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读书的我作文500字作文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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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我作文500字作文篇1
我看了《青春之歌》这篇小说,使我流连忘返小说写的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林道静如何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无产阶级战士的曲折过程,作者是杨沫,这是她第一篇小说。
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伟大的人,她叫林道静,她为了寻找个人出路,为了逃避给男人当“玩物”的命运,所以踏上了流亡之路,她逃离家庭,到北戴河附近的杨家村小学去做代课然而,校长余敬唐却阴谋把她嫁给当地的权贵,走投无路之下她投海自尽,被一直注意着她的北大学生余永泽搭救。
余永泽唤醒了林道静对生活的热情,在余永泽爱情的感动下,她答应和他共同生活,从小孤苦的林道静暂时享受到了家庭的温馨。但是她不甘心被人供养,先是寻找工作困难,后接触到北大的爱国学生,思想上受到触动。
当遇到共产党人卢嘉川之后,她开始接触到革命思想。余永泽不希望她参加革命活动,并导致卢嘉川被捕。林道静在惨痛的事实面前觉醒,决心离开自私的余永泽,投身到抗日救亡的洪流中去。从此她在革命者的指引下,一步步克服软弱,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觉林道静是个热爱祖国的人,林道静就是塑造觉醒、成长的革命青年的典型形象!给我的启发就是要不断改造自己,才能有前途,也才能有真正的美丽青春!
爱读书的我作文500字作文篇2
人生旅途匆忙展开,走稳几年的路程,来到志学之年,迈着乱了方针的脚步,迷困在山林的蹊径,遥望远方似乎隐约看见悬崖峭壁的难关等着自己去突破,蓦然发现,前方的深渊,却是自己亲手挖掘,那名为“得失心”的陷阱。
周而复始,日复一日,如往常在回家路上,唯一改变的是,那每日渐重的书包,装满父母的期许,师长的盼望,然而最大的负担一自我标准,无形的压力溢出书包,充斥着整条街,密布着整片天,使暮色的黄昏更加昏暗,患得患失的生活,压在肩头,我痛恨,恐惧它的如影随形,阳光被它驱逐门外,鸟鸣变得充耳不闻;人情被它践踏在地,距离变得遥不可及,我怕自己迷失其中,但考卷上无止境的分数,带领我一步一步走向得失心的怀抱。
悠闲的某日午后,放慢了紧凑生活,为挑灯夜战的日子松口气,阳光丝丝的透过百叶窗,在桌面上划成金黄的平行线,织就出静谧的氛围,拿一本书细细咀嚼一侯文咏《不乖》,正当日子因考试压力与自我期许的因素,充斥着无法承载的烦忧,这本书似乎指引了我不同的价值观,另一个看世界的角度。
一个时辰过去,我阖上了书,徐徐的走出门,阳光温和的抚摸我的脸庞,鸟儿似乎正为我演奏青春的乐章,风儿告诉我,什么是生活;流水告诉我,什么才是放手,这天,我找到生命的按钮,我不再被得失心给迷惑;我发现动力的脉搏,令我领悟的是:书本中字里行间诉说生命、人生的可塑性,人生好比一件作品,成绩只是其中的素材,不是唯一的绝对。“祈祷不能改变老天,只能改变自己”我越过名为得失心的山峰,如今我能背着自我期许的包袱,但它有适当的重量,或许成功的要领,不是患得患失,遵循世界的绝对,是给自己一点点竞容。我拔起那深藏内心已久,细细小小的毒针,然后,腌起来,风乾,失意的时候,警惕。
爱读书的我作文500字作文篇3
“人生的趣味,就在不断的学习。”学习能让我知道鱼为什么能在水里呼吸,学习能让我知道电脑为什么能和在千里之外的朋友面对面谈天,学习能让我知道妈妈为什么会发胖,人生中时时刻刻都在学习,俗说:“人活到老,学到老”,不管是老人、成年人、青少年、小孩,或是婴儿,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学习,可见知识不只在书中,在生活中、大自然中,处处充满了知识,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书是知识的宝库,智慧的泉源,古人把生活的智慧记载在书中,让现代变得便利许多,常读书,可以让人知道更多自己所不知的新知,不断的进步;可以由无知而博学,由平庸而儒雅;可以由“言语乏味”而变得“谈笑风生”,由“面目可憎”而变得“风度翩翩”;可以由讨人厌变成万人迷。
“书”确实能增加我们的知识,但是大家总是说读书能考上好学校,读书能博学多闻,读书能有好工作,读书能有种种好处,但确实做到的又有几个呢?大家总是“谈书色变”,其实读书并不难,只要你有心,肯用心,必有欣然会意之时。
我什么书都爱看,不管是小说、历史书、诗词散文,还是漫画书,我都爱看,可是唯有教科书,不知为什么一拿起教科书,我就会头疼欲裂,倦极欲眠,但是只要豁然贯通,就会发觉,原来,不管读什么书,都是人生一大乐趣。
读书的乐趣不仅如此,当读到厌烦时,不如放下书本,走进大自然,因为大自然本身就是一本无字书,用心观察,用情品味,也能学到许多知识,让我们受益无穷。不要因为一时的厌烦,就停止读书,那样损失可就大了!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倘若我们将书中的知识、自然界的真谛融会贯通,那此时,府拾即是一本令我们感到乐趣的书,唯有到这个地步才叫真正的“乐趣”吧!
爱读书的我作文500字作文篇4
盼到了,盼到了,期待已久的暑假到来了,我终于有时间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情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书,可是由于平时上学的时候要努力学习老师教授的知识,所以那些我喜欢看的书平时都没有时间看 ,终于暑假到了,每天我都会拿起我的书,坐在我的书桌上聚精会神地看起来,有的描写让我身临其境,有时会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而默默流泪叹息,有时会感慨作者的才华横溢和他精妙绝伦的文笔。沈石溪笔下的疯羊血顶儿教会了我一种与众不同的坚强。血顶儿刚刚生下来是一只平平凡凡的羊,它却在出生时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血顶儿的妈妈猴戏刚生下血顶儿,一只黑母狼光顾了羊群,盘羊的幼稚态有半个小时左右,而十几分钟就可已奔跑了,可幼稚态还差两分钟,黑母狼就扑了进来。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无畏的精神!
我想借用歌德所说的一句话来形容我读书后的感受,那就是:"读一本好书就像是与很多高尚的人交朋友。"读了这么多我喜欢的书之后,我觉得自己的境界也提升了许多。
爱读书的我作文500字作文篇5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让一个人进步,爱读书会让一个民族不断进步。
我喜欢在晴朗的午后,彻一杯香茶,坐在书桌前,翻开一本心爱的书,安静的品味一个下午。直到读到口干舌燥,再去喝一杯清香的茶水。小时候的我,接触阅读的第一本书是《百科知识全书》。那时的我才六岁,这本书是我认为最有趣的一本书。它厚厚的,有一段段黑色的文字,它只是吸引我一小部分,最重要的还是那丰富有趣的插图!有时只看文字会感觉太无趣,这时我就会把文字抛之脑后,快乐的进入到自己的小世界里,猜一猜那些图片里面的人们在做什么。
后来渐渐的长大了些,上了小学后学校每次发新书的时候,一打开书本,一股淡淡的书香,掺杂着一些油墨的气息。我却很喜欢那股味道,因为那有一种让我沉醉的说不出的香味。
在读书时我会开怀大笑,也会默默伤心。读到的内容情节有趣搞笑,又不失哲理的时候,我还会把它读给妈妈听;当内容凄凉、故事人物值得我去同情时,我也会悄悄的落下两滴泪水。我每天脸上总挂着笑容,就算遇到挫折,我也会笑着去面对。有人总问,你为什么每天这么快乐呀?我总说:“因为读书。”因为我快乐的时候,我阅读;不快乐的时候也阅读。总之我认为当你不快乐,不开心时,最好的一个办法就是读书。
所以我读书,我快乐。如果你也想每天笑容常挂在脸上,那就读书吧!
爱读书的我作文500字作文篇6
读书使人长智慧,读书陶冶人情操,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书,读过神话故事、民间故事、童话故事、散文、小说等许多样的书,每一样书中都有生动的情节,每一个故事都会刻在我的脑海中。这些书,在快乐时,是分享我快乐的“伙伴”;难过时,使我开心的“对象”;孤单害怕时,鼓动我勇敢坚强的“朋友”。
我认为没有什么事比坐下静静地读书更美好。有一次我在读《八仙过海》的故事,书中的八位神仙有超高本领,八个人打败了许多龙宫的守卫。这个故事情节生动曲折,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样的故事引人入胜,让我深深地沉浸这个故事当中。
每个故事中都有鲜明的人物。我最佩服心地善良、聪明智慧,最终战胜邪恶的人。譬如《田螺姑娘》的故事,田螺姑娘知恩图报帮小伙打理家务,首先写了姑娘报恩,再写了小伙和姑娘幸福的生活,最后又写了小伙战胜了马黄精,情节一波三折,最终善良、正义的人有着美满的结局。
如今我成了一个小书迷。记得有一次妈妈出去买菜,让我看着锅,而那时我正津津有味地看书,把妈妈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这时妈妈回来闻见一股糊味,掀开锅里面的饭糊了。
“读书是人的精神食粮。”现在读书已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读书陶冶情操,读书让头脑充满智慧,读书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