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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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篇1
壹
面对摊开的同学录,看着上面的问题:你最喜欢......你最不喜欢......我想了半天,挠着头对笑得像花一样的同学说:“我可以只填不喜欢的东西吗?”“为什么?”“喜欢的太多,写不过来,不喜欢的倒是很明确。”这倒不是我太刁钻,只注意惹我讨厌的东西,而是碰到的事物十有八九都是喜欢的,小小的两行怎么写得清楚?
贰
现任同学对我的评价:腹黑、毒舌、人格分裂......不管我喜欢还是不喜欢,大家都这么讲,上初中以后,大家很不客气,爱憎分明,像我这样模棱两可的人,被冠以“墙头草”之名也不为过——我喜欢还是不喜欢你们不都这样叫吗?我要学会“innerpeace”,虽然我不是大侠,也不喜欢大侠。喜欢或不喜欢是一个人的主观感受,如果理性的话,应该不拒绝在原则之类的事情。可惜的是,即是我不对草莓过敏,也无法忍受任何与草莓有关的`东西——包括粉粉的颜色。
叁
喜欢的东西多于讨厌的东西,有助于在这个世界上更愉快的生存,讨厌的东西太多,看谁都不顺眼,这个世界看你也不顺眼,“我想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是命运的手更长”,我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感官,无权强迫别人的想法,喜欢或不喜欢,对于自身而言可以说了算,从某种角度而言,还是喜欢比较好,至少能让你的心态平和一点。而不喜欢的观点一旦根深蒂固,就很难消除,终于成为了心上的毒瘤。
结语
喜欢或不喜欢,那玩意儿就在那儿不离不弃,我们换一个角度去看待它,对于双方都有好处,以免心里梗着刺。喜欢是向上的绿箭头,不喜欢是向下的红箭头,我们的心情随它而动。
自己选吧。
《我喜欢——》作文篇2
我的业余生活是丰富多采的。我爱下棋,因为它能使我的思维能力得到提高;我爱弹手风琴,因为那悠扬的琴声使我陶醉︹Φ牵易钕不兜囊涤嗌罨故腔 一次,市里举办了小学生画画比赛。我知道这个消息后,也去报名参加。比赛的要求是画一幅风景画,题目自拟。我想了好久,头脑中忽然闪现出那美丽的故乡,想起了捉迷藏的那片小树林,想起了门前那条小河︹τ谑牵一颖驶鹄矗谝黄逃陀偷牟莸厣希幸蛔》孔樱》孔雍竺媸且黄艿氖髁郑徊莸氐呐员撸且惶踅鹕男『樱『永锏乃宄杭祝永锏挠愣分鹞郑话侗咭凰矣娲?吭谀抢铮牡褂坝吃诤永铮览黾恕T洞κ俏《氲母呱剑炜罩蟹勺判矶嘈∧瘢∠肓妗W詈螅馓馕豆氏缟剿贰 比赛结果发表了,我的画被评为一等奖。当时,我高兴的心情简直无法形容。那天,天气格外晴朗,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小鸟在绿树枝头蹦跳。小燕子仿佛也在为我祝贺。 画画,像一块大磁铁一样深深吸引着我。我爱画画,更爱生活。 画画能陶冶我的情操;画画,能丰富我的想象;画画,能使我消除疲劳;画画,能使我进入美好的世界中去;画画,还能使我懂得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有耐心。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办好。 我现在还是个小学生,手中拿的只是一支小小的画笔。(但是,我多么希望自己快快长大,长大了,要用五颜六色的彩笔去描绘我美丽可爱的祖国,去描绘勤劳的人民和幸福的生活。
《我喜欢——》作文篇3
良言道:“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回眸这十二年来,我从懵懂无知变得理智成熟,从哭闹任性变得懂事听话……这一点一滴的改变和进步,不正是书给予我的吗?我感谢书籍,我喜欢读书!
赵桓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当我畅游于那美妙的文章中时,我总会想起山间那叮叮咚咚的清泉,那些文字正如这些泉水一样清新、一样灵动,一样的沁人心脾,没有丝毫杂质,只有那种平凡而又纯洁如冰的清爽。在凡世的生活里,被海潮席卷着,难免会沾上尘埃,而那一缕缕、一滴滴清泉流过我的心房时,给我留下的,却是一颗水晶般灿烂的心。所以,在更多的闲暇之时,我选择了书来陪伴我。春节是一个喜庆的节日,当人们在街上杂乱无章地穿梭、游荡,我却独自抱一本书,卧在沙发上,静心地去读、去看、去想,没有了乱世的嘈杂、红尘的轻浮,更有了一番幽静、一番独处的快乐。我喜欢读书!
读书不但给我带来了快乐,更给我带来了知识。因此,我对书十分痴迷。去商场的第一件事务必是买书;节日时的礼物当然还是书;我甚至可以为了看书与服务员阿姨周旋一阵,然后像林海音一样“窃读”。记得有一次,妈妈生病了,去打点滴,我就跑到附近的书店看起书来,一页、两页……我看的那是津津有味。直到妈妈来喊我,我才发现自己已经看了两个多小时,但就是走出书店,我也会被书中的情节吸引的魂牵梦绕。正因如此,妈妈切葱时流泪我知道是因为洋葱里面有特殊的刺激味道;曹操是一个有名的文学家、军事家,但他同样也有险恶的一面,被人们称之为“奸雄”……这无尽的知识点点滴滴都吸进我的`脑海,留在我的记忆中。我喜欢读书!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是啊!岁月悠悠千古事,人海茫茫万种情。书中记载了多少人生真谛啊!和高尚的人对话,说白了就是一次人生的洗礼,灵魂的洗礼!正因有了书,让我有了更多有价值的朋友,让我聆听先人的教诲,让我思想得以净化,让我灵魂得以升华,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作文篇4
我喜欢读书,是那种骨子里的喜欢。
每天我都会挤出两三个小时读书,一读起来整个人都如痴如醉的,有时就连吃饭、睡觉也顾不上了。读到高兴的地方,我会哈哈大笑、手舞足蹈;读到难过的地方我会伤心流泪甚至痛哭不已;读到深奥的地方我会紧锁眉头、认真思考……每次妈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时,我总是回答一个字:“书。”现在我书架上的藏书已经有五百多本了。妈妈常常开玩笑地称我为“书痴”。
我读一本书通常要读三遍:第一遍略读,一目十行,了解书的大概意思;第二遍细读,细细品味书中的美好;第三遍精读,不但要深深体会作者的用意,还要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抄下来。这样,三遍下来我已经从书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有时为了“温故而知新”,我还会把以前读过的书重新再读一遍。因为再读的时候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所以读书并不是单纯看看就可以的,走马观花似的读书只是浪费时间而已,一定要做到全身心投入才可以的。
你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读书,理由只有一个:读书使我快乐。每每沉浸在书海,我都感觉全身心地放松,因为脑子里那一个个问号都可以在书中找到答案。书可以带我穿越时空,了解历史的厚重、探索未来的发展;书可以带我遨游大千世界,领略宇宙的神秘、赞叹万物的神奇。读书的我就像沐浴在阳光下的向日葵、畅游在水里的小鱼、翱翔在蓝天的飞鸟,一切都是那么舒服、自然。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只有书才能让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获取知识的力量!
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作文篇5
每当星期六天到地时我就会去我最喜欢的地方。那里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是一个鸟语花香,色彩满地草的地方。下面有草有路,还有花。这里就是锦屏公园。那里有喷泉、有过山车、有碰碰车等等各种好玩的东西。先说说喷泉吧!
它们喷起来还很有节奏。一个个喷泉相护交错,喷出来真是直上九天。现在再说碰碰车吧,碰碰车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游戏了。可是人很多。很长时间才到我。碰碰车很好玩,就像自己成了一名赛车手在里边开来开去。你撞我、我撞他、他撞你,就这样来回的撞下去。再说一下过山车吧,过山车的人和喜欢碰碰车的人都差不多一样多。虽然我还没有玩过过山车,但是我知道怎么玩法,一个人坐在一个座位上,然后系好安全带,手紧紧抓住手握。然后全部人都准备好了,过山车就开始动了,又慢到快,人们坐在车上翻山越岭,七拐八弯,又正坐到到立。
过山车在管道上极速飞驰,真是惊险万分。再又快到慢,人们又回到了原地,一场惊心动魄就这样结束了。再说说水上球吧。水上球就是人在一个球里面,然后装上氧气,就可以人在里面行走。我走的很快,还可以在里跑步一分钟,很是很会摔倒,人必需保持平行。在里面只能待5分钟,不然会缺氧。我喜欢锦屏公园。名师点评:小作者喜欢的地方原来是一个公园——锦屏公园。小作者详细介绍了公园里的景物和游戏设施,看来这个公园是个既美丽又好玩的地方,难怪小作者如此喜欢。文中,小作者主要介绍了喷泉、过山车、碰碰车和水上球,重点突出。不过作文笔误也比较多,小作者要注意改正。“每当星期六天到地时我就会去我最喜欢的地方”改为“每当周末,我就会去我最喜欢的地方”。“色彩满地草的地方”改为“色彩丰富的地方”。“一个个喷泉相护交错”中的“护”改为“互”。“又慢到快”、“又正坐到到立”、“再又快到慢”这三句中的“又”改为“由”。“很是很会摔倒”改为“可是容易摔倒”。
《我喜欢——》作文篇6
我喜欢清晨的鸡叫。在寂静中响起,唤醒了在熟睡中的人们,新的一天即将到来。
我喜欢夜晚中皎洁的明月。弯弯的月牙儿像一只小船,挂在树梢上。每到晚上,我都会觉得自己在月亮上,自由自在地遨翔。
我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是蔚蓝的,蓝,是纯洁的`颜色,是善良者的颜色。我希望自己能乘风破浪,保卫祖国边疆。
我喜欢一望无际的天空。天空上的云朵使我产生了幻想。云朵是只小兔,跳跃着新的生命;云朵是一匹骏马,飞快的奔跑着,象我们的祖国一样飞跃前进。
我喜欢生机勃勃的大地。花草树木使我心旷神怡。花儿争奇斗艳;小草冒出了小脑袋;树木高耸入云。农田里稻浪推涌。今年一定是硕果累累。
我也喜欢看书。书,就像一位好朋友。我从书中知道了许多丰富的知识,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高兴,一起伤心。书也是一台时光机,穿越上下五千年,认识了祖国的博大精彩。
我也喜欢集邮。我对邮票有一种说不出的爱,我认为集邮是劳累后的一种休息的方式,翻开美丽的集邮册就像游览祖国的壮丽山河。
我也喜欢模型。一个个自己精心制作的模型,里面含有我的心血,汗水流入了它的零件。
……
我喜欢自然,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篇7
俗话说:“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闻名世界的四大名著;有的人喜欢看情节有趣的童话;有的人则喜欢看苦涩难懂的历史!而我却喜欢看余华的作品《读三观卖血记》。
读完书名大家应该也了解不少吧!对了,这本书主要写了许三观卖血。但是这本书是充满父爱的一本书,也许大家会认为这很平常。因为每一位父母都爱孩子,但是你们见过这么一位父亲吗?一位为了不是亲生儿子“卖命”的父亲;一位为了儿子而受尽折磨的父亲;一位意志坚强的父亲……
人心是可以被打动的.,世上没有铁打的心!
当许三观发现大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非常愤怒。因为她觉得她像个傻子一样,为别人养了十多年的孩子。于是他决定将大乐送还给亲生父亲,可大乐的母亲万般不愿,当然大乐也不愿。因为他已经认定许三观是他的父亲。许三观无可奈何,但他暗暗决定,不能对大乐好。于是他便一次次冷落大乐,但大乐却仍不变心。时间慢慢过去了,他们却迎来了灾难—闹粮。但是他们还是熬了过去,过去后许三观又去卖血了。因为他想让他家人去吃一顿好的,但他唯独留下了大乐。给他一块钱,让他去买红薯吃。但是小小的红薯并不能满足大乐的肚子,只好静静的坐在门槛上等待父母。当他们回来时,已经夜深了,大乐看着他们有说有笑。顿时说不出话来,二乐对大人说:“哥你的红薯好吃吗?”许三观什么也没说他们四人进去了。唯独大乐,大乐一直向前走。越走越远,越走越黑。正在另一方许三观在睡觉。大乐的母亲着急,他求许三观去找大乐。许三观气冲冲的去了,当找到大乐时,怒火已收到心头。他走到大乐前面,大乐不理他。只是边走边喊:“谁给我买一碗面,我就是他儿子!”许三观大喊:“你别回来了。”大乐一直向前走,许三观这时不禁一震,心想:“这小兔崽子!”便跑向大乐,板着脸说:“回家!”于是便蹲下身子,把大乐背了起来。一分一秒过去了,大乐说:“这不是回去的路。”许三观告诉他,带他去吃面。也因为这件事,许三观下定了决心。有一次他在大众面前,用刀划开了脸。庄严地对大家说:“下次谁要是说大乐不是我儿子,我就拿刀子和他对着干。”转身便拉大乐走了……
父爱,比天大地大!
几十年过去了,许三观的几个儿子都有了各自的生活。但不幸的是大乐患了重病,并且危及生命。可是他们家并没有充沛的金钱,于是年老的许三观去四处卖血。他常在冰雪中过夜,不管晴天、雨天他都在走着。好人家见了他,他需一些盐。因为他说这样有利于卖血。卖血前,他总会喝几碗井水,因为他说这样血多一点。卖好血,他便会吃一盘猪肝儿,因为这样有利于卖血。那一片地洒满了他的汗水,终于大乐的钱凑齐了。大乐得救了,他们又过上了一个平淡的生活。可我却觉得他们活出了奇迹!
这是一本父爱书;这是一本人间书;这是一本真情书……我喜欢看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