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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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夯实基层基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推进“大调解”。 一是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组织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全年调处纠纷5948件,调解成功5877件,调解成功率98.8%。二是完善诉调、警调、检调、信调、政调“五调”联动体系。区诉调联动调解中心受理民事诉讼诉前调解案件120件,成功调处91件;受理民事诉讼委托调解案件660件,成功调处584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40件,成功调处40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141件,成功调处131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9月,举办全区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普法宣传员业务培训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禁毒委办公室、区法院老师授课,参训人员140余人。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2名司法所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人民调解能手。
2、强化“大管控”。 全区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新罪率为零,无脱、漏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2001人,建安置基地151家,重新犯罪率1.55%。西城司法所被评为“全省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日常监管。构建司法行政情报体系,被市局评为20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项目。规范学习教育、日常报到、公益劳动、委托管理、安置基地建设等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会同区检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2次,区矫正办单独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检查4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三是安装社区矫正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在全区司法所统一安装社区矫正人脸识别报到系统,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程序,排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说情因素。目前各司法所的人脸识别报到系统均已运行。四是做好“缓解看守所羁押压力”工作。按照回避及2人以上办案原则,司法所通过书面调查和实地考察,层层把关,确保审前调查做到合理合规。
3、夯实“大基础”。一是创新建设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和社区矫正工作站。4月中旬开始,采用“一村一室”或“一片一室”模式,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打造“五统一”、“三落实”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资源调配、统一格式文书”、“落实场地、落实人员、落实制度”。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矫正帮教和法律服务三个小组,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全区共建司法行政工作室158个、社区矫正工作站93个。二是积极创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按照省厅《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细则》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制度规范化,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新创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家,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9家。东城司法所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全区廉能监察评估前十位职能科室(所、队、站)。三是开展特殊人群排查摸底工作。结合“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和至少见一次面、谈一次话的要求,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档,全面落实分阶段、滚动式排查、定期巡查、定人包案、管控升级等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实施“六五”普法
1、统筹谋划,加强指导。一是制定下发《黄岩区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目标分解的通知》,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全区各单位,指导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完善普法宣传员网络建设,建立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的“六五”普法讲师团20名,建立“六五”普法宣传员讲师团29名,建立“六五”普法领导干部讲师团26名。在全区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发展普法宣传员兼信息员78名,在企业发展普法宣传员151名,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60多名,招募乡村特色普法志愿者队伍和各行业普法志愿者800多人。
2、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一是开展“法治永宁、普法春天”系列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包括“春风计划”(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春雨计划”(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春耕计划”(普法农村行)、“春苗计划”(青少年学法)、“春雷计划”(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等五部分,以专项活动带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实施“边缘”群体普法便民工程,选取劳动力市场、黄岩基督教堂、茅畲留守儿童学校、农贸批发市场、看守所、老年大讲堂、城乡结合部吉岙村等十个试点,探索设立普法“边缘”群体服务窗口,减少普法宣传的“盲区”和“死角”。三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法制宣传栏、村级普法学校等传统阵地,利用新兴媒体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开通“黄岩普法办”微博,在微博、黄岩法治网、手机彩信、户外大型led屏等新兴媒体上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普法渗透力。四是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举办“十八大”精神宣传暨法制教育文艺汇演,将十八大精神送到基层,目前已在江口街道埭头村、宁溪镇岭下村和大地村展开。
3、突出重点,普治并举。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会同区委组织部、人劳局、法制办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档案制度。深化“领导普法带群众”区管领导干部法律文化建设“十个一”活动。10月,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首次举办以“优化法制环境、打造宜居城区”为主题的区管领导干部法制演讲比赛,来自全区各乡镇(街道)、各系统的26名区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比赛。开展20xx年度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向领导干部赠送各类法律知识读本1130本。12·4活动期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到劳动力市场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大型上街咨询活动,到屿头乡、宁溪镇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二是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评选。抓课堂教育,做到“计划、课程、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区各中小学均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开展法制教育不少于2次。会同区综治办、法院、教育局命名4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分别为“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宁溪初级中学、宁溪中学)、屿头乡“两岸3°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宁溪法庭“青少年模拟法庭”。通过上法制课、开办法制图书馆、设立青少年模拟法庭、播放法制影像资料等形式,开展体验式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购买《青少年以案学法法律知识读本》、《“六五”普法青少年读本》等法律图书500多册、青少年法制宣传挂图、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电视专题片20余套,以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充实基地法制图书馆。11月以来,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护蕾”行动,实施普法宣传车进校园、普法讲师团进校园、法律资料进校园。普法宣传车深入全区19个乡镇街道、54所中小学进行巡回法制宣传,并沿途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行程达1500公里。组建多支“普法讲师团”到各中小学开展多层次法制专题讲座,律师、法律骨干讲师团面向区级学校,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讲师团面向19个乡镇街道,形成区、乡镇街道两级普法联动。向各中小学赠送法律及道德类书籍500余本、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册。《黄岩开展法制进校园系列活动》被《台州日报》报道。三是突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6月,台州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调研会在我区召开。7月,组织全区前四批101家“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回头看,对在两年内发生严重失信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5家企业予以摘牌,确保创建质量。50家企业新被授予黄岩区20xx年度“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轮训6场次,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开展法制教育30余场次。会同工商、经贸、财税等九部门组成“企业法律体检团”,对全区50余家授牌的“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开展为期两周的法律体检活动。
4、立足基层,彰显长效。一是建设特色法治文化基地。在125家规范化学习会馆中培育“学法特色会馆”,建成院桥镇繁荣村“普法茶吧”、潘深河大讲堂、北城流动人口学习会馆等学法示范会馆。依托全区200余个“文化舞动广场”经常性开展法制影片播放、法律咨询、有奖竞猜、法制文艺等“法律夜市”系列活动。流动普法图书馆进农家书屋,满足农村群众学法需求。二是推进“普法农村行”。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法制培训2期,参训率98%。以“周末文化配送工程”、“农民文化家园”、“志愿者活动进会馆”等为载体,开展送法下乡26场次。会同区文广新局开展法制文艺下乡10余场次。三是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对已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全面考核复评,发现问题和不足,重点指导改进。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院桥镇繁荣村),市级10家。我区现有全国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省级8家,市级79家,区级达标率84.7%。
三、增强服务能力,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实施“四个百”法律服务工程。一是建立台州首个律师行业党员服务中心。建立党员律师接待日制度,党员律师轮流到中心办公,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7月成立以来, 12名党员律师参与了活动。二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成立青年律师法律服务讲师团,组织青年律师和女律师到乡镇(街道)、学校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开展公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年和公证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公证信息员和特聘公证信息员作用,推行预约服务、上门公证等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三是推进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区委书记、区长大接访等活动,为党委、政府和群众解答难题、化解纠纷。我区律师全年参加政府信访接待25人次。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理论研讨工作。市律协理论研讨文章评选中,我区有4篇论文获奖,黄岩律协联络组获组织奖。全年各律师事务所总收案1674件,公证处办理公证3701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总收案546件。
2、创新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创新建立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4月,会同区政协社法委建立黄岩区政协委员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内。中心人员由区政协法律界(主要为公检法司系统政协委员)组成,通过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为全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为全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每月15日为接待日。截止10月份,中心共接待6场次,接待来访咨询31人次。二是完善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区村级法律顾问覆盖率87.9%。8月,开展村居法律顾问走访月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活动期间,局分管领导、公证律管科科长带领村居法律顾问走访乡镇、街道19个,村居20个,梳理意见21件,促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推进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为政府部门产业优化、要素资源配置、重大项目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开展法律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组织律师深入基层、企业,对中小企业和民间融资问题进行检查,推进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提供法律帮助。全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走访顾问单位及联系村居、社区2000余次。
3、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实现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核的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窗口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印制法律援助指南10000余册供群众查阅。加强“12348”专线服务,严格落实群众来电、来访登记制度,疑难、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特殊人群上门援助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二是推行实习律师坐班制。组织实习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轮流坐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8月以来,实习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539人次,协同其他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三是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事故,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援助律师。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给予“特事特办”。7月,浙江华东塑料模具有限公司33名职工集体上访讨薪,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讨回欠薪5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纠纷激化。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3件,窗口和专线解答法律咨询1642人次,其中来访1157人次,来电48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80余万元;组织上街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发放《法律援助流程表》、《申请法律援助须知》、《劳动合同法》等近3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1名当事人送锦旗到法律援助中心致谢。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黄岩区“学习雷锋活动示范单位(窗口)”称号。
4、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监督管理。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日常监管机制。各法律服务单位和窗口办案(证)流程和制度上墙。实施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建立律师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申请的事项实施集中办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完善法律服务案件评查机制。7月,对全区法律服务案件进行检查和评比,评出优秀案卷10份。通过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办案质量提升。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检查机制。每季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合格的法律援助案件发放补贴,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全年共检查法律援助案卷190份。四是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管理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发放办法》,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对补贴发放标准、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推进规范运作。
四、着眼素质提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构建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xx年度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黄岩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梳理出规范性文件6个,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统一公布。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截止10月底,区局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三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依法编制本部门职权目录,其中行政管理服务类52项,行政处罚类39项,编制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流程图11个,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四是狠抓培训教育。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知识培训,区局经培训已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10名。新参加省司法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和市行政执法综合考试12名。本系统未发现违规执法行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20xx年是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司法行政事业又上新台阶的一年。通过大家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圆满完成了各级赋予的目标任务,赢得了荣誉,提升了形象。区局连续五年获市司法行政系统考核优胜单位、区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优秀单位),并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此外,还有集体获市(厅)级先进3个(次),区(局)级先进8个(次),个人获省(部)级先进2个(次),市(厅)级先进5人(次),区(局)级先进10人(次),有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2
今年来,区司法局按照区法制办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
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依法行政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制定了依法行政培训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的学习。认真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核。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并落实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定期组织检查。充分利用执法人员自身法律优势,定期组织开展对法律服务有关案卷检查,及时督促业务科室完善有关台帐档案。
二、规范管理
一是确认执法主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避免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现象。二是理顺执法依据。各职能科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列出本科室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对共同负责或协同执行的行政行为,按分解执法责任的主次职责,既相互配合,又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三是确定执法职权。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量化和分解,确定每个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人员和执法岗位。四是遵守执法程序。制定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照《行政执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持证上岗,各执法岗位能通力合作,表现出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
三、建立制度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司法行政的执法活动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行政职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二是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依法履职
一是加强律师事务所指导检查。深入各法律服务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执业、文明服务、内部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执行“三统一”等有关规定,做好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检查、年度注册等有关工作。制定下发《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从法律视角帮助企业进行“体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当前全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做好担任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区各部门都已实行“一单位一顾问”制度,覆盖面达100%。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区政府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支持,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进行监督,对内部管理多次进行检查,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聘请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成绩突出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扬。继续派遣律师深入民生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以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1-11月份法援共办理案件843件。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社会稳定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全覆盖、全方位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共受理纠纷6314件,调成6307件,调解成功率99.8%,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起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深入开展了陈年积案清理化解攻坚战、校园周边区域矛盾纠纷大排查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地方稳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四是加强权利运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责任科室分工,做到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推动和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阳光党务公开栏,依托区政府网站和“普法网”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和履行职能情况,并收集群众对公开、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答复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司法局、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常态、新形势的要求,突出重点,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敢于担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为法治宜章、平安宜章建设作出新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等13个操作性强的文件。成立了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调联动”工作的统一调度和联动指挥。各级调处中心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社情动态,形成了协调顺畅、调度有力、运转高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制度,成立了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基层法律顾问服务团,负责担任全县347个行政村和18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化解纠纷积案的特殊作用;印发《xx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个案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对成功调处督办积案和其他重大、疑难、复杂跨边界矛盾纠纷积案的调解员实行“以奖代补”。今年已兑现“以奖代补”41万元。今年我县整合调解资源,组建了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依托的10个个调解中心和1个小分队。所有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面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统一指派、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按照 “三高”(政治素质高、法律水平高、群众威信高)“三强”( 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标准配备,共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1807人;完成了全县乡、村两级399 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阵地提质靓化,构建了乡镇、村(社区)、调解小组、调解员“五级网络”;我县进一步挖掘“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文化,收集、整理了32个他字歌、人民调解三字经、劝和箴言等调解文化,并将人民调解文化融入到了调解的具体实践之中,调解文化已成为我县一张名片;我县还在矛盾纠纷突出的瑶岗仙矿区、金子坪矿区、梅麻浆矿区、南京洞经贸开发区及民间金融行业、医疗行业、尘肺病等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信访大厅、政务中心、工会、妇联、团委、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设立调解工作室;在全省率先设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群众半小时就能在家门口享受纠纷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各站还配合村级调委会调解本村矛盾纠纷,协同司法所、派出所和辖区法庭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半月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xx年,我县组织各级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据统计,共受理矛盾纠纷7799余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9。1%,履行协议金额1。5亿余元,确保了案结事了,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
二、法治宜章强力推进
积极组织开展“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法律四到家”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还结合全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专项调解活动,通过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法治建设、“平安家庭”创建氛围。制作印发以《人民调解在你身边》为主题的宣传画报20000余张,《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10000余份。开展“送法下乡进村组”活动,4月13日由县局牵头到栗源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暨法律进村组动员会。4月22至30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到全县22个乡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5月12日,召开了县委法治宜章建设领导小组部分单位成员会议,讨论了《20xx年度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14日、27日由县委法治办牵头组织20个单位分别在一六镇、里田乡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摆摊设点进行法制宣传。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9月25日至9月26日,组织全县法制副校长集中进行了为期2天的年度工作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业务素质和责任感、光荣感。9月22日至27日,针对全县青少年特别是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组织律师分别给笆篱、莽山、麻田等中学上了一堂生动活泼、主题突出的法制教育课。全县各法制副校长共上法制课70余堂,有近3万师生受到教育。今年,我局在原有基础上又投入29。4万元在县城人员集中场所设立长年公益普法宣传平台,租用中夏公园、尚书广场、宜人广场、四方井四个大型led显示屏,百通车站前、宜兴路三角花园的两个立柱高炮广告牌,天桥三面翻转的广告牌进行普法宣传、并定期更换法治宣传内容,还在“同城宜章”微信平台每日刊登普法公益广告图片,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针对偏远农村普法薄弱,积极开展流动“法治宜章建设宣传长廊”活动,使普法宣传不留死角,制作了30块图文并茂展板在各村进行流动展出宣传15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万多人,收效显著。
三、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积极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能力,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服务法治建设和助推宜章起飞的作用。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76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突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站点)、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局领导及律师坐班接访、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等便民利民举措的建设和规范,做到了援助数量和援助质量齐头并进,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8件,当事人满意率和案件胜诉率均在90%以上。发挥好公证工作的服务、证明、沟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依法保障重要经济活动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加强监管和提升公证质量,有效推进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公证工作层次进一步提升。今年来全县共办理公证580件。
四、特殊人群管控到位
今年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于3月10日对全县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专干进行了社区矫正专题培训,提升了社区矫正管理人员队伍的专业素质。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发放监控定位手机332台,构筑了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电子围墙”防止“人机分离”。4月份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四方井社区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玉溪镇社区矫正人员邝某进行走访,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的权威,严肃了矫正纪律,规范了矫正人员的行为,也彰显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地开展。5月18日至21日,联合县检察院对各乡镇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5月19日,赤石乡接受市检察院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工作专项的`检查。各乡镇均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采取“一盯一”、“六帮一”的帮教机制,加强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就业安置和服务的动态管理。目前全县有公益劳动基地22个,就业基地1个。20xx年10月以来我县累计接收矫正人员695人,解除矫正345人,在矫350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854人,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无漏管,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100%,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五、队伍建设得到新发展
县局开展全系统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尊法治。做“三严三实”的自觉践行者,突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风建设、司法行政干部的作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这三个重点,从大处着力,从小事抓起,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正风肃纪,革除“四风”,推动全系统大兴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一是结合“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司法行政干警下基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切实深入群众、为民办事。3月20日至4月20日,县局由24名干警组成6个工作组,走村入户摸底排查,了解当前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工作,并发放平安家庭情况摸底表,收集走访对象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有无矛盾纠纷并负责调解,并对走访对象进行平安创建答卷培训到位。二是开展“三进三解三促”帮扶活动,我局在4——10月份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律师在笆篱乡五斗冲村开展了“三进三解三促”和“一进二访”帮扶活动。按照进千家门、解百姓忧的要求,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开展“弘扬司法行政精神,传播正能量”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与优势,大力宣传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通过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弘扬司法行政精神,传播正能量,激发司法行政队伍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激情。全年共编司法简报18期,编写信息115条,在省、市、县媒体、内刊采用发表92篇,其中省、市级53篇,有力提升了司法行政新形象。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区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高执法质量,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进程。
一、强化管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做到有力。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我们在进一步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制度管理运行模式,形成一种治局、管人、管事新机制。一是强化人员素质。树立执法理念,提高干部职工脑力反应和行动行为能力,通过遵章守制,迅速掌握工作制度要求,达到参与活动有序,工作运转快捷高效,落实决策有力,效率结果明显。二是增强工作责任心。以手续简化,服务到位,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成效标准,要求干警增强遵守法律、制度意识,承担工作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执行力得到进一步强化,达到了工作效率提高。三是提高工作效能。用制度规范程序,形成纵向检查督办到底,达到了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执法质量目的。四是强化政务透明度。用制度规范工作,通过公开程序,使干部职工工作有压力、有动力、有干劲,形成政务公开透明、干警一心为民干事的综合效应,达到人性化服务。五是确保政令畅通。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把岗位责任、年初工作目标和平时工作安排检查作为督办手段,达到各项政令畅通无阻。
二、强化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有效。
始终把提高执法质量做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提高履职能力。把司法行政工作和每个干警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全部活动都置于监督之下,各项执法依据、程序、执法内容都实行阳光操作。二是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干警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重点抓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为辅,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司法行政法规和业务知识测试,以确保公正执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同时完善责任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制定《神农架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一览表》和《神农架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完善责任范围,形成执法人员培训、调整、违规等实行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实行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制度实行审查制,以此保证执法工作质量,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四是强化督办检查。在监管工作中实行检查与督导并举,对执法科室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多层次督管机制进行严格检查考评,即科室对管理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分管领导对科室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法制工作部门对执法科室检查指导;纪检组对全局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局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先后对法律援助、律公卷宗进行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对存在程序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了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强化调研,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做到有序。
围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司法局结合“学创”等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解决司法行政基层执法工作中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注重新思路。提高对调研工作的认识,从思想上把握发展的新思路,明确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文风建设、项目建设作为调研课题,并通过开展调研,分析研究事关司法行政进一步发展的各项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二是注重新内容。围绕司法行政新一年工作重点,就基层执法进行调研,通过对执法档案、质量考评、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行为,以及监督检查调查研究,以此为神农架经济建设提供法治决策依据。三是注重新课题。要求深入分析司法行政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把单纯完成调研任务,变抓主要矛盾倾向,使调研课题更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真实性、科学性和时效性。
下一步司法局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监督体系,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民生意识,营造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制环境。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xx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xx年—20xx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6
20xx年,北屯工商局广告工作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状,认真履行广告监管工作职责,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商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区局领导20xx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北屯工商局贯彻落实区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北屯工商局20xx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并结合北屯工商局20xx年硬性指标任务,按季度进行了细化分解及责任落实,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任务,量化业务指标。为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方向。
二、强化广告监管,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一)严把广告准入制,规范广告市场主体行为。
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广告经营登记做到严格审查,依法登记、审批,进一步强化对广告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时限、程序严格审查和依法登记户外广告,建立和完善本辖区户外广告登记档案。20xx年共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0户,做到台帐齐全和档案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广告经营资格审查及信息摸底。
按照“数据准、责任清”的要求,对北屯辖区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截至目前北屯市域范围内共有广告经营单位63户。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1、为了净化广告市场,严查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创建文明城市,北屯工商局召开广告经营单位约谈会。
在约谈会上,北屯工商局副局长胡浩同志向与会人员通报了目前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商部门如何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企业如何自律等问题作了强调。同时要求市域电视台、广播电台等相关媒体单位对违法虚假广告进行自查,暂停播出医疗、医药、保健食品等广告,对所有拟播出广告内容进行重新审查,确保真实合法,不做虚假宣传和误导宣传,强化行业自律,共同为净化广告市场做出努力。通过约谈会,工商部门广告监督工作由“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实现了工商部门与广告经营单位面对面的沟通,达到“零距离”目标。
2、根据《北屯市整顿虚假违法广告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了广告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北屯工商局共查获违法广告案件1起,案值0.1万元,罚没款0.2万元。
3、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新《广告法》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借助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宣传平台,对新旧《广告法》进行全面比对分析,梳理新法修订亮点,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开展新《广告法》培训,对新《广告法》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入讲解。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我局干部利用日常巡查、登记注册、深入企业、走近校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广告法》关于广告管理、广告发布、公益广告等方面的新规定,普及广告法律知识。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播放刊登相关信息和在人群密集场所组织宣传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为新《广告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加大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把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查虚假违法广告。约谈广告发布单位,要求其对已经发布的广告进行回头看,主动整改涉及新法调整的违法广告行为。目前已约谈广告发布单位12家。
三、广告协会因为条件不成熟暂未设立。
四、开展广告监测工作情况。
20xx年,我局共监测广告经营单位2家,监测广告325条,其中:药品广告5条,医疗器械广告0条,农兽药广告0条,食品广告1x条,酒类广告23条,化妆品广告24条,医疗服务广告0条,房地产广告20条,金融广告0条,家用电器广告20条,减肥食品广告0条,其它商业广告173条,非商业广告45条,基本能够按照《广告法》发布广告。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7
20**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xx县开展依法行政示xx县工作实施方案》,以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廉政建设、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是我局针对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事务。二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这个目标,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三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司法所的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从而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的热情,约束并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干部依法行政作为。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设立固定公开栏和举报电话。固定公开栏及时公布党务政务信息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并定期进行内容更新。对拟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前经过审议小组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在大楼门口设立信息公开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并指定专人及时做好信息公开资料的归类建档。二是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仙游之窗”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每个季度在网上公开发布,同时开通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一律实行公示,对外公开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可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机关效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20xx年8月,我局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xx县司法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行政职权目录》和相关制度、办事流程图等,并汇编成册。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环节入手,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对去年开展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中所保留的项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依据职权进行分类。对过去通过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所清理出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权力,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分类、细化,做到清楚明了,确保工作衔接有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五、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这都是我们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亟待解决的。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8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大练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1、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
2、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司法局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今年3月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今年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
3、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周二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根据市司法局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参与开发区新区建设调解工作,专人随同开发区拆迁工作组,发现纠纷就地解决,平均每日调解3个纠纷,有效的防止了纠纷的扩大,为开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多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上访事件,山北村吴窑铁矿开矿震塌村民房屋十余处,村民要求为其重建,震塌的房屋多为危房,吴窑铁矿又不愿意为其重建,司法所联合镇政府多次与吴窑铁矿和村民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上半年,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6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
4、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按照区局的安排,根据省司法厅大练兵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每月进行一次走访调查,进行一次信息收集,对表现较好的放松管理模式,对违规的记过扣分,严格进行管理。对安置帮教对象我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收集,对贫困的符合帮扶条件的无偿予以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每月报表、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区局。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解除4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名,解除2名。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都进行一次家访,调查其家庭和社会情况,了解清楚后再确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案。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填写解除申请表,并调查情况,予以解除。