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
一个周密的活动方案能够在活动中应对各种意外情况,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活动方案,使其更加完善,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铁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铁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涉及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分工明确
组长:
组员:
二、活动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我校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车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校车在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教育学生不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对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园及周边涉及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行动。我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主题班会、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视频警示教育片,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氛围。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四次。教育学生严禁上下学骑乘摩托车,严禁趣事骑乘电瓶车等助力车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教育家长遵守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2、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习行动。我校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学校按照条例和《凌源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对辖区内校车的排查备案管理工作,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3、开展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排查行动。在学期初,组织学生乘坐违法车辆的排查行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使用非法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和是否存在学生集中租乘不合格车辆上下学情况,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掌握的违法车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4、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环境治理行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和登记制度,特别是做好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安排保安和值周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违规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和在校园内部未按要求减速慢行、不按指定停放和在高峰埋伏出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管制,确保师生安全。对校内交通线路和教师私家车停放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布局,保证教师私家车不对学生安全造成危害,严禁教师开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不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活动时间
1、部署发动阶段(3月1日-3月7日)我校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按照中心校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认真部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2、教育宣传阶段(3月8日-3月15日)在巩固前期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成果的基础上,密切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重点在上下学及周时段,加大对各类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和对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排查,同时采取班校会、专题讲座、教育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日常及各重点时段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确保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3、总结提升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我校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固化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构建我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校长要亲自部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把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2、强化督导检查。在集中教育、宣传、排查阶段,中心校将适时进行抽查。对突出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治。
铁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正确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员持证、挂牌上岗”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从业人员做到“全员持证、挂牌上岗”,初步建立起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登记与发证等一体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施方案,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及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二)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等单位具体负责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人员的组织、监督,确保参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具备安全培训和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理、培训实施和培训档案的归档整理、培训结果报备及申请发证的登记、审核工作。
(五)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培训时间、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培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培训;交通运输企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培训经费:企业自筹(列安全经费开支);市交通运输局考核不收费。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题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
1.培训。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讲义,并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集中或分期开展安全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同时应做好每期安全培训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随时抽查和检验。
2.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培训人员均应接受考核。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3.发证。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及表现情况均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年度信誉考核不能评为aaa级。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和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培训就是抓安全基础的理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考核任务的完成。对培训考核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培训工作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面落实,要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制定好人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员工参与培训,尤其要保障重点对象的培训,确保生产经营与培训两不误。培训机构要在培训中注重方式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环节,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强化教学实践,更多的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法,增强培训效果;要针对部分基层员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状况,利用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做到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
(三)加强考核,建立档案。培训机构应在每期结束后为每家参训企业、参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编印成册,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并于当期培训结束后3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备,所有报备材料必须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谁培训、谁签字、谁负责”。
铁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篇3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局长交安监[20xx]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实有序、高效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协调工作。
二、实施范围
经行政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城市客运(含公交、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驾校等企业。
(一)集团公司如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可不申请考评;如果主动申请,也可以进行考评。如果集团公司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申请考评。对于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以母公司名义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对分公司、子公司单独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集团公司下属多个分公司、子公司90%以上评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经集团公司申请,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评定为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
(二)对于包含多类经营项目及“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企业,考评均实行分类考评,分类定级。
(三)对于公路客运站、渡口码头客运站等客运类站所,应按照“一站一考评”的原则进行考评。
(四)对于从事多种货种运输经营的企业,可按照达标标准最高要求进行考评。
(五)对于县乡公路施工的建设项目部,原则上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部均要实施考评。
三、管理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一)局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
(二)运管所负责全县客、货、维、驾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三)客运办负责组织出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质监站负责在我县满一年以上,县乡公路施工项目部的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组织企业做好自评及考评申报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培训,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达标要求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xx年6月30日前将完成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渡口、出租汽车营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适时启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类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总量的50%。
(三)方法步骤
1、开展企业自评。
各管理部门发动企业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各企业成立自评工作组,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评指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并针对每一项评分值写出详细的自评报告。
2、考评启动,接受企业申请考评。
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交通运输企业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认定后,市局将及时启动考评工作,在考评有效期内,局考评机构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方法》及省厅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各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化达标考评指标》完成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经考评组审核,按流程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向评审主管机关(三级向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向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考评申请。评审主管机关制定相应的考评机构实施考评。
3、加强监管、形成交流,协调解决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监管股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形式,及时掌握考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考评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督促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4、组织复评、严格考核,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
考评机构完成考评后,对不达标企业要及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企业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评审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由主管机构及时组织复核。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这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级、示范创建、评先创优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未达标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定级的交通运输企业,由行政许可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规定时间内经整改仍不具备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吊销许可,以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目标顺利实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的创新和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约谈,通报相关单位,并将未按期达标的企业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名单和“打非治违”对象。
(二)明确目标,完善方案。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完善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排出重点工作,列入工作节点,建立倒排时间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地完成达标考评工作。
(三)规范程序,强化服务。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在开展考评工作中,要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方法和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标准、严肃考评纪律,认真做好申请材料受理、评审结论审核、评审工作质量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
考评机构的考评工作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考评机构要根据申请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行程安排,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干扰,在保证考评效果的同时,尽量节约考评成本。严禁考评员私下收费。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局安全监管股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一要将安全生产达标与行政许可、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自觉性,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考评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促进考评工作。三要建立考评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宣传,加强教育。凡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告,通过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其他企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学习、深入、全面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新要求,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效。同时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及时总结,逐步提高。各单位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及时准确,每月28日前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局安全监管股,无工作进展的单位实行零报告,未及时上报的按未上报处理。
铁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篇4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xx]8号)、《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2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2号)安排,为扎实开展好20xx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大力开展“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法制,巩固安全基础,打造本质安全,全面遏制道路运输事故,为我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道路运输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州)、威宁县、仁怀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开展和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
三、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货)运站同时开展。具体活动内容有:
(一)开展宣教活动。一是省道路运输局党政主要领导将结合行业实际和安全工作特点,论本质安全、话平安运输,在贵州省道路运输公众信息服务网等媒体上发表文章。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工作职责,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重点围绕法规制度、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开展宣教活动,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促进责任落实。
(二)推动学习共进。一是组织共享“平安交通”经验交流。省道路运输局将结合“平安交通”建设行动要求,深入推进“平安车辆”、“平安车站”创建,选取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地区,分别开展一次现场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流。省道路运输局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企业,开展一次现场观摩。三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通过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行广泛交流和互动。
(三)实施专项行动。一是省道路运输局要针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二是各单位要通过“双随机”、曝光平台、“随手拍”等形式多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行动。三是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在广场、客货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行动。四是省道路运输局将牵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五是各单位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六是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文明汽车客运站“回头看”检查活动,及时总结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认真谋划,做好安排部署,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以及当前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抓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抓出成效。
(二)积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类宣传文化阵地以及客运站等窗口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平安交通”建设,坚持正面宣传,大力普及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引导群众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监督,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强化跟踪督导。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各项内容的督促检查,实时掌握活动动态,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批评指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避免流于形式。省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实地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四)重视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动态和情况,确定一名联络员,将活动动态(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及时报送省道路运输局并于7月3日12:00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铁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委会、省交通厅和市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工作力度,研究建立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长效机制,保障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三关一监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使道路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实施范围
全市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及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学校。
四、工作重点
在继续落实20xx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排查在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及道路运输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设立与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情况。
2、安全基础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全员教育培训制度、驾驶员和运输车辆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机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台账情况;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保障经费,旅客运输和危险运输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3、道路旅客运输。旅客运输企业执行《道路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是客运班车按批准线路运行、按批准站点上下旅客、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按规定时间驾驶情况;强化客运(旅游)包车管理情况,农村客运班车源头监管情况。
4、汽车客运站。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贯彻落实情况;安检人员、安检设备设施配备情况;“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因特殊原因设置的临时发车站(点)按要求封闭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经所在地设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资格证上岗请宽;按规定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情况;gps监控平台和终端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情况。
6、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按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强制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情况;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悬挂或喷涂标志灯、标志牌情况;查处改装、拼装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情况;对应报废车辆依法办理停运手续情况。
7、驾驶员管理。建立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黑名单”制度情况;采取措施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情况;依据相关规章对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的教育处理情况;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依法参加学习考试情况。
8、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报送事故快报和月报情况;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
五、时间安排
本次道路运输“隐患治理年”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1、工作部署阶段(5月10日――20日)
各道路运输企业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具体方案,做好部署并认真落实。
2、隐患排查整改阶段(5月21日――9月30日)
按照市处要求,结合北京奥运反恐和安全防范规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时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间、防范措施和经费保障等,并按时完成整改。
3、整改督办阶段(10月1日――11月31日)
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初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及事故分级管理制度。迎接上级督促组,对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的督导检查。
4、建章立制阶段(12月)
各业务科室对所管行业的“隐患治理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提交隐患治理工作报告。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促进安全隐患治理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我站成立了“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组织全市道路运输行业“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检查督导工作。各道路运输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正常顺利开展。
2、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建档、监控和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解决印象安全生产工作的矛盾和问题,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3、全面排查、注重实效。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做到工作不走过场,排查不留盲点,整改不留后患,确保隐患排查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单位,不留死角。工作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北京奥运反恐和安全防范工作相结合;二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危货、驾培、维护检测和出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三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运政稽查执法相结合;四是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相结合。
4、严格督查、依法查处。各运输企业要实行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消号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
5、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6、上报信息,总结经验。要加强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这里活动的进展情况,按时总结报送本单位做法、经验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