域、监管任务、监管职责的增加,我局根据原三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及基层监管人员的构成,采取了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以案带训、日常指导的培训方式,对全体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多层次、多层面的培训。从而使基层执法人员改变了过去只会办理工商部门的无照经营及相关案件的现象,也为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据统计:我局至今办理专题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50人次。

二、强化日常监管手段、拓宽案件查办渠道

一年来,我局根据监管职责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食品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力度。

(一)流通环节:今年,我局除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冷冻肉品、病死猪肉、婴幼儿配方谷粉的专项整治行动外,还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各基层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食品的来源、标签标识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要求基层分局要将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与执法办案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不断地拓宽案源渠道,也促进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在购进食品原辅料时,认真检查供应商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原辅料质量安全。

二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生产环节: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58号)文件要求,并根据本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类别,开展了蜂产品、大米、罐头食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行为。

二是开展了以白酒、食用油、米粉、豆制品、包子、水饺、卤熟肉制品等品种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主要经营小作坊食品的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等使用单位,即“三小一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小作坊56家、小食杂店1206家次、小餐饮:963家次,检查集贸市场:家次。

三是以《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操作手册》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规范要求,强化了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

四是积极指导获证企业做好延续换证及新设立企业办理新证工作,目前,我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43家。据统计,截止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72户次。

三、依法许可、严把准入关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31个。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县食品销售经营主体实有底数和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抚食药监食品流通[]3号),自5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销售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并根据摸底情况于8月16日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延续手续的和停止经营的1475户经营者以公告的形式,依法办理了注销手续。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夯实监管基础。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即:具体监管工作涉及知识面广、具体监管的对象数量多。这就为我们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现在我们的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是原工商部门的监管人员,并且年龄都偏大,知识结构也单一,对食品监管工作一些新的监管知识和规范还是缺乏认知,从而影响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因此,加强对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的根本保障。建议省、市局要加大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技能,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力量监管能力基础。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精准监管效率。

现在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停留在目测手摸的监管方式上,难于适应日新月异的食品生产发展形势,如:非法添加、指标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这些都需要经过检测方能知悉,而我县财力基础情况不好,在食品检测经费上投入不多,难于适应日于繁重的食品日常监管任务的需要,因此,建议省、市局在食品检测经费上增加对县局拨付数额,确保日常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建议省局统一配发快检设备和试剂,并统一制定快检的食品品种和指标,从而,使日常监管工作达到精快准的效果。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3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4

在县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法制股的直接指导下,分局根据县局下达的目标管理进行分解,完善了各项制度,把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人,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3月份时就拟定了辖区内如何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对食品市场、文化市场、成品油市场、粮油市场及农资市场采取措施进行规范。

二、由片区专管员进行日常监管,并每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济秩序进行规范,并有巡查记录。

三、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交易行为采取依法监管,每天有专职人员进行检查,每月组织人员进行综合检查。

四、县局下发、转发各项文件、工作事项都能按时完成和上报。

五、分局成立了市场应急措施分队,做到了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按时上报了季报、半年报的各类市场报表。

七、建立健全了农资经营户台帐,做到了农资经营户“两票一档”的落实情况。

八、分局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了农资经营信用评定等级,并建立了2户农资经营示范店。

在今后下半年工作中,要加强组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方面而努力。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是强化执法力度。全年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23件,罚款100元;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61件,办结59件,在办2件,涉案货值金额9亿多元,移交其他部门处理10件,不予行政处罚2件,予以行政处罚47件,累计罚没款79.8万元。违法行为覆盖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计量、价格、广告、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领域。二是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把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微关岭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累计公示两期共11起典型案例。通过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警示广大生产经营者,敦促市场主体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章立制之年,也是收官之年,根据县扫黑办有关工作安排,本局重点工作是牵头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印发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市场流通领域十二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清零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内容,明确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限和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制作工作台账,实时跟踪推进情况。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超过1000家次,抽检产品300多个批次,立案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按时限要求清零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目前无未办结涉黑涉恶线索和待移交县扫黑办的线索。二是及时核查处置举报线索,做好回复上报工作。今年以来通过12315平台收到涉黑涉恶举报线索1条,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置。经现场核查研判,被举报对象无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情形,本局依法不予立案,并及时将核查和处置情况通过系统回复了举报人,同时书面报告市局;三是制定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书一函回复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组织领导、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场所、有专门人员、有制度职责;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了《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岭自治县公安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制度》《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岭自治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与检察机关联合印发了《关于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有关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完善,初步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一是执法人员编制配置及在岗人员与职能职责的需求匹配严重不足;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及装备与当前执法改革及市场监管执法专业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执法人员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太多,但基层执法人员未能掌握相对完整且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以旅游市场、学校、车站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价格、广告、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以及经营使用过期失效产品等其他市场监管领域突出违法行为,坚持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规范一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四个最严要求。

(二)开展执法培训。拟明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执法培训,邀请相关人员对本局执法人员就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制作、注意事项等实际执法问题作专项培训,旨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三)做好本年度案件卷宗归档管理。对本年度办结的行政案件卷宗,及时整理归档,按一卷一档进行管理,做到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四)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根据县扫黑办工作安排,继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结合起来,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执法办案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挖掘倒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使市场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从而巩固工作专项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化、常态化。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6

一、防护产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护用品价格监管巡查情况。本周,全市对辖区内518个药品经营户开展医药用品价格巡查,现场发放提醒告诫书,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违反者予以取消药店医保定点资格。经巡查,所检查企业药械购销渠道合法,票据完备,质量安全可控,无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医用口罩仍脱销。

(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情况。除肉类、青菜等生鲜食品在疫情期间价格略有上涨外,其他商品价格没有显著变化,未发现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组织2464人次对219家农贸市场,211家超市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野生动物及来自武汉的活禽销售。

(二)根据当前市指挥部复工复产要求,继续向餐饮经营业主宣传疫情防控和复工措施。在百色市重点酒店微信群、餐饮监管工作qq群宣传《百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及美发美容业新冠肺炎防控2个指南及告知书的通知》(百新冠防指办〔2020〕11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餐饮版)》、《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对开展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巡查,检查有无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活体的加工行为。本周共巡查餐饮单位3448家,没有接到各辖区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活体的加工行为的报告。

(三)继续开展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检查,打击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利用全国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广西专版)和电商交易平台检索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商品信息,共检查电商平台24户、网店50户,未发现野生动物及制品销售。

三、市场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情况,各地突发和群体聚餐管理情况

(一)全市12个县(市、区)暂停群体性聚餐;右江区、平果县2个县(区)恢复辖区内餐饮行业正常营业;隆林县、西林县、靖西市、那坡县等4个县(市、区)恢复辖区内餐饮行业营业,一律实行配送制,采取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不能堂食,且每天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田阳县、田东县、德保县、乐业县、田林县、凌云县等6个县实行20:30后暂停部分餐饮服务。

(二)督促各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做好市场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活禽一律凭检疫证明入场销售,加强活禽溯源管理,确保来源安全。大部分农贸市场、家禽市场已悬挂宣传横幅,并在入口设立公示牌,要求佩戴口罩入场,禁售野生动物等。

(三)群体聚餐管理情况。凌云县劝导群众从简办理白事1起,隆林县劝阻群体性聚餐4起。

四、其他工作

(一)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本周百色市12315坐席共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共42件(咨询33件;投诉5件,已处理2件;举报4件,已处理2件)。

(二)全市疫情执法情况。本周全市立案5起,即乐业县涉嫌销售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合格证明的口罩案2起、涉嫌哄抬物价销售一次性医用护理口罩案1起、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1起、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1起。结案2起,罚款100000元;移送案件线索2起。

(三)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田阳县发放禁令通告119份,通过qq群、微信群宣传《田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告知书》,现场发放109份,发放电梯安全告诫书30份;德保县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涉价单位等285家经营店进行防疫安全宣传检查工作。田林县对恢复营业的部分餐饮行业门店,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餐饮店版)》82份,发放《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60份,粘贴疫情防控“十严格”宣传海报136份,指导经营者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做好恢复营业各项工作。

(四)部分县(市)餐饮业逐步复工,各地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那坡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加快经济社会恢复运行的通知》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17份;与除餐饮外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签订《恢复经营承诺书》15份;向经营户发放《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出入制度的通知》18份,指导经营户注册出入二维码18家;复工申报备案登记50人。西林县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经营场所每天消毒、从业人员检测体温,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按《西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出入制度的通告》要求,指导各餐饮店引导、监督出入人员扫码进出。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7

我局紧扣“执法监管是第一职责”的工作要求,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采取各项积极有效措施,努力构建长效防控机制,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多发势头,确保了社会安定和谐。现将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取得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工商局部署,按照《2020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积极摸排直销企业以“团队计酬”、“发展人员组成网络”、“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的违规直销案件线索。期间,涵江区工商局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行动,清理取缔传销窝点3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00多人次,解救被骗传销人员9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1起),罚没入库0.2万元;城厢区工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传销案件1起,遣散传销人员7名。

(二)加强协作配合,联动联防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标准,牵头组织打击传销考评工作,扎实推动打传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部门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协作效能。其中,涵江区工商局于6月18日牵头召开涵江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并对创建省级“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荔城区工商局牵头召开的荔城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于6月16日在莆田二套“荔城新闻”播出;秀屿区工商局于7月8日在坝津村举办了全市防范传销进村居宣传活动,秀屿区副区长在会上与该区打传办各成员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状;北岸工商分局协调公安、民政建立了协作查处、遣散安置的打传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提高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加大宣传攻势,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抵制传销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厢区工商局于6月16日深入到筱塘社区,进入老年人大学进行现场授课,引用生动的传销实例,与老年人共同学习传销的危害,并引导老年人认清传销,抵制传销;秀屿区工商局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活动为契机,印发“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和“致家长一封信”等5封公开信500份;湄洲岛工商分局于6月18日在妈祖中学门口联合公安等部门积极宣传打击传销知识,共发放打击传销读本50多份;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在仙游电视台、中心城区led展示屏、公告栏上发布打击传销的公益广告,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推行行政指导,直销行业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走访全市8家直销企业,督促各直销及相关企业分支机构对本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考试、计酬奖励制度、信息报备披露等环节进行了自查。各相关企业对经营中存在的制度不规范、部分销售人员不合理囤货、夸大宣传、职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上报和整改规范。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科和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安利、无限极、克缇、玫琳凯等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突击检查;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加盟店铺、自营店就直销员招募、培训,计酬及营销环节、退换货制度进行了检查,对个别企业虚假宣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三是强化直销培训、会议、大型活动管理,及时发布风险预警,督促其规范发展,共备案直销会议20场次。四是推动建立直销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企交流,督促直销企业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提高自律意识,促进规范发展。

1.、防范传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自身对传销的概念、危害等认识不清,缺乏底气,不敢靠前宣传、主动指导。

2.、各县区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在开展2020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只召开了一场联席会议,没有开展打传规直的具体执法行动,甚至有的单位对本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底数都摸不清。

3.、部分县区今年没有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活动。全市现有“无传销社区(村)”182个,其中仙游县14个,荔城区7个,城厢区110个,涵江区2个,秀屿区11个,北岸37个,湄洲岛1个。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站在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滋生、蔓延。

(二)突出整治重点。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打击查处,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继续深化整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要在学生群体中重点宣传网络传销的特点和危害,切实增强学生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起全民防范打击传销的意识。

(四)继续推进创建。要以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的通知》(闽工商竞争〔2020〕134号)为契机,继续稳步推进创建活动,把“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的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及时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查,迎接年底的综合检查。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8

**区知识产权工作在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加快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步伐,真正做到无缝对接移交,构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三权合一”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并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定员定编定岗明确职责,扎实有效地发挥了知识产权驱动发展的有力支撑保障。

1.走访企业帮扶对接,开展调研。知识产权科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走访活动,指导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地查看了企业的展览室,由专利发明人讲解了其专利产品的性能、用途、构造,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该企业获得发明专利两件。企业负责人就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现状及当前的困难、经营发展以及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了简要介绍,并分享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走访人员现场征询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需求,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回应,并带来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资讯。讨论深入浅出地分析专利持有者当前急需解决的困难,今后的发展方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及,我局时刻抱定宗旨意识,积极为企业服好务做好事,真正做到眼睛向下看,身子向下沉,力气向下使,接地气,真正解决群众需求和难题。

2.夯实服务与人才支撑,营造发展监管能力提升软环境。知识产权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为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了解当前贵州省“放管服”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专利申请必备要素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体系。6月14日,****区市场监管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参加了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专题培训会。从专利优先审查、电子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保护类型等几方面深入学习,此次培训共3人次。通过课件浏览、发放《专利事务服务指南》、《专利申请知识读本》和现场咨询提问等方式,夯实了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业务基础,提升软环境,营造良好的服务管理氛围起到了推动作用。

3. 全国专利调查,创造提质增量。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开展了全国专利统计调查工作。调查对象覆盖了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督促企业涉及到的相关信息及时在网上填报。通过对有效专利人进行调查,对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提出加大投入,助力专利创造;推进专利实施和产业化,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培养专门人才。

1.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区获得知识产权专利企业只有两家,专利技术10余件;2.专利工作人员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3.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不高,还有待加强;4.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层次较低。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业务能力提升,加大知识产权执法水平,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和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传播利用、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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