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童读后感2000字精选6篇
当我们写读后感时,我们在文字中记录了自己的阅读历程,分享了内心的情感,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回顾自己的阅读历程,发现自己在阅读中的成长和变化,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河童读后感2000字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河童读后感2000字篇1
作为西方第一部现代小说,《堂吉诃德》以反骑士主义为主,腥辣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迂腐。一个已经绝迹的中世纪骑士,在堂吉诃德看来,这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是时候出征了。
让他有这种幻想的便是骑士小说,朝朝暮暮地读,品味,陶醉,深深地陷进去,直到失去理性——满脑子的建功立业,英雄救美,讨教恶势力,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把风车当做巨人,将旅店当做城堡,一位乡间的女子成了他臆想为自己作为骑士的夫人,可想而知,他的荒唐行为不止这些。
当然“死人奔坟墓,活人找面包”的时代背景倒也给他的历险多了点逼真的感觉。还记得在途中遇见的小牧童遭受财主的拷打时,义愤填膺的骑士堂吉诃德便仗义起来姑且让牧童免遭伤害,还叫富农把欠下小牧童的九个月工钱还回。富农是答应了,可这走后便是又一顿揍,谁让这小牧童丢了羊呢?还跑来一个救星?工钱?没打死算是赚了。堂吉诃德的仗义毫无结果,回家后,梦想着成为海岛总督的老实邻居桑丘成了堂吉诃德的随处,彼此成为了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他还曾把罪犯当成是受迫害的绅士,杀散了押役救了他们,并要他们去村里找女恩主道谢,结果反被这些罪犯打了个重伤。虽然这一路上,桑丘不断地纠正他,但是堂吉诃德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作为随处的桑丘不能有违主人的意思,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他,甚至还期待着主人应允的一座岛屿。就这样,堂吉诃德完全迷失了对现实的感觉,沉浸在自己无边的幻想中。
第二次的冒险和之前一样,总会闹出很多笑话,吃了很多苦头还带来了一身的病痛。他的朋友参孙实在看不下去了,假装成为一名骑士与他搏斗,而输的代价就是停止游侠一年。当然,堂吉诃德输了,可这也完全阻挡不了堂吉诃德追求骑士精神的决心。最后,堂吉诃德一病不起,桑丘和他辗转回到了家。
“一生惑幻,临殁见真。”晚年的堂吉诃德意识到自己从前简直是个疯子,而那些骑士小说都是胡说八道,他恨自己清醒得太晚。到了故事的尾声,他立下了三条遗言——1、将花剩下的钱全给桑丘,因为这个人忠实、善良;2、将遗产全部留给甥女,但如果她嫁了一个读过骑士文学的人,就没收回来拨给宗教做宣传费用;3、向以他为题材的作家致歉。这位骑士便安心地死去了。
“命运像水车的轮子一样旋转着,昨天还高高在上的人,今天却屈居人下。”对于这么一个命运多舛的堂吉诃德而言无疑是当时人们对于骑士的盲目敬仰的一个缩影。
越是到故事的尾声,就愈是让我想起一个人来,那便是孔乙己。一个夹杂在上流社会和底层社会之间的人物,这一点和堂吉诃德很像,因为堂吉诃德就是这样夹杂在现实与幻想中的人,在矛盾中生存的两个人终究走上了同样的道路,只是死的原因不同罢了。塞万提斯所批判的是已经发展到畸形的骑士文学,而鲁迅所批判的可能就是科举制度下造就的两种人吧。可从两者身上所体现的不一定都是悲剧色彩、愚昧。孔乙己面对他的小听众时,那几颗豆子体现出他人性的善良;堂吉诃德这位骑士一生中虽未曾有什么大业绩,但随着“行侠仗义”接近尾声时,读者也变得肃然起敬,因为他具有一种伟大的精神,使得他成为了文学史上一个不朽的经典人物。
联系一下自己,有点感慨,感觉自己可能就是这么一类人,夹杂在文理之间,没有什么专长。“人生的快乐像象梦幻泡影,一眨眼就过去,或者像田野里的花朵儿,开过就萎了。”赛万提斯的哲学理念也就在这之后烙印在胸口。
关于这部名著我还特意去看了一下堂吉诃德的动画,但那是外传,和真实的《堂吉诃德》内容不同,却让我产生了另一种对文学的看法。影片中的堂吉诃德沉溺在对于达辛妮亚容貌的幻想中,桑丘欺骗了堂吉诃德——他没见过达辛妮亚。一路走来最让我难印象深刻的便是一堆的“堂吉诃德”排队付钱见自己的“达辛妮亚”,真正的堂吉诃德发自肺腑地告诉他们,为什么一定要作为“堂吉诃德”呢?“这位兄弟,你是哪种骑士?”堂吉诃德问,“在冒充堂吉诃德前你是做什么的?”“我叫彼得,做锅的彼得。”“为什么不为自己改个名字?不久便会成为和堂吉诃德一样大红大紫的名字!”说罢,彼得的眸子变得雪亮。“那么还有谁叫堂吉诃德?”大家异口同声“我不是,我不是。”可到了堂吉诃德争霸赛上,彼得说:“我还是做回堂吉诃德,彼得潘一点都不时髦。”从这一处的变化看,当时对于骑士精神的敬仰是不可能轻易改变的,新月骑士伪装下的女人便是达辛妮亚,一切都以美好的结尾告终。
我开始想,什么是文学?我的启蒙老师告诉我爱是不变的主题,把爱传出去就已经完成了作文的一半。起初的我认为爱就是文学,可阅读《堂吉诃德》之后使我更清晰了对文学的认识。爱只是文学的冰山一角,过于狭义。我们所读过的文学作品中最常见的作用体现在于揭露当时的社会背景,而文学的主题是不拘一格的。
“幸运往往在不幸中网开一面。”我不在迷失自己,因为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有价值。
河童读后感2000字篇2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河童读后感2000字篇3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红楼梦中林黛玉低吟的悲凉诗句一直被独孤人士吟唱至今,出自曹雪芹手笔的诗句,似乎已暗示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呢,当时并不懂其中的含义,那印象中大喧闹而繁华的大观园仿佛就是童年对《红楼梦》的的理解。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童年的我是这么理解的。
再次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视野的渐渐开阔,似乎《红楼梦》不仅是一个古人所描述的黯然,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随着哀伤的语调所描述的悲伤与凄惨,我,亦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红楼梦》中感触最深的则属黛玉了,亦许黛玉死了是最好的结局,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看悲剧的人。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喝下孟婆汤,忘记了前世的是是非非,亦许,黛玉的脸上会重新绽放出笑容,说不定呢?
高鄂的续书,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自哀自怨的'凡俗女子。可是,她还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我觉得黛玉若是得不到幸福,还不如离开,罢了。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亦许很多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来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林黛玉,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黛玉是叛逆的,亦是孤独的,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宛如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信念,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富不仅有西施式的清瘦之美,
更有绝世的姿容;富有西施“捧心而蹙”、袅娜风流的外形之美,这些都突出了她的悲剧性格之美。曹雪芹而且为了突出林黛玉的悲剧性格,还在她出世之前,曹雪芹就用奇特的想象和诗意,创造了亘古未有的“还泪”之说,以象征林黛玉是带着宿根、宿情、宿恨来到人世的。
她一生下来,就有“先天不足之症”;会吃饭时便吃药,而且不许哭,不能见外人。命运对她太残酷,太不公平了。少年丧母,不久又丧父,只有孤苦伶仃地长期寄居在贾府。我们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是她刚刚来到贾府。作者通过凤姐语言,描绘了她天仙似的人品。凤姐一见就惊叹道:“天下竟有这样标致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然而,使她动人心魄、更具艺术魅力的则是她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结局。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惊叹曹雪芹先生对人物性格的传神刻画。黛玉的敏感、离愁;宝钗的温柔、贤惠;湘云的憨厚、可爱……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气质,不同来源于性格,来源于不同人的修养,对外物的看法或者是原生家庭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河童读后感2000字篇4
这本小说在我看来是一本关于婚姻爱情的宝典。小说成功塑造了贝内特家的五位小姐还有邻居家小姐的形象。作者对大女儿简、二女儿伊丽莎白、五姑娘迪莉娅和邻居夏洛蒂这四个人的婚姻有了细致的精彩的描写。通过他们的恋爱婚姻故事,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迪。
第一,把金钱、名利、外貌当做是结婚最为重要的标准是不明智的、十分错误的。没有真情实感作为基础的婚姻会对以后的婚姻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比如说威克姆他的婚姻观恋爱观完全是错误的,他这个人就是放浪形骸,视婚姻爱情为儿戏。在乔治安娜十五岁时就试图诱拐她私奔,以谋求乔治安娜的巨额遗产,幸好没有诱拐成功免了一场悲剧。后来威克姆遇见伊丽莎白时和她也相谈甚欢,但又因为有另一位小姐继承了更为丰富的遗产而对那位小姐趋之若鹜,对伊丽莎白十分冷淡。再到后来威克姆和迪莉娅私奔、并决定和迪莉娅结婚是因为达西先生承诺给了不少的好处。我们可以看出威克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以利益为主。我们可以料想两人的婚姻生活将会是十分不幸的。事实也的确如此,威克姆没有固定工作,两人的生活还挥霍无度难以为继。不由感叹:婚姻是神圣的,不可视为儿戏啊。除了威克姆的不幸婚姻生活,还有班内特先生的婚姻生活也是十分不如意的。简奥斯汀曾用寥寥数笔就勾勒出当年的贝内特先生的恋爱和婚姻历程。贝内特先生当年决定和贝内特太太结婚就是看中的她的美貌,而完全忽视了两个人的性格差距,导致两人的生活毫无幸福可言,一般都是躲着他聒噪的太太。所以说把金钱名利美貌作为结婚的标准是十分荒谬的,而且对下一代的培养也会有恶劣的影响。
第二,完全不考虑金钱和未来生活的物质基础的婚姻是愚蠢的,难以为继的。伟大作家的作品中塑造的小人物也是十分鲜活有趣,能够表达作者思想的,比如说夏洛蒂。夏洛蒂是主角伊丽莎白的好朋友,但她没有伊丽莎白的美貌、也没有伊丽莎白的机智幽默,而且她已经岁数不小了。她是家里的老大,如果一直不出嫁,会被邻居议论而且会影响下面妹妹出来交际。所以她的婚姻选择了柯林斯。柯林斯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一个毫无幽默只会吹嘘却有着不错职业和较为丰厚的家产的男人。有人会为夏洛蒂感到悲哀,可是我们设身处地的为夏洛蒂考虑,考虑她的家庭、考虑她的性格,她要的只是一份依靠、一份属于她自己的生活,不需要为吃穿发愁,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我们会觉得这已经是对于她来说最好的选择。
第三,能把感情和金钱结合在一起的婚姻是完美的,但也是最难遇见的,需要双方的努力,彼此信任。小说中完美的爱情婚姻是伊丽莎白和达西这对恋人。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恋爱历程也是一波三折,全文看下来,我觉得达西一点都不傲慢,他只是不太会表达自己,和人有疏离感。所以在一开始,伊丽莎白并不了解达西、且听信了威克姆对达西的污蔑,觉得达西为人傲慢刻薄。所以对达西有很强的偏见。不过在达西给伊丽莎白那份长信中,伊丽莎白对达西的误解完全揭开。从此两个人的心意是完全一致的,只差最后完全说出来。达西先生尽力帮助贝内特家发生的突然事件———迪莉娅私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来自达西亲人的威胁。两个人经历波折最终走在一起,既有爱情又有面包。
第四,感情面前不能过于含蓄,要表达自己的真是想法,彼此真诚。简和宾利虽然最后修成正果,可他们之间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主要原因是简对所有人亲切、不擅长表达爱意,所以在宾利达西他们看来,简并没有多么喜爱宾利。除此之外,宾利听从了来自朋友达西和妹妹的建议,简并不喜欢他,所以离开了简。这对两人来说都是煎熬,因为他们在心里是十分喜爱彼此的。过分含蓄的两个人,为自己的婚姻造成了不少波折。所以正应了那句话,爱要大声说出来。人被赋予了语言能力,就是用来传达爱意的。伊丽莎白感叹简和宾利的爱情时曾说道:“为了一个人而怠慢大家,这难道不是爱情的真谛所在?”所以我觉得爱情可能就是这样,ta在你心中就是独一无二,高于一切。所以爱一个人就应该让他知道他在你心中具有独特的、高于一切的位置。
第五,对于父母来说,无论彼此的感情生活多么不顺,对于儿女们的婚姻都要加以指导,不能任其发展自暴自弃。比如贝内特先生由于对贝内特太太的反感,所以除了乖巧的简和机智的伊丽莎白,剩下的女儿他都不加以重视,任其发展。他甚至寄希望于迪莉娅能在外面丢人后能自我悔过,完全没有做到一个父亲该做的。于是结果就是迪莉娅风流成性,和威克姆私奔。败坏了家族名誉,甚至差点影响了姐姐们的婚姻。最后贝内特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观念,不过为时已晚。
河童读后感2000字篇5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哲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牢牢的刻在了心里。妙言妙语如珍珠般美好。
说来遗憾,现在才拜读大师的经典著作,有点为时已晚,但也觉得好书从来不怕被晚看。没读以前,对《围城》一点了解都没有,根本无暇顾及内容讲什么,唯有一种理所当然,这种理所当然就是经典自有经典的价值,发不发现,它的价值都在那里。
三百六十六页的纸张,被我翻了四个晚上,每晚看一百页,一点点,一句句,读一读,品一品,虽也没有醍醐灌顶的彻悟,但也不乏妙语连珠的精辟。
佩服于作者信手拈来的博闻强识,赞叹于作者起转承合的横溢才华,羡慕于作者运用自如的八斗高才。与一本好书邂逅,与一种哲思相遇,与一段他人的人生重逢,与一场伤感喟叹的经历擦肩……文字连着书里的悲欢离合和作者的思想花火带我们在各色各样的世界和人生里徜徉。
说起《围城》的内容,也很简单,就讲民国时期留洋归来的方鸿渐少爷在国内暗恋失败后去乡下教书,过程中认识了同事孙小姐并结为连理后夫妻却在婚姻里不如意的故事。
但正是这种大多数人都走一遭的路,钱钟书却在这普通的历程里这里提炼出人生哲理。书的最后一点是杨绛先生对书里人物的一点背景介绍和对钱钟书的生平的一点介绍,写的很可爱很甜。了解一部作品就忍不住了解作家,这是一种情感需求惯性,当我看到书中人物多多少少与作者的人生联系的时候,好激动好开心,仿佛自己的人生也跟它们有了交集似的。
我记得有本书里说他是以生命的极限去探索人文学术的极致。特别喜欢这个带着哲理性的标题《围城》,精辟有精妙的词语,可以是象征,可以是比喻,可以是拟人,也可以是双关,无论怎么解读,都有意思。
他在书里用精巧犀利、洞察世事的机智描写中,融入层层缕缕的人生哲理,让你欲罢不能,让你点头称是,让你共鸣地五体投地。
在《中国现代经典文学赏读》中,说道,《围城》为人称道的艺术手法之一便是对反讽的高超运用。钱锺书极为擅长从抓住人物的言语谈话入手进而发展到对人物深层认知结构的阐发。他以幽默诙谐的语言讲述了包括方鸿渐在内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生活和社会的人情世态。
配合这样的赏读品读《围城》的滋味儿真的是美妙绝伦。《围城》所揭示的爱情问题、婚姻问题、事业问题,乃至人生万事的“围城”现象都透漏着社会上的现象。
解读里还说,鸿渐的名字,从《易经》里解读出来,像一只四处漂泊,无落脚的孤雁。我忽然就感到一种难过,为方鸿渐的逐渐落魄难过,也为对婚姻的了解带来的失望而难过,更为一种挣脱不开逃离不掉的多舛命运而难过。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连自己的婚姻事业都不如意,那么再多微小的如意也填补不了漏气萎靡的命运,就觉得这是很大很大的不幸和悲伤啊。
如果从一开始就贫穷,不知世上还有自己不知道的好物,那也便是能把满足的活着,倘若见识过甚至拥有过那些好物,而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一点一点从自己命里溜走,这种痛苦比一无所有的前者还要深刻和难捱吧。
方鸿渐自己就是没什么真才实学,倒是挑三拣四,爱情和事业中都没有自己的主见和坚持,稀里糊涂地结了婚,然后在争吵中心累和不知所措。
教人明白,恋爱不是婚姻,婚姻是鸡毛蒜皮一地。方鸿渐其实是不幸的,他的爱情和婚姻都没有圆满,别说圆满,连称心如意都未曾达到。他在情感的路上一直坎坷,而事业也如情感浮浮沉沉沉沉,故事最后,孙柔嘉回姑妈家了,方鸿渐一个人伴随着钟声面对刚吵完架的屋子……
明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可他已经在短暂的爱情和婚姻里饱受痛苦和折磨,在国破家散的危难中,只争一片桃源也是痴心妄想了吧,他的明天又该何去何从呢……
解读里也这样提到:他也对生存的感受极其深刻,因此,钱锺书借助方鸿渐的人生经历写出了人类存在的孤独和世界的荒诞性。
所以,尽管人类是群居的高等动物,但对于孤独,真的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没有人不经历孤独,正如没有人不经历痛苦一样,但孤独和痛苦的滋味儿是所有人不愿意经历的,因为不仅仅是不好受,更是一道没有答案的问题,但你无法停止不去做这道题。
解读里提到的这一段话很令人深思,说,人生充满了不确定性,而婚姻看似经过了自由选择却依然脱不了盲目和失望。在方鸿渐这里选择已然丧失了权利的意味,无论如何人生的幸福与乐趣似乎与进取无关,人生或者生命本质上只是一座虚化的围城。在小说的结尾,方鸿渐慢慢沉入了生活的底层,迷失了自我而又陷入了心灰意懒的绝望当中。在各处无法寻获安慰之后,他最终没了感觉也没了希望,只希望有个可以回去睡觉的地方。
那么,我发现,任何一一个时代都有其悲剧性,我们每个人都在承受着时代的共运下还承受着各自不同的命运。
我太难了。我好想替方鸿渐说出这四个字,告诉他,你看,其实大家都一样,各有各的难处,人活着,就是在不断的解决着接二连三的问题。
生存困境也在任何时代都是共性,没有选择也许就是一种选择。方鸿渐的个性比较软弱和随遇而安,他虽然也很聪颖,但他总缺乏抗争和改变的勇气,想得过且过,然后发现连得过且过都没有能力做到……
仔细想想,是不就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轨迹啊,人生就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到头来,还是发现,真理哲理道理都懂,但做到做不到又是另一回事。
可人活着,希望还得自己给,气还得自己打,油还得自己加,虽然辛苦,但还是会选择滚烫的人生啊。
河童读后感2000字篇6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当西风古道不再有漫天的黄沙,丝绸也带不走那悠扬的驼铃。当以前的辉煌成为往事,传说成了永垂不朽的奏鸣。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感情杯具,在曹雪芹的笔下成为万世品读的经典。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前世的情缘,后世来还。一段神话,揭开了尘封的记忆;一块宝玉,勾出如烟如云的世事,如醉如痴的想念;一脉情思,让我们回味再三。
两弯似蹙非蹙? 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正如她的名字。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她有着的是一种纯真的性情。怀有一番,随心随性的洒脱与不拘小节的天真。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掉陷渠沟,一如碧玉般盈澈。但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一如碧玉般盈澈。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看似只是淡薄的伤春感伤之词,却透着字字血泪,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悲伤与凄迷,不染红尘,恰如天宫绝唱。这也成为了林黛玉一生的写照,短暂的绽放后,便如落花一般凋零。黛玉对于感情的追求,同样是执着而单纯的。虽然她得到了宝玉对于她的真心,封建历数却注定不能给他们一个圆满的成全,于是,贾母等人设计偷梁换柱,扼杀了他们的真情。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黛玉的感情,同样是这样。剧,便是毁灭了她的全部。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可能得到她所期望的承认。然而,一介弱女子,又有怎样的气力,去抵抗这种无情的判诉?最后的潇湘馆内,她安静地焚烧着她的尘缘一世,如同焚烧着她一颗欲哭无泪的心,这已经成为她唯一能做的。可焚化成灰的一点光明,又怎能照透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她已是心如死灰,没有字字血泪的控诉,没有寻死觅活的胡闹,她在生命的最后选取了安静地离开。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宝钗是红楼数场杯具中的一个。。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理解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史湘云是以天真豪爽为其性格特征的。她并不象黛玉恃才自傲,也不似宝钗藏拙,她不一样于黛玉的柔弱,宝钗的端雅,兼有黛玉的才气和宝钗的大度,一举一动都爽朗大方,。自小父母双亡,与林黛玉的身份颇为相似。但是她与具有叛逆性格的林黛玉之间几次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薜宝钗一边,对林黛玉进行露骨的攻击,因此,史湘云只能归到封建制度的拥护者的行列里。终究遭受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你死了,我去做和尚。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务必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杯具感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书中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红粉痴恋描述得震撼人心。感情的凄苦,本是情投意合,情意绵绵。宝玉是她唯一的知己,可天不由人。我实在是为他们的感情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
说不尽的红楼梦,解不开的情!他用十年的时刻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下来,写出了这部批判封建礼教的长篇小说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红楼梦。这本古典名着的登峰造极之作深刻的影响了我,并将影响我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