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7篇

时间:2024-02-20 11:37:18 分类:工作报告

写自查报告的过程,也是我们反思过往工作情况的过程,正因为人们素质的进步,我们渐渐知道自查报告的必要性,以下是淘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7篇,供大家参考。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7篇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篇1

根据巍山县政务服务局下发文件《关于印发20xx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考评细则的通知》县政务局通知不编号〔20xx〕4号文件要求,我镇认真对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问题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我镇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以“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为基础,对现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规范,以“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为目标,努力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含互联网+政务服务)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开展不够平衡。少数部门、办公室、个人对政务服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办事不够规范,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检查工作还不够有力,监督工作还存在被动、滞后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点,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部门、办公室、窗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篇2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不断提升,盘锦市把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写入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确定为今年的目标任务。近日,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对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营商环境建设现状

1.率先参与打造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版。

一是盘锦市在省内第一个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端口覆盖至市、县区(经济区)、镇街、村(社区)四级600个政务中心的城市,进一步推动了市域政务服务窗口扁平化、一体化业务联动;二是统筹调度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和44家市(中省)直部门集中攻关、完成了2批次共计4355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办事指南录入工作;三是通过对录入事项要素细分“最小颗粒度”,穷举每一种办事情景编制窗口受理标准、后台审批办理规程及服务对象办事指南,全市网上办事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坚持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试点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通过持之以恒开展实施建设,实现进驻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为38%,申办要件缩减率为30%,提高了服务效能;二是通过编制标准化操作手册,指导窗口人员按标办事,杜绝了以往的“心情标准”和“经验标准”,实现了全链条业务办理规范化运行;三是通过开展1500余人次的仪容仪表、服务规范及业务办理等专项培训,实现了窗口按标服务;四是通过按服务动线合理布局服务区域,按服务需求合理增设服务设备,按服务导向合理配置服务标识,按服务感受合理规范服务行为,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品质。

3.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

一是以让群众办事“不多跑一次”为出发点,借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就近“通办”民生实事之力,制定《盘锦市推进“政务事项就近办,方便群众办事”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在市域范围内打破层级、地域限制,改变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变“层级审批”为“扁平化服务”,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二是全市首批211个异地申请就近“通办”事项已正式公布实施,在省内率先实现了17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全城通办”。

4.依托综合窗口集成化,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一是积极推动设置民生、社会、商事登记、工程建设、跨域受理和统一出件等六类“综合窗口”,市县区两级政务大厅普遍开展“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集成化服务模式试运行以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在多个窗口来回跑动的次数;二是《盘锦市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待对市县区各100个高频“最多跑一次”事项及30个“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进行综合论证后,拟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5.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营商环境监督及案件办理力度。盘锦市营商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重点针对基层办事“小鬼难缠”问题开展了明察暗访,将一批县区社会民生类政务大厅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三是建强“8890”综合平台做好便民利企服务。截止目前,“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咨询37000余件,办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6.大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

一是升级项目管家专班服务坚定企业投资信心。由各级营商部门对项目管家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对接启动“项目专班”服务,以马上就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的精神,有效帮助解决项目发展中的问题。二是加强营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业务水平。目前盘锦市及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均组建了独立的营商环境建设局,均具备政务服务管理、营商环境监督、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8890”及民心网平台建设职能。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盘锦市各级营商部门组建时间较短、职能作用发挥有限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在营商观念认识层面尚不到位等原因,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1.营商投诉案件办理满意率不高。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营商投诉案件特别是政府拖欠企业款项问题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勒紧裤腰带也要处理好的认识和决心,导致盘锦市营商案件办结率、满意率不高,甚至有“假办结”、“被办结”现象。

2.各级营商部门权威性有待提高。

各级职能部门存在本位思想,知道有问题、有短板不敢自曝“家丑”刀刃向内解决问题,加之各级营商部门担当精神不足,特别是面对一些矛盾问题还未“长出牙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

3.机构改革后续有关“先立后破”工作受制约。

个别县区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跟不上,其中“8890”平台存在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和案件推诿扯皮等问题,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移交等工作存在专业力量支持不到位问题。

4.办事“推脱缠绕”仍“小鬼不散”。

通过明察暗访发现个别县区政务大厅社会民生类服务窗口存在设置不合理和限号“服务”现象,个别基层窗口工作人员变相“吃拿卡要”和被要求开具“奇葩证明”“不合理证明”问题依旧存在,对基层干部“能办缓办、能办不办”等“小鬼难缠”问题整治不彻底,曝光问责力度不够。

三、调查建议

1.全力做好营商环境评价,打造有量化指标支撑的“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借鉴全国文明城创建成功经验做法,狠抓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加强培训、出台方案,建立营商环境建设“一盘棋”格局,编织好营商环境建设“有人干”这张网,严格落实责任、严肃问责,全面提高评价量化成绩,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市”。

2.建立政务服务扁平化办理机制,全面落实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重点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等政务服务扁平化管理机制进行督查考核,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争取在公安、税务、医保、社保等条线管理领域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跨层级跨区域“全城通办”事项,并积极推进热门和高频事项在县区内跨层级综合受理、县区层面跨区域综合受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就近“通办”民生实事工作实效。

3.认真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公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明察暗访;二是重点整治基层“能办不办、能办缓办”等“小鬼难缠”问题;三是完善政府失信行为工作台账,力求确保在政府失信方面不出现新问题,存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后进单位和反面典型及时曝光、督促整改;五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约谈机制。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篇3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机构人员为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有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局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利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篇4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苏勘察单位:江施工单位:中监理单位:按目前开工栋号为3#、7#、8#、9#、11#、1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65402.24m,工程造价约10800万元。其中3#、8#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11#、1#地下车库开工日期为20xx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7#、9#、12#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3月。

目前形象进度为:3#楼31层结构;8#楼28层结构;11#楼4层结构;7#、9#、12#楼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饰阶段;1#地下车库结构完成约70%。

二、自查组织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检查情况

(1)报建手续

我公司在开工前已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办理完成。符合开工要求。

(2)合同管理

招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分包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款支付符合相关法律及合同规定,并定期监督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未发现违规问题;制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的考勤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未发现严重脱岗现象。

(3)质量管理

我公司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等进行巡视考核,现场工程实体光感质量一般,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情况一般。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符合规范设计及合同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

检查施工单位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使用及维保情况,检查情况良好;检查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机具等,其中模板工程方面搭设缺少扫地杆,剪刀撑偏少;施工用电方面末级配电箱未固定、未接地管理不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方面少数室内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少数临边防护破坏后未及时修复。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1)将本次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2)强化合同管理。

(3)加强现场实体检查工作,杜绝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篇5

按照县政府关于《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预通知》批办单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汇总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我局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动优化政务环境工作

一是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了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完成了政务服务大厅新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窗口电子显示屏增设、咨询服务台建设,功能服务区优化以及导流宣传标识等各方面改造建设,营造舒心、贴心氛围,提高政务服务环境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开展了权力“瘦身”工作,梳理权责清单26个单位,共计7022项。截至8月底,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服务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6920件次,其中办理许可事项4988件,其他服务事项161932件,办结率为100%。我县办理事项时限压缩比为72.39%,即办件比率为46.8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为98.27%,网上可办率为96.19%。

三是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划转13个部门,工作人员10名,依申请六类事项117项,其中,许可事项83项,确认事项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6项。已做好13个单位划转事项备忘录,对各单位划转事项、划转后职责划分进行了确定。现已启动行政审批专用章开展审批工作。

四是经过对全县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自查梳理,按照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利事项)清单,确定我县依申请权利六类事项389项,除涉及安全、涉密事项38项不能进驻外,现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351项。有效解决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现象,提高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我局积极开展精细化梳理工作,组织33个单位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确定依申请六类事项850项,公共服务事项575项,共计1425项,按照梳理要素,逐项进行梳理,涉及空表样表已上传。持续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开展高频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工作。

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我局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集中办公,全县涉及“互联网+监管”27个单位、部门进行了认领、编制、发布工作。目前,共认领监管事项778项,检查实施清单749项,录入执法人员318名,录入执法人员信息633条,已全部编制、发布。

三是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和政务服务工作。为切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我县涉及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的25个单位部门和政务服务大厅开通了电子政务外网,为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办理提供了条件和保障。19个单位完成了电子证照审核上报工作,30个单位制作了电子印章。

四是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县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设置了政务服务工作指南,并全面公开。利用自治区政务服务“蒙速办app”、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受理条件,基本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有效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是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我局为25个单位部门创建了账号,可在市政务服务云平台进行受理、办理,有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各乡镇政府已开通政务外网,有效推进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

(三)推进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系统工作

一是设置“好差评”评价器。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我县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新大厅、不动产大厅、人社局大厅、医保局大厅各窗口设置了“好差评”评价器200台,开展网上评价,有效评价数19505条,在5个旗县排名第三。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评价引导。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企业使用“好差评”评价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内摆放宣传板、led大屏滚动播放及在微信公众号“武川政务服务”上大力宣传“好差评”,进一步使企业、群众深入了解“好差评”,同时,安排专人对各大厅的`办事群众进行引导评价工作,切实发挥“好差评”系统线上运行的评价作用,将群众的评价转化为持续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动力,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好差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信息透明度,我局制定了《“好差评”工作制度》、《“好差评”工作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好差评”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好差评”工作“差评”反馈制度》等工作制度,为了解办事群众、企业诉求、提高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

企业开办专区实行了“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材料内部流转、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流程,解决了企业多窗口、多环节提交材料的繁琐,真正实现了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

市场、税务、城管、人社、公安、银行、刻章企业进驻企业开办专区,可以办理商事登记、领取税务发票uk、企业牌匾审批、企业员工参保、刻章备案、开设开户、刻制公章等业务。为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免费刻制印章、免费提供税务发票uk、免费提供打印、复印服务、免费提供邮寄材料等服务。成立专区之前,开办新企业需要6个工作日,12个环节、21份材料、1210元费用,企业需要分别去各个部门办理。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之后,开办新企业仅需0.5个工作日,2个环节、6份材料、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免费邮寄服务,实现了新开办企业零成本零费用。

截至目前,企业开办专区设立新企业163件、申领税务发票uk257件、印章刻制43件、银行开户67件、企业员工参保12件。

(六)扎实开展“蒙速办·四办”工作

为实现重点事项不见面审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制定了“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配备专人专班,狠抓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一网办工作,目前已将全县31个单位和部门746个事项录入了呼和浩特市政务云平台综窗系统。自工作开展以来,综窗系统受理办结了213件,获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掌上办工作,已开通公积金、社会保障、民政、不动产登记、卫生健康、教育、交通出行、生活缴费、出生一次办、即办件、医疗保障11项查询服务功能。同时,我县33个部门在内蒙古一体化平台发布的1118项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发布至蒙速办查询系统,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材料与办事流程;一次办工作,目前我县一次办可办理事项98项,累计办件量为792件(单办140件,联办652件),建立了工作专班和一次办工作台账,做到了使企业放心,群众满意。帮您办工作,完成重点项目帮办2件,现场帮您办、兜底办84件,群众比较满意。

(七)稳步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工作

我局已制定了“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施方案,积极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建设。我县6个单位现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8台,分别是公安局2台,税务局1台,不动产登记中心1台,中燃公司1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台,人社局2台。目前已将供电局、中燃公司、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的自助服务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我局正积极统筹协调更多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驻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实现更多高频热点事项自助办理,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八)赋权乡镇、街道事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县已将除婚姻登记1项外,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全部下放至乡镇,我县9个乡镇对97个赋权事项均已完成承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务服务大厅硬件设施配备还不够完善,分厅多,不集中,办事企业、群众存在办事不方便的问题。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不够到位,国家、自治区、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不充分,政务移动app业务推动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我县已将自治区下放的97项赋权事项下放至乡镇,各乡镇已完成赋权事项承接工作,但在承接过程中存在缺乏针对赋权部门的业务培训,导致对业务不太熟练,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工作效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配备充足办公设备,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积极谋划和配合做好全县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将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大厅、不动产大厅、医保大厅整合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新政务综合大厅,目前已签订合同,各窗口服务功能区已经确定,正在加快装修速度,使用后将彻底解决分厅多、办事不集中的问题。三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继续深入落实《呼和浩特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便民利企九条措施》,持续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四是继续推进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事项,加快推进审批服务工作力度,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紧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超市网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蒙速办·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工作任务落实,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篇6

按照《中共宽甸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部署和《xx县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八个凡是”要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任务要求,xxx镇政府认真对照“八个凡是”的要求,在3月19日、3月28日分别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及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安排布置了我镇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的相关事项,在3月30日召开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经自查,我镇目前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不存在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现象。

(二)我单位不存在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承接下放权力履职情况全部到位,不存在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的现象。审批服务窗口均按照“三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窗口单位办事程序和标准公开透明,执行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文明服务制,审批服务人员政策水平、业务、服务到位,无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无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和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现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全部做到公开、公平,均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四)无政府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政府部门无滥用职权,利用公权力,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资金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问题。

(五)无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无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收费标准规定,额外设立收费项目及高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活动经费,违反规定进行评比、达标、鉴定等活动,没有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无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制低价购买产品等问题。

(六)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企业不制定计划、不经过批准、不公开公告并随意处罚。对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均进行了培训及学习,行政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情况。

(七)无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的行为。政府部门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做到了公开、透明,工作规则执行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xxx镇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为了真正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发动。今后将持续召开各类专项会议,明确开展优化营商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需达目标等,要求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从党委、政府的服务、引导等功能:方面进一步健全优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精心组织,做到方案具体实际。结合xxx镇政府部门职责,镇属各站办所、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服务内容,做出服务承诺,各单位部门,结合本职岗位,认真写出《工作职责》及《服务承诺书》,张贴办公室门上,以方便办事的群众联系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其公仆意识、个人素质和执法水平,杜绝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坚持“三个结合”,推进优化营商活动。

一是把活动与加快发展相结合。镇政府要求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土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

二是把活动与维护稳定相决定。当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不稳定因素仍然很多。在活动中,我们要把维护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从基础性工作,从治本措施入手,高度重视并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研究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把专项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正确处理中心工作与专项活动的关系,做到工作与专项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五)实行绩效考核,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x上级要求,把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建立追责机制,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规定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营商环境自查报告范文篇7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 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 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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