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合村并村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3-08-11 11:03:18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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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合村并村调研报告5篇

乡镇合村并村调研报告篇1

一、当前乡镇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现状

(一)文化程度全面提高。

从200*年开始,***县分配***余名大学、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工作,200*年以后我县又多批次在毕业大学生中招录人员,安置转业、退伍军人400余人,进入乡镇干部队伍。目前,全县1341名在职乡镇干部中,大专学历1104人,占总人数的82%。由于大量高学历人才的注入,有效改变了乡镇干部文化素质低的现状。乡镇干部也由过去的干得多,想得少,逐渐转化为“理论思考多,付诸实践少”,这也给基层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年龄构更加合理

当前,我县乡镇领导有***人,其中45岁以下的领导***人,占乡镇领导总数的***%。45岁以下的乡镇干部(含乡镇领导)***人,占乡镇干部总数的90%,绝大多数乡镇干部年富力强,处于青壮年时期。由于年龄构和成长环境等原因影响,当前较多的乡镇干部没有农村生活经历,或在农村生活的时间较短,往往表现出“岸上指挥多、俯下身子干事少,眼光向上多,心系群众少”,与农民和村社干部在思想沟通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工作上的认真程度不够

一些干部在乡镇工作时间较长后,往往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年龄偏大后,总想有朝一日换个岗位,到县级部门去轻闲一下;一些年青干部认为自己具有年龄优势,文化程度较高,在乡镇工作有点“曲才”的感觉。因此,总会导致部分乡镇干部不能正确估价自己,不能处理好工作关系,抱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昏昏沉沉混日子的态度,对待工作不热心、不尽心、不细心、不用心、不安心。

乡镇干部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较少,工作方法简单,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避重就轻,思考不够,采取的对策措施少,不能及时处置;有的干部虽然身在基层,却心在机关,到村社开展工作总是走马观花,根本不深入农户,不向农民了解实情,指导工作点子不多,汇报工作长篇大论,推进工作力度不大。

二、乡镇干部精细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乡镇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年龄构更加合理,待遇不断上涨的格局下,乡镇干部的教育,乡镇的管理工作却出现了更加复杂的格局。细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观上,与某些乡镇干部学习不够、服务意识淡化、创新能力不强有关;客观上,与乡镇工作转型、乡镇干部管理弱化,乡镇领导的素质和能力不强等息息相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乡镇工作转型,让部分干部不会干事

一些干部普遍认为乡镇工作就是跟群众打交道,主要靠“和稀泥”,“搓汤圆”,工作没有技术含量,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根本没有认识到乡镇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因此,乡镇干部从主观和客观上放松了学习和技能提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主要工作内容也从七十年代指导生产;八十年代催粮催款,刮宫引产;九十年代引企业,谋发展;到如今构建和谐,讲科学发展。

工作已经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取”到“予”转变,从“硬”向“软”转变。巨大的转型让一部分乡镇干部感到“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用不成”,以致工作上找不到方向,无处下手,无从使劲。

(二)激励机制缺少,让部分干部不愿干事。

由于受领导职数及干部选用体制的限制,乡镇干部发展空间极为有限。我县在乡镇建制调整时,将27个乡镇并为13个,乡镇干部领导职数大大减少,去年乡镇干部换届选举,全县仅有10多名乡镇一般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基本上是百里挑一;同时,由于“洋博士领导”和“空降兵领导”的不断增加,让一些自身素质优良的乡镇干部,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后,又时常面临年龄、学历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而走上县管领导岗位的更是凤毛麟角,导致了乡镇干部政治前景变得短暂而且脆弱。

所谓,甚至放任自流的消极态度。一部分组织纪律较强,自觉性较高的同志也进入了“凭良心办事”、“凭兴趣办事”,随波逐流的状态。

乡镇合村并村调研报告篇2

****涉农的共有两个街道,为清流街道和扬子街道,属城村兼有的模式。清流街道辖区内共有15个社区、3个村,扬子街道辖区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农业人口占了很大比例,农民的年人均收入约为4260元,较城镇居民收入偏低。而农业家庭中的贫困户约占3%,农民的家庭收入单一、来源少,支出多为农业生产投资、子女教育和疾病医疗等。

近年来,随着城市南移,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伴随而来出现了诸如安置费分配、农村宅基地划分、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新问题,农村的法律服务需求也随之增多。

农村的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前来咨询的农民都不愿意诉讼解决,原因是:由于家里穷不愿意拿一笔钱去打官司。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诉讼成本的提高,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由于历史习惯、观念意识、经济发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农村或农民身上的案件有许多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比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费给付案件、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案件等,另外,当前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目前,街道上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三名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学历均为大专以上。各村有一至二名联络员,由于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不够,以及法援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农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很少,农民出现法律纠纷,多数愿意通过调解解决。

一、现在的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够。

法律援助中心多设在城市里,针对基层农村宣传较少,因为宣传的少,广大农民就不了解法律援助,不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非常困难,而且对于整体素质不高的农民,一旦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他们不知道求助于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服务者,就会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引发了更多的社会问题。

2、法律援助审批程序亟待完善。

法律援助审批权在法律援助机构,当事人只要交齐相关的证明和材料一般就能够获得免交代理费等法律援助。在农村,开具一份无收入或生活贫困证明非常容易,这就给一些人留下了可乘之机,难以确保全部法律援助资源都切实用于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加大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成本,降低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效率。因此,如何进行严格且有效的审查是法律援助审批程序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法律援助除了免交律师费、代理费外,还应包括减、缓、免交诉讼费,这就涉及到法院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而对于法院来说,法律援助案件一般仅限于或说多限于刑事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对于民商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要想减、缓、免交诉讼费,一般不太可能,得到法律援助的可能性很小。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法律援助机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而法院却没有同意其缓、免交诉讼费用,最终导致无法立案。

二、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提的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让农民“知”法律援助。

随着时代的进步,农民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样化,仅仅依靠发放宣传资料已经远远不能达到宣传的效果了。在当今这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在有条件的农村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的相关内容;可以通过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让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怎样去寻求法律保护,使他们“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得以解决。

2、协调配合,让农民“用”法律援助。

仅仅“知”法律援助是不够的,我们最终的目的是要让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用”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首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工作中遇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要主动向当事人提出并积极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的有关事宜;其次,法律援助机构要严格审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应该得到援助的人得到应有的援助。最后,法律援助机构应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杜绝因无法交纳诉讼费而致使法律援助终止的情况发生,使农民能够顺利地“用”法律援助。

3、提高质量,让农民“信”法律援助。

市场经济体制下,产品质量尤为重要,法律援助工作也不例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民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准备工作,不能因为农民懂得少、是弱势群体就敷衍了事,要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只有获得了信任,才能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它、关注它,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才能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4、加大投入,让农民“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责任,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使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法律援助,使更多的农民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真正做到让农民“靠”法律援助。

乡镇合村并村调研报告篇3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从**年首先在**镇和**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县辖xx个乡镇、x个垦殖场和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x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人。其中:管制x人、缓刑x、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夺政治权利x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x人、农业户口x人,男性x人,女性x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x%。年龄分布为xx岁以下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岁以上x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承担的职责。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年起,**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x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三、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境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第xx条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社区服刑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现行刑事法律与《通知》规定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状态又使得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年前后看,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x到x名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x—x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x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x人,桐木司法所x人,鸡冠山司法所x人,最多的**镇司法所x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x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xx人,要对xx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xx%,但是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xxxx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x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xx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xxx人,占总数的xx%。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x到x人的司法所是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四、几点建议: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2、扩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应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统筹谋划、适当倾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司法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施和经费投入,为其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保证;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乡镇合村并村调研报告篇4

为了深入调查了解我市城市乡镇发展的差异好主要问题,20xx年xx月我们发展了调研小组,到城以及乡镇经济区开展调研活动。现在作如下汇报:

我市共有81个乡、99个镇、12个街道,下辖1795个村、34个居委会。xx年末,乡(村)总人口354.76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75%。近年来,特别是我市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以来,各乡镇认真贯彻市委“一个定位”、“四个打造”、“五大战略”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上项目,作为发展乡镇经济的总抓手,不断提高乡镇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县域经济和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乡镇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亮点

1、产业优势逐渐显现,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全市各乡镇普遍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注重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或原有产业的基础优势,上项目、兴产业、培税源,初步确立了本地的优势产业和工业主导项目。庐山区近两年来各项经济指标保持高位增长态势,乡镇财政收入约占全区收入三分之二以上,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该区乡镇充分发挥了临江临湖临路临市的优势,在经济结构上确立了自己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分别打好“工业立镇、文化旅游兴镇、商贸活镇”三张牌。修水县立足山区资源发展生态农业,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仅蚕桑业一项就形成了从制种到销售的一条龙专业化体系。都昌县努力克服工业底子薄、财政实力弱的困难,着力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鄱湖水产、华意珍珠贝类加工、春天食品等一批创品牌企业、农字号企业、个体民营企业都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2、农业结构渐趋合理,产业化进程扎实推进。经过多年努力,全市乡镇经济结构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粮棉油等传统优势产业稳定发展,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布局渐成雏形。xx年,种植业在农业中所占比重已下降到45.6%,养殖业比重上升至47.7%。全市初步形成了棉花、油菜生产区域,茶叶、油茶生产区域,蚕桑生产区域,水产养殖区域,蔬菜、花卉苗木生产区域,早熟梨生产区域以及速生工业原料林生产区域等块状经济。修水的古市镇、三都镇还分别被冠以“江南花椒之乡”、“江南蚕桑第一镇”的美誉,都昌县周溪镇荣获“全国最大珍珠核生产基地”和“中国淡水珍珠之乡”两块金字招牌,庐山区赛阳镇成为我市最大的花卉苗木之乡。市财政还每年安排400万元实施农业产业化,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市委提出的农业产业化“1121”工程得到稳步推进。

3、小城镇建设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各地通过完善小城镇的规模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农村人口向小城镇有序流动,使一些集镇规模迅速扩张,人口急剧增加,小城镇在各地交通枢纽、边贸集市得到快速发展。修水县渣津镇短短几年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集镇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集镇人口1.8万,成为湘、鄂、赣三省交界的商贸重镇。特别是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各地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村庄规划和“三清三改三配套”为切入点,大大提升了集镇、村庄建设品位,全市647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成效明显,一大批各具特色的产业村、生态村等示范典型纷纷涌现,一大批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4、支农投入逐年增大,财政增收机制灵活。近年来,国家扩大了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资金比重、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都逐年大幅提高。xx年,上级财政共安排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专项资金2个多亿,安排乡村两级转移支付4575万元。农业税免征后,乡镇财政收支管理体制逐步得到规范,体制外收费问题基本得到遏制。一些县开始积极探索组织征收新机制,引导乡镇干部从原来的抓税源转变为抓财源工作上来,既缓解了乡镇财政增收压力,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乡镇干部一年到头忙于“找”税的负担。修水县自xx年起未对乡镇下达财税任务,而是由税务机关依法据实征收,县财政对乡镇支出实行“六个确保”。

5、打工经济渐成规模,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通过学习浙江创业经验,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村外出打工、就地从业、回乡创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民收入有了明显提高。xx年,全市乡镇外出务工人员约70万人,劳动者报酬40多亿元,也就是说,70万务工农民在经济收入上创造出了一个与当年全市财政收入大致相当的业绩。农民务工收入约占家庭纯收入的52%,成为部分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谋生就业、脱贫致富的主要收入来源。庐山区xx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729元,务工收入占其总收入的43.4%。

二、乡镇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肯定乡镇经济发展成绩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我市乡镇经济总量还不够大,实力还不够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还不够高,加之我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市,长期受思想观念、自然条件、产业基础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乡镇经济发展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是:发展思路还不够宽。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状况、文化背景、产业基础、领导观念、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差异,致使全市乡镇发展还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方县乡两级没有很好地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错位发展,以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一盘棋的格局,而是你上你的、我抓我的,甚至还存在“一个锅争食”、“大鱼吃小鱼”的现象;有的部门不顾乡镇客观条件和客观经济规律,硬性规定增长项目、指标、比例,不仅影响了乡镇因地制宜、扬优成势,而且因片面追求产值、项目,迫使一些地方不惜牺牲环境、破坏生态,举债建设、重复建设;有的乡镇没有着眼宏观谋划,制定适合本乡镇的发展总体规划,而是急于求成、饥不择食,盲目跟风、朝令夕改;还有的乡镇领导作风不实、玩风较盛,有的不能很快适应经济转轨、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不仅工作找不到着力点,而且主动性较差,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缺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信心和勇气。

然后是:发展实力还不够强。据了解,萍乡市5年来坚持采取“放水养鱼”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乡镇经济,全市财政总收入由5年前7.32亿增至xx年的27.09亿元,年均递增26.6%;xx年乡镇财政收入平均达到1957.7万元,较上年增长24.1%;其中,安源区11个镇(街道)财政收入平均达到4059万元。新余市仅26个乡镇,xx年财政过千万元的就有23个,其中超3千万的5个,预计xx年超亿元的乡镇3个。而我市xx年乡镇财政收入仅3.21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6.98%;过500万元的乡镇仅16个、过千万元的4个,过5千万元的没有。xx年,全市仅4个镇跻身全省百强乡镇。乡镇经济总收入与全市gdp总量比较,规模极小,对提升全市经济总量根本产生不了决定性或重大的影响。在不多的财政收入大户乡镇,有的还是依靠临城镇周边的土地出让收入充实财政,有的是依靠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等拉动税收,这样的收入结构很难保证持续增长势头。在不同地区的乡镇之间,发展也很不平衡。

接着是:财源增收后劲堪忧。近年落户我市乡镇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少之又少,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在乡镇没有一家。免征农业税后,大多数依赖农业、收入结构单一、工商业基础薄弱的乡镇,开始陷入增长乏力、财源不足、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的窘境。由于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不少乡镇为完成税收任务,低税率从外地“引税”,有的用财政资金甚至干部工资垫交税款。许多乡镇迫于财税任务的压力,把大部分人员和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协”税(买税)上,根本无暇服务“三农”、发展经济。同时,普遍存在的乡镇债务负担问题不容忽视。绝大多数乡镇负债运行,多的负债达上千万乃至几千万元,少则几百万元,严重制约了乡镇财政发展公共事业的能力,甚至影响到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而后是:支农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农村基层科技等涉农服务体系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现有科技人员老化,支农服务人员严重缺乏,制约着乡镇“七站八所”在服务农业、引导农民、发展农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产业化经营中,各地普遍缺乏成熟的中介组织,即专业的流通行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制约了农产品闯市场的“三级跳”。此外,融资难问题不仅困扰着许多地方的小城镇建设,也严重制约了乡镇经济的发展。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和专业户,无论产品市场前景如何,如果不提供担保或抵押,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最后是:全民创业氛围不浓、创业环境有待优化。表现为对业文化培植不够,对创业成功典型宣传不够,对本小利薄的创业者尊重不够,致使创业成功人士没有社会影响,剩余劳动力没有创业冲动,不愿就业甚至打牌为“业”的现象没有舆论批评。有的职能部门对各类创业主体缺乏政策支持,满足于照抄照转上级有关红头文件,而没有把着力点放在细化配套政策上,放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一些地方的小城镇建设没有形成聚集效应,不能满足全民创业的需求。这些小城镇的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都比较狭窄,对周边资源的利用能力较低,加之小城镇缺乏非农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又不完善,因而对农村劳动力和社会资金的吸纳能力都比较弱,影响了城镇聚集效应的发挥。

三、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建议

乡镇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事关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我们建议:

1、从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全民创业上打开乡镇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发展小城镇应成为我市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的一个最佳切入点。建议将全市乡镇大致分为城区乡镇、卫星乡镇、区域中心镇、特色乡镇、其它乡镇五类,抓好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全力支持做大做强,以此辐射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对没有工业发展基础的乡镇,要借鉴萍乡市和庐山区的做法,积极打造园区经济和“飞地经济”,培育项目孵化园,与项目落地地区共同搞好扶持、服务,争取“双赢”。

推动全民创业应成为乡镇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长远之策。要在全市积极培育创业文化,加大各类创业人才和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业的的社会氛围。要制订“引凤返巢”政策,积极鼓励在外人士回乡创业,促成“人回乡、企回迁、钱回流”;要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家、工商业主、专业大户二次创业,通过延伸产业链、项目带动战略,发展特色经济;要充分释放科技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创业潜能,借鉴萍乡市的有效做法,允许和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或兼职参与创业;要努力推动村组干部和农民经纪人围绕“农字号”创业,支持各地成立各种形式的产业协会和行业商会。

2、从改进现行财政运作模式上增添乡镇经济发展的动力源。针对一些乡镇为完成财税任务采取的“买税”行为,要抓紧建立一套合理的财政增长机制。可推广庐山区“属地征收、在地统计,核定基数、超收分成”的经验,支持乡镇做大财政总量。县级财政要妥善核定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总额,确保刚性支出,免除乡镇为财政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后顾之忧。要科学确定乡镇实际财税收入基数,对完成预算目标的超收部分,绝大多数返还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向乡镇政府提供行使职权必需的资金保证。针对乡村普遍存在的债务问题,一方面要防止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禁止乡镇财政为非生产性支出、基建性项目贷款和任何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举债规模;另一方面要逐步化解原有债务负担。建议市财政部门对全市乡村两级债务问题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核实情况,健全账目。

3、从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战略上谋划乡镇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市、县两级都应制订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目标,下大力气支持和帮助乡镇把经济搞上去。各县(市、区)要注意充分发挥乡镇的资源、区位等比较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游,努力走出一条专业化、基地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的路子。各乡镇在发展特色经济的过程中,要注意力戒重复建设,盲目跟风,一哄而起,更不能无序发展,搞低档次开发,低水平运作,而要立足本地实际,选择具有较好的区位资源优势、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较大的市场拓展空间的产业,进行重点培育。要从打造一批专业乡镇、特色乡镇抓起,不断做大农业产业化规模,并在形成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基础上,不断延伸产业链,培植农工商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推动我市农村经济朝着产业化、规模化、农工商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4、从建立激励机制上提供乡镇经济发展的组织保障。建议市委、市政府适时出台关于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订乡镇经济发展的规划、目标、总体要求,加大对乡镇发展的协调调度。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建立一套科学完备、便于操作的乡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乡镇干部激励奖惩机制。把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工作考察、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他们一任接着一任干,一级领着一级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议对全市乡镇经济年度财政收入达到5千万元,或在此基础上连年保持一定比例增幅、重要考核指标荣获红旗(先进)单位的乡镇(街道),其党政主要领导在职级上实行高配、经济上给予重奖;对在经济发展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干部,要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干部调整中优先提拔使用;对那些为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真正在全市形成合力推进、携手共创乡镇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5、从加快支农服务体系的构建上形成全社会支持乡镇经济发展的合力。要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全面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各种民间经济合作组织,积极探索产业化经营的新路子,增强农民自我保护和农业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市、县两级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扶持特色农业和大宗农产品建基地、强龙头、育市场、创名牌,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乡镇经济的综合竞争力;要大力推广都昌县周溪镇围绕珍珠产业组建经济共同体的好做法,加强银企合作,鼓励金融部门合理布局农村金融网点,开放小额贷款,通过贴息、融资、财政垫付等形式,增加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投入;要恢复、健全全市统一的农技服务机构,组建、充实农技队伍,建议借鉴湖南省的做法,对县、乡从事农技推广等公益事业的服务机构实行地方财政全额拨款扶持,同时引导、规范一批面向市场的农技服务性实体和经营性中介机构组织。

乡镇合村并村调研报告篇5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三、基层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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