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工作计划5篇

时间:2023-04-17 15:04:59 分类:工作计划

通过写工作计划,我们可以让自己的盲目性减低,工作计划是帮助我们达成愿景的垫脚石,下面是淘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公共场所工作计划5篇,感谢您的参阅。

公共场所工作计划5篇

公共场所工作计划篇1

一、工作目标

1、继续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乡镇监督分所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传达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

1、继续完善乡镇监督分所监督协管卫生监督检查员队伍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4、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督查、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各乡镇卫生院于4月底前将新录用的卫生监督协管检查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至局监督所办公室。

2、4月份局监督所对卫生监督检查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各乡镇监督分所对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镇监督分所在每月底前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4、局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和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局监督所12月底对各乡镇监督分所的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局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及工作能力建设。

2、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严格执行卫生监督检查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局卫生监督所应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5、局卫生监督所要在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完成监督协管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对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汇总并上报县卫生局。

公共场所工作计划篇2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要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以创省卫生城市为动力,以“五小”行业整治为载体,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一、工作背景

1.公共场所面广量大,种类繁多,经过努力,过道“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深刻了进一步提高.2.存在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公共卫生监督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未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的监督管理经验,加之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日新月异的今天,社会不断的进步,新型的公共场所类型不断出现,越来越不能适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如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

1.依照《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和本底资料,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基础资料。

2.通过“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公共场所卫生创建工作,做好长效管理。3.继续组织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4.定期式不定期组织公共场所的检查。

5.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行业的“硬件设施、软件资料、卫生管理、公共用具、提高核、发证质量”.6.加大公共场所监督力度,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100%。7.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从业人员体检率达95%以上,病调离率100%,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8.加大公共场所的监管执法力度,经常地采取多种不同的形式大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查,以提高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9.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公共场所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公共场所工作计划篇3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所辖区域内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辖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所辖区域内营业面积在200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x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所辖区域内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所辖区域内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实施方案

1、1-2月份为准备计划阶段,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2、3-10月份为工作实施阶段,按照街道、乡镇分布逐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该阶段分为:

①3月份对古路、金大街、腾路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6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②5月份对大东路、大西路当中街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③7月份对桃路、滨路、东、河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④9月份对西、镇底、嘉泉、屯、马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3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11-xx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4、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大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四、其它工作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任务和工作;

2、做好本年度夏季消夏、中秋、国庆、创建卫生城市及其它重大活动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3、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认真完成卫生监督工作。

公共场所工作计划篇4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监督观,以对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清楚、造出声势、严格执法、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使此项工作开展得扎扎实实。1

二、工作目标

通过艰苦的工作,使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美容店、医院候诊室等场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重点对我县旅店业、理发美容店、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等单位是否经县疾控中心检验合格后,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向县疾控中心提供应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名单,并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条例》规定的患有传染性疾病者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督促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落实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报告范围:①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②饮水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③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病、皮肤病;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等。

(四)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在重大会议及接待期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布置,做好卫生监督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措施

1、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消费领域卫生的监

管,推进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培训,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搞好公共场所卫生卫生宣传,结合我县“创国卫”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3、凡经卫生审查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及标准的,要限期改正后方可经营。

4、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4月—10月专项整治、督查落实

20xx年11月,阶段性验收总结。

公共场所工作计划篇5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与效能,预防各类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住宿业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市“五城联创”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公共场所和卫生状况,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与效能,及时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5%以上;强化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含足浴)、美容美发场所和网吧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城区量化分级评定率达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以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重点,以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业、网吧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长效管理为抓手,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及卫生监督抽检,扩大网吧场所量化分级工作覆盖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全市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一)坚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常态运行,加强卫生许可管理,严把准入质量关。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沐浴场所(含足浴)、网吧量化分级率市区达到分级管理率100%,各县(市、区)达90%以上。城区足浴场所、网吧场所a级单位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加大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依法开展卫生许可复核工作。加强辖区各类公共场所的监管指导。督导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品采购、进货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使其自觉履行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行业自律行为。

(三)加强“五小行业”卫生监管和查处力度,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市城区要督促“五小行业”健全卫生制度,改善基本卫生条件,重点落实消毒、保洁和控烟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档升级。

(四)加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管,规范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卫生评价等工作。

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督促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及预防空调通风系统传播传染病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开展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规定或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予以曝光;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着力推进星级宾馆、大型商场、洗浴场所、医疗机构等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监测,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督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规范清洗和卫生评价全年不少于3家。

(五)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测工作。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日常监督监测工作,重点开展住宿业、游泳场所、足浴、美容美发业、网吧等公共场所专项执法行动与监督监测。同时,认真完成省、市安排的年度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工作任务。

(六)加强公共场所控烟与健康教育督导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力度,督促落实“控烟”醒目标识、灭烟设施等措施。督导较大单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控烟督导员,定期张贴宣传内容;有条件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教育知识,督导公共场所单位积极参与“健康十堰”创建活动。要认真督导车站、医疗服务机构、住宿业、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防艾和控烟宣传情况等;并于本年度开展1—2次专项督导,至少编发一次督导信息。

(七)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力度。

一是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重点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类场所卫生规范及新颁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含医疗机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住宿业、网吧、商场等行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年度内培训不少于1—2期。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力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卫生质量不合格单位和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的公示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和工作动态的宣传。

(八)加大公共场所处罚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等法规、规范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及时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向社会公告公示处罚情况。对卫生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在新闻媒体、单位网站予以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社会地位与影响力。

(九)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利用现场手持执法终端开展日常监督,认真落实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经常监督监测、案件查处5个工作日报告制度;每周进行一次查重、查漏和查错,及时订正和补报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市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二科分别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的监管,特别是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及卫生用品索证管理与质量抽检等方面的监督与证据收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督查与考核,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市局将加强对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7月底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以促进县市区工作平衡推进。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报表质量等将纳入年终县市考核内容。

3、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报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报送相关卫生监督和抽检信息等工作资料。

《公共场所工作计划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