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3-12-30 09:36:37 分类:心得体会

我们在写心得体会之前,需要明确好自己的写作主题,通过一些事情有所感悟后,大家可以及时写份心得来记录,淘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7篇

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篇1

在市纪委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到湘潭县委党校参加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班学习。通过领导讲话、音像教学、业务知识测验、现场授课和座谈讨论等,我深感自身的不足和差距,结合工作实际,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纪工委的监督责任,把监督挺在前面,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要牵住“牛鼻子”要抓住“关键少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全面全程、有力有效的监督既是确保权力正确运行,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好保护。

二是按照”三转”要求,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工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争取上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坚持以教育为抓手,业务培训为重点,充分发挥纪检干部作用,切实提升带队伍的领导水平。

三是在正确把握和处理与党委的关系上,积极协助党工委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纪工委履职尽责,抓好监督,特别是针对人、财、物等管理没有制度化的`约束的,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事前防范。

四是以从严从紧为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按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卫兵“四稳四进”的要求,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延伸到基层。

五是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担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担起这个光荣的使命。

四天的时光总是匆匆而过,而人的学习却是一辈子的事情,是永恒的课题。通过系统学习,给了我一把学习的钥匙,一把增长知识才干和提高思想素质的钥匙。今后,我仍将牢牢把握好、运用好这把金钥匙,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篇2

对于党风室的监督检查工作来说,《条例》中的许多内容既具有指导性意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感悟“思想之旗领航向”,认清正风反腐严峻形势。《条例》第一章“总则”强调“监察机关应当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立足监督职能,严肃执纪问责,长期秉持严的主基调,继续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歇。

坚持“学思浅悟重在行”,立足职能开展深入监督。《条例》在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中,对监察机关领导体制以及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作出规定,细化监察监督内容、渠道和方式,将以案促改等要求法规化,对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要求进行归纳体现,固定在法规中。这些规定都能给党风室开展工作时指明方向,要求我们深度结合公职人员的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并通过收集群众反映、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召集、列席会议等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公职人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条例》中专设一章“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对人员准入门槛、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等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上作出明确规定。这不仅强化对监察机关和人员的监督制约,更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作为纪检人,我们不仅要自觉受监督,更要时刻自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时要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进行,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时刻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

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篇3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监察法。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作为与党内监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监察亟待跟进完善。正因此,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类监察对象,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上了过去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其中,许多过去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也不属于检察机关“监督对象”的人被纳入了监察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而言,“牛栏关猫”甚至无人监督的“惬意”将一去不复返。要避免无知者无畏的“人生陷阱”,就必须认真学习监察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才能避免误入歧途、深陷泥淖,在新时代做一名走在前列的奋进者。

每一位公民都应掌握监察法这个有力法律武器。古语云,“道不远人”,真正有效管用的法律都是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个公民,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都免不了要和国家公职人员打交道。这些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人行为是否失范,是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徒法不足以自行”,停留在纸面上的法律无法保障任何人的权益。只有自己学法、懂法、用法,在必要时候拿起监察法这个法律武器,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有效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自身合法利益在同公权力打交道过程中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经验可借鉴。监察法通过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才真正进入深水区,将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实践不断发展,制度建设永无止境,只有广泛汇聚全体干部群众的智慧,才能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发展和完善。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既需要纪法皆通的纪检监察“专才”,也离不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既发挥好传统渠道优势,又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更广、更活、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普及监察法。

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篇4

党的以来,多次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按规矩办事,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提到了新高度。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同志专门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深刻指出当前党内存在的一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省就委十届五次全会上李鸿忠同志也强调,要狠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作为党内监督机关和行政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就委全会精神,必须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意义,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守纪律讲规矩的立足点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岗位特性。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者,又是参与者。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更能服人,管纪律的人自己也要守纪律,监督者自身也要接受监督,其意义有时比被监督者接受监督更重要。去年2月份,中纪委会通过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3月份,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了最新的机构改革结果并公布内设机构职责,机构调整除对6个中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外,还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3个内设机构。这些举措,都表明中央纪委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系统内部存在的灯下黑现象,更彰显了中央纪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心和魄力。特别是指出的一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有的在纪检监察机关也不同层度存在。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执纪者必须本身硬,自身净,要求别人守纪律和规矩才有底气和力度,查处腐败才能无所畏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视纪律如生命,秋毫无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履职尽责的护身符,成为一面向我看齐的旗帜,才能真正树立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清风正气,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

守纪律讲规矩的基准点是明确纪律和规矩的内容。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都需要一定的规矩来规范。对我们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则更需要用严格的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全体党员的言行。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将党的规矩概括为四个方面:

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守纪律是底线,讲规矩靠自觉。作为执纪监督人员,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熟悉党内各项纪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要了解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经过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知道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做政治上的清醒人。

守纪律讲规矩的关键点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涉及党内生活方方面面,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是根本的纪律与规范,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违反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危害是全局性的、根本性的,不仅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力量,还会恶化政治生态、危害党的执政根基。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就是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纪检监察干部维护纪律和规矩也首先要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守纪律讲规矩的重点是做到五个坚决和五个决不。守纪律讲规矩有一些具体要求。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要重点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要求,坚决落实的讲话精神,带头做到五个坚决、五个决不: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背离党中央阳奉阴违甚至背道而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自行其是,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决不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以人划线,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坚决遵循组织程序,决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先斩后奏。四是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坚决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让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干预正常工作运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守纪律讲规矩的

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篇5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实施《条例》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当中。

深入学习《条例》,领会深刻意义。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法治化、专业化,《条例》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集成,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各级监察机关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科学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

深入学习《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制度举措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落实《条例》,才能充分用好这把利剑,惩治腐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要以《条例》为准绳,准确理解监察机关调查范围、明确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规范、了解监察程序分解环节,把握自身职责定位,聚焦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社会震慑效应。

深入学习《条例》,严格自我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篇6

今年的全国两会最重要、最突出、最鲜明的一件事情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这部法律通过以来就受到极大的关注,现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粗浅的理解。

二是《监察法》的出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体现。这次《监察法》的制定是先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然后再依据宪法及时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宪法的核心价值的基本精神。《监察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限,包括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依法赋予监察委相应的监察手段,监察手段全覆盖,有利于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这个留置权,广受关注。十九大报告指出,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并对留置的程序作了严格规定,有利于解决长期困难我们的法治难题,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三是《监察法》的出台是“打虎”“拍蝇”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这是亘古不变的历史定律。今天,反腐倡廉仍旧是人民心中最热切的期盼,一直并将永远在路上。腐败流毒最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微腐败”和“新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严重损害着人民群众“获得感”。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制度与可操作性上避免“灯下黑”,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个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

村纪检学习心得体会篇7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形式下,县纪委举办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这对提高我县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水平和“两个责任”的落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本次培训和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学思践悟,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要干成事、干好事,就要不断的探索,努力的工作。要把事情做的精益求精,就要用知识来武装头脑,纪检干部处在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前沿,因此对纪检干部知识和素质的要求就很高,所以,学习对纪检干部来说,是最起码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应把学习做为终身的精神追求。一是要学习主业,还要学习相关审计知识、财务知识,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学习经典名著,学习历史、哲学等方面的`知识,以拓宽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从而主动适应在新形式下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要求;三是要带着问题学,用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做一名德才兼备的、有作为能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

二、无欲则刚,树立纪检干部正确的人生坐标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带头做到自醒自律。守得住清贫,抵挡住诱惑,这是对纪检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在生活和工作中,就应抛弃一切私心杂念,树立崇高的道德品质,牢记习“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做到身正不怕影子斜,做到两袖清风,公平正派,只有自身无非分之欲,才能达到“钢”的程度,才能在日常监督和管理中,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为此,也才能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防查并举,落实“两个责任”是根本

虽然是处于最基层的纪检干部,但也应该有“处江湖之远而忧其君”高度的精神境界,纪检干部就要树立先忧而后乐的意识和责任担当的精神,以此才能不负组织和人民的双重信任。“千里之堤,毁于巢蚁”,基层的政治清明考验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干部作风的好坏也考验着我们的监督执纪水平。作为一名最基层纪检干部,直接面对群众,面对千家万户,干部作风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我们党的执政根基,党风廉政建设关乎基层政治生态,关乎民心向背,不但要肩负监督之责,确保党风政风清廉,同时也肩负着廉政教育之责,保护干部不违纪不违规。确保干部清廉,任重而道远。因此,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就要保持政治定力,树立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负好监督职责,是对纪检干部最根本的要求,在平时加强廉政教育同时,也要加强对重要业务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打好“监督牌”,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问责。在平时的工作中,切实发挥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作用。一是要抓早抓小。在日常监督中按照“承前启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建立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的机制,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良性运转;二是要敢于真抓。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站在违反政治纪律的高度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确保执纪的严肃性,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抓紧抓实。

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我们的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力量。因此,就要说到做到,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用问题倒逼抓,不要喊喊口号就过去了,做到铁面执纪,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并曝光,做到执纪监督到位。如此,才能做到风清气正,我们纪检干部才能赢得人们的尊重,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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