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_____的作文模板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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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_____的作文篇1
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供人们享用;书,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路。读一本好书,就像你在和作者交流……
最近,朋友给我介绍了一本书,是杨红樱笑猫系列中的《蓝色的兔耳朵草》,我一有时间就看这本书,慢慢的我迷上了它,自然它也成了我的最爱。
这本书不仅书名吸引我,故事情节也更加吸引我的心。当笑猫在钟楼上找到了虎皮猫,却发现虎皮猫的耳朵聋了。老鼠告诉笑猫:蓝山上有一种草叫兔子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但是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有山蜘蛛、母老虎、花公豹……它们都可以轻易的'将笑猫治于死地。可是,为了让虎皮猫早日恢复听力,笑猫义无反顾的前往蓝山。可是在历尽千辛万苦之后,笑猫取得的蓝色兔耳朵草却被几只兔子吃了。可笑猫并没有放弃,它坚持每天给虎皮猫讲他它去蓝山采兔耳朵草的故事。最后虎皮猫的耳朵奇迹般的好了。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笑猫,因为他“知难而进”的精神,即使明知去蓝山的路上充满艰难险阻,却依然坚持心中的信念不放弃。正是因为笑猫的坚持不放弃,故事的最后虎皮猫的耳朵终于好了。
俗话说得好“滴水穿石”、“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相信做事锲而不舍,一定可以创造奇迹。记得我开始学吹口风琴时,兴奋的不得了,巴不得一直练。每天一放学回家,就忍不住赶快把口风琴拿出来吹,就算一时半会儿吹不出完整的曲子,我心里还是很高兴。可是老师刚开始只让我们吹练习曲。渐渐的,我便开始不耐烦了。妈妈看到我这样,鼓励我说:“做事不能三分钟热情,只要坚持下来,生活一定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之后,我按照老师的要求,扎实的练习坚持了下来。到现在,我已经能够吹奏各种美妙的乐曲了,我的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妈妈说的没错,只要坚持下去,生活一定会给我们惊喜。
我相信:铁树开花,枯木发芽,锲而不舍,终究会出现奇迹!我要做现实版的“笑猫”,我的目标是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有所收获。
我最喜欢的_____的作文篇2
我喜欢看动画片。阿童木、蜡笔小新、米奇……都是我的好朋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喜羊羊。我房间到处都是喜羊羊:墙上贴着喜羊羊的画报,桌子上放着喜羊羊的毛绒玩具,连漱口的杯子上也都有喜羊羊。
喜羊羊的全身长满了洁白无瑕的绒毛。头又大又圆,头上还长着一对可爱的小尖角,一对耳朵像树叶般的挂在脑袋的两侧,细细长长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宝石般的眼睛,鼻子小小的,就像一粒巧克力,嘴巴像一弯新月。身子又瘦又小,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身子上长着细细短短的胳膊和长长的腿,就像一个大头娃娃,可爱极了!
喜羊羊不但长得可爱,而且还很聪明。记得有一集,狼族为了评选出最厉害最有本事的狼,七大恶狼就开始抓羊了,灰太狼抓住了美羊羊,成为了狼族的英雄,为了这个,灰太狼把家里装修的漂漂亮亮。喜羊羊他们为了救美羊羊,扮成雕像,前入灰太狼的狼堡,灰太狼知道了,为了有更多的羊肉吃,搭了一个城堡,请七大恶狼过来参观,就在这个晚上,喜羊羊说:“灰太狼先生,你是让他们来参观,里面没有羊,谁都能做出这种事,你就把我们放在里面,而且不要用绳子捆,那样子不好看,最好用花藤捆。”红太狼:“好办法!”夜里,喜羊羊他们把花藤咬断了,跑回了羊村。第二天,七大恶狼发现,没有羊,气得火冒三丈,把灰太狼打飞了天。
喜羊羊又聪明,又勇敢。
我最喜欢的_____的作文篇3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几千年的文化在世界上数一数二,然而在古代众多的才人佳子,帝王上将中,我钟爱一个人物,他不是别人,就是三国时期赫赫有名的大枭雄——曹操。
无论是在京剧中还是在人们的谈论中,只要谈到曹操人们总会把他归为白脸一类,说他是奸诈狡猾的小人。
谁都希望,自己的一生可以快快乐乐,平平安安的度过。然而,在那样一个时代更迭,杀戮漫天,不断在发展的时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那样的环境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谁还敢去奢求那样的生活呢或许曹操的阴险狡诈是他的性格,但他也是靠着那样的性格来保护自己和自己一手建立的国家。
所以,无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都是无可厚非的,我依旧最喜欢他。
当然说到曹操就不得不说起官渡之战,这官渡之战打得可所谓是惊天动地,精彩之极啊。
在当时,袁绍的兵力是群雄之中最强大的,曹操预作布置,解决一切状况后,亲自率军隐在官渡,准备迎击袁绍。
刘备也曾一度投靠过曹操,但那仅是权宜之计,失败后又投奔了袁绍。
袁绍是当时北方最强大的一股势力,也是曹操统一北方最强大的敌人。袁氏一门势力本就很大,之后又实力大增,有军队数十万人。因袁军兵精粮足,根本不把曹操放在眼里。袁绍挑选精兵十万、战马万匹,志在一举消灭曹操。
袁绍自率大军向曹操发动进攻。曹操的实力比袁绍弱得多,曹操所占的大河以南地区,地盘既小,又是四战之地,残破不堪,还没有完全恢复,物资比不上袁绍那样丰富。曹操的兵力也远不及袁绍,他的总兵力大概不过几万人而已,远逊于袁绍。
袁绍大军来攻,许都震动。曹操却安慰众将,在袁军逼来之际杀向刘备。
袁军颜良等人围攻白马,拉开了大战的序幕。曹操亲自率兵北上解白马之围,他做出要渡河袭击袁军的态势,迷惑袁军,吸引袁军分兵西向,然后突然转向迅速赶往白马。曹军的突然杀到,让袁军措手不及,袁军大败,白马之围被解。而后又用一记,战胜了袁绍另一大将文丑。袁军大震,曹操初战得胜。
几个月后,袁军向曹营发动的各种方式的战斗,都被曹军同样以各种方式破解。两军一攻一守,相持近二个月。久而久之,曹操处境变得极为严峻。
袁绍运来粮草停留在乌巢。这时袁绍谋士许攸因不满袁绍,而来投靠曹操,献计让曹操偷袭乌巢。曹操攻破乌巢却又保得曹营,而袁军几名大将全部投奔曹操。曹军大获全胜。而当曹操清点袁绍书信,得到自己部下勾结袁绍的信,却全部烧毁,不去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虽然曹操本处于劣势,但由于他能正确分析事态条件,善于听取别人的正确意见,所以扭转了战争的趋势。从而终于赢得了胜利。官渡之战,曹操击溃了最大的敌人袁绍,统一了北方。
我喜欢曹操不仅仅因为他身份显赫,更因为他有着清晰的头脑,明白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怎么做,这是常人没有的。然而,史实不也是证明了这一点吗。
宽容忍让的曹操;临危不惧的曹操;善用人才的曹操;聪明智慧的曹操;威严于世的曹操……都是我喜欢的曹操。
我最喜欢的_____的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妈妈值得我喜欢一辈子。
我的妈妈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那次我在做手抄报,一不小心把彩笔水弄到了画上,妈妈给我想了一个好办法,拿喷喷笔喷一喷不就好了,这样一来更是别有一番风格,我的妈妈真聪明,我给她点个赞。
呵呵,我的妈妈总是在我最难过的时候安慰我,我这次作文写的有些失败,垂头丧气的回到家里,妈妈鼓励我说:“没关系,我们再接再厉,不要放弃!”我有一个这样的好妈妈我真感到自豪。
我的妈妈非常宠我,就连我爸爸都得不到这般宠爱。我想养小仓鼠,小泰迪,妈妈都给我养了。我今天买根笔,明天买包黏土,妈妈也从未说过“不”字,妈妈可真好。
有一次,我心血来潮,忽然想去冰雪乐园玩,但那时已经10点多,妈妈下午一点还要上班,面对劳累的工作,妈妈不但没有拒绝我还快速的找出装备穿上衣服给爸爸打电话。爸爸一听要出去玩,生怕把我冻感冒,也立刻赶回来,我们一起来到了冰雪乐园一起玩了个痛快。
妈妈问我:玩的开心吗?我说好久都没玩得这么开心了。可是我虽然玩的开心了,妈妈却又感冒了。本来前两天的感冒就没有,现在更重了。妈妈为了让我玩的时间久一点,12点30才赶回来,回来之后,妈妈就去单位工作了,连午饭也没有吃上。
你们是不是也觉得我的妈妈是全世界最好的妈妈?
妈妈为了我几乎可以付出一切,我也爱我的妈妈,我要用自己的优秀报答妈妈的爱。
我最喜欢的_____的作文篇5
“铃!铃!铃!”闹钟响起,我揉揉惺忪的双眼,看到窗外的蓝天白云。“太棒了!今天可以到户外上体育课啰!”我赶紧从床上跳起来,准备迎接每个星期我最期待的一堂课。
“中央伍为准,呈体操队型散开!”体育委员宏亮的声音划破天际,带着我们做着暖身操及慢跑一圈。接着,老师都会先讲解并示范当天要做的运动或游戏,我们仔细聆听,深怕一个不留神,就会遗漏任何的细节。
记得有一次,老师教我们玩“足垒球”,这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堂课。“足垒球”结合了足球的技法及垒球的规则,透过分组竞赛,让我们感受团体运动的刺激与乐趣。刚开始,我们的脚并不太“听话”,所以球总是无法穿越对方严密的防守,所以,经常被对方刺杀在一垒的垒包前,甚至还闹出许多笑话。
轮到某个同学上场,别看他一付信心满满的样子,使尽全力一踢,结果球并没有踢出去,鞋子却先“飞”出去了,惹得大家笑到“人仰马翻”。然而,我也曾经出过糗;我以为自己跑得够快,档球的工夫也不赖,没想到却让对方踢出去的球穿越“山洞”,虽然队友没有责怪我,但我可以看出大家“失望”的表情。
经过几堂课的“实战”练习,我们愈来愈熟悉“足垒球”的规则,脚上的“功夫”也愈来愈纯熟,也因此完成许多美技、留下许多难忘的回忆。我喜欢在太阳下运动,享受大汗淋漓的畅快,不管是摇呼拉圈、跳绳,或是趣味竞赛,都能让我抛开烦恼、陶醉其中。
对我来说,每周两堂的体育课,不但能到操场透透气、舒展筋骨,更是增添校园生活的一大乐趣。
我最喜欢的_____的作文篇6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