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的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05-31 17:01:05 分类: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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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的心得体会5篇

监察法的心得体会篇1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深深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在工作中学,在工作中提升能力,落实好监督主责,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切实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认为,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明确纪检干部的职责。

根据《党章》第四十四条和《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在党内,一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四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五是保障党员的权利。在行政上讲,一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是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是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同时,为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行政处分权。

二、要明了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哪些能力和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要履好职,需要的能力很多,体现在综合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各个方面。一是要有学习的能力;二是要有归纳总结的能力;三是要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四是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五是要具备收集整理信息,从中发现线索的能力。当然,纪检监察干部要开展好工作,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一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强的党性原则;二是深厚的政策法律常识水平,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理念;三是高超的工作艺术;四是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的途径建议。

(二)加强锻炼,增强履职水平。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敏感程度高,只是学习没有实践,纪检监察干部很难处理好有时错综复杂的局面。要搭建各种跟班锻炼的平台,可以采取以干代训的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一定时间的脱岗锻炼,如:集中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查办案件、信息反馈、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的技巧和经验。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了解、把握、服务大局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规范从政行为。一是抓住关键,提高认识。增强监督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是抓好班子建设,推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是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反腐败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更应强调建立健全各种监控机制,促使形成主动监督、动态监督的有利态势。三是养身修德,增强意识。领导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没有廉洁,就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喜辜负人民的期待。唐朝的神秀和尚有一偈语这样说:身为菩提树,心为明镜台;时时勤拂试,不使染尘埃。纪检监察干部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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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的心得体会篇2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这既是一部责任法,也是一部保障法,对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该法的颁布实施,好比一场及时雨,对我们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通过学习监察官法,我的体会是三个把牢:

把牢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监察官法第十条规定了监察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这些义务明示的一个重要真理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是根本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就是对党忠诚,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是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的政治定盘星,增强斗争精神,面对违法违纪敢于亮剑,面对贪污腐败敢于斗争,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切实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听党话、跟党走,自始至终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压舱石。纪检监察干部是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是要把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压舱石,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根本点,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要持续纠治四风,纠治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整治群众关心的、痛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把牢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的履职风向标。监察官法第五条要求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履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察官法完整规范监察官的责任和法定义务,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就要坚持职责法定,自觉践行依规依纪依法原则,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始终秉持打铁自身硬的原则,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严防灯下黑,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始终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保持清廉本色。

监察法的心得体会篇3

20__年2月9日,榆阳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俗语讲“磨刀不误砍柴工”,为切实提高我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适应改革后带来的新任务、新变化、新要求,5月27日至6月3日,区纪委监委在浙江大学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我有幸参加了这个培训班,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放下工作的繁琐、家庭的牵绊,重回校园,认真聆听了中纪委杭培中心老师、浙江省纪委有关领导以及其他专家学者的精彩讲授,并在浙江省纪委的法制教育基地接受了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充分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每天都有收获。

浙江省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个试点省市之一,除了课堂讲授之外,我们实地参观了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的谈话场所,并与他们交流了各自在“两个责任”落实、案件查办以及信访举报受理等方面做法。下面,我就通过课堂学习以及两区纪委监委之间的交流,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谈三点体会。

体会一:基层纪委“三转”必须到位。杭州市委党校胡序杭教授讲,乡镇纪委不同程度存在“转而不专”“专干不专”问题。乡镇党委领导领导班子在分工上基本做到了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业务之外的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党委书记依然给纪委书记安排布置其他工作,即“转而不专”。各乡镇纪委基本上都配有纪委副书记,但现实中纪委副书记多为兼职,还从事着诸多事务性工作,即“专干不专”。这两个问题直接影响了乡镇纪委的工作,一些信访举报量大的乡镇,存在信访举报件久拖不办的情况。个别乡镇纪委书记因为干了不该自己干的工作付出代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浙江省在落实“三转”这方面有一些具体的措施,我觉得很值得借鉴。比如,除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外,纪检组长如要离开工作地,必须要经同级纪委批准。

体会二:“拍蝇”任务压力依然严峻。十八大以来,党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中纪委杭培中心培训部主任黄克招讲,“打虎”“猎狐”取得重大成果,“打虎”过去五年查处中管干部292人,“猎狐”百名“红通”人员截至2017年10月已归案51人,都是史无前例的。“拍蝇”就是查处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苍蝇乱飞,其害如虎,相对于“老虎”而言,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直接,“拍蝇”就是我们基层纪委工作的重中之重。黄主任有个观点我很认可,就是“‘拍蝇’不比‘打虎’简单”。他举了很简单的例子,说有地方纪委监委查一个非党村干部,电话通知其前来接受调查,村干部来都不来,我们的调查人员就没办法了。这种情况很现实,也会经常遇到,在培训之前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次培训就讲了遇到这种情况怎样做。

体会三:加强和改进信件受理办理。如何履行好信访举报受理职责,是信访室干部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面临的重要问题。重点是两方面内容,一是准确把握受理范围,二是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秩序。在做好这两方面工作之后,再就是科学分析信访举线索,合理转办。上级纪委总的有个要求是“县级纪委少转多办”,4月25日中纪委杨晓超副书记在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会议上强调,基层纪委特别是县级纪委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及时就地解决,防止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浙江省纪委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对信访线索分析研判的办法很好。具体做法是:成立由分管案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牵头,各分管常委、相关室主任参加的信访联席会议,定期对相关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体筛选和甄别,明确办理责任和方式,使每一条案件线索都得到及时处理。之前在与到山西考察学习的同志交流中,他们讲山西也有类似做法,我们不妨借鉴一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适应外部执纪执法环境变化,努力学习刑事法律知识、刑事诉讼规则等知识,尽快补齐短板,履行好新职责。

监察法的心得体会篇4

2018年4月2日,我办党组书记组织全办党员领导干部及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共九章69条。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立法是一刻不停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法治保障,是实践发展所需,是党心民心所向。中央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通过学习监察法,我们要明确党员、干部、职工的职责与权限。做为基层扶贫党员和职工要按章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要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是不能做。要依据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等认真履行职责,做廉洁从业的执行者、维护者,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扶贫行业氛围,办所有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监察法的心得体会篇5

通过参加x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无论在单位还是在生活中,都要严格的约束自己,对法律要敬畏,对道德要自律,对制度要牢记,对自由要珍惜。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二、以身作则,以案为鉴,带头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通过学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和其他在经济、金融领域犯罪的警示教育材料,我更深知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作为银行员工更是一名党员所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坦然做人,扎实做事,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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