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事迹8篇
认真书写一份事迹材料,人们可以学习到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通过事迹材料,我们可以从践行信仰和理念者的经历中汲取力量,塑造自己的实践品质和价值观,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法治事迹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法治事迹篇1
42岁的冯建峰,是济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从警23年来,冯建峰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受到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法制支队的主要工作是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制定贴近实战、彰显实效的执法制度……”初见冯建峰,一头长发的她说话轻声细语,配上整洁的警服,让人一下子就能感受到她恬静中迸发的英气。
认真、严谨,是同事们对冯建峰最多的评价。无论在案件办理还是在执法监督、文件审核、法制培训、执法调研等方面,都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履责,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服务与指导作用。
“在制定执法制度时,一定要做到务实管用,能解决基层执法难题。”冯建峰告诉记者,为了使执法制度更具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她的足迹踏遍了全市公安机关200多个派出所、交警中队、刑侦中队等基层单位。
靠着这份毅力,冯建峰先后制定出三年提升工程规划和实施意见,每年一个主题、每年一条主线,推进全市工作均衡、高效开展。探索推出“三进”、“五不审”、轻伤害案件办理“四要规定”、“问题导向工作机制”等20余项具有济宁特色的执法品牌,被公安部、省厅肯定推广。
2016年,完成全市公安机关多个层次、多项专题的法制培训工作任务70余次,培训人员1200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冯建峰先后多次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民警维权工作、执法危机处置,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提供保障服务、辅助领导决策。
冯建峰根据日常考评、内部监督和案件审核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先后研究起草了近60项工作制度、文件,为纠正执法偏差、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撑。
法治事迹篇2
余其勇,男,广德县邱村镇芦塘村人,中共党员,芦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长期以来以化解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为己任。
作为一名党员,余其勇是一面旗帜。在村里,他经常入户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带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2018年以来,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做好宣传工作,他在村里刷标语、拉横幅营造宣传氛围,深入群众家中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恶势力。
作为村里的调解员,余其勇是村里的“帮大哥”。他兢兢业业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有群众纠纷的地方就有他精心调解的身影。无论是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还是山林土地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他对这些矛盾纠纷的调解都有心得,能够在短时间内稳住群众情绪,快速化解群众纠纷。
陈忠琴是余其勇的妻子,多年来,她都支持丈夫的工作。受丈夫的影响,她了解不少国家的方针政策,并经常在周边邻居中宣传。其家中其他成员也都积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并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家庭。
余其勇是一名普通的村干部,他的家人也都是普通群众,但他及家人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为群众普法的行为配得上最赞“心动法治家庭”的称号。
法治事迹篇3
李文诰,临朐县城关街道朱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封村“法治带头人”。2011年5月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以来,他始终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朱封村党组织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干事创业好班子、潍坊市乡村治理过硬党支部、潍坊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一、成立专班搞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在李文诰的带领下,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立足本村实际,从各方面切实加强朱封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规范村务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管理规范,有力地维护了朱封村的安全稳定。全村形成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制教育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普法建阵地,打造朱封特色法治品牌。
村两委在原有文化广场和公园的基础上,投资20余万元,倾力打造富有朱封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在广场入口设置法治文化广场主要标志,在广场及四周设置有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栏,将现有的文化长廊升级改造为法治文化长廊。广场以宪法为主题,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展示宪法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学习宪法相关知识。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意在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功能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将公平、正义、权力、和谐等法治理念传播给群众,使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娱乐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从而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理念。
三、创新“三步工作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群众中的重要作用,朱封村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村庄的长治久安。村民之间有了纠纷,首先由村调解委员会出面进行调解。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大多是些老党员、老干部,他们德高望重,善于做群众工作,所以,一般纠纷都能在第一步解决。第二步,由法律顾问出面调解。第一步解决不了的纠纷,由村法律顾问出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调解,一般都能达成调解协议。对一些很棘手的纠纷,走第三步,启动法律程序,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为倡树文明正气,李文诰提出把孝德文化、家庭美德进行信息量化并纳入村民档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创选的依据;以“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为重点,开展“最美家庭”创评活动,与朱封小学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助推美丽庭院的开展,创新开展“住正房、晾被窝、晒孝心”及“好媳妇、好婆婆”等评比活动,努力营造“爱老为德,敬老为荣,尊老为善,助老为乐”的淳厚民风。全村夫妻和谐,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蔚然成风,形成了“户户争创星级户,人人争登四德榜”的良好氛围。全村呈现出村民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井然,人心向善向美,各业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法治事迹篇4
沈旭丽是永胜社区网格员,丈夫李利国是一名铁路工人,她们夫妻相敬相爱,遵纪守法,平等互助,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在生活中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教子有方,团结邻里,在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的活动中为辖区居民树立了榜样,成为小区里所有家庭的楷模。
互敬互爱,共建和谐之家
沈旭丽和爱人结婚十三年来一直互信互爱,有问题出现就及时沟通,心平气和地商讨解决。在家庭大事决策方面始终坚持“民主平等”的原则。在对重大家庭事件作出决定前都要召开“家庭民主会”,征求各位家庭成员的意见,妥善做出决定。他们夫妻既是生活的伴侣,又是事业的相互支持者,在家里时常交流工作体会,相互取长补短,遇到困惑相互开导,相互支持。
教子有方,注重德育双休
为教育好孩子,夫妻二人付出了很多艰辛。无论工作再忙,回到家总要抽出时间询问孩子的学习情况,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重视对孩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思想教育,教育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做对社会有所作为、有所贡献的人。沈旭丽和爱人虽然很重视对女儿的教育,但他们从来不搞“家长专制”,给予孩子充分的自由成长空间,从没制定过任何强制学习目标,也没强迫孩子学习过任何不感兴趣的东西。每天业余时间都会陪孩子阅读,培养孩子爱读书的好习惯。
孝敬父母,树立家庭榜样
在生活中,沈旭丽和爱人既是生活中的知心伴侣,又是子女的好父母,更是父母的好儿女。夫妻二人对于双方老人关爱有佳。父母年龄大了,为了让老人安度晚年,他们夫妻商量后,主动搬来和老人同住。因爱人工作关系常年在外地,作为人妻、人母,沈旭丽尽心尽力地照顾好孩子和老人,关心体贴丈夫,并不因工作和学习而有丝毫的怠慢。家人的生日,她记在心里,放在心上,总会做上家人喜欢的可口饭菜;逢年过节,沈旭丽总是不忘给家人买些礼物;天寒了,她早早地就为父母们送上棉衣棉被,还为他们买保暖内衣;天热了,就及时为他们装上电扇。平时还总是给老人们买营养品,让他们加强营养。他们不仅在生活上关心、体贴老人,而且经常与老人谈心。
爱岗敬业,和睦邻里关系
沈旭丽到社区工作的时间不长,平日里她虚心的向老委员学习,争做一名优秀的网格员。在疫情期间,她坚守岗位到小区门口值班,为隔离人员买生活用品,取快递,倒垃圾。在日常生活中,每当谁家有困难,或发生邻里矛盾,她都能热心帮忙,为她们进行调解。辖区居民有什么困难或是心里话也都愿意与沈旭丽沟通,与她无话不说,居民都非常尊敬她。沈旭丽一家在努力搞好家庭内部关系和邻里关系的基础上,更是不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学习。平时最关注电视里的法制栏目,积极参加并组织好社区组织的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学习安全防范技能,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并将学来的知识技能向邻居们传授,带领辖区里的居民一起维护周边环境的稳定和谐。
法治事迹篇5
崔好林,潍坊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青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市劳动模范,高柳镇商会会长,高柳镇前后寨村党支部书记,潍坊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好林所在的前后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提升自身素质起好头
自成为法治带头人以来,崔好林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努力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自已,增强自身能力水平,并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尽到一名法治带头人的职责。
服务地方发展铺好路
崔好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挥商会资源优势,推动镇商会企业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发展,在企业和专业法律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解决劳务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等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方法,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生产环境。
强化普法力量带好队
在任村书记期间,带领全村党员、退休教师、社会乡贤和志愿者组成前后寨村法治宣传服务队。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崔好林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家庭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用专业解答为老百姓排疑解惑,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法治事迹篇6
章君蕊是绩溪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一名工作人员,丈夫耿助兵就职于绩溪县社保中心,儿子在西区幼儿园上学,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的其乐融融。
章君蕊虽然所学专业是会计,但一直对法律很感兴趣,工作期间,不放松个人学习参加了成人高考,在合肥工业大学法律系函授学习了三年,于2008年元顺利取得了法律系大学文凭并获得了成人学士学位。因工作认真,为人正直,在2009年8月被绩溪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一共出庭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七十多件,涵盖了贪污、受贿、故意伤害、劳务、债务、婚姻、房产、金融等方面的案件,参加十余次庭审观摩及多次旁听了刑庭的审判过程;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陪审员学习培训;多次应邀参加有关座谈会、交流会和测评会等。章君蕊除了在陪审中利用法律法规帮助调解矛盾外,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从“六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全县的每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她都会积极参加,普及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运用自己所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正是因为有了这样认真学法、积极普法的干部职工,人社局在全县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中每每名列前茅,同时章君蕊本人在2015年、2018年度考核中也被评为优秀干部。
丈夫耿助兵是绩溪县社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一直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处理好本职工作,热情对待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因为自身对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及平时点点滴滴的学习,利用经常走村入户为百姓服务的机会,向村民们普及一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小知识。
平日里章君蕊夫妻二人忙于工作,但是夫妻俩都对法律知识感兴趣,互相关心与沟通,两人共享收获与快乐,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共同进步、共同展望未来美好的生活。
法治事迹篇7
陈明玉同志现为崇信县公证处主任,崇信民盟支部副主委,平凉市第三届政协委员,崇信县第八届政协委员。妻子周莉宁现为崇信县一中高级教师,从事高中物理教学工作。女儿现在为大三学生。陈明玉同志的父亲为退休干部。这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5口之家,但在这个家庭中,尊老爱幼、民主和睦、崇德守法的氛围将会深深地感染你。2016年,他们的家庭被市妇联评选为“最美崇德守法家庭”.
01热爱学习,遵纪守法
走进这个家庭,你会发现在这个家庭学法用法的氛围十分浓厚。《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这些电视节目是他们全家每天必看的,对节目、报刊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全家人还要发表各自的观点进行讨论。平时别人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他们又会为其解释、纠正、疏导,使他们懂得用法律手段解决、处理问题,不感情用事。2001年3月这个家庭被评为全省“法律知识进万家”活动先进户,受到甘肃省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甘肃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禁毒委员会、甘肃省妇女联合会表彰。
02认真履职,无私奉献
陈明玉深知,公证工作是和社会方方面面接触最多的一个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为民服务是否到位。在工作中他兢兢业业,以身作则,服务群众。他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深入基层向群众义务讲法治课,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了方便服务基层群众,他还自带电脑、打印机深入百姓家中,为村民办理公证,深受群众好评。
03爱岗敬业,成绩突出
陈明玉的妻子周莉宁潜心教书,严谨治学,勤于钻研,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多次获得省市县级奖励,撰写多篇省、市、县级教育教学论文,连续六年获得学科教学成绩第一。陈明玉同志也因踏实工作,1997年被评为平凉地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工作者;1997年被崇信县县委、县政府授予帮扶工作先进队员;2005年被平凉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公证队伍树形象活动先进个人;2006年被平凉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1年被平凉市司法局授予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2015年被评为平凉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
法治事迹篇8
杨孟金,现任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一级员额检察官。1995年毕业分配至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法纪、公诉、侦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检23年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0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0余件。
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员检察官,使杨孟金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从对法律业务的陌生、懵懂到对法律的认知升华和法律实务的娴熟,离不开对法律的刻苦钻研和大量案件的办理。
从事公诉工作之初,在当时信息化条件较差、法律资料匮乏的情况下,他与几名青年检察官一起,创造性地推出了两簿一册制度,即法律法规簿、办案札记簿、办案督察册。其中,法律法规簿系统地收集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工作中做到了有章可循;办案札记簿则是记录自己每天的办案心得,逐步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办案督察簿用来记录自己办理每起案件中的处理说情、拒贿等情况,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正廉洁。两簿一册制度后来在全市检察系统予以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调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以后,杨孟金对繁杂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工作重点并倾入了大量心血。在第五届全国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评定之前,他抓住县看守所新址搬迁的有利时机,建议院领导加大驻所检察室的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进而申报全国示范检察室,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
随后,杨孟金积极创新,在全国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工作中率先研发应用“检察官电子约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保障”三个信息化平台,助推驻所检察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