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体会心得体会最新8篇

时间:2024-03-03 13:36:10 分类:心得体会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思考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有了一份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违法体会心得体会最新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最新8篇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篇1

今年以来,紧跟廉政文化建设的步伐,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我认真阅读学习了局机关党委给大家发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用书,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启示。

孟子有一句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如果享乐思想弥漫,骄傲情绪盛行,就会失去前进的精神动力而逐步消沉下去。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我们可以将廉洁理解为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一个国家而言,清正廉洁之日,则国家昌盛;贪污腐败猖獗之时,则国事衰微。那么,对于一个政府机关、一个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公务员队伍而言,廉洁同样重要。

廉洁的对岸就是腐败,当廉洁的意识不能占据主流的时候,人们往往会不自觉的滑向腐败的彼岸。每一个腐败的故事都是从廉洁意识的淡漠开始的。可以说,礼物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但是,并非礼物越重,感情越深。相反,从现实的角度来讲,礼物越重,越容易起到相反的作用,容易把你的恩人变成罪人,容易将原本的好意变成坏心。每一次的腐败都是幕后的那双温暖的黑手模糊了廉洁的意识,从而打开廉洁的堤口,一发而不可收拾。那么,作为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而言,我们从事的职业要求我们不仅要廉洁从政,更要把廉洁的种子种到每个人的心里,要防微杜渐。我们的党员干部大都经过党多年培养教育,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经不起糖衣炮弹的攻击走向腐化堕落。我们在开展廉政思想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张口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吃,在迈腿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去,在伸手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拿。千万不要以为吃一点、玩一下、拿一些没关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事物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要放眼看远,算好政治账,不要辜负党的培养,保证大家在各自不同岗位,廉洁之花竞相开放。

作为机关参公处室的一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就是要严格遵守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做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用真心对待老同志,掌握好手中的权力,坚决杜绝用群众利益作为筹码,获取非法的利益。电视上经常看到那些违法违纪者在法庭都十分后悔说;平时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平时廉政学习、廉政承诺讲虚话、搞形式,对是非的分辨能力越来越差,结果自己把自己打倒了。辜负了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群众的信任和亲人的关怀,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失去了自己的人品,成为千古罪人。

从古至今,廉洁的故事比比皆是。东汉南阳太守羊续将焦俭送给他的鱼悬于室外来拒绝焦俭的再次相赠;北宋包拯立《诫廉家训》于家中警示后人;周总理穿着朴素,总是将衣服补了又补,始终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孔繁森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临终前身上只有8元6角钱……。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学习这些优良的廉洁作风,自觉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珍惜幸福。在短暂的人生中,自由最宝贵,幸福价更高。一个人工作进步,事业有成,家人团圆,上贤下孝,既有事业成功的欣慰,又可尽享天伦之乐,其心坦坦、其乐融融,我认为这应该是人生幸福的真正体现。人有七情六欲,有亲情,爱情,友情,乡情,情义无价。特别是一个有家庭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上有父母,下有儿女,一个家庭缺少了男主人或女主人,就像一座大厦缺少了顶梁柱一样,就会倒下来,变得支离破碎。那些违法违纪者不仅丧失了个人的前途和自由,而且给他的家人和亲人带来了痛苦,造成父母脸面无光,家属暗自落泪,新力憔悴,惨淡凄凉。我们每位党员干部要牢记宗旨,珍惜自由,珍惜幸福,只有想清楚,才能真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努力工作的同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做到三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做到口洁、手净、脚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用自身的行动诠释廉洁的含义,用人民的利益续写廉洁的故事。

廉洁是一种正气,更是一种风气,当一个集体里廉洁的风气盛行时,这个集体势必会欣欣向荣的发展。当廉洁的风气在机关里盛行时,政府的服务管理功能一定会提高,团队的凝聚力会更强。作为一名老党员,身体力行,弘扬廉洁的正气,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篇2

近日,区纪委发出了关于原街道天天村书记涂建等人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该通报主要阐述了主要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以及对于这类情况的建议和措施。阅完通报,我受到了强烈的心灵震撼,感受颇深,我不仅为腐败者的沉沦感到痛心疾首,更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重任。志当存高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我们应时刻铭记于心。认真学习,时刻为党为人民,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形象。作为书记,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不断加强学习,是党员保持与时俱进的起码要求。失去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就会失去灵魂,失去方向。只有把个人的理想,树立在努力为党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上,时刻审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不辜负党人人民的信任,才能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动力,才能从源头上抵制腐败的侵蚀。

第二,爱惜掌中之权,杜绝滥用职权。党员干部一定不能滥用手中的公共职权。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民,更应用之于民。用权为私必然导致权离手,最终导致身败名裂。通报中的一些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行为受到的惩罚就是最好的例子。权力越大,腐败的危险就越大,防腐败的警惕性就要越高。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用好手中的权力,为民谋利。

第三,时时自律自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保持健康康心态。古人说: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一些积极向上,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应该激励我们奋进,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奉献自己。而少数一些干部贪污腐败的反面典型,则应警示着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应该禁得住金钱物质的诱惑,不能收受贿赂,侵占国家财产。管好自己的手,不拿不该拿的钱,控好自己的腿,不去不该去的地方。非淡薄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一个领导干部就应该具有视党和人民的事业如山,淡泊名利如水的高尚情操。在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实践中,树立好健康的心态,自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生活得加充实而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断提高自身处事能力,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管理能力才是推进事业稳步前进的正确道路。

通过这次通报的阅读,使我更加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同时,我们还要树立远大的目标与理想,为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向前进而奋斗。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篇3

一、坚守党性,公而忘私

中国共产党始终与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因此要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党员干部应坚持学习,坚守党性,对党的理论、目标、核心价值观高度认可并努力实践,在生活中谦逊有礼、讲求公德、举止文明、乐于助人、公而忘私,对物质诱惑具有超强的免疫力。否则,便会如同王敏,丢了党性、失去理想、动摇信念,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

二、服从组织,遵守法纪

三、廉而不刿,洁己从公

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广大党员干部需要为人民树立榜样,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篇4

教学目的:

1、通过读新闻、演小品等形式引起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及交通标志,并逐步形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的行为习惯。

课前准备:

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交通事故的新闻。

2、组织学生排演小品。

3、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

4、了解一些常见的标志。

活动过程 :

(一)主持读有关交通事故的新闻以引入主题。

1、主持a读新闻。

2、主持b:大家听了这则新闻有什么感想呢?

3、同学们议论,各抒己见。

4、主持小结:

a:生命在你手中,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b:所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交通规则,并要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二)交通知识竞赛(抢答形式)

1、交通讯号灯有哪些颜色?都有些什么作用?

2、红灯亮时行人该怎样?

3、黄灯亮时还可以过马路吗?

4、什么灯亮时才可以走?

5、行车、行人应往哪边走?

6、出示各种交通标志,让同学们说出交通标志的名称及其意义。

(三)看小品,议一议:

1、小品内容:一名小学生放学回家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结果出了车祸。

2、议一议:

(1)这个小朋友违反了哪些交通规则?

(2)我们应如何遵守交通规则?

3、把小朋友的错误纠正过来。

4、由小品、谈心得体会。

(四)遵守交通法规,贵在自觉(骑车人、行路人、乘车人)

小品

(五)小结:

1、同学们小结:通过这次活动,你懂得了什么?

2、班主任小结: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学会珍惜生命,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六)

?学生实践】制作一条宣传标语

要求:以“珍惜生命,遵守交通法规”为主题,语言流畅、朗朗上口

学:(交流,如:“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秩序;车让车,让出一分安全)

师:交通安全的维护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自觉遵守。

附1:交通知识竞赛题

1、每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确定为3月的:b

a.第一周的星期一 b.最后一周的星期??

2、通过人行横道时,红色信号灯亮了,这时应该:

a. 抢跑过马路 b. 等候绿灯亮后再走

3、在没有人行道的郊区公路上,下车横过道路时,应从车的哪个方向走?

a.车前 b.车后

4、过马路时应该先看左边,走到路中央时再看右边,这种说法:b

a.对 b.不对

5、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行走,应该:a

a.靠路边行走 b.随意走

6、汽车的转向灯左边闪烁时,汽车向:a

a.左转 b.右转

7、行人可以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吗?b

a.能 b.不能

8、乘坐轿车时从哪边下车最安全?b

a.左边 b.右边

9、停车场是停泊机动车的地方,有的同学在里面踢球或横穿猛跑,这样做:b

a. 没关系,这些车辆都是静止的,出不了事 b. 不对,容易发生事故

10、乘坐小汽车要系安全带,下面哪个说法正确:b

a.前排乘车人可以不系安全带 b.司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11、全国统一规定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b

a.110 b.122 c.120

12、钻跨护拦,横穿道路,这种行为正确吗?b

a.正确 b.不正确

16、少年儿童几岁以上可以骑自行车上街?b

a.8岁 b.12岁 c.14岁

17、乘坐公共电汽车时,下面的行为哪个不安全?

a.在车厢内随意站立 b.行车时扶好扶手 c.将手或身体置于车窗外

21、在有人行道的路上,你应该:

a.走人行道 b.走非机动车道 c.随心所欲,哪儿没车走哪儿

22、 我国的道路通行原则是:

a.右侧通行原则 b.左侧通行原则 c.中间通行原则

附2:“小”违法也会酿成大事故

为了抢时间或者贪图方便,非机动车逆向、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违法骑行的现象比较普遍,在这些人的心里,只要没有警察,这些小小的交通违法不会出事。但是,正是这些侥幸心理酿成了无数悲剧。

去年1月15日20时35分左右,宝山交警支队接报,江杨南路发生一起非机动车相撞事故,其中一人伤势严重。警方赶到现场紧急送救伤员、查勘、调查后确认:事发时,上海闸北区居民康某骑着自行车沿江杨南路由南向北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适逢山东枣庄人高某骑着一辆无牌证的轻便摩托车同车道北向南行驶过来,由于天黑灯暗视线不清,双方车速又较快,等到相遇发现时避让不及,两车重重地撞在一起,致使康、高两人倒地受伤。康某幸未伤及要害,但年仅23岁的高某因伤势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康某承认,为抢时间走捷径而逆向骑行的。据了解,高某为了省下几百元的培训和牌照费用,经常无证驾驶无牌照轻便摩托车。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篇5

一、党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党员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党员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党员,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党员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党员十分现实的考验。党员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

人生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选择,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给自己划个圈,要有边界意识,守卫好边界和底线,不触碰红线。慎小慎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经起考验,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篇6

一、坚定信念,严守思想防线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指挥官,是能否做到自律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致被困于名缰利锁,受制于一己私欲。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无数腐败案例证实,背弃理想信念是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作为手上掌握着祖国和人民赋予公权的*干部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律己作为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并融入到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化为自觉自愿的实际行动。

二、以案为鉴,谨记自律廉洁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本人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观看了一些廉政电教片,思想受到极大震撼。我深刻认识到,国家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

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

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自己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应该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首先,要以**人为中心。作为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始于*人需求,基于*人满意,终于*人遵从。要完善*服务制度,打造宣传咨询新平台,构建权益保护新机制,贯彻信用管理新理念,探索社会协作新思路。努力减轻*人负担,持续提高*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其次,要以*人合理需求为导向。我们要以持续提高*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为目标,积极完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功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特殊情况延时服务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提供服务时热心、耐心、细心,态度和善,文明用语,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守纪律、讲规矩、重

执行的职业规范,形成崇明税务新风正气。

一、坚定信念,严守思想防线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指挥官,是能否做到自律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致被困于名缰利锁,受制于一己私欲。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无数腐败案例证实,背弃理想信念是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作为手上掌握着祖国和人民赋予公权的*干部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严格律己作为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并融入到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化为自觉自愿的实际行动。

二、以案为鉴,谨记自律廉洁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本人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观看了一些廉政电教片,思想受到极大震撼。我深刻认识到,国家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

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

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自己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应该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首先,要以**人为中心。作为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始于*人需求,基于*人满意,终于*人遵从。要完善*服务制度,打造宣传咨询新平台,构建权益保护新机制,贯彻信用管理新理念,探索社会协作新思路。努力减轻*人负担,持续提高*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其次,要以*人合理需求为导向。我们要以持续提高*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为目标,积极完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功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特殊情况延时服务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提供服务时热心、耐心、细心,态度和善,文明用语,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守纪律、讲规矩、重执行的职业规范,形成崇明税务新风正气。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篇7

来源:法制日报

◇ 学者声音

创新社会治理 依法合力而为

□ 余凌云 郑 琳

据媒体报道,从7月8日起,南京正式对抓拍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根据《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非机动车、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闯红灯能否与个人信用挂钩?这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话题。赞同者认为,相比于小额罚款、批评教育的方式,信用惩戒更具有威慑效应,能够对违法当事人起到警示和约束作用。反对者则认为,信用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滥用信用惩戒的方式会对公民的生活、工作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笔者认为,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是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但是需要依法合力而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多个方面强调了诚信、公信力和信用建设的重要性。社会信用体系所具备的诸多优势,使得其成为社会治理的最佳选择。如今,个人信用已经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无论是借贷买房、乘坐飞机高铁,还是求职就业、购买理财保险,一旦被认定为失信人员,将对生活、工作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在我国当前社会信用建设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通过信用惩戒的方式,治理闯红灯的顽疾,确实是一种值得倡导的方式。不过,实现信用惩治闯红灯,必须要于法有据。一方面,要加强统一的社会信用立法,在交通法治领域,应当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回应信用惩戒治理的需要。减少动辄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另一方面,信用惩戒的使用需要以人为本、谨慎而为,在严格法定的基础上,注意关联性,时效性以及中立性。

在治理闯红灯难题时,还需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交警执法时应依法使用信用惩戒的手段,遵守过罚相当的原则;交通部门需要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排除客观因素导致公民交通违法的行为;违法公民失信期限届满或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的,公共信用中心要及时进行信用修复。此外,同样不可忽视高额罚款、要求违法当事人参与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等方式所发挥的治理作用。

培育遵守交通规则的社会文化,也需要社会组织、公民的共同参与。治理闯红灯难题不是交警一家之责,全方位、多主体、多手段并进,社会治理的长效性才能得到保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做到创新治理、依法治理与合作治理的有机结合。

(作者分别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交通领域信用建设应合法适度

□ 孙向齐

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是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列举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社会安全和公众福祉。我国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现象十分突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都是天文数字。建立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的诚信体系,可以从根本上促进和改善交通秩序,利国利民。

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而契约关系是靠社会诚信来维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诚信的内容和涵义也在发生改变。传统意义上,诚信是私法领域独有的概念,仅用来维系特定主体之间的契约。而现代意义上的诚信可以涵盖各种社会共同规则,包括法律、公序良俗。这些社会规则代表了社会整体的利益,是大家共同的契约,违反了这个契约,当然也构成失信。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交通安全领域建立个人诚信记录档案的目标,这是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对建立和完善个人交通信用体系持赞成的态度,然而,对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过程中的个别问题也不免担忧。正如有人说“征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这其实反映的是当下征信系统在建设过程存在的某种过度化倾向。

征信系统建设虽然重要,但不是万能的。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要坚持合法与适度原则,防止对个人合法权利的剥夺与侵犯。

当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采集、录入、提供、使用等全国性规范尚不健全,各地、各领域标准也不统一,但有两根红线不能碰:一是不能越权,二是不能侵权。征信虽然涵盖社会各个领域,但对某个政府部门来讲,征信系统的建立和运用仍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对个人知情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保护,充分保障信息主体查询、申辩、救济、修复的机会,合理设置不良信息保留的期限,不能侵犯失信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也要适度。对失信行为人采取惩戒措施的范围和限度要与失信行为的性质、程度相适应,不能无限扩大适用范围,因失信人的一个污点记录而使其处处受阻,寸步难行,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对失信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应该与对守信人采取的奖励措施相结合,不能只罚不奖。

另外,还要注意惩戒措施与失信行为性质的关联性。个人在某个领域的失信行为,惩戒措施也应仅适用于与此失信行为相关的领域,不能因实施联合惩戒而人为地在当事人实施的没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之间建立联系。

我不太支持将交通违规失信行为与贷款、房屋中介机构的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登记、年审挂钩。因为,交通违规行为代表个人在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领域的不良记录,将惩戒措施延伸其他领域的做法值得商榷。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 管理者声音

信用惩戒程度需仔细考量

□ 梁宇新

交通违法顽疾痼疾在我国现阶段是一直存在的,并且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有关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根治的解决办法。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立法在对违法行为的规范和法律责任的明确上存在缺失;另一方面是管理部门没有拧成一股绳,各个部门各自为政,没有真正地形成管理的社会化。交通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要社会化治理,监管部门、社会各界一定是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管理合力,才能实施有效的管理。因此,解决交通违法顽疾不能只由公安交警一家去做。

为了树立法治权威,公安交警部门普遍希望加重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尽可能地在立法中,把一些新的管理要求明确下来,但由于立法周期的限制,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容易导致执法依据不充分的尴尬局面。在相关法律以及地方立法都没有明文规定时,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起来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信用管理相对来说更灵活,对行为人的约束力也更强,所以越来越多的地方愿意利用信用惩戒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以南宁市为例,2018年实施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十种情形纳入信用记录的管理,但是具体信用记录怎么用,如何进行信用的相关处置,目前并没有一个很具体的操作办法。

从南宁市对电动自行车和行人管理的实践经验看,对于大量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更倾向于意识宣导,用交通安全宣导教育的方式提升市民安全、守法意识从而解决问题。从2013年开始,南宁市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上就采用“以学促管”的方式,一方面将大批的警力投放在路面;另一方面在路面上设了一百个安全教育点,对于在路面上查到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不进行罚款,全部就地进行宣导教育,让违法行为人知道在路口、路段怎么通行才是正确的。到了2016年,南宁市路面上的交通秩序大幅改观,违法行为减少了很多。

我认为当违法行为相对来说是一个少数的情况时才适合用严格的执法和管理,包括使用信用惩戒。也就是说,信用管理应该是在少数人违法的情况下使用才更为有效。如果大多数人都在违法的话,管理部门就要考虑制定的规则是不是切合实际,是不是能够符合当时的交通规律和通行需求。所以,我们南宁只是把一些重点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了信用记录的管理范畴。

其实信用惩戒面临的不确定性是比较大的,到底什么情况下纳入一般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国家层面还没一个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基本上都是各地自己在摸索,那很可能就会导致出现这样一个局面:行为人虽然是多次违法,但是其违法情节都是非常轻微的,却已经被纳入失信行为人,受到了各方面限制。因此,对于惩戒的程度,需要仔细考量。我建议,对一些很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哪怕次数相对来说较多,也不要把其简单地化为一般失信行为或者是严重失信行为去进行惩戒。否则,有可能会对行为人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交通领域实施信用惩戒,更应该针对对社会公共安全,公民的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损害的情形。

(作者系广西南宁交警支队原秩序科科长,文字采访整理:本报记者 林楠特)

◇ 市民声音

惩罚只是手段

□ 李勤余

近期出台相关规定和措施的城市,不止是南京。上海有关部门已经表示,会将非机动车、行人多次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笔者在上海驾驶机动车上路时,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行人大摇大摆地行走在马路中间、非机动车旁若无人地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样的驾驶体验实在算不得美妙。不管是为了让交通更通畅,还是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加大管理力度、明确整治细则,都是当务之急。

因此,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也作为一名行人,笔者很支持相关规定和细则的出台。眼下,要帮助各方培养起良好的出行习惯,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唯有将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结合在一起,某些陋习才有可能被根治。

不过,将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的做法,至少应该注意两点:一是具体案例需要具体分析,何种情形应该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需要更科学的论证,以防误伤。二是征信系统的运用不该被泛化。如闯红灯等行为所涉及的信用记录,应该被限定在交通领域内。否则,非但不利于整治城市交通,还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记录的紊乱。

惩罚只是手段,教育和引导才是最终目的。各地积极探索治理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办法,值得点赞。但也希望步伐更稳健、措施更科学。实践出真知,市民也不妨多一些耐心,给予执法部门更多宽容和信任。

(作者系上海媒体人)

不文明出行系失信

□ 江逸来

站在南京市民的角度,我很支持交通违法行为上征信这种处罚措施。现在南京市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数量一直都在增长,道路交通也比原来要拥挤很多。那么交通规则的遵守和执行就非常重要。对于驾驶机动车的市民来说,法律已经规定了安全行车规范,而行人和非机动车受到的约束显然小得多。相信开过车的朋友都能体会到,自己正常行驶在路上突然蹿出行人或是电瓶车是怎样惊心动魄的感受。

现在出台的新规定与个人信用挂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市民安全行车。可能有人会觉得只是闯红灯而已,不至于上征信这么严重。可是,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文明出行,本身就是一种失信行为,在给自身带来危险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所以,我认为交通违法上征信很有必要。相信随着实施细则的落实,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共同遵守并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作者系南京律师)

违法体会心得体会篇8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颁布以来,我深深地反思着:“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教师:请你记住,你不仅是自己学科的教员,而且是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导师和引路人。这句话把教师教书育人的天职说得淋漓尽致,毕竟教师是莘莘学子道德基因的转接者,因此,师德更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文化品位和自我修养的体现!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与领悟,受益匪浅,现谈谈体会。

一、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爱是一切教育的根本,没有爱便没有教育。在我们心中要有每一个学生,爱每一个学生,这种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它兼具有父亲式的严格,母亲式温柔,朋友式的平等,是每位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然流露出的对学生的关心和期望。要特别注意与学生心灵的沟通,重视感情上的熏陶,建立师生交流的情感纽带,创造爱的环境,把握爱的分寸,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摆脱困境,完善自我。杜甫有诗句说:“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与其说的是春雨滋润万物的特点,不如说是教师的。感情特点。

二、加强师德建设,提升自身素质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爱因斯坦说过:“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由此可知,教师的人格魅力对学生的成长以及全面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潜在教育价值。在“校园情感场”这个特定的情境中,教师的举手投足均能点燃学生情感的火花,教学中依赖的是富有感染力的课堂气氛以及教师的人格力量和起表率作用的言行举止。为此,教师必须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善待学生等,只有这样,才能以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塑造灵魂。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谁要是自己还没有发展、培养和教育好,他就不能发展和教育别人。”难以想象,素质低下的教师能培养优秀的学生,为此,我们教师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更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完善能力结构,强化教育教学水平,发展自己的教学艺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教师只有读那些能唤醒灵魂、令人感动、发人深省、让人精神沉醉的书籍,才能真正与自己的思想相碰撞,相融通,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

总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要求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从而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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