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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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篇1
初读狂人日记,没有完全看懂,再次阅读方才体会到狂人之意。
狂人的狂,指的既是病理上的神经错乱,语无伦次,措辞荒谬;还指了狂人在心态上的一种病态变化——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发表于《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
故事梗概: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
传统观念认为,鲁迅借狂人之口,抨击吃人的社会制度,事实上,也只要狂人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语,但是,我和妈妈共同认同这部小说的是对狂人精神状态的描绘,确实是精到、准确,妈妈说以前课本很多革命小说都如过眼烟云一般消散在历史尘埃中,而狂人却不会,我是第一次读这篇文章,而妈妈则是重读,她认为,因为这篇小说和鲁迅曾经学过医有关,这篇小说准确地写出了一种有迫害症和强迫症的精神病人的形象,这篇作品成功不是其立意多么高,而是其形象把握之准而名流文坛。
我现在不懂不要紧,过几年后,回过头再看看,也许会读出不一样的感觉!
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篇2
“伤逝”,子君的伤,涓生的'伤,也勾起了我的伤。为子君,为涓生!
子君爱涓生,是那样地热烈,那样地纯真。在那个受旧思想束缚的年代,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不惜与家人反目。我不知道当她分明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又需要多大的勇气。艰苦的生活,子君没有半点抱怨,她总是用笑容去遮掩她的不乐。为了她爱的人,她倾注着全力去做饭,日夜的操心,她就这样终日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然而最终的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那份本应属于她的爱情,子君几乎付出了全部,然而还是输给了现实。
涓生爱子君吗?我想爱吧!爱开始的子君,爱逝去的子君。如果有这样的女子为你付出全部,爱你多于爱自身,我想你也是爱的。只不过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某种东西蒙蔽了那份纯真的爱吧!生活越来越拮据,油鸡们逐渐成为肴馔,阿随也被送走了,涓生看子君的颓唐,感叹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呵!当涓生孤身枯坐,回忆从前,竟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如果说子君变了,那涓生必然变了,而且变得更加彻底。爱情与生活,为何硬要这样联系呢?子君没有错,涓生没有错,只是爱情太过脆弱,输给了生活。
我同情子君,也为子君感到不值。那样纯真的人儿,只是为了寻求她的爱情,付出了全部。不管生活多么困苦,她都竭力地呵护着她的爱人,然而结果是他不爱她了。精神上的打击要比物质上的打击更加沉重吧!子君的离开是必然的,她已经没有任何留下的理由。子君死了,她连惟一的希望都破灭了,生存对她又有何意义,活着对她就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吧!或许有一天,涓生会明白子君的苦衷吧!他会发现子君没有变,子君一直都是那么爱他,子君的付出是那么地无私,以至于连回报都忽视了。不过,子君等不及涓生的觉醒了,她是那样地,带着悔恨,永远地逝去了。
爱情为何如此脆弱?无辜地被扣上“罪恶”的头衔。当所有的矛头指向爱情,我们也只是悲哀地选择结束。是爱情的错?还是我们不够坚持?当爱情遇上现实,爱情就被扼杀了,怪现实太残酷,还是爱情太脆弱?其实爱情没有错,现实也没有错,错的是我们自身,我们总是主观地把爱情和现实联系在一起,为了生活,好像就非要抛弃爱情似的,所以爱情输给了现实,是那么地无奈。
得到的总是被当做理所当然,还挑三拣四,为何要等失去后才知道珍惜呢?失去了,再多的悔恨,也是于事无补。得到的就是最好的,得不到的,那本就不属于你。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你一直挑她的小毛病,就不会发现她的优点。如果你努力发现她的好,那么她的小瑕疵也近乎完美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修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相遇,相识,相知,难道还要相离吗?一份爱情,的确来之不易,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呢?不要用其它的理由去扼杀爱情,爱情真的很脆弱。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不断地磨合,学会包容,学会理解。
涓生悔恨了,可是子君不在了。珍惜为你付出的人吧,同时要有颗感恩的心,懂得去回报。爱情就是那么脆弱,需要双方的共同的呵护。输什么,也不能输了自己。
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篇3
原本在《朝花夕拾》上偶读的一篇文章竟在课本上出现,于是细细看起来,发现竟也还满有趣味。联系现在,倒不知从哪冒了个中国式的骄傲来。
在中国,唱歌厉害可以骄傲,跳舞厉害骄傲;但是打仗厉害不是骄傲,大多人都认为打战只是武夫而为,并非文人之事。我倒是妄下结论“那是因为中国人不能打战而找的理由罢了”。
中国是个很无耻的国家,摆在墙上的全是自己的得意之作。永远都是在自欺欺人;看到的也永远是自己的优点,但嘴上却永远是什么谦虚、礼仪。自己总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但是根本输不起。中国人死要面子,认为有面子就是骄傲。记得曾经在路上见到两个人,在不停的争吵,一问路人才知道原来是芝麻大点的小事,但两人是僵持不下,为的就是面子。
在中国,完全学人家的是崇洋媚外,不学人家的是顽固不化。学到一半的,就是真正骄傲。什么也学不到,还把自己的忘记了一疛,并恬不知耻的说是什么保留传统,还挺会为自己找理由。
以前去人家日本干什么?为的就是学习。永远说自己是泱泱大国,还不是夜郎自大。自己以为自己天下无敌,那又叫什么发展中国家。
人,不要那么恬不知耻行不行?越王勾践,胜利前,不是一直在看自己的缺点吧?
中国式的骄傲,说白了就是恬不知耻。
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篇4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篇5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篇6
披着温暖的阳光,合上书本,我沉醉了,沉醉于鲁迅童年的世界里,那一幕幕,如电影般浮现于脑海中,让我流连忘返。
那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有内涵,有意味。细细品味,我的脑海中时时浮现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我看到了,看到了阿长对“我”的关爱,对“我”的悉心关照;我看到了,看到了当“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情去五猖会时,父亲却强令“我”背书,“我”的心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看到了“我”儿时的乐园,还有那各色的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看到了,当枯燥的学习生活来打扰“我”时,却并未禁锢“我”纯真活泼的心灵,而是偷偷地去玩耍、去观察。
当我读到,因背书而浇灭作者的希望时,我的内心不禁感到惋惜与同情,从一个少年的角度看,我因此倍感愤怒,这难道不是对儿童天性本质的“扼杀”吗?当我读到作者从儿时的乐园搬到了无味的课堂生活中后,作者依旧保留着纯真活泼的心灵,这难道不是对封建私塾教育的批判吗?当我读到阿长对作者买心仪已久的山海经时,作者的激动与兴奋,我的心情也跟着轻松起来,我多么羡慕作者能有这样的一位好保姆。
那些永远抹不去的记忆,一直停留在我的心中。对封建社会现实的腐朽、虚伪和残酷,我无比的憎恨,而作者的心里却是如此的光明,使我深受感动。
那些永远抹不去的记忆,是遥远的,也是永恒的。
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篇7
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毛。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毛”,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毛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毛斯基”。斑毛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鲁迅的书读后感400字篇8
读完这本书,我上网查阅了关于鲁迅先生的资料,这使我更加的了解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世界的文豪之一,也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原名叫周樟寿,字豫山,后改为周树人,字豫才,被誉为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他的著作主要以小说、杂文为主,著作里共有数十篇被选入中、小学语文课本,并有多部小说先后改编成电影。鲁迅先生以笔代戈,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女。”是他一生的写照,从中我感到鲁迅先生的伟大。
?朝花夕拾》中的散文则是鲁迅温馨的回忆。幼时的保姆长妈妈,在备受歧视的环境中给予过他真诚的关心的藤野先生,一生坎坷、孤傲不羁的老友范爱农,给过他无限乐趣的“百草园”,吸引着他的好奇心的民间戏剧和民间娱乐活动……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这个险恶世界的背景上透露出亮色和暖意得事物,是他们,滋养了鲁迅的生命。
有时如平静的港湾,有时如波涛翻滚的大海,有时如湍急奔流的河水,有时又像蜿蜒曲折的小溪,千姿百态。
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体会到了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和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